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一章&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第一章总则
本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预防和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不同的环境要素和区域特点,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确保环境的优良状态,并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控制
设立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排放源进行监管和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
第四章自然资源保护
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生
态系统退化和环境恶化。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评估
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环境状况,评估环境影响,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章环境应急管理
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恢
复工作,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许可和审批
对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活动进行许可和审批,确保其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章法律责任
规定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九章监督与管理
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化。
第十章附则
本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与本法相抵触的规定。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的简要内容概述。
注:本文档为根据个人理解提供的简要概述,具体内容以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第五版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 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 乡村等。
环境的分类
①根据是否经过人类加工改造,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②根据人类的视野或人类活动所及的空间范围,可以把人类环境分为许 多层次,如居住环境、生活环境、地面环境、地质环境、区域环境、地球环 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宇宙环境等。 ③环境的定义不一定必须以人类为中心,一些国际文件和外国法律就摒 弃了以人类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出人类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的观念。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目录 CONTENTS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何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法的概念与发展概况 环境法的目的何作用 环境法律关系 环境法的体系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环境资源、环境资源问题和环境资源保护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 伟蓝图,作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部署。要深刻认识到,建设美丽中国是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本质要求。正 确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 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对于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 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 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环境法的目的和作用
环境保护法第一二章知识

环境保护法第一二章知识环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件

2、国家对环境的管理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其中特别重要的是法律手 段。
3、环境与资源的整体性和环境保护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把环境 与资源保护的社会关系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进行整体的、 全面的保护和调整。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 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
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五、自然资源 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自然资源
可分为有限资源和无限资源两大类。有限资源又包括两类:一类 是可更新资源,即可以更新再被利用的,如土壤、淡水、动物、 植物等。
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于1987年在其报告 《我们共同的未来》中首先提出的。
三、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第六章 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
第一节 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 一、环境管理的概念 二、环境管理的原则
1、综合性原则; 2、区域性原则; 3、预测性原则; 4、规划和协调性原则。 三、环境管理的范围 1、狭义的环境管理主要指污染控制; 2、广义的环境管理,把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结合起来,包括资源、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和其他权 益三种。
第三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环境法的产生阶段(18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初)
这个阶段是公害发生期,也是环境法的产生时期。 工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第一代环境污染。 西方国家早期的环境立法,主要针对当时的环境污染,即大 气和水的污染,防治范围比较狭窄;立法措施主要是限制性的规 定或采用治理技术,较少涉及国家对环境的管理。 二、环境法的发展阶段(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 这一时期是西方工业化国家公害发展和泛滥的时期。世界上 有名的公害事件大都发生在这一时期。 这一时期的环境立法有两个重要特点: 1、由于环境问题严重化和国家加强环境管理的迫切需要,许多 国家加快了环境立法的步伐,制定了大量的环境保护的专门 法规,从数量上说,远远超过其他的部门法。 2、除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外,又制定了一些新的环 境法规。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第一章绪论环境1、概念:(法律上的定义)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太阳及其光和热不属于)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2、要素: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人类环境的分类:1、按环境要素的形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法采、最常见)2、按环境功能的不同: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宪法)三、人类同环境的关系:1、关系: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环境对人类有反作用2、环境的两种能力:为了维持人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四、(了解)某些自然物在它存在于自然环境之中成为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作用的时候,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自然客体,但当它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要素的功能时,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保护的客体。
例如:马戏团里的驯兽,人工饲养的各种动物,人工种植的庄稼、果树等等,它们不再被看作环境要素,而视为一种财产,成为民法所有权保护的客体。
五、区别:土地、森林、草原、渔业、水、矿产,野生动物,几种资源的可再生和不可再生。
六、生态系统和生物圈:1、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组成生态系统的有机统一体,并且沿着一定的途径不断地进行着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
2、生态系统的功能:(1)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A、1/10定律:低位营养级所获得的能量,通过自身新陈代谢要消耗一部分,而剩余的能量又只有1/10被上一级所利用。
B、生物放大: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
(2)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七、生态平衡: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
环境资源法(第一章)

的环境资源保护进行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对特定领 域的环境保护进行了规定。
VS
详细描述
可持续发展原则是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之一,它强调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 境保护的相互协调和平衡。这一原则要求 在制定和实施有关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 法律法规时,应当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 环境的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 的可持续发展。
公众参与原则
总结词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应当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 权。
。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 府规章。
如《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条例》等。
各地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地方政府 规章,如《北京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
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03
环境资源法的法律体系
宪法规定
宪法规定了环境资源的国家所有 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基本关系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宪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和要求,强调国家保障自然资源 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宪法规定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 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资源法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环境 保护的基本原则、制度、措施和责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一章

例:单选题:我国宪法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 以外,属于--------所有?
【只可能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农户只可能有承包经营权, 类似一种使用权。
案例答案 答:①自然资源的概念: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
20世纪90年代以后,重点是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立法,在 全球环境保护理念下修改国内环境法。
在欧洲,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各国制定了作为环境基 本法的《环境保护法》或《联邦污染控制法》,20世纪90 年代确立了环境基本法的地位,以环境基本法为首的环保 法体系基本建立。
二、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1、新中国成立前,分为两个阶段: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立
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称为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草原和荒漠、 物种、陆地水资源、河流、湖泊和水库、沼泽和海涂、海洋矿产资源、 大气及区域性的自然环境与资源等。气候资源属于自然资源范畴。
②自然资源权属的规定,只能由宪法及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作规定, 某省人大常委会不是适格的制定主体。
③宪法和物权法对自然资源权属的规定中并未规定气候资源属于国家所 有。某省人大常委会不能规定气候资源归国家所有。
(二)自然资源:大多已包括在环境概念中
1、1987年《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的定义:在一定的技术经 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称为 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草原和荒漠、物种、陆地水 资源、河流、湖泊和水库、沼泽和海涂、海洋矿产资源、 大气及区域性的自然环境与资源等。
例: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 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除了污染控制立法之外,各国国内和国际有关的环境与资 源保护立法的目的主要是保护经济性自然资源,如森林、 渔业资源等。1930年,罗马尼亚通过了世界上首部保护自 然遗迹的法律。
环境资源法(第一章)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概述
总的来说,可持续发展包含两大方面的内 容: 一是对传统发展方式的反思和否定 二是对规范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的理性设计 就理性设计而言,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在: 工业应高产低耗,能源应被清洁利用,粮 食应保证长期供给,人口与资源应保持相 对平衡等许多方面。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概述
[本章概要]:正确地认识人类与自然环境 之间的关系规律。了解环境问题的产生原 因和分类,进一步认识当今环境问题的严 峻性。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 国策。
第一章 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环境与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概述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 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 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 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 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 大战略思想。
第四节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其一,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总量大, 远远超过环境自净能力; 其二,中国生态环境面临着边建设边破 坏的局面,生态破坏范围在扩大; 其三,老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 境问题接踵而至。
第四节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科学发展观与环境保护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 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 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 的全面发展¡ ± 内涵是当代人在创造今世发展和消费的同 时,不能自私地剥夺后代人应当享有的同 等发展和消费的机会,也就是当代人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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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
立法目的、反映的法:国家干预之法、行政权力运用之法
具有本质相同特点,环境法经常 被作为行政法的一个部分
联系
环境法:政府干预手段在环境保护领域 的体现之法制化
立法目的:可持续发展vs.规范行政 行为、控制行政权滥用 运用手段:行政手段只是环境法手段 之一,还包括经济、科技、宣传等多 种手段;环境保护也仅仅是政府行政 权干预的一个方面而非全部 专业性: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立法和 国内立法已成为一个庞大的专业领域, 远超行政法范畴
第三节 环境法律关系
一、环境法律关系的概念
1. 法律关系 2. 环境法律关系:受法律调整的环境利用行为主体之 间发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环境利用关系
3. 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 (1)多重牵连性质的法律关系 ★环境要素往往也是民法中的“物” ★往往牵扯到不同主体同时从环境要素及 其功能或效益上获益的关系 (2)以人类平等利用环境的权利义务为内容
2. 自然资源 《中国自然保护纲要》(1987):在一定的 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 一切物质和能量的总和。 (1)可能性 (2)有用性 (3)物质+能量
自然资源=环境? 自然资源≈环境 自然界中尚未能为人类所用的 物质和能量虽属于环境的范畴, 但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还 不是自然资源
(3)是结合并体现自然生态规律的人类意志
讨论题:环境法以及相应的环境法律关系是否 具有阶级性?
二、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公众: 公民 & 公民团体
主体结构
企业(作为开发利用环境 主体)
政府及其监管部门
1. 公众及其环境权益 (1) 公众的概念 公众包括公民(自然人)和由公民组成的各种团体。 ★公民是环境质量和生态效益的最终受益者和环 境问题的最终受害者 ★ 环境保护组织(NGO),是指公民依法结社组 成以保护环境保护为宗旨的环境保护组织,以通 过集体的力量对抗不当或者违法开发利用的环境 行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014年春 魏旭
说在前面的话
1. 环境法课程的特点 很闷很枯燥 很急很需要
2. 课程考核形式及成绩比例
考核形式:平时发言+闭卷考试 成绩比例:1:1
第一章 环境法绪论
※环境与环境问题 ※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一节 环境与环境问题
一、概念认知:环境、自然资源、生态系统 立法 人类环境 1.环境
印 度 帕 博 尔 毒 气 泄 露 事 故 中 死 亡 的 人 们
人类面临的全球环境问题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物种 (9)垃圾成灾 (10)有毒化学品污染
全球变暖
臭氧层破坏
区别
第二节 环境法的体系
一、环境法体系的概念 环境法体系主要是指环境法的渊源体系,即 以何种表现形式表达出来的环境法规则
二、环境法体系的内容
1. 宪法 国家、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权利 和义务
《宪法》第9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 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宪法》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 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 树造林,保护林木。
二、中国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1. 古代及近代环境法 最早:西周《伐崇令》“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 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 秦代《田律》——以时禁发 唐代《唐律》——对主管人员失职导致资源破坏、 土地荒芜以及堤防失修或侵占田间街道种植作物、 随意排污、毁坏树木庄稼等行为规定处罚条文 建国之前——《渔业法》、《森林法》、《水利法》 等
酸雨
淡水资源危机
沙尘暴
垃圾成灾
洋垃圾泛滥成灾
阅读材料二:中国的环境问题
第二节 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外国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1. 城市环境污染控制立法时期(18c中叶-20c初叶) 最早环境立法——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1306年颁布禁止在伦 敦使用露天燃煤炉具的条例 法国《民法典》的相邻关系制度、英格兰、卢森堡、意大 利等国的防止工业空气污染法律等 美国《宪法》确立联邦资源管理&卫生安全保护制度 日本1874年确立自然公园制度,1898年制定《森林法》, 1919年制定《狩猎法》、1932年制定《国立公园法》等
3. 整合型环境立法时期(20c70s至今) 全球环境问题时代的立法应对
(1) 发达国家环境与资源立法全方位展开:立法控制范围扩 大至工业、商业、金融、贸易等领域;焦点放至鼓励发展循环 经济以预防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以环境基本法为首的换几个 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基本建立,环境法的重点开始转移到法律 实施方面。 (2) 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采用 以资源保护胃本位的立法取代以资源利用为本位的立法, 完善以公害预防为核心的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
2. 自然资源 :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 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 的总和。
不可更新资源 可更新资源 矿产、石油等 可循环更新资源:水资源 取之不尽资源:风能、潮汐能、 太阳能
《宪法》第9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 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 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 资源。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 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 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3. 生态系统 (1)定义 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预 期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 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 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
(2)构成要素
生产者
消费者
分解者 ——各种具有吞噬作用的细菌、单细 胞动物、蛆虫等
图片太恶心,此处省略n张图片……
无生命物质
2. 我国环境法的目的 《环境保护法》第1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 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 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发展,制定本法。
一元还是二元?
正确的发展方向
三、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1. 环境法与民法
环境法出台之前,环境污染问 题主要依靠民事侵权救济机制 解决
联系
2. 专门法
基本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的基本 方面与主要问题
《大气污染防治法》
污染防治法 单行法: 针对特定 领域的环境问题
《水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
自然保护法
《矿产资源法》 《土地管理法》 《森林法》 《草原法》等
3. 其他法律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 《物权法》自然资源国家所有 权、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环境相邻关系的规定;《侵 权责任法》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规定;《民事诉讼法》 有关公益诉讼的原则性规定等 行政法: 各种行政法律对环境保护行政职权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 《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中有关行政 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刑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专章规定环境刑事 责任
概括描述性定义:保加利 亚《环境保护法》、葡萄 牙《环境基本法》等 环境是现实中所有的自然 环境和人类环境 列举式定义:美国 《国家环境政策法》 包括但不限于空气、 水、陆地环境。
概括加列举式: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本法所称环境, 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 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 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 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3)完善时期 (1989-1999) 1989年《环境保护法》正式出台 制定《水土保持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 治法》等法律 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 等 1997年《刑法》修正案专章规定“破坏环境 资源保护罪”
(4》强化时期(2000-今) 1993年申奥失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 再次修改,确立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 制度和超标排污违法制度 环境立法取得丰硕成果——《环境影响评价 法》、《防沙治沙法》、《循环经济促进 法》等多部法律出台
(3)生态平衡 指在一定时间内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和环境之 间、生物各个种群之间,通过能量流动、 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使它们相互之间达 到高度适应、协调和统一的状态
相对的、动态的平衡
二、环境问题 1. 环境问题的概念和分类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者自然原因使 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 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 现象。
环境 问题 的分 类
第一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 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 第二环境问题(次生环境问题): 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自然灾害
2. 环境问题的成因 (1)市场失灵 (2)政府失灵 (3)科学不确定性 (4)国际贸易的影响
3. 现有的环境问题
阅读材料一:世界八大公害事件
视频: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
2. 当代环境法 (1)产生时期(1950s-1970s末) 1954年《宪法》确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制 1973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次年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出台
(2)发展时期(1979-1988) 1982修宪: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 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海洋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 等领域分别有了立法 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合作——《濒危野生动植 物国际贸易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 然遗产公约》等
4. 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
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的大量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省级人大及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 规章
5、 有关环境保护的司法解释——参考作用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形势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检察院 《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6. 中国批准加入的国际环境条约和公约 《防止海洋石油污染的国际公约》 《捕鱼与养护公海生物资源公约》 《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 《防止因倾弃废弃物及其他物质而引起海洋污染的 公约》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处置的巴塞尔公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