防范非法集资专题知识手册 知识点整理
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学习题库

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学习题库一、单项选择1.下列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
A、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吸收资金B、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C、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D、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答案:D2.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
A.通过会员卡、消费卡的形式非法集资B.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C.利用网络技术虚拟“电子商铺”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D.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答案:D3.发布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活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当确认广告主体的发布资格,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
A.注册资金B.股票C.资产D.经营范围答案:D4.以下哪种行为属于合法、合理的表达诉求()。
A.散播虚假信息、进行虚假宣传、从事集资串联活动,扰乱社会秩序B.在信访接待场所、其他国家机关门前或交通要道上堵塞、阻断交通或非法聚集C.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D.通过网上信箱、信访办以及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的咨询举报电话等形式,理性表达诉求答案:D5.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非法聚集、静坐、散发信访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出示状纸、穿着状衣,扰乱公共秩序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处罚依据是()。
A.《治安管理处罚法》B.《刑法》C.《宪法》D.《行政许可法》答案:A6.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哪些业务?()A.吸收存款、发放贷款B.为借款人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C.讼诉保全担保D.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答案:A7.对跨地区的非法集资案件,公司注册地在涉案地区的,由公司注册地()负责;公司注册地不在涉案地区的(包括其他情形),由()的地区牵头负责,相关地区积极配合并负责做好本地区工作。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优秀活动总结范文2篇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优秀活动总结范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优秀活动总结范文精选2篇(一)非法集资是一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
为了加强对非法集资的防范宣传工作,我单位组织了一次优秀活动总结如下:一、活动背景非法集资问题在我市逐渐突出,给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为了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促进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我单位决定组织一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二、活动内容1. 宣传材料准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准备了宣传手册、海报等宣传材料,内容详细介绍了非法集资的危害和防范方法。
2. 宣传活动组织:在市区繁华地段设置宣传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宣传解答。
通过现场讲解、视频播放等形式,向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扩大影响力。
3. 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竞赛活动,邀请市民参加。
通过竞赛的形式,让市民加深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辨识能力。
4. 现场咨询服务:设立了现场咨询服务台,专门为市民提供有关防范非法集资的咨询和解答。
并提供宣传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查询工具,方便市民了解更多信息。
三、活动效果通过本次活动,取得了以下成效:1. 提高了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通过宣传解答、知识竞赛等形式,让公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防范意识。
2. 扩大了宣传影响力:通过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活动的影响范围更广,触达了更多的目标群体。
3. 增强了市民的参与意识:通过知识竞赛和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鼓励市民参与到防范非法集资的行动中,提高了身边人的防范意识。
4. 增加了市民的安全感:通过本次活动,让市民认识到政府对非法集资的高度重视,并为市民提供了咨询和指导服务,增加了市民的安全感。
四、活动启示1. 宣传内容要具体明确:宣传材料和活动讲解要突出非法集资的危害,并给出具体的防范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2020年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有奖答题题库大全及答案

2020年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有奖答题题库大全及答案题库一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哪些业务?()(选择题)A.吸收存款、发放贷款B.为借款人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C.诉讼保全担保D.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正确答案:A非法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和实物资产变现的资金,按非法集资参与人出资资金余额即本金部分的_____予以清退,对利息_____清退。
(选择题)A.一定比例可以B.一定比例不予C.全部不予D.一定比例部分正确答案:B非法集资参与者受到损失后,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_____。
(选择题)A.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B.要相信办案机关和政府工作组,并积极配合C.要保存好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D.通过堵门、堵路、冲击政府机关等方式“维权”正确答案:D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和财产,由_____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转移资金、财产。
(选择题)A.公安机关B.银监部门C.工商部门D.宣传部门正确答案:A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非法集资利益是否受法律保护?(选择题)A.受B.不受C.看情况而定D.不知道正确答案:B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_____(选择题)A.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B.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引社会公众投资C.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D.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正确答案:ABCDPB.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特点有哪些_____(选择题)A.欺骗手法专业性强,“包装”到位B.前期收益快,犯罪成本小、利润高、流动性强C.衍生犯罪呈现新特点D.电子证据成为主要的证据类型正确答案:ABCD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
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
非法集资的特征

非法集资的特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简明宣传手册一、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还本付息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1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臵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6篇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6篇篇1一、引言在当前金融市场的背景下,非法集资活动日益频发,给社会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为了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减少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我单位积极参与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本文旨在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以便汲取经验,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二、活动目的与意义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目的在于普及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金融观念,增强风险意识,从而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1. 宣传内容本次活动重点宣传了以下内容:非法集资的定义、特点、危害及表现形式,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等。
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增强宣传的生动性和实效性。
2. 宣传形式(1)线上宣传: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案例及政策解读等内容。
(2)线下宣传:组织宣传讲座、知识竞赛、展览等形式,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进行宣传。
(3)媒体合作:与主流媒体合作,制作专题节目,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活动实施与成效1. 活动筹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宣传内容和形式,确定活动时间、地点和宣传资料。
同时,积极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 活动实施(1)线上宣传:发布系列文章、视频和微博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设置专题栏目,与网友互动,解答疑问。
(2)线下宣传:举办多场讲座和展览,吸引大量市民参与;深入社区、学校等场所,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讲解。
(3)媒体合作:与主流媒体合作制作专题节目,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警惕性。
3. 活动成效本次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提高了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其次,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最后,增强了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金融素养。
据统计,活动期间线上线下参与人数达到数万人,发放宣传资料数万份,媒体报道覆盖范围广。
处置非法集资经验材料

处置非法集资经验材料一、非法集资定义与特点非法集资是指未经许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承诺回报,并以公开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的行为。
非法集资具有以下特点:1. 未经许可:非法集资行为通常未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属于非法行为。
2. 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通常承诺给予投资者高额回报,以此吸引投资者。
3. 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行为通常面向不特定对象,包括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等。
4. 公开宣传:非法集资行为通常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进行公开宣传和推广,以扩大影响和吸引更多投资者。
二、非法集资的危害与影响非法集资行为对个人、企业和社会都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和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安全风险:非法集资行为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约束,资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无法保障,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损失的风险。
2. 社会稳定风险:非法集资行为往往涉及大量资金,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或诈骗等情况,将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3. 法律风险:非法集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投资者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处罚。
4. 声誉风险:非法集资行为往往涉及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给投资者和相关企业带来声誉损失。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与手段非法集资行为有多种形式和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直接诈骗:通过虚构项目或伪造合同等方式,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2. 投资诈骗:以投资股票、基金、房地产等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3. 传销诈骗:通过发展下线、层层提成等方式,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4. 债权转让诈骗:通过虚构债权转让项目或伪造债权转让合同等方式,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5. 网络诈骗: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虚假宣传和推广,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四、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依据针对非法集资行为,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发行、交易、监管等方面的内容,为打击非法集资提供了法律依据。
防范非法集资知识问答

防范非法集资知识问答
Q: 什么是非法集资?
A: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没有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或组织,以虚构或夸大的形式吸收公众的资金或财物,承诺高额回报或利息,
并且没有真实的投资项目和收益来源,通过持续开展宣传、拉人头、
返利等方式,维持或扩大吸金规模并获取不义之财的违法活动。
非法
集资严重危害了个人和社会的财产安全,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金
融生态。
Q: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A: 防范非法集资是每个人的责任。
个人应该保持警惕,增强风险意识,不轻易相信非合法金融机构或项目的承诺。
要认真了解投资机构或项
目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了解有关部门的规定。
在投资
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或协议,如有不明确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应
当谨慎考虑或放弃。
此外,尊重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切勿因贪图高
收益而忽视风险。
同时,还可通过投资平台、网络、媒体等途径了解
相关信息。
政府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严厉打击
非法金融活动,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
Q: 如果受到非法集资的侵害,应该怎么办?
A: 如果受到非法集资的侵害,应该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金融、消费维权等部门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同时,要保留好与非法集资组织或个人的通信记录、合同、凭证、收据等证据以及有关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等信息。
在报案和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权益的保护,避免二次受伤和损失。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加强防范,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维护自己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合规知识考试及答案((非法集资专项治理专题)

95520
100 人(含)以上 500 人以下
95510 少于100人
95540 500人(含)以上
2020年1月15日
2020年3月15日
2020年参与者自行承担 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家承担 无期徒刑
公安机关
银监部门
工商部门
95519 200人(含)以上500人 以下
D A B B D A
ABCD ABCD ABC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有:( )
ABCD
非法集资的危害有:( )
目前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非法集资可以以生态环保投资等名 义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的名义进行。 某人向其亲朋借10万元钱买车并约定3年后偿还,属于非法集资 行为。 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构成犯罪的不法分子,要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不构成犯罪的,不作处罚。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50户以上的应予追诉。 投资者加强自身防范意识,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不传播、不轻 信所谓的一夜暴富神话,是减少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根本途 径。
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承担损失的人是(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 ),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 和财产,由(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转移 资金、财产。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 发行()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 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 予回报的行为。 构成非法集资应具备以下特征要件( ) 公司对系统非法集资风险事件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涉及受害人 员数量、涉及金额和严重程度分为()、()和()三个级别 。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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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专题知识手册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涉及众多行业领域,形势十分严峻,保险业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也是有发生。
非法集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大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对这一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既是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是开展源头治理、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
为此我们编写了本手册,保险销售人员应当提升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在思想上树立“非法集资碰不得”的高压线,切实做到“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危害及主要手段(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
具体为: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危害和损失承担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此外,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三)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1.经济损失: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2.引发风险: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3.危害社会稳定: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
(四)非法集资常见手段一是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鞋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相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明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类似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二、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主要形式1.主导型案件。
指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合同或以保险公司名义实施集资诈骗。
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参与型案件。
指保险从业人员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
主要手段有: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
指不法机构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
主要手段有:假借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名义开展虚假宣传、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保险公司为其产品提供担保或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企图利用保险为其非法集资行为“增信”;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不法机构和个人故意歪曲金融实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假借保险名义,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或者以“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噱头,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涉嫌诱导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风险传导机制1.销售环节。
主要表现为销售人员虚构保险产品从事非法集资,销售人员违规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引发非法集资风险,通过保险中介机构传导非法集资风险。
(1)销售人员虚构保险产品从事非法集资。
(2)销售人员违规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引发非法集资风险。
(3)通过保险中介机构传导非法集资风险。
2.产品承保环节。
主要表现:承保非法集资高风险产品,以及承保非法集资高风险关系人和保险标的的相关业务。
承保与网络融资中介平台有关的企财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借款人意外险业务、借款抵押物保险业务,承保被保险人为合作社或交易所等聚合性组织的保险业务,承保保险标的为珠宝、矿产等高价值或投机性商品的保险业务。
(1)承保与网络融资中介平台有关的企财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借款人意外险业务、借款抵押物保险业务涉案人以互联网为载体发布融资信息,通过P2P模式、众筹、比特币模式进行非法集资,购买保险产品,并宣传保险公司为其投资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2)承保被保险人为合作社的农业保险业务涉案人以农业项目进行民间融资或共同经营管理的名义进行招商,承诺高额定期收益或农产品收获后进行高额利润分配,并投保农业保险,夸大承担违约责任的能力,粉饰扩大经营成果。
公司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领域的非政策支持型农险产品均存在被非法集资者用于增信的风险。
(3)承保保险标的为投机性商品的企业财产保险业务涉案人宣称其生产经营的商品增值潜力大利润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并投保财产保险,利用保险公司的知名度大肆宣传,以此增加公众信任度,达到借助公司品牌为其非法集资行为增信的目的。
公司投保标的为投机性商品或高价值商品的企财险类产品均存在被非法集资行为利益宣传的风险。
3.机构人员。
主要表现:公司员工在外兼职从事非法集资,内退、病退、外借、长期脱岗等长期不在岗员工从事非法集资。
(1)公司员工在外兼职从事非法集资。
(2)长期不在岗员工(含内退、病退、外借、长期脱岗等)从事非法集资。
4.单证印章。
主要表现为伪造单证从事非法集资和私刻印章进行非法集资。
(1)伪造单证从事非法集资。
(2)私刻印章进行非法集资。
5.恶意宣传。
主要表现为外部机构在未与保险公司开展任何合作的情况下,恶意利用保险公司进行虚假宣传,或投保后向投资者作虚假宣传夸大保险责任,为其非法集资行为增信。
四、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一)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非法集资合同无效,非法集资利润不支持,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非法集资中存在担保人,应认为担保合同无效,在认定担保人明知非法集资而为担保的情况下,应对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
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
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主要涉及: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七十九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都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
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
(三)保险公司非法集资法律责任1.主导型、参与性非法集资案件的法律责任(1)若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员工(包括与公司之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代理合同关系)直接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银行对机构或个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处罚。
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员工还需赔偿投资人因此受到的资金损失。
(2)若保险公司员工存在以个人名义设立、参与设立非法金融机构或其他非法组织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以个人名义销售非法金融产品(不限于销售保险产品)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及其他以个人名义组织非法集资活动等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对个人处以刑罚并处罚金,还需赔偿投资人因此受到的资金损失。
(3)若为保险公司及个人谋取利益,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员工以共同故意组织非法集资活动,构成共同犯罪的,分别对单位和个人按刑法规定处罚。
(4)保险公司员工假借保险公司名义(不限于利用公司名号、场所、渠道、产品)组织非法集资活动,且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员工个人承担刑事责任;但若保险公司知悉此情况后并未及时制止或报案,则该员工行为可能构成表见代理,保险公司存在赔偿投资人资金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