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会员分类管理与分级营销

零售药店会员分类管理与分级营销
零售药店会员分类管理与分级营销

零售药店会员分级管理与分级营销

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现在好多药店开始了大张旗鼓的会员制营销。于是大家纷纷上了会员管理系统,加大了对会员的开发力度,甚至出现了“抢”会员现象的出现。会员的执行方案或者叫政策也是大同小异,无非积分返利,会员日9.5折,积分送大礼……纷纷闪亮登场。于是乎,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种情况:一个消费者张大爷,当他去买药的时候,兜里面揣着N张不同药店的会员卡,然后他就有可能拿着会员卡,东家看看,西家看看,看谁家的价格低,看谁家的优惠多,那就在谁家买。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大家想一想,这是什么会员制?这样的会员制能塑造忠诚顾客吗?这就是简单的、变相的价格战!

前两天笔者去策划一家单体药店的会员营销,药店老板居然想出这样一条政策:会员本人持本店会员卡,可在会员日免费领取精美礼品一份。然后我问她,你是想让领一年还是两年,如果不是,你印到会员卡上,会员会怎么想?我又问她:我们做会员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不是红十字会,更不是慈善机构,我们做会员的目的是:塑造忠诚顾客!难道一瓶酱油,一袋大米就能让你的会员忠诚吗?我感觉不应该是这样的,最起码是不完全正确的。

那么会员具体应该怎么做哪?

通过这些年的工作和感悟,笔者认为:

一:会员制的意义在与加深我们与消费者之间的情感纽带作用,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我们的品牌形象,从而更好的进行差异化营销。这是

也是零售药店品牌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知道,品牌是如何和消费者联系到一起的?第一,品牌有承诺,而所有的促销包括(会员制)都是我们对消费者做出的一种承诺;其次,我们说了,为什么现在“伪品牌”众多,是因为他们这些所谓品牌缺少“实现”,你答应别人的话要做到,这就是品牌实现,还是刚才笔者做的案例,你说会员日送礼品,我承认,这种方法对吸引会员会起到很大作用,但如果你送了一段时间坚持不住了,不送了,你的承诺在哪里?第三,一个消费者认可的品牌,还需要消费者“认知”,你要让更多的消费者知道这个东西,不但是会员本人。最后,这样我们建立起和消费者的情感纽带了,顾客忠诚度就高了。

二:会员的管理

会员管理的核心是什么?我想不同人又不同看法,但是我个人认为:会员的分级管理是核心内容!

我们一下有5万,10万,甚至是20万,30万的会员,面对如此庞大的数据,怎么办?只有分级管理是出路,20/80法则,就是在这10万会员里,肯定有20%的会员为我们创造的80%的利润。我们把这20%的会员先选出来,这是其一。其二,我们可以想一想,如果一个消费者,他收入水平很低,甚至生活在贫困线下,这时候我们送他一瓶酱油,送他一袋米之类的东西,他会感激你,会对你有感情,会忠诚于你,可是如果他生活水平很高,消费意识也很强,他会在乎一瓶酱油,在乎一袋米吗?也许在乎,但是我想现在守财奴应该不是特别多了吧?所以,会员管理必须分级。

例如:我们把所有会员分成ABCD四类,A类:每月消费1500元以上,消费水平高,自我保健意识强。B类:每月消费1500-1000元,消费水平中等,有自我保健意识。C类:每月消费1000-500元,消费水平较低,保健意识较差。D类:每月消费500元以下,消费水平低,保健意识差。(可根据自己企业实际情况而定)

三:会员的分级营销

比如我们要做一个大型活动,那么针对A类消费者,我们可能就不在重点给他兑礼品,可能消费者对体检,健康知识,健康讲座更感兴趣,那么我们以这些东西为纽带,根据消费者情况,给他传递他需要的信息,比如他是个糖尿病,那么我们就要传递诸如此类的信息(糖尿病的危害在病发证,六味地黄丸/麦味地黄丸对糖尿病并发症的作用,蜂胶对糖尿病的作用,如果我们多元化,还可以传递:苦瓜对血糖的影响……),那么对于会员的另外一个极端:D类会员,如果是个心脑血管病患者,我们只需给他传递这样的信息(五一大回馈,白云上复方丹参片2.5,积分送大礼,)把他吸引来,然后通过联合用药,包括宣传健康知识去弥补损失。

总之一句话:会员分级管理,分级营销。如果举一个形象的例子:我们做一次大型活动,会员甲(糖尿病患者)和会员乙(高血压患者)接到的促销短信应该是不一样的,会员甲接到的应该是糖尿病类促销信息,会员乙应该接到高血压类产品促销信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把会员制营销的做好,发挥它本来的功能,也使企业的资源能合理的最大化利用。

设备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设备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设备的精细化管理,明确设备管理的责任目标,提高重点关键设备的受控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设备的分类分级管理进行了具体的要求,油田所有设备均应按本办法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设备的分类 油田设备按A、B、C三类进行分类,分类的方法是根据该设备的重要性和对生产系统的影响。分类原则如下: (1)、A类设备是指该设备损坏后,对人员、生产系统、机组或其他重要设备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直接导致环境严重污染的设备。 (2)、B类设备是指该设备损坏或在自身和备用设备均失去作用的情况下,会直接导致机组的可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降低或导致环境污染的设备;本身价值昂贵且故障检修周期或备件采购(或制造)周期较长的设备。 (3)、C类设备是指不属于A类、B类的设备。 分类的方法:可采用直接指定法和公式判定法两种方法。 直接指定法:依据设备对油田生产影响的重要程度和设备价值直接进行指定。A类设备的确定应主要依据该方法,可参考附件(《设备分类分级标准及范围》)。 公式判定法: 对单位所属的设备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打分评类。规定的项目包括:生产影响程度、价值大小、设备利用率、设备保有量、维修难度、检修频次、配件供应及关联风险(工艺、安全、环保)。B类、C类设

备的划分应主要依据该办法。 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定,通过评价,计算设备分值,总分值在75分以上的设备评为A类设备,40~75分为B类设备,40分以下为C类设备。评定时依据下表项目和内容进行评定。 评定项目所占 分值 评定内容 评分 值 备注 合计100 生产影响程 度25 对生产有直接影响且影响到停产,作 用处于关键地位的评为16-25分;对 生产没有直接影响且不影响到停产, 作用处于一般地位的设备评为11-15 分;辅助生产设备评为2-10分。 设备原值15 设备原值在100万元以上评为11-15分;设备原值在50万~100万评为6-10分;50万元以下评为2-5分。 设备利用率10 设备利用率在85%以上评为6-10分;设备利用率在50%~85%评为2-5分;设备利用率在50%以下评为1分。 设备保有量 5 设备发生事故、故障后没有备用设备

供应商分级管理制度及考核评价标准

供应商分级管理制度及考核评价标准 1.目的 为确保所采购的物品符合罐头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要求,必须根据考核评价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罐头产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供应商的评价和管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并组织对供方的评价和分级管理。 3.2品管部:参与对供应商的评价和分级管理。 4.工作程序: 4.1采购物资分类: 按照罐头食品的加工特性,生产加工所需物资可分为: a、原料:肉类、禽类、水产类、果蔬类、粮食类。 b、辅料:香辛料、调味料。 c、食品添加剂。 d、食品相关产品:空听、盖子、纸箱、容器、机器设备等。 4.2对供方的评价: 4.2.1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生产办、品管部、工程设备部对供方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出合格供方。 评价内容:

a)、评审供方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 b)、审核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提供产品的能力进行评价; c)、调查供方的顾客满意度情况; d)、调查供方的财务状况,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等。 4.2.2对a、b、c类物资的评价 4.2.2.1对大宗主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书面材料,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b)、对a、b、c类实行生产许可的产品必须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此外,对肉类产品还必须有《屠宰许可证》。肉类产品还必须随货附有“三证”:《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牲畜五号病非疫区证明》。非农副产品原辅料必须随货附有该批产品有效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注:1、重庆市范围内属非疫病区,凡重庆市范围内采购的肉类原料可以不附《牲畜五号病非疫区证明》。2、未实施“三证”管理的地区,要提供《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c)、对供方产品供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 d)、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情况。 e)、本公司对供方其它顾客的满意度调查。 4.2.2.2对初选供方的评价: 供方提供样品,经品管部检验合格后,派员到供方调查相关情况

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最新】

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推进分级分类管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我省医药产业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以下简称“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换证、变更。 第三条本标准中的分级分类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经营场地规模、药品经营范围、药学技术人员配置情况、药品质量管理、药品追溯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药学服务能力等因素,对其经营资质和风险管控实施动态分类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管理办法,指导地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全省各地级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辖区实际依法制定具体有关细则,并指导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地级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级分类 第五条根据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一)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 (二)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中药饮片等除外),《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标注“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除外”字样,同时注明上述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除外的类别。 (三)三类店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等所有可

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各区园林绿化局: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公园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相关规定,特印发《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6 年3 月 2 日 北京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公园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符合标准的公园应申请登记注册, 由市园林绿化局予以确认并公布。 第三条本市公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四条依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结合公园管理工作实际,按照公园所承担的主要功能,本市公园分为五类:(一)综合公园:设施齐全、内容丰富,具有游览、休憩、科研、文体及健身活动等多种功能,可为大多数入园人群的不同需求提供服务的公园,包括市域性综合公园和区域性综合公园。最低控制规模》5公顷,适宜规模》10公顷。 (二)社区公园:主要是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侧重开展儿童游乐、老人休憩健身活动的公园。最低控制规模》0.5公顷,适宜规模》1公顷。 (三)历史名园: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在一定历史时期或北京某一区域内,对城市变迁或文化艺术发展产生影响, 能体现传统造园技艺且已列入历史名园名录的公园。 (四)主题文化公园:以特色主题或文化为核心内容的公园,包括主题公园、植物园、动物园和游乐园等。 (五)生态公园:以原生态或低人为干扰的自然环境为特色,侧重满足市民亲近大自然的需求,兼具科普生态教育功能的公园。包括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等。最低控制规模》20公顷,适宜规模》50公顷。 第五条按照公园品质及管理水平,本市公园分为三级公园品质优 秀, 管理水平高的公园定为一级公园。

供应商分类分级在物资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供应商分类分级在物资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目录 一、项目概述 (3) 1.1 .................................................................................................................... 项目背景 3 1.2 .........................................................................................................研究思路及方法 4 1.2.1 研究思路 (4) 1.2.2 研究方法 (4) 二、..........................................................................................供应商分类管理研究现状 6 2.1供应商分类的理论研究 (6) 2.1.1 供应商分类理论 (6) 2.1.2 供应商分类维度衡量方法 (8) 2.2 典型案例分析 (9) 2.2.1 荷兰某电力企业供应商分类决策树模型 (9) 2.2.2 国内某石化企业供应商管理优化案例 (11) 三、..................................................................................................供应商分类管理模型 13 3.1供应商分类分级管理模型 (13) 3.1.1维度选取及指标体系的构建 (15) 3.1.2供应商分类分级测算 (21) 3.2 供应商分类模型应用与修正 (22) 3.2.1举例对象的确定 (23) 3.2.2算例分析方法 (24) 3.3 供应商分类模型的修正 (36)

药品分类管理的现状分析

摘要 与美国相比,我国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起步较晚,回顾一下我国药品分类管理的时间表:在1999年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启动之前,我国药品市场除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实行特殊限制外,其它药品基本上处于自由销售状态,到2000年1月1日,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开始实行;从2004年10月1日起,所有注射剂必须凭处方销售;到2005年7月1日开始,未列入非处方药物的抗菌药物须凭处方销售. 关键词: 关键词1:药品 关键词2:处方药 关键词3:非处方药 关键词4:特殊管理

目录 一、前言…………………………………………………………………………P 4 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概述………………………………………………………P 4 2.1、药品分类管理基本概念………………………………………………………P 4 2.2、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发展历程……………………………………………P 5 三、药品分类管理具体规定………………………………………………………P 5 3.1、药品生产………………………………………………………………………P 5 3.2、药品流通………………………………………………………………………P 5 3.3分类管理中药品的使用…………………………………………………………P 6 3.4、标识物及广告…………………………………………………………………P 6 四、处方药和处方药转换评价………………………………………………………P 6 4.1、处方药转换评价为非处方药…………………………………………………P 6 4.2、非处方药转换评价为处方药…………………………………………………P 7 五、双跨药品…………………………………………………………………………P 7 六、结束语……………………………………………………………………………P 7 七、参考文献…………………………………………………………………………P 8

零售药店会员分类管理与分级营销

零售药店会员分级管理与分级营销 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现在好多药店开始了大张旗鼓的会员制营销。于是大家纷纷上了会员管理系统,加大了对会员的开发力度,甚至出现了“抢”会员现象的出现。会员的执行方案或者叫政策也是大同小异,无非积分返利,会员日9.5折,积分送大礼……纷纷闪亮登场。于是乎,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种情况:一个消费者张大爷,当他去买药的时候,兜里面揣着N张不同药店的会员卡,然后他就有可能拿着会员卡,东家看看,西家看看,看谁家的价格低,看谁家的优惠多,那就在谁家买。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大家想一想,这是什么会员制?这样的会员制能塑造忠诚顾客吗?这就是简单的、变相的价格战! 前两天笔者去策划一家单体药店的会员营销,药店老板居然想出这样一条政策:会员本人持本店会员卡,可在会员日免费领取精美礼品一份。然后我问她,你是想让领一年还是两年,如果不是,你印到会员卡上,会员会怎么想?我又问她:我们做会员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不是红十字会,更不是慈善机构,我们做会员的目的是:塑造忠诚顾客!难道一瓶酱油,一袋大米就能让你的会员忠诚吗?我感觉不应该是这样的,最起码是不完全正确的。 那么会员具体应该怎么做哪? 通过这些年的工作和感悟,笔者认为: 一:会员制的意义在与加深我们与消费者之间的情感纽带作用,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我们的品牌形象,从而更好的进行差异化营销。这是

也是零售药店品牌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知道,品牌是如何和消费者联系到一起的?第一,品牌有承诺,而所有的促销包括(会员制)都是我们对消费者做出的一种承诺;其次,我们说了,为什么现在“伪品牌”众多,是因为他们这些所谓品牌缺少“实现”,你答应别人的话要做到,这就是品牌实现,还是刚才笔者做的案例,你说会员日送礼品,我承认,这种方法对吸引会员会起到很大作用,但如果你送了一段时间坚持不住了,不送了,你的承诺在哪里?第三,一个消费者认可的品牌,还需要消费者“认知”,你要让更多的消费者知道这个东西,不但是会员本人。最后,这样我们建立起和消费者的情感纽带了,顾客忠诚度就高了。 二:会员的管理 会员管理的核心是什么?我想不同人又不同看法,但是我个人认为:会员的分级管理是核心内容! 我们一下有5万,10万,甚至是20万,30万的会员,面对如此庞大的数据,怎么办?只有分级管理是出路,20/80法则,就是在这10万会员里,肯定有20%的会员为我们创造的80%的利润。我们把这20%的会员先选出来,这是其一。其二,我们可以想一想,如果一个消费者,他收入水平很低,甚至生活在贫困线下,这时候我们送他一瓶酱油,送他一袋米之类的东西,他会感激你,会对你有感情,会忠诚于你,可是如果他生活水平很高,消费意识也很强,他会在乎一瓶酱油,在乎一袋米吗?也许在乎,但是我想现在守财奴应该不是特别多了吧?所以,会员管理必须分级。

项目分级管理规定

项目分类(级)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更好的推行公司项目化管理,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合理的资源解决当前重要紧急的问题,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2019年度推进的项目化管理工作中的项目 三、职责 1、项目化委员会:负责对本办法及项目分类、分级结果的最终审批与决策。 2、项目化办公室:制订项目分类办法,负责本办法的落实与推进。 四、内容 1、项目定义及选择 1.1定义:企业中需要跨部门协作的,为创造独特的产品、服务或成果而进行的临时性工作就是项目。 1.2选择标准:项目选择主要考虑以下4个维度 1.2.1财务指标:是否能够扩大企业的直接成果、能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或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等 1.2.2内部运营指标: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强化企业的存在价值、有利于提高企业声誉、能够改善公司组织运行效率等。 1.2.3学习与成长指标:是否能够培养企业未来需要的人才,有助于企业建立竞争优势,构筑核心竞争力等 1.2.4客户指标:是否关注外部,有利于满足客户、政府的需要或期望; 2、项目来源 1.1为满足公司战略目标要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2来源于公司及部门年度计划重要事项的目标分解。 1.3来源于改善局部工作绩效、持续提升经营绩效的工作。 3、项目分类 项目分类是公司后续对项目进行管控与跟进的基础,有利于公司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合理的资源解决当前重要紧急的问题,根据公司重要事项类型,项目可同等分为Ⅰ、Ⅱ、Ⅲ类

4、项目分级 项目分级主要是与项目激励模式进行挂钩,项目级别评定主要基于“项目资源、项目效果、项目难度”三个维度,采用累加计分制确定项目等级,项目级别与评估分数对应表如下,详细评估表见附件1 5、项目等级评估程序 项目立项阶段,由项目办推进小组参考项目评估标准,对项目等级进行判定,最后加权平均各评审人员的综合评分确定最终的项目等级,并给出建议激励标准。所有项目需经过项目委员会讨论并确定最终结果,C级以上项目需委员会主任签字纸质版审批存档,D、E级项目办审批存档即可。 五、附则 (1)本方案由项目办制定并附则解释。 (2)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方案仅适用于2019年项目化。 六、附件 1、附件1:《项目等级评估表》 编制:审核:审批:

供应商分级管理规范-新

1.0 目的 供需双方互惠护互利,双赢合作,有效管理合作分包商,系统保证产品质量,使供应商能够准时,保质保量供货,保证公司运营顺畅,特制订本规范。 2.0 范围 所有经公司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和客户指定的供应商。 3.0 定义 3.1 A类供应商:为公司提供各类原始加工材料(板材、型材、粉末油漆以及压铆类、紧固 类零件、包装材料、附件等)的供应商和客户指定供应商。 3.2 B类协作供应商:由公司提供技术资料(产品图纸、品质标准、)后依要求加工成半成 品或成品的供应商。操作性质分为采购类、提供原材料外发加工类。 4.0职责 4.1 品质部 4.1.1 负责对供应商质量指标进行评定,所有供应商的每日来料、每周来料、每月来料的 质量状况做详细的统计,向相关部门通报供应商周、月来料质量状况并汇总。 4.1.2 供应商过程质量控制、辅导及标准灌输培训. 4.2 技术部 4.2.1向供应商提供工艺技术指导或技术支持及产品有关标准、技术资料。 4.2.2 督促供应商技术部门,协调工艺技术服务工作. 4.3 计划部 4.3.1 均衡公司产能匹配,因公司产能不足而需外发或外够加工时提供外发建议. 4.3.2 督促采购及外发作业流程,统筹安排内外生产周期. 4.4 采购部 4.4.1对采购、外发流程执行及发出定单后进度的掌控,保证物料在要求的时间内回货使 用。 4.4.2 组织评审小组负责采购\外发管理程序的正确实行. 4.4.3 采购\外发\协作厂商回货后的管理. 5.0 管理流程 5.1各供应商依公司《采购单》或《委外加工单》为准,严格按定单要求时间交付使用合格 产品至我公司。 抄送:□总经理□市场部□工艺技术部□计划部□采购部□生产部□品质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文控中心

药品分类指导原则

上海市零售药店药品分类与陈列管理指导原则 (不含中药饮片) 前言 为规范本市零售药店药品的分类陈列,提升上海药品流通行业的社会文明形象,推进医药零售业的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零售药店管理、药品分类管理的法规及行政规章,在市药品监管部门指导下,广泛征求药品零售企业及业内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特起草《上海市零售药店药品分类与陈列管理指导原则(不含中药饮片)》(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由于中药饮片的陈列管理已有明确的规程和要求,本“指导原则”不作重述。行业内各零售企业涉及中药饮片陈列管理,应严格执行有关中药饮片陈列以及格斗管理规定。 本指导原则由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提出并解释,由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参与研讨和修订。 本指导原则的起草单位有: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以及上海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复美益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本指导原则的附录为规范性附件。 本指导原则起草人:陆国平、何怀卿、柯 琴、陈 惠、周静静、吴 娟、楊 晹、缪秀红、贡国芳、王云萍、张 瑜、杨凌云、朱立波、陆湘萍。 本指导原则于2011年9月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指导原则规定了上海市零售药店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分类与陈列管理的通用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药品零售连锁公司下属的直营门店和加盟门店、社会单体药店、超市药柜。 2.规范性引用文件及资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版)》国药监管局(局令第20号)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监管局(局令第10号)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食药监管局(局令第24号) 《关于公布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及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药管安[1999]399号) 《关于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试行意见》沪食药监流通[2005]783号 《中国药典(2010年版)》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 《中国常用药品集》

ISO27001:2013信息资产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XXXXXX软件有限公司人性化科技提升业绩 信息资产分类分级管理程序 目录 1.目的和范围 (2) 2.引用文件 (2) 3.职责和权限 (3) 4.信息资产的分类分级 (3) 4.1信息资产的分类 (3) 4.2信息资产的分级管理 (4) 4.3信息资产分类指导 (5) 5.信息分级标识 (5) 5.1分级标识编号 (5) 5.2公司绝密、机密信息定义 (6) 5.3各密级知晓范围 (6) 5.4分级标识编号可作为分级标识使用 (7) 6.公司秘密信息使用管理 (8) 6.1涉密信息的保管 (8) 6.2涉密信息的访问限制 (9) 6.3涉密信息的使用 (10) 6.4涉密信息发送 (12) 6.5涉密信息的废弃处置 (13) 7.保密原则 (14)

1.目的和范围 为降低公司重要资产因遗失、损坏、篡改、外泄等事件带来的潜在风险,这些风险将对公司的信誉、经营活动、经济利益等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需要规范信息资产保护方法和管理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信息资产的安全管理,适用对象为本公司员工和所有外来人员。特殊岗位或特殊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信息资产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保护期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操作、维护的事物、文档、项目、数据等资源。 2.引用文件 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各部门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GB/T 22080-2016/ISO/IEC 27001:2013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 全管理体系要求 3)GB/T 22081-2016/ISO/IEC 27002:2013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 全管理实施细则 4)《备份管理规定》 5)《访问控制程序》 6)《文件控制程序》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录 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与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供应商管理内容与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供应商分层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供应商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供应商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供应商分等.................................................... 错误!未定义书签。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东风汽车员工薪酬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薪酬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模式,明确公司各级单位薪酬管理职责,结合公司各单位产权性质、地域和薪酬管理现状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一)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 (二)合理授权与加强监管相结合 (三)贯彻指导与服务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分级管理 第四条按照公司、事业部、工厂(子公司)各自履行的管理职责,实行公司、事业部、工厂(子公司)三级薪酬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薪酬管理职责 (一)负责建立公司薪酬制度体系 (二)负责制定公司人工成本总量管理办法 (三)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四)负责审定授权事业部薪酬分配办法 人力资源总部作为公司薪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相关办法;审定公司直接管理单位制订的薪酬实施细则;负责审核非直接管理单位制订的薪酬分配办法;负责监督、检查各事业部薪酬制度实施情况。 第六条事业部薪酬管理职责

(一)按照分类管理体制,负责执行公司薪酬制度或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制订薪酬管理办法。 (二)负责审定或审核所属工厂/子公司薪酬分配办法。 事业部人事部门作为事业部薪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审定所属工厂/子公司薪酬实施细则;负责审核授权子公司制订的薪酬分配办法;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第七条工厂/子公司薪酬管理职责 根据薪酬管理方式分类不同,负责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制订薪酬分配办法或按照事业部薪酬分配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工厂/子公司人事部门作为工厂/子公司薪酬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薪酬分配办法执行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在按照分级管理流程制订薪酬分配办法时,必须提交上级单位审批或审核。未经审批或审核擅自执行的,公司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章分类管理 第九条依据各单位产权关系、地域和薪酬管理现状,公司实行薪酬分类管理体制,将薪酬管理方式分为三类(对应单位明细见附件1)。 A类:由公司直接管理,执行公司的基本薪酬制度。 B类:由公司授权,自行设计薪酬制度,公司HRC批准后执行C类:按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自行设计薪酬制度,经公司审核,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将根据各类单位的产权关系和薪酬管理状况变化,适时调整对有关单位的薪酬管理方式。

供应商评审及分级办法

供应商评审及分级办法 1 目的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供应原辅材料,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和供应商。 3 定义 供应商评审: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服务能力等进行的考评,以判断其是否满足公司的要求。 分级制度:技术质量部结合供应商实力和供货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的等级划分。 追溯索赔:因供应商原因用户要求本公司赔偿的,本公司有权通过制造部采购室向供应商追溯责任及相关赔付。 4 职责 采购室负责收集供应商资料,同供应商签署协议。 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调查和评审。 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 5 程序 5.1 采购物资的分类 5.1.1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和影响产品质量、性能的重要程度分为: 一类物资为对产品质量、性能有直接重大影响的主要材料和重要的外购件。如:(视各公司情况而定) 二类物资为对产品质量、性能有较大影响的主要材料和重要的外购件。如:(视各公司情况而定) 三类物资为除一、二类物资以外的用于产品生产的辅助用料、一般外购件和生产维修用料等其他物资。如:(视各公司情况而定) 单笔采购金额在5000(含)元人民币以上的为A类物资;单笔采购金额在1000(含)~4999元人民币的为B类物资;单笔采购金额在999元人民币以下的为C类物资。 5.1.3 原则上,A、B、C类的管理控制方法对应等同于一、二、三类物资。以下如遇物资类别,一、二、三类均对应包含A、B、C类。 5.2 供应商评审流程 5.2.1 采购室根据生产需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作为候选,并要求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5.2.2采购室将《供应商调查表》交技术质量部,由技术质量部对供应商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判断是否需对其进一步的评审,评审结果通知采购室。 5.2.3 一、二类物资供应商在获得技术质量部的批准后由采购室通知其送样或小批量试用。 5.2.4 一、二类物资送样或小批量试用经技术质量部检验,如合格,由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

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推进分级分类管理,规范药品零售企 业经营行为,促进我省医药产业有序发展,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以下简称企业)的监督管理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变更及换发。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分级分类管理,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经营场地规模、药品经营范围、药学技术人员配置情况、药品质量管理、药品追溯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药学服务能力等因素,对其经营资质和风险管控实施动态分级分类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办法,指导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辖区实际,依法制定有关细则并指导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级分类 第五条根据企业设置条件与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相对应的企业分别简称为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一)一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二)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处方药(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等禁止类药品除外;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

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除外;生物制品(微生态活菌制品除外)、中药饮片、罂粟壳等除外)。 (三)三类店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等药品除外)、生物制品、中药饮片等可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 经批准三类店还可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上单独列明。 (四)上述企业均应执行国家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仅经营药食同源类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精制包装中药饮片,且不拆零销售的二类店、三类店,可不增加“中药饮片”经营范围。 第六条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在经营分类的基础上,将每类药品零售企业门店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 (一)A级:质量管理状况良好;一年内未受行政处罚的; (二)B级:质量管理状况基本符合要求;一年内受到警告,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因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C级:质量管理状况较差;一年内因实施同一违法行为被连续警告、公告两次以上的;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 (四)D级:质量管理状况差;一年内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的;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的;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进行案件调查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客户等级分类管理制度

客户分类管理制度 客户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是企业的重要资源,为追求企业收益的最大化,现按照客户价值对现有客户进行分类管理。 1、把客户群分为关键客户(A类客户)、主要客户(B类客户)、普通客户(C类客户)三个类别, 即ABC客户分类法。对不同类别的客户,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并建立科学动态的分类管理机制。 2、各部门必须加大关注客户的力度,想办法保留住客户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适应客户需求的变化;采取科学的技术手段,处理好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来提高和维持较高的客户占有率。真确识别客户盈利价值的差异性,进而采取有效的管理。 3、在服务资源的配置上不要有“大锅饭”或“倒置”现象,即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而使重要客户并未得到更多的服务,任何企业的资源都是有限的,企业的各项投入与支出都应用在“刀刃”上。 3、必须对自己拥有的客户进行有效的差异分析,并根据这种差异来区分不同价值的客户,更合理地进行配置,实现客户资源价值和企业投入回报的同步最大化。 4、对现有的客户资料每月进行统计分析,找到有许多个方面相同或相似的客户群体。以区分不同价值的客户,以便有效地分配销售、市场和服务资源,巩固企业同关键客户的关系。 5每月按照客户价值进行分类,找到最有价值的客户即关键客户,把客户群分为关键客户(A类客户)、主要客户(B类客户)、普通客户(C类客户)三个类别。 6、根据客户层级的分布之,依据客户价值来策划配套的客户关怀项目,针对不同客户群的需求特征、消费行为、期望值、信誉度等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配置不同的市场销售、服务和管理资源,对关键客户定期拜访与问候,确保关键客户的满意程度,借以刺激有潜力的客户升级至上一层,使企业在维持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和效益。 7、对关键客户(金字塔中最上层的金牌客户),是在过去特定时间内消费额最多的前5%客户。这类

供应商分级制度

1. 目的: 通过对供应商的分级,加强对重点供应商的管控,降低日常管理成本。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意向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 职责: 采购课: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分级处理。 4.名词定义 新进供应商:指合作未满12个月的A类物料的供应商。 5.作业程序: 5.1分级时间: 根据供应商进入时间进行划分,在开发供应商时,进行第一次分类;合作满一年后再进行第二次分类。 5.2一次分类(开发时的分类) 5.2.1分类依据:根据所采购的物资对本公司产品实现的重要程度进行分类。 5.2.2类别:关键供应商、重要供应商、普通供应商 1)关键供应商:指提供主要配件的供应商,如:原材料铝管、灯具外壳、LED光源、驱动、灯头、电线、灯罩、防水圈、五金支架等的供应商。 2)重要供应商:指提供协配件的供应商,如:包材、辅助材料等的供应商。 3)普通供应商:指提供B类物料供应商,如:低值易耗品、工具、量具、办公用品、行政类用品、机器设备等的供应商。 5.3二次分类(合作满一年后的分类) 5.3.1分类依据:根据一次分类结果,将普通供应商列入三级供应商,再对合作满一年后的 正在使用的关键和重要供应商,从其提供的材料对产品实现的重要程度、采购难易程度、年供货价值、月订购批次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进行分级。 5.3.2类别: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三级供应商。 5.3.3评分项目 1 2)按材料的采购难易程度评分,标准分值如下:(采购难易程度包括:可供选择的供应 精选范本

精选范本 4)根据月订购次数评分,标准分值如下:(月订购次数指月平均订购次数,用一年内的 5.3.4分类标准: 综合上述四个评分项目的得分之和,以 9分值作为划分标准,得分大于或等于9分的列为一级供应商;得分小于9分的列为二级供应商,见附表《供应商分类清单》。 5.4新进供应商分级。 新进供应商不评级别,合作满12个月后,再按上述方法进行分级。 6.相关文件 《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 7.附件 7.1《供应商分类清单》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我国从20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不断完善”的原则开始实施。这是一项涉及国家、企业和每个公民利益的重大改革。随着这一制度的实施,买药、卖药、管药的行为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指出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本世纪50-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出于用药安全和对毒性、成瘾性药品的销售、使用进行管理和控制,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制定了相应的法规。随着这些国家对药品分类管理法规和监管的日趋完善,世界医药工业和卫生保健的不断发展,目前,各国都认识到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对人们用药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也向发展中国家推荐这一管理模式,并在1989年建议各国将这一管理制度作为药品立法议题。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统计了近几年26家医院的717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结果表明:抗感染类(以抗生素为主)的药品不良反应构成比例最高,占发病总数41.28%;在引起不良反应的全部47种药品中,以目前已公布的《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划分,处方药为42种,占89.4%,非处方药为5种,占10.6%,处方药的不良反应远远高于非处方药。这些统计报告是医院用药中发现的不良反应,而且是在医药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的。可以设想,在没有医药专业人员监督指导的情况下,消费者自行使用这些药品后果的严重性。 药品分类管理前,我国社会零售药店销售药品时,除对毒、麻、精、放和戒毒药品实行特殊限制外,其他药品基本上处于自由销售状态。这种状况将会带来消费群体的药品滥用,危及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同时,由于消费者用药不当导致产生机体耐药性,用药剂量越来越大,造成药品资源浪费,更严重的后果是将直接影响我国的人口素质。 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观念开始由“健康由国家负责”向“自我健康、自我负责”转变,消费者将注意力和消费转向对自我保健的投入。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的核心出发,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建立并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分类管理中严格的划分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界限。处方药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够购买、调配合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需要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随着这一制度的出台更加确保了人们用药的安全。 实施分类管理这项决定后,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完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实际需要;是推动医疗卫生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增强人们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意识,降低国家和个人医药费用支出,满足人们在不同层次上对医疗保健消费需求的客观要求;是充分发挥和合理利用社会医疗卫生资源与药品资源,实现我国“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总体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加快我国医药工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药品质量,促进医药产业和扩大药品市场发展与繁荣的良好机遇。 分类管理还规范了处方药广告的管理。为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药品广告的监管,特别对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进行了规范。2001年2月1日,停止受理和审查粉针剂、大输液类、抗生素处方药的大

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一)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是指将全市市政公用行业系统各类企业及省外入晋企业,按照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特点与基本原则、标准进行类别划分。 分类分级评定实行千分制,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好”“一般”“差”“不合格”: A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确定为A类企业。 1、三年内未发生一次性重伤3人、死亡1人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2、五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3、两年内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4、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齐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评分在800分及以上。 5、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合一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B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确定为B类企业。 1、两年内未发生一次性重伤3人、死亡1人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2、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3、一年内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各级行

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5、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较齐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评分在700-800分。 C类: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确定为C类企业。 1、两年内未发生一次性重伤3人、死亡1人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2、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3、一年内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4、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评分在600-700分。 D类: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确定为D类企业。 1、当年发生一次性重伤3人、死亡1人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2、当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3、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4、企业内部管理涣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等不齐全且落实不到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评分在600分以下的。

供应商等级划分及定义

万科(2011年) 万科(网上资料,年份未知) 华润(年份未知) 1.供应商名册的建立 1.1区域总部供应商名册的建立 1.1.1《供应商名册(适用于区域总部)》由区域总部招标采购部建立,经区域总部工 程管理部审核,报区域总经理批准。 1.1.2供应商名册分为“候选”、“试用”和“合格”三分册。取得投标资格但未与区 域总部建立合同关系的供应商列入“候选”分册,初次与区域总部建立合同关 系的供应商列入“试用”分册,经区域总部履约评估总体表现满意的供应商列 入“合格”分册。 1.1.3供应商名册建立前,首次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正在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可不经 评审,直接列入公司供应商名册“试用”分册。多次(含两次)与公司建立合 同关系并正在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可不经评审,直接列入公司供应商名册“合格” 分册。曾经与区域总部建立合同关系但供应商名册建立时已完成合同履行的供 应商,由区域总部招标采购部填写《供应商合同履行评估表(适用于区域总部)》, 经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城市公司负责人、区域总部工程管理部、区域总部设 计管理部、区域总部合约管理部评估,并经区域总部招标采购部负责人批准以 决定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1.2区域总部集中采购供应商名册的建立 1.2.1《集中采购供应商名册》由区域总部招标采购部建立,经区域总部工程管理部 审核,报区域总经理批准; 1.2.2区域总部集中采购供应商名册分为“试用”与“合格”两分册。参与集中采购 投标(含初次与公司建立集中采购合作关系的供应商)列入"试用"分册,已多 次(含两次)与公司建立集中采购合作关系且总体表现满意的集中采购供应商 列入"合格"分册。 1.2.3初次参加公司集中采购投(议)标的供应商,由区域总部招标采购部经办人填 写《集中采购投(议)标资格审批表》,其资格由区域总经理批准。 1.2.4取得集中采购投(议)标资格的供应商和列入集中采购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均 可参加区域总部集中采购的投标、议标。 1.2.5供应商分别被三家以上(含三家)不同的城市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此供应 商不得通过集中采购投(议)标单位的资格预审。 1.3城市公司供应商名册的建立 1.3.1《供应商名册(适用于城市公司)》由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建立,经城市公司设 计管理部审核,报城市公司负责人批准。 1.3.2供应商名册分为“候选”、“试用”和“合格”三分册。取得投标资格但未与城 市公司建立合同关系的供应商列入“候选”分册,初次与城市公司建立合同关 系的供应商列入“试用”分册,经城市公司履约评估总体表现满意的供应商列 入“合格”分册。 1.3.3供应商名册建立前,首次与城市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正在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可 不经评审,直接列入城市公司供应商名册“试用”分册。多次(含两次)与城 市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正在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可不经评审,直接列入城市公司 供应商名册“合格”分册。曾经与城市公司建立合同关系但供应商名册建立时 已完成合同履行的供应商,由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填写《供应商合同履行评估 表(适用于城市公司)》,经城市公司设计管理部评估,并经城市公司负责人批 准以决定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1.3.4已在《供应商名册(适用于区域总部)》中进行了分级的供应商,《供应商名册 (适用于城市公司)》中不应重复出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