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数学上册第二章有理数知识点总结
七年级数学上册各章知识点总结

[二]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 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用字母表示为a-
b= a=+[-b] .
一.四有理数的乘除法
[一]有理数乘法法则:
一、两数相乘,同号 得正 ,异号 得负 ,并把 绝对值相
乘
.
二、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
数有偶数个时,积为 正数 ,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 负数 ;
图1
从正面看
从左面看
从上面看
图2
三、立体图形的展开图有些立体图形是有一些平面图形围 成的,把它们的表面适当剪开后在平面上展开得到的平图形 称为立体图形的展开图. [一]圆柱和圆锥的侧面展开图 [二]棱柱和棱锥的展开图 [三]根据展开图判断立体图形的规律: A展开图全是长方形或正方形时------长方体或正方体; B展开图中含有三角形时-----棱锥或棱柱; 若展开图中含有二个三角形三个长方形-----三棱柱; 若展开图中全是三角形[四个]-----[三]棱锥. C展开图中含有圆和长方形-----圆柱; D展开图中含有扇形------圆锥.
-a
a
-5 -4 -3 -2 -1 0 1 2 3 4
有理数的分类
[四]、绝对值: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 的绝对4 -3 -2 -1 0 1 2 3 4
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 是它本身 ,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 它的相反数 ,
0的绝对值是
0
.
注意:一|a|≥0即对任意有理数a,它的绝对值是非负数 二绝对值最小数为0
当a<0时,无解.
五:方程的解与解方程:使方程两边相等的未 知数的值叫做方程的解,求方程解的过程叫 解方程.
六:关于移项:⑴移项实质是等式的基本性质一的 运用. ⑵移项时,一定记住要改变所移项的符号.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二单元知识点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二单元知识点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二单元知识点:第二章有理数解读有理数的有关概念一、正数与负数:1.正数:大于0的数叫正数。
像+1.8,+420、+30、+10%等带有理数“+”号的数叫做正数。
为了强调正数,前面加上“+”号,也可以省略不写。
2.负数:小于0的数叫负数。
像-3、-4754、-50、-0.6、-15%等。
※而负数前面带“-”号,而且不能省略。
3.零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它是正数与负数的分界点。
注意:对于正数与负数,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带“+”号的数是正数,带“-”号的数是负数。
例如-a不一定是负数,因为字母a代表任何一个有理数,当a是0时,-a是0,当a是负数时,-a是正数。
二、有理数及其分类:有理数:整数与分数统称为有理数。
整数包括三类:正整数、零、负整数。
分数包括两类:正分数和负分数。
注意:小学学过的零表示没有,而引入负数后,就不能把“零”完全当作没有了,如0℃就是一个特定的温度;现在我们学过的数,除p和与p有关的数外,其他的数都是有理数;引入负数后,数的范围扩大为有理数,奇数和偶数的外延也由自然数扩大到整数。
三、数轴:1.数轴的概念: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①数轴是一条直线,可以向两端无限延伸;②数轴有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三者缺一不可;③原点的位置、正方向的取向、单位长度的大小的选定,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而定的。
2.数轴的画法:1一条水平的直线;2直线的适当位置选取一点作为原点,并用0表示这点;3定向右为正方向,用箭头表示出来;4选取适当的长度作为单位长度,从原点向右,每隔一个单位长度取一点,依次为1,2,3,从原点向左,每隔一个单位长度取一点,依次为-1,-2,-3。
四、相反数:代数意义: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
如-2和2.规定零的相反数是零。
几何意义:位于原点的两侧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的点所表示的两个数。
注意: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不能单独存在,如+2与-2互为相反数,说明+2的相反数是-2,-2的相反数是+2,单独一个数不能说相反数;“只有”的含义说明像+5与-3这样的两个数不是互为相反数。
七年级上册数学-有理数-知识点整理

有理数的概念一、提纲1、正数和负数2、有理数3、数轴【重点】4、相反数5、绝对值6、倒数(小学内容)7、有理数比较大小8、有理数加法9、有理数减法10、有理数的乘法11、有理数除法12、有理数的乘方13、近似数与科学计数法14、有理数的混合运算15、补充内容二、学习指导本节知识点比较多,同学们要认真学习并加以总结,用自己的语言来理解部分知识是有助于我们记忆的。
三、知识要点一、正数和负数(1)、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
(2)、小于0的数叫做负数。
在正数前面加上负号“-”的数叫做负数。
(3)、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是正数与负数的分界。
(4)、在同一个问题中,分别用正数与负数表示的量具有相反的意义。
2、有理数(1)凡能写成分数形式的数,都是有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2)有理数的分类:①⎪⎪⎪⎩⎪⎪⎪⎨⎧⎩⎨⎧⎩⎨⎧负分数负整数负有理数零正分数正整数正有理数有理数②⎪⎪⎪⎩⎪⎪⎪⎨⎧⎩⎨⎧⎪⎩⎪⎨⎧负分数正分数分数负整数零正整数整数有理数 (3)自然数<====>0和正整数;a >0 <====>a 是正数; a <0 <====>a 是负数;a ≥0<====>a 是正数或0<====>a 是非负数; a ≤0<====>a 是负数或0<====>a 是非正数.3、数轴【重点】(1)、用一条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做数轴。
它满足以下要求:即:数轴的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
(2)、画数轴的步骤:一画(画一条直线并选取原点);二取(取正反向);三选(选取单位长度);四标(标数字)。
数轴的规范画法:是条直线,数字在下,字母在上。
注意: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字上的点表示,但是数轴上的所有点并不都表示有理数。
(4)、一般地,设a是一个正数,则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在原点的右边,与原点的距离是a个单位长度;表示数-a的点在原点的左边,与原点的距离是a个单位长度。
4、相反数(1)、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二章知识点

七年级(上)数学第二章有理数的运算知识点小结一、有理数的加法1、法则: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负号,并把绝对值相加;2)异号两数相加,绝对值相等时和为0;绝对值不等时,取绝对值较大的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较小的绝对值;3)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2、步骤:先定号,再定值例:(1)180+(-10)(2)(-10)+(-1)3、运算律:加法交换律:a+b=b+a加法结合律:(a+b)+c=a+(b+c)二、有理数的减法1、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a-b=a+(-b)有理数的减法可以转化为加法来进行。
1)减法变加法;2)减数变相反数2、步骤:先定号,后定值三、加减混合运算1、省略括号和加号,奇负偶正2、步骤:1)减法转化为加法;2)省略加号和括号;3)运用运算律运算注意:1)小数化为分数2)交换加数位置,连同符号一起交换四、有理数的乘法1、法则: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绝对值相乘;0乘任何数得0 (1)一个数同+1相乘,得原数;一个数同-1相乘,得相反数(2)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3)几个有理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确定:奇负偶正(4)步骤:先定号,后定值(5)乘法运算律:交换律:ab=ba结合律:abc=(ab)c=a(bc)分配律:a(b+c)=ab+ac2、数字与字母相乘的书写规范:(1)数字与字母相乘,乘号要省略,或用“ ”(2)带分数与字母相乘,带分数应当化成假分数。
3、去括号法则:括号前是“+”,把括号和括号前的“+”去掉,括号里各项都不改变符号。
括号前是“-”,把括号和括号前的“-”去掉,括号里各项都改变符号。
五、有理数的除法:1、法则: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为0的数都得0;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a ÷b =a ·b 1(b ≠0)2、先定号,再定值3、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1)将小数化为分数;2)将带分数化成假分数;3)0没有倒数因为有理数的除法可以化为乘法,所以可以利用乘法的运算性质简化运算。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 有理数 知识点归纳(含例题)

1.1正数和负数比0大的数叫做正数,比0小的数叫做负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它是正数与负数的分界点。
在正数前面加上符号“-”的数就是负数。
例1、3.2、0.4、25%、15等都是正数;-3.2、-0.4、-25%、-15等都是负数。
正数前面可以加上符号“+”,也可以省略这个符号。
但负数前面的符号“-”不能省略。
例2、13可以写成+13,+13也可以省略“+”号,写成13 。
但是-13不能省略“-”号写作13 。
0和正数统称为非负数,0和负数统称为非正数。
正数和负数可以分别用来表示相反意义的量。
例3、存入100元记为+100,则取出200元记为-200 。
例4、向北走50米记为+50,则向南走70米记为-70 。
0不仅可以表示“没有”,还可以表示其它意思。
例5、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
例6、0℃不代表没有温度,相反,0℃是一个确定的温度。
1.2有理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即:整数{ 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为分数,即:分数{正分数负分数整数和分数统称为有理数。
有理数的分类:按定义分类 按性质分类有理数{ 整数{ 正整数0负整数分数{正分数负分数 有理数{正有理数{正整数正分数0负有理数{负整数负分数与小学不同,在初中,如果一个小数能化成分数,那么这个小数也是分数。
例1、因为0.2=15,1.5=32,2.666=223,所以0.2、1.5、2.666都是分数。
例2、无限不循环小数,如π、1.010010001…等都不是分数。
引入负数之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扩大了。
例3、不仅1、3、5、7……是奇数,而且-1、-3、-5、-7……也是奇数。
例4、不仅0、2、4、6、8……是偶数,而且-2、-4、-6、-8……也是偶数。
用一条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做数轴。
它满足以下要求:①在直线上任取一个点表示数0,这个点叫做原点。
②通常规定直线上从原点向右为正方向,从原点向左为负方向。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规定直线上从原点向上为正方向,从原点向下为负方向。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各章知识点总结

人教版七年级数学上册各章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有理数1. 有理数和整数的关系- 自然数是有理数,因为每个自然数都可以表示为分子为自然数、分母为1的有理数。
- 整数是有理数,因为每个整数都可以表示为分母为1的有理数。
- 分数是有理数,因为每个真分数都可以表示为分母不为0的有理数。
2. 有理数的加减法- 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将绝对值相加。
- 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符号,并将绝对值较大的数减去较小的数的绝对值。
3. 有理数的乘除法- 同号两数相乘,积为正数。
- 异号两数相乘,积为负数。
- 有理数相除,分子乘以倒数。
第二章:代数初步1. 代数式的基本概念- 代数式由变量、常数和运算符号组成。
- 代数式可以通过代入变量的具体数值来求得结果。
2. 代数式的计算- 同类项相加或相减,保持字母不变,系数相加或相减。
- 不同类项之间无法进行运算。
3. 代数式的应用- 通过列式子,可以将一个具体问题转化为代数式,从而解决问题。
第三章:小数1. 小数的定义和读法- 小数是有理数的一种表示形式,可以用分数的形式表示。
- 小数读法遵循读整数部分,读小数点,读小数部分的规则。
2. 小数的加减法- 小数相加减时,要保持小数点的位置对齐,然后按照整数加减法的规则进行运算。
3. 小数与分数的相互转化- 将小数转为分数,小数点后的位数作为分母,去掉小数点后的位数作为分子。
- 将分数转为小数,分子除以分母。
第四章:倍数和约数1. 倍数的概念- 如果一个数能被另一个数整除,则这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倍数。
2. 倍数和公倍数- 两个数的公倍数是能同时整除这两个数的数。
- 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是能整除这两个数的最小正整数。
3. 约数的概念- 如果一个数能整除另一个数,则这个数是另一个数的约数。
4. 因数和公因数- 两个数的公因数是能够同时整除这两个数的数。
- 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是能够整除这两个数的最大正整数。
第五章:比例1. 比例的基本概念- 比例是两个数之间的比较关系,可以用两个等比例的分数表示。
北师大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第二章知识点整理

北师大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第二章知识点整理北师大版七年级数学上册第二章知识点整理七年级上册第二章有理数及其运算1.有理数:有理数=整数+分数(包括有限小数+无限循环小数)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分数=正分数+负分数有理数=正有理数+0+负有理数正有理数=正整数+正分数负有理数=负整数+负分数l 正数的概念:数轴上0右边的数即比0大的数叫正数,形如+1,+0.5,+10.1,0.001…l 负数的概念:数轴上0左边的数,形如-3,-0.2,-100…(负号不能省略). l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是整数也是偶数.① 正负数的表示方法:盈利,亏损;足球比赛胜,负;收入,支出;提高,降低;上升,下降;② 不投入不支出,不盈也不亏,海平面的海拔,某一个标准或基准….用0表示;2.数轴:概念: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的直线数轴是一条可以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数轴有三要素: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画法:首先画一条直线;在这条直线上任取一点,作为原点;再确定正方向,一般规定向右为正,画上箭头,反方向为负方向;最后选取适应的长度作为单位长度;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任意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
有理数的大小比较:在数轴上表示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比左边的数大,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3. 相反数:(1)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在数轴上互为相反数的两点位于原点两侧,并且到原点的距离相等),0的相反数是0;a,b互为相反数 a+b=0;(2)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得原数的相反数,当原数是多个数的和差时,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下面的a,b即可以是数字,字母,也可以是代数式;(3)一般地,数a的相反数是-a,这里的a表示任意一个数,可以是正数、负数、0.4. 绝对值:(1)几何定义: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2)代数定义: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的绝对值相等.(3)对于任何有理数a,都有a的绝对值≥0 ,即绝对值非负性;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同时为0;(4)比较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5.倒数:(1)乘积为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所以数a(a≠0) 的倒数是 1/a,0没有倒数;(2)求一个整数的倒数,写成这个整数分之一;求一个小数的倒数,先将其化成分数,再求其倒数;求一个带分数的倒数,先将其化为假分数,再求出倒数.(3)用1除以一个非0数,商就是这个数的倒数.6. 有理数的四则运算:⑴ 加法法则:① 同号两数相加,符号不变,把绝对值相加;② 异号两数相加,绝对值相等时(即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绝对值不相等时,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③ 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有理数加法运算律:交换律和结合律(互为相反数的可先相加;相加可得整数的可先相加;同分母的分数可先相加;符号相同的可先相加;易于通分的可先相加).⑵ 减法法则:①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依据加法法则② 加减混合运算,通过减法法则将减法转化为加法,统一成只含有加法运算的和式;减法没有交换律.⑶ 乘法法则:①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把绝对值相乘;② 任何数同0相乘,得0;(另外1乘任何数都等于这个数本身;-1乘以任何数都等于这个数的相反数.)③ 几个不等于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为负;当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为正.乘法的运算律:交换律、结合律、乘法对加法的分配律.⑷ 除法法则:① 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把绝对值相除;② 0除以任何非0的数都得0.③ 除以一个数,等于乘上这个数的倒数,即 .⑸ 乘方:① 求几个相同因数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表示n个相同因数乘积的运算;② 负数乘方要用括号括起来;分数乘方要用括号括起来;当指数是1时,可省略不写;③ 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奇次幂 2n+1,2n-1; 偶次幂 2n);0的正整数次幂都是0.⑹ 混合运算:① 从左到右的顺序进行;② 先乘方,再乘除,后加减;如有括号,应先算括号里面的;7. 科学记数法(1)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n是正整数,它的值等于原数的整数位数减1,),这种记数方法叫科学记数法;(2)准确数与近似数:与实际完全相符的数是准确数;与实际相接近的数是近似数;(3)精确度:近似数与准确数的接近程度,可以用精确度表示;一般地,把一个数四舍五入到哪一位,就说这个数精确到了那一位;所以,精确度是描述一个近似数的近似程度的量;(4)有效数字:在近似数中,从左边第一个不是0的数字起,到精确的数位止,所有的数字都叫做这个数的有效数字;一共包含的数字的个数,叫做有效数字的个数;。
七年级数学上册有理数知识点、重点、难点、易错点归纳总结

七年级数学上册有理数知识点、重点、难点、易错点归纳总结一、 知识框架图知识点详列:1、正数和负数: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正数和负数是表示两种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2、 有理数分类(1)按定义分类: (2)按性质符号分类: ⎪⎪⎪⎩⎪⎪⎪⎨⎧⎩⎨⎧⎪⎩⎪⎨⎧负分数正分数分数负整数正整数整数有理数0 ⎪⎪⎪⎩⎪⎪⎪⎨⎧⎩⎨⎧⎩⎨⎧负分数负整数负有理数正分数正整数正有理数有理数0 3、数轴:通常,用一条直线上的点表示数,这条直线叫做数轴。
它满足以下要求:(1) 在直线上任取一个点表示数0,这个点叫做原点;(2) 通常规定直线上从原点向右(或上)为正方向,从原点向左(或下)为负方向;(3) 选取适当的长度为单位长度。
4、相反数:绝对值相等,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
0的相反数仍是0.5、绝对值: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记做|a|。
由绝对值的定义可得:|a-b|表示数轴上a点到b点的距离。
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6、有理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7、有理数的四则运算(1)有理数的加法加法法则:①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②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③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运算律:加法交换律:a+b=b+a加法结合律:(a+b)+c=a+(b+c)(2)有理数的减法可转化为加法进行,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a-b=a+(-b)。
正-正=正+负;正-负=正+正;负-正=负+负;负-负=负+正。
(4)有理数的乘法乘法法则:①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②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③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④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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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数学上册第二章有理数知识点总结1.1 正数和负数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负数:比0小的数。
正数:比0大的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
(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
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3.0表示的意义⑴0表示“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⑵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3)0表示一个确切的量。
如:0℃以及有些题目中的基准,比如以海平面为基准,则0米就表示海平面。
1.2 有理数1.有理数的概念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
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
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3,整数也能化成分数,也是有理数注意: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2.有理数的分类⑴按有理数的意义分类⑵按正、负来分正整数正整数整数 0 正有理数负整数正分数有理数有理数 0 (0不能忽视)正分数负整数分数负有理数负分数负分数总结:①正整数、0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②负整数、0统称为非正整数③正有理数、0统称为非负有理数④负有理数、0统称为非正有理数3.数轴⒈数轴的概念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⑶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⑷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⑴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⑵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
(如,数轴上的点π不是有理数)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⑴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⑵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⑴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⑵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⑶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5.a可以表示什么数⑴a>0表示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⑵a<0表示a是负数;反之,a是负数,则a<0⑶a=0表示a是0;反之,a是0,,则a=04.相反数⒈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⑴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⑵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⑶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⑴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⑵0的相反数是0;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3.相反数的几何意义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
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的求法⑴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5的相反数是-5);⑵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时,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
化简得-5a-b);⑶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5.相反数的表示方法⑴一般地,数a 的相反数是-a ,其中a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当a>0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当a<0时,-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5.绝对值⒈绝对值的几何定义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⑴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⑵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⑶0的绝对值是0.可用字母表示为:①如果a>0,那么|a|=a;②如果a<0,那么|a|=-a;③如果a=0,那么|a|=0。
可归纳为①:a≥0,<═>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②a≤0,<═> |a|=-a (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经典考题如数轴所示,化简下列各数|a|, |b| , |c| , |a-b|, |a-c| , |b+c|解:由题知道,因为a>0 ,b<0,c<0, a-b>0, a-c>0, b+c<0,所以|a|=a ,|b|=-b, |c|=-c ,|a-b|=a-b , |a-c|=a-c ,|b+c|=-(b+c)=-b-c3.绝对值的性质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
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
即⑴0的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a=0 <═> |a|=0;⑵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即:|a|≥0;⑶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
即:|a|≥a;⑷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
即:若|x|=a(a>0),则x=±a;⑸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
即:|-a|=|a|或若a+b=0,则|a|=|b|;⑹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
即:|a|=|b|,则a=b或a=-b;⑺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
即|a|+|b|=0,则a=0且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经典考题已知|a+3|+|2b-2|+|c-1|=0,求a+b+c的值解:因为|a+3|≥0,|2b-2|≥0,|c-1|≥0,且|a+3|+|2b-2|+|c-1|=0所以|a+3|=0 ,|2b-2|=0 ,|c-1|=0即a=-3 ,b=1 ,c=1所以a+b+c=-3+1+1=-14.有理数大小的比较⑴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总比右边的小;⑵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5.绝对值的化简①当a≥0时, |a|=a ;②当a≤0时, |a|=-a6.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如:|a|=5,则a=土51.3 有理数的加减法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⑷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⑴加法交换律:a+b=b+a⑵加法结合律:(a+b)+c=a+(b+c)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
即:⑴当b>0时,a+b>a ⑵当b<0时,a+b<a ⑶当b=0时,a+b=a4.有理数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
用字母表示为:a-b=a+(-b)。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
如:(-8)+(-7)+(-6)+(+5)=-8-7-6+5.和式的读法: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6.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中运用结合律时的一些技巧:Ⅰ.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同号结合法)(-33)-(-18)+(-15)-(+1)+(+23)解:原式=-33+(+18)+(-15)+(-1)+(+23)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33+18-15-1+23 (省略加号和括号)=(-33-15-1)+(18+23)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49+41 (运用加法法则一进行运算)=-8 (运用加法法则二进行运算)Ⅱ.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 (凑整法)(+6.6)+(-5.2)-(-3.8)+(-2.6)-(+4.8)解:原式=(+6.6)+(-5.2)+(+3.8)+(-2.6)+(-4.8)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6.6-5.2+3.8-2.6-4.8 (省略加号和括号)=(6.6-2.6)+(-5.2-4.8)+3.8 (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4-10+3.8 (运用加法法则进行运算)=7.8-10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并进行运算) =-2.2 (得出结论)Ⅲ.把分母相同或便于通分的加数相结合(同分母结合法)−35 - 12 + 34 - 25 + 12 - 78 解:原式=(-53-52)+(-21+21)+(+43-87) =-1+0-81 =-181 Ⅳ.既有小数又有分数的运算要统一后再结合(先统一后结合)(+0.125)-(-343)+(-381)-(-1032)-(+1.25) 解:原式=(+81)+(+343)+(-381)+(+1032)+(-141) =81+343-381+1032-141=(343-141)+(81-381)+1032 =221-3+1032 =-3+1361 =1061Ⅴ.把带分数拆分后再结合(先拆分后结合) -351+10116-12221+4157 解:原式=(-3+10-12+4)+(-51+157)+(116-221) =-1+154+2211 =-1+308+3015 -307 Ⅵ.分组结合2-3-4+5+6-7-8+9…+66-67-68+69解:原式=(2-3-4+5)+(6-7-8+9)+…+(66-67-68+69)=0Ⅶ.先拆项后结合(1+3+5+7...+99)-(2+4+6+8 (100)1.4有理数的乘除法1.有理数的乘法法则法则一: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法则二: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法则三: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法则四: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则积等于0.2.倒数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其中一个数叫做另一个数的倒数,用式子表示为a·1a=1(a≠0),就是说a和1a 互为倒数,即a是1a的倒数,1a是a的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