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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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07.3.29

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07.3.29

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07.3.29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21)――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株洲城市发展的需要,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同意,对《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21年)》进行的修编。

第二条本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它有关国家规范标准;(三)《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四)《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五)国家、省、市各行业相关规划和文件。

第三条本规划期限(一)近期:2021―2021年;(二)远期:2021―2021年。

第四条本规划的市域指株洲市全部行政辖区,包括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醴陵市、攸县、株洲县、茶陵县、炎陵县的行政辖区;市区指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的全部行政辖区;城市规划区为市区全部辖区范围。

市域总面积为11262平方公里;市区(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535.4平方公里。

第五条本规划是株洲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六条本规划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之日起执行,由株洲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第一节城市发展总目标第七条城市功能定位:我国南方重要的交通枢纽,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国家老工业基地,中南地区重要的商贸和现代物流中心,面向海内外华人的炎帝历史文化纪念地。

第八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与国际接轨的发1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21)――文本展机制。

到2021年,市域总人口达到425万人,城市化水平60%。

市域国内生产总值达1726亿元,人均约4.06万元(以2000年为基数);市区内国内生产总值达1040亿元,人均约7.43万元(以2000年为基数)。

株洲市市域城镇布局规划

株洲市市域城镇布局规划
调研方法:座谈会、企业访谈、现场 探勘、问卷调查
20场政府座谈会 30场基层村委座谈会
访谈24位学校校长;48个班级发放 2400份学生家庭问卷
走访27家企业;对25家企业发放251 份企业员工问卷 发放镇村普查问卷2200份,走访了30 个农村的258个农户家庭,调查了 2300位农民情况
基于人口流动:三类人群调研
1)首先是分层特征:市、县、镇
分层载体作用差异:2010年市区、县城、镇区人口占城镇人口为48%: 22%:30%
中心城和小城镇是城镇化的主要载体
相比过去10年,小城镇成为这一轮增长的主要载体
城镇化格局由市区增长向县域增长转变,尤其集中在小城镇的增长,县城的增长不明显
2000、2010年株洲市区、县城、镇区城镇人口构成变化情况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30.0% 10.0% 0.0% 市区人口 2000年 县人口 2010年 镇人口 19.2% 22.0% 15.5% 65.3% 47.9%
10年增长率 1.83%,全省第3 次于长沙
较 小 较 高
2)城镇发展处于快速城镇化 阶段
04年之前:增速较慢,落后于湖 南省平均水平 04-09年间:增速增长,与湖南 省平均水平相当 09年以后:加速明显,远超湖南 平均水平
2.1.2 特征二:大出大进
2013
2009-2013年株洲市外出务工劳动力流向(人)
炎陵县:八分半山一分田、半分水域和庄园
分层特征 中心城市
分区特征 地理格局 发展阶段
县城 区位条件 镇 生态格局 ……

主线
2.2 中心城市
2.2.1 特征一:刚迈入特大城市行列,是区域城镇化的核心载体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XX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方案公示1 、海绵城市解读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

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31•【字号】株政办发【2015】100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10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31日株洲市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株洲,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31号)精神,结合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协调发展”为原则,认真落实“生态园林、节约园林、民生园林”理念,全面开展城市绿荫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增量提质,努力建成“一江清水、两岸绿荫、三环滴翠、四季花香”的山水宜居城市。

二、行动目标全面开展城市绿荫建设“百亿工程”,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即城市林荫道路建设、公园和广场林荫景观建设、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建设、林荫停车场建设、立体绿化建设、山体和水系生态修复建设工程。

力争到2018年底,城市建成区林荫道路的比例超过88%,林荫广场和停车场的比例超过75%,林荫小区和庭院的比例超过57%,立体绿化、山体和水系生态修复保护全面推进,真正让市民享受“推窗见绿、出门赏景、起步闻香、湘水鹭影”的生活。

三、行动内容城市绿荫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共135个,其中,道路32条,公园、广场(小游园)13个(提质改造2个),园林式小区(单位)52个,林荫停车场20个,屋顶绿化7个,以及一江四港五大滨水景观建设等11个;总投资98.06亿元,其中,市财政投资3亿元(分三年安排,含前期工作费用0.33亿元),市融资平台投资60.52亿元,区财政及区融资平台投资28.67亿元,社会资金投入5.87亿元。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管理,规范海绵设施验收流程,确保海绵城市相关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2月31日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管理,规范海绵设施验收流程,确保海绵城市相关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等规定,结合株洲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株洲市范围内含有海绵设施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过程管理。

第三条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应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文件实施建设,并组织专项验收,验收工作应符合国家、湖南省以及株洲市相关规定。

第五条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验收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范围内海绵设施进行专项验收,即按照工程性质及规模组织好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思路与总结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思路与总结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思路与总结
张芳;蒋旭东
【期刊名称】《市政技术》
【年(卷),期】2017(035)005
【摘要】海绵城市作为系统解决水问题的综合表达,涉及城市水系规划、防洪排涝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以株洲市为例,介绍了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思路,通过该规划,形成了具有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特色的“1+4”模式,即通过构建株洲市海绵城市生态安全格局,对海绵城市水生态系统、水安全系统、水环境系统以及水资源系统进行合理布局,并将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进行分解,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
【总页数】5页(P131-135)
【作者】张芳;蒋旭东
【作者单位】株洲市规划设计院,湖南株洲412000;株洲市规划设计院,湖南株洲412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92.01
【相关文献】
1.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思路与要点探讨--以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为例 [J], 吕红亮;于德淼;熊林
2.宁夏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思路及要点思考 [J], 闫景明; 王春霞
3.新时期紫线专项规划编制探索——以成都市紫线专项规划编制为例 [J], 钟婷[1];张垒[1]
4.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的思路要点探讨 [J], 李发站;谷超;刘晓凤
5.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的思路要点探讨 [J], 李发站;谷超;刘晓凤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株洲旧城区城市更新的规划

一、项目基本状况规划地段位于株洲市区都市中心区,西临湘江,西北以白石港为界(另包括石峰区旳桥梁厂和电厂区域),东北至红旗路,东到东环大道,东南至庆云山路、芦淞路、株醴路。

是旧城旳中心和株洲第三产业发展旳主导区域,肩负着都市最重要旳产业功能。

规划区波及芦淞区建宁办事处、建设办事处、庆云办事处、龙泉办事处、贺家土办事处,荷塘区茨菇塘办事处、月塘办事处和石峰区响石岭办事处等,现实状况常住人口约30.4万人,现实状况用地19.05平方公里。

二、规划重点1、贯彻《株洲市都市总体规划》(2023-2023)对中心区旳规定和功能定位;2、合理配置用地资源,调整现实状况不合理用地,合适减少居住用地,外迁工业企业,增长商业(务)金融用地;3、改善环境及服务功能,增长绿地及公共设施用地,提高区内环境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4、完善道路交通系统,增长市政基础设施用地。

三、规划理念—都市系统织补1、织补旳目旳发明富有活力、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文化特色、充斥情趣、可持续发展旳宜居都市中心区,成为建设长株潭资源节省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旳重要手段。

2、织补旳对象株洲旳都市织补应与株洲都市发展特点亲密有关,对象是基于都市构造旳各个都市系统,包括:都市生态系统、都市功能系统、都市交通系统、都市空间系统、都市社会系统。

3、织补旳原则从都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两个方面统筹,对株洲旧城区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织补。

重要包括6个原则:1)以生态织补为先导,充足运用和改善既有环境资源,突出地方环境特色;2)以产业、用地调整为契机,尊重现实,逐渐优化都市格局;3)以交通基础设施织补为重点,逐渐构筑公交优先、步行舒适旳道路与交通系统;4)以公共服务设施织补为带动,整体改善都市平常生活服务网络;5)以都市项目为突破,织补和延续都市旳肌理与文脉,构建富有都市气氛和地方建筑文化旳都市场所与形态。

6)以社会织补为目旳,建设友好、包容旳都市小区。

四、都市构造功能构造框架:一轴一带构功能、两楔一带连空间、一核三心筑活力、设施成带利服务。

株洲市绿地系统规划


策略二:以人为本,搭建理想模型——区级公园
规划原则
生态安全化——大于5公顷的斑块 服务公平化——服务半径小于 1500米,骑车15分钟内到达 规模等级化——将区域公园及其以 上级别公园均计在内
规划内容
按其服务半径考虑,结合现状文物 古迹和休闲游憩资源设置,现状9 处,规划需要新增25处。
策略二:以人为本,搭建理想模型——居住区公园
以构建安全稳定的绿地系统与 良好的人居环境并重的“国家 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 300
米见绿,500米见园,2000米
见水,绿化覆盖率达到51%,
绿地率达45-50%,人均公共绿
地面积15平方米以上。
株洲市区绿地规划纲要
市区生态功能区划
• 森林生态保持区(480.2Km2) 以城市外围山体为主体,结合丘陵林地,封 山育林,保护现有生态群落,构建城市生态 支撑体系。 • 田园风光控制区(160.6 Km2) 由近郊农田、山林、水系及部分低密度、低 强度的开发用地构成,以田园风光为特色, 通过对基本农田和丘陵地的保护限制城市的 无序扩张。
营造湘江文化气质,展现湘江的文化情怀。
港:六港入湘,湘江东岸的白石港、建宁港、枫溪港、霞湾港,湘江西岸的万丰港、沧
沙港,形成了六港入湘的景观格局。
湖:湖泊多姿,东湖、文化园、天鹅湖、神农湖等的治理改造成为市重点工程、形象工
程、民心工程。
山:山谷相间,由于株洲市的丘陵山地形态,大型山林植被成为城区周围和城区组团之
株洲市战略规划对株洲的定位(2009年) 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 高新工业基地, 商贸物流中心, 职教研发之城, 低碳清洁先锋。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工业城市
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纲要(2012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株政办发[2013]16号【发布部门】株洲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8.03【实施日期】2013.08.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株政办发〔2013〕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株洲市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纲要(2012-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3日株洲市建设健康城市行动纲要(2012-2020年)为推动健康城市建设,提升市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株洲市实施民生优先战略建设幸福株洲五年行动纲要》,制订本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株洲经济社会发展总纲为引领,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改善人民健康为目标,以健康促进为手段,以控制主要健康问题和促进健康公平为工作重点,建设具有株洲特色的健康促进模式,提升株洲总体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作为建设健康城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规范公共健康行为,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市民健康素养,促进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2.政府引导,全员参与。

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将建设健康城市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活动相结合;鼓励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对社区和单位的工作指导,实现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建设健康城市的强大合力。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株洲市商住用地供给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6)21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株洲市商住用地供给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株洲市商住用地供给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6)21号各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激活土地市场,打造“乐居株洲”,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严格控制供地总量科学编制出让计划,严格控制商住经营性用地供应总量,年供应规模控制在2000亩以内。

严格控制工业用地改变用途为商住经营性用地。

二、严格坚持“优地出让”加大配套建设力度,打造一批“优地”应市。

完善出让土地周边公共绿地等设施配套,提升公共环境品质;完善片区教育设施配套,提高片区综合吸引力;完善邻里中心配套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片区开发(指武广新城、枫溪生态新城、轨道科技城、龙母河生态新城四个片区)所配套的小学、中学,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取得成本费用和60%的建设费用,其余40%的建设费用由区政府承担。

三、探索建设低密度住宅做好优质地块的包装策划,集中展示推介,争取实力房地产开发企业入驻。

鼓励在城郊结合部建设低密度住宅,积极支持房企利用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精装修等建造方式,提升商住项目吸引力,建设“乐居株洲”。

四、鼓励基金合作开发设立株洲市湘信发展土地开发企业基金(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用于特定范围内土地开发。

政府、平台公司与企业合作开发的土地项目中,允许土地合作开发基金最高投入不超过土地成交总价款的45%。

五、降低商住用地存量年内将市本级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下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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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方案公示1 、海绵城市解读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

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6)合理分期,操作性强在保证远期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协调系统性和城市建设的时序性,远近结合,分期实施,逐步构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和低影响开发系统。

并考虑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5 、规划内容(1)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和指标体系(2)开展生态系统综合评价、构建山水生态安全格局(3)进行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文化系统构建(4)与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做好衔接(5)明确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与项目内容(6)建立海绵规划保障体系表1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6、海绵空间格局构建(1)构建目标打造“显山、露水、透绿”的山水型生态海绵城市。

(2)海绵空间格局规划形成“一环一带,四楔多廊,多节点多细胞”的海绵空间结构。

一环:城市外围休闲绿环。

利用城市快速路环沿线的城市公园、防护绿地、自然山体、水体以及相关生态要素,形成绿色休闲环。

一带:湘江风光带。

四楔:指城西北、东北、东、西南四个方向的生态绿楔。

多廊:由港系形成的水系廊道,生态绿地形成的生态廊道和防护绿地形成的道路及铁路廊道。

多节点:由主要城市公园组成,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点状绿地。

多细胞:由城市组团中的人工海绵体组成。

7 、海绵建设分区结合株洲市的海绵生态安全格局与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组团分布、用地功能、基本农田分布、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等,划定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分区。

按功能划分:海绵生态保育区、海绵生态缓冲区,按建设时序划分:海绵建设先行区和海绵建设引导区,其中,海绵建设先行区即为海绵城市近期建设区域。

海绵生态保育区——以生态涵养和生态保育为主要功能,包括九郎山森林公园、法华山森林公园、石峰公园、仙庾岭风景区、仙人造风景区、湘江等具备生态保护和景观游憩功能的区域。

严格控制在该区域内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海绵生态缓冲区——是城市建设开发的生态缓冲地带,主要包括重要的生态廊道(如航空服饰城生态廊道、新马城市生态廊道等)、交通廊道(如城市快速环道、沪昆高速等)和坡度大于25%、海拔高度在90米以上的山体、植被群落较好的山体及周边影响区域。

整体以保护为主,局部地区采取一定措施后可适当开发,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

海绵建设先行区——为海绵城市建设的近期先行区,包括现状建成区以及城市建设近期需要开发的区域。

主要包括中心城区、新马、武广、航空服饰城、云龙等部分区域。

结合对城市重点区域的改造,重点水患和水环境的整治,开展海绵城市的建设。

海绵建设引导区——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引导推广区,主要为城市建设预留的发展备用地。

按照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8、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包括生态绿地及绿地与广场用地,它是海绵城市生态本底和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充分利用各类绿地,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技术打造生态型、安全型海绵城市。

(1)生态绿地生态绿地属于非城市建设用地,多为自然山体、水域,部分为农田保护区,作为城市的生态本底,是构成海绵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生态绿地包括山林、农田、水域。

山林主要有石峰山、雪峰岭、法华山、九郎山、天池山、婆仙岭等。

农田主要有长株高速、沪昆高速、武广高铁西侧湘江西岸沿线的农田等。

水域主要有湘江、白石港、枫溪港、霞湾港、建宁港及万丰港等港系以及水库、湖泊、沟渠、池塘等。

(2)绿地与广场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街旁绿地及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旅游区及主题公园。

其中综合公园31个,主要有天台公园、栗雨公园,神农公园等;专类公园15个,主要有青少年活动公园、妇女儿童公园、奥林匹克公园等;带状公园5个,主要有万丰湖、星月湖风光带,自主创业园生态景观轴等;旅游区及主题公园1个,为云峰湖旅游区。

9、“五水”系统构建海绵系统包括:水生态系统、水安全系统、水环境系统、水资源系统、水文化系统。

水生态系统规划——确定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划定148个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单元,进行指标分解。

规划措施包括:建设下凹式绿地、绿色屋顶、透水铺装和调蓄设施。

水安全系统规划——研究雨水管网系统、超标降雨排放(内涝防治)系统、水系河道(防洪)系统为一体的综合系统。

规划措施包括:51处易涝点整治、防洪水系综合治理、管网提标措施、内涝防治设施及34座排渍泵站建设(新建11座,规划改、扩建11座,现状保留12座)。

水环境系统规划——通过湿地系统、低影响开发设施系统和雨水末端设施系统的构建,削减非点源污染,保障水环境安全。

规划措施包括:雨污分流逐步改造、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初雨污染全程控制。

水资源系统规划——包括雨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水再生水回用。

确定利用的目标、方式及用途。

水文化系统规划——依托株洲市海绵城市空间结构特征,构建“二带、四核、多点”的水文化格局,作为株洲市水文化载体重点建设。

10、近期建设规划(1)近期建设目标至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2)重点区域划分根据“株洲市旧城提质改造行动计划”、“三年绿荫行动计划”及株洲市各平台公司提供的未来五年市政道路、河湖水系建设计划划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

包括老城区改造片区和新城建设区,总面积不小于45平方公里。

近期建设区域包括:新马工业园、武广新城、天易科技城、轨道科技城、金山新城、航空服饰城、枫溪生态城、云龙示范区等各类园区和城市新区;清水塘片区、河东中心片区等老城区。

(3)近期建设项目近期建设内容包括:“一江八港”、十大湖泊湿地、十大公园、六条生态景观走廊。

项目分新建与现状改造两种情况,项目类型包含:1 LID开发措施(绿色屋顶、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及调蓄设施);2 径流污染控制设施(雨水末端设施、黑臭水体治理);3 景观绿地及湖体(湿地、调蓄塘);4 排水防涝设施(雨水管渠工程、排渍站、超标降雨调蓄设施、内河水系综合治理)。

11 、海绵城市技术措施适宜作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载体包括:建筑与小区、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

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应结合气候、土壤及土地利用等条件,合理选择单项或组合的以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为主要功能的技术及设施。

(1)城市道路——渗、滞、净、排城市道路径流雨水经截污预处理后引入道路红线内、外绿地内。

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可结合道路绿化带和道路红线外绿地优先设计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带、雨水湿地等。

(2)绿地与广场——渗、滞、蓄、净城市绿地、广场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预处理后引入城市绿地,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径流雨水,并衔接区域内的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

低影响开发设施可选择湿地公园,有景观水体的城市绿地与广场宜设计雨水湿地、湿塘等。

(3)建筑与小区——渗、滞、蓄、净、用建筑屋面和小区路面径流雨水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与转输,经截污等预处理后引入绿地,或通过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引入城市绿地与广场。

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选择可结合小区绿地和景观水体优先设计生物滞留设施、渗井、湿塘和雨水湿地等。

(4)城市水系——蓄、净、排城市水系在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城市水循环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也是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水系包括湿塘、雨水湿地等低影响开发末端调蓄设施。

城市水系设计应根据其功能定位、水体现状、岸线利用现状及滨水区现状等,进行合理保护、利用和改造,在满足雨洪行泄等功能条件下,实现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及指标要求,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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