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保险市场大事记
2002年证券市场大事记

2002年证券市场大事记周菊荣2002年1月4日财政部对关联交易相关问题予以明确,《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发布前,如关联交易实质上已完成,可按原计量原则计量。
2002年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02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对机构审批、业务监管、人员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据此,综合类公司可申请设立专门从事某一证券业务的子公司;证券公司经批准可申请设立或参股、收购境外证券公司。
2002年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8部门起草的《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
2002年 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共同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年1月11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召开“国有股减持方案专家评议会”。
2002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起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X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特别规定》,并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
2002年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已经批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以及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和花旗银行三家外资银行的上海分行从事QFⅡ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规定今后凡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因虚假陈述行为引发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和审理。
这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机制正式启动。
2002年1月17日时隔四年之后,1元股再度出现。
ST九州报收于1.96元,至终盘时跌停板上仍堆积着1000余万股抛单。
2002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纽瑟姆在华盛顿签署中美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2年保险年鉴: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二○○一年概况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人寿”)从2000年10月13日正式开业至2001年12月31日的概况如下:一、信诚人寿的成立信诚人寿由中国中信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及英国保诚集团(以下简称“保诚”)携手组建,注册资本额为2亿元人民币,于2000年9月27日领取了在广州行政区域经营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寿险经营执照,并于2000年10月13日举行了隆重的开幕仪式,对外宣布正式开始营业。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一)业务组织的发展1、“经理人计划”信诚人寿引进了“经理人计划”,即特别招收一批已有五年工作经验,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且从未从事过保险行业的大专以上的代理人,由海外聘请的业务主管进行为期六个月的专门培训及督导,受训完毕后回归业务团队,主要目的是培养高素质的业务储备干部。
2、代理人的培训信诚人寿非常注意代理人的培训,根据代理人不同时期的需求设计一系列的培训课程,力求标准、系统、专业及真心服务,旨在全面提高代理人的个人能力和开发其潜能。
(二)多元行销除通过代理人销售渠道外,亦借鉴国外的先进技术,开发多元行销模式。
目前多元行销主要通过与银行合作的方式进行。
现已经与3家银行、逾40个以上网点签订了兼业代理合同。
信诚人寿正抓紧研究开发专门供银行销售的产品。
(三)客户服务信诚人寿客户服务立足于向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已相继推出“寰宇卡”全球紧急支援服务,800免费服务电话、网站服务及广安客户服务中心等服务项目。
每半年更制作“客户尊刊”送给每一位客户,向其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产品的新动态以及其他相关的公司内部信息,增强公司与客户间的沟通。
2001年11月8日特别成立了能为客户提供咨询申诉、保全申请、审核、理赔申请及体检等全套服务的客户中心。
(四)信息技术信诚人寿自开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全电脑化运作的办公模式。
目前收款、保单的处理、客户资料管理、代理人的资料查询、薪资佣金计算、帐务处理、报表制订、准备金提取等均采用电脑处理系统。
中国保险业改革开放40年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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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国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7月,经国务院同意和中国保监会 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起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中 国人保控股公司。同年,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发起设立国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 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更名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
1979年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对恢复保险业进行 了具体部署。随后,我国保险业进入恢复发展阶段。 同年,中国保险学会成立。 ▶ 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重开,恢复财产保 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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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
▶ 1982年,人寿保险业务得以恢复。 ▶ 香港民安保险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在深圳设立分公司。
第 22 页
▶ 2004年11月11日,中国首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填补了我国
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空白。
▶ 2004年11月18日,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
第 23 页
2005年
▶ 2005年,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1月17日,中国保监会联合中国 银监会下发《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和《关于保险资金 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起始日。
限公司。
▶ 2003年,第一家保险公司上市,人保财险成金融业海外上市“第一股”。
第 20 页
▶ 2003年11月6日,人保财险在香港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 ▶ 2003年12月,中国人寿保险美国、香港两地上市。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美国
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两地上市。公开募股筹集30.1亿美元,为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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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保险市场发展史的十件大事

保险代理人营销方 式后来为中国人 寿和中国平安等 内地保险巨头所 纷纷效仿学习, 如今成为内地寿 险销售的主流模 式。
外资保险企业进入中国
事件介绍
事件意义
发展
展望
• 友邦在内地的第一批保险代理人在当时 被上海市民形象地称作“跑街先生”或 “跑街小姐”,他们也是内地第一批“ 职业卖保险的”。保险代理人制度为友 邦迅速在上海寿险市场取得约90%的垄 断份额,到1995年时,友邦平均每月已 可售出3万份保单,在迚入大陆市场4年 后获利4.5亿元。目前,友邦保险代理人 的规模全国大约有25000人,上海市场 的代理人在5000人左右。
人民公社在社會主義國家至少 作為一種組織曾經存在。在中 國大陸屬於一種“政社合一” 組織,分為“農村人民公社” 和“城市人民公社”,而以前 者最為著名。農村人民公社屬 於當時計劃經濟體制下農村政 治經濟制度的主要特徵,即農 村計劃經濟時代。
停办
恢复
停辦20多年的國內保險業務復業 1979年2月,人民銀行做出恢復國內 保險業務重大決策。4月國務院明確 提出“逐步恢復國內保險業務”。 11月全國保險工作會議召開,停辦 20多年的國內保險業務開始複業; 11月29日中國保險學會成立。
外资保险企业进入中国
事件介绍
事件意义
发展
展望
历史渊源
1931年,AIG的创始人史带先生在外 滩17号4楼租借了一小间办公室,开始 向上海和亚洲人提供寿险服务,这就 是友邦保险公司创立之初的情景,也 是第一家向中国人提供承保的西方保 险公司。在之后的几十年内,这家发 祥于上海滩的美国保险公司的家业扩 展到香港地区,再回到美国纽约,成 为在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 的全球最大保险公司。
1949
2002年保险年鉴: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二○○一年概况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上海市注册的合资企业,合资双方为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和中国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10月20日,合资公司得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正式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
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始创于1890年,是当今世界专业化程度最高的,也是最大的综合性保险集团,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
安联在全世界70多个国家拥有众多分公司及分支机构,业务网络遍及全球。
18多万名安联雇员为全球6千万客户竭诚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包括寿险、非寿险和再保险领域中所有险种。
同时,作为世界十大机构投资者之一,安联还在全球范围内为保险客户和集团投资者提供投资和资产管理服务。
目前,世界权威的保险公司评审机构——A.M.Best评定安联保险集团的信用等级为最高级(A++);另一世界权威评级机构标准普尔(Standard&Poor)授予安联保险集团的信用等级为AA+级,这充分证明安联保险集团财力雄厚、资信良好、经营稳健、服务完善。
2001年,安联被美国财富杂志《Fortune》列为全球500强企业第25位。
中国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国内24家资产雄厚、效益卓著的大中型企业参股组建的商业性保险公司。
大众保险成立七年来,保费年增长率达20%以上,在同行中名列前茅。
目前,大众保险公司在江、浙、皖地区设有十几家分支机构,长江三角洲经济领域不断开拓业务。
由大众保险承保的重大项目有黄浦江上游饮水工程,石洞口发电厂、东海平湖油气田、长江二桥、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上海体育场等。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一直将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强大的保障实力和长期积累的经验,与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市场获得的最新经验紧密地融合在一起。
自1999年1月25日正式开业以来,公司本着“尊重客户,服务为本,高度可靠”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为每一个家庭带来欢乐、幸福和保障。
2002年保险年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一年概况为推进我国保险体制改革和保险市场的发展,2001年,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分业经营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实施产、寿险分业经营机构体制改革。
2001年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原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险业务的基础上,由新组建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控股设立,并于4月获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于10月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全部手续。
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在全国设有502家分支机构,现有员工1.7万人。
2001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基础”的经营指导思想,按照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化管理、专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经营管理新模式的基本要求,努力进取,勇于开拓,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各方面关系,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计划,实现保费收入85.13亿元,实现利润8.41亿元,市场占有率为12.4%。
在用人用工制度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公司通过竞聘上岗改革试点,拓宽了干部选拔和任用渠道,从海外引进财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紧缺人才,迈出了引进海外人才的第一步,初步形成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促进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
在风险防范方面,认真抓好基础管理建设,使经营效益稳步提高。
公司针对基础管理脆弱和资金、财务、业务“三集中”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以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各项内控制度的组织落实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和历史遗留风险的化解工作,坚决查处各类越权行为,杜绝了重大经营风险的发生。
在业务发展方面,抓住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动各项业务发展。
公司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业务与险种结构,促进了效益水平的提高,集中力量加大重大项目的展业力度,承保了一大批重大业务项目,快速、高效、合理地处理理赔案件,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00二年中国保险业十件大事

二○○二年中国保险业十件大事▲《保险法》完成修改在业内逐年高涨的《保险法》非改不可的呼声中,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和修改,2002年10月28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2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
根据决定,修改后的新保险法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保险法》从原来的八章一百五十二条改为八章一百五十八条,对涉及保险资金运用、保险中介执业、保险业监管等方面的三十三条规定进行了修改,并新增加了六条规定。
修改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保险业法方面,对保险合同法没有作出实质性的修改。
▲中外保险首聚全保会2002年2月8日,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可以说,这是一次真正的全保会。
因为此次会议除了中资保险公司外,所有已经在华开业的外资、合资保险公司也第一次参加了会议。
中外保险公司同堂“议政”,这在保险史上还是第一次。
对外资保险公司来说,虽已进入中国10年,但得到参加全保会的“国民待遇”还是第一次。
▲保险业举起诚信大旗“最大诚信原则”本是保险业最基本的原则,是保险立业的基础,但2002年,保险业却不得不与其他行业一样,举起诚信的大旗,捍卫这块基石。
为维护形象,捍卫诚信,保险行业上上下下做了大量工作。
如保监会2002年1月1日发布实施《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更有江苏保险开始建立保险行业信用体系;保险行业协会还组织评选表彰了全国“保险之星”和“十大保险明星”,要求参选明星的四个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诚实守信服务好”。
由此可见,各保险市场主体无不为树立诚信形象而殚精竭虑,各出新招。
▲车险改革高奏序曲2002年12月,中国人保、平安、华泰、大众、太平洋产险、天安等公司先后宣布其新的车险条款费率获保监会批准,并展开强大宣传攻势。
各种新闻媒体就各公司新的条款费率连篇累牍、投入大量人力,进行详细分析报道,公众对此投入了空前的关注。
2002年保险市场:修法明典 新帅升帐 费率变法 车险先行

2002年保险市场:修法明典新帅升帐费率变法车险先行 2002年我国保险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截至11月底,全国保费收入2737.7亿元,同比增长47.26%,全行业共计赔付662.1亿元;保险市场经营主体数量迅速增加,结构不断改善;保险新产品不断涌现;保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保险服务较前几年有较大的进步;《保险法》修订工作于年内圆满结束,使得保险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保险市场秩序有了较大的改善。
回顾2002年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可谓是亮点频闪……入世元年 2002年我国保险业迈出了入世后的第一步,打点行囊:批设外资机构、增加开放城市、降低法定分保、清理法律法规,坚定而又稳健的一步来源于全行业的承诺与信心。
来自权威部门的数据,一年来,我国先后批准6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市场筹建保险营业机构,并批准了15家外资保险营业机构开业,截至目前,共有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34个保险公司在中国设有54个营业性机构;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城市也已从上海、广州扩大到了深圳、大连和佛山;根据入世承诺,保监会于2002年10月对法定再保险的比例进行了相应调整,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逐年降低,直至取消法定分保,世界最大的两家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和瑞士再保险已获准在中国筹建全国性分公司,而世界排名前几位的再保险公司也在积极申请;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政府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并于2002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保险法》的修改,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保监会于2002年3月发布了《关于修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规定》,清理了与世贸原则和入世承诺不相符的有关条款,在此基础上,对《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整体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已开始按计划进行。
与保险业对外开放为对应,中资保险公司在我国入世第一年的表现同样不俗: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再保险三家国有保险公司正式走上股改征程;中国保险(集团)公司在海外成功地进行资本运作后,重新在内地启用太平人寿、太平保险两块老店招牌,完成一边依托海外资本市场,一边耕耘大陆保险市场的发展格局;平安与太平洋金融控股集团的架构已初步形成;华泰成功引入美国ACE集团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新华、泰康等中小公司迅速完成全国机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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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保险市场大事记周菊荣2002年1月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它将为新型产品的规范运作,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提供法律依据。
2002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险)等10家财产保险公司签署《中国财产保险业自律协定》。
2002年1月16日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
这是中国政府在中国正式加入WTO后向外资保险公司颁发的首张营业执照。
忠利保险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合资组建广州中意人寿保险公司。
2002年1月18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保险而签出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统括企财保单。
2002年1月23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与美国丘博保险集团合作推出中国第一个“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推出当日与平安保险公司签下了首份保单。
2002年2月8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第19届冬季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提供独家保险,承保的责任及财产保险风险总额达1.457亿元人民币。
2002年2月8日第一次有外资、合资保险公司参加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国内所有保险公司的聚会,它体现了WTO关于“国民待遇”的原则。
2002年2月9日中国保监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会议对2002年保险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保险监管在继续坚持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前提下,逐步向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过渡。
2002年2月19日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2002年第1号令,发布了《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1个月后施行。
2002年3月6日中国唯一的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发展出口信用险项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及共同开发银保新产品。
2002年3月18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全国大型证券商之一——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这是我国保险企业与证券公司首次进行全面合作。
2002年3月2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中介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制定并通过了《保险中介机构自律公约》。
2002年3月26日大众保险公司向上海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支付了3340万元人民币的东海平湖气田营运项目巨额赔款,这是迄今为止我国保险业发生的最大一起利润损失险赔案。
2002年3月29日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我国加入WTO后,首批被披准成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
2002年4月1日一项旨在建立起保险信用体系的工程在江苏正式启动。
这项工程的发起者——南京保监办,希望通过自身及有关各方五年左右的努力,最终将保险信用社会化,成为社会信用体系中特性鲜明的分支体系。
2002年4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法国保险业联合会共同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此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次与国外保险业签署合作协议。
2002年4月6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公司将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就有关分业之后的业务、资产分配情况,债权、债务拥有或承担事宜,第一次公告债权人。
此举意味着酝酿已久的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业重组进入实质运作阶段。
2002年4月9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独家承保参加2002年韩日世界杯足球赛的中国代表团人身保险,保险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
2002年4月11日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合资组建的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获准在天津挂牌。
此为首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合资寿险公司。
2002年4月18日首家以民营资本为投资主体的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
2002年4月19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承保汤姆斯杯、尤伯杯世界羽毛球团体锦标赛,提供保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商业性综合责任保险。
2002年4月22日国际信用和投资保险人协会(伯尔尼协会)大会首次在北京召开。
2002年4月23日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京签署业务合作协议。
此协议的签署是继银证、银保合作之后,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在证保领域强强联手、加强交流与合作、联合应对入世后挑战的重大举措。
2002年5月7日中国北方航空公司一架MD-82型客机失事于大连附近海域,机上共有103名乘客及9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中国人保赔付机身险保额1049万美元。
中国人寿、新华人寿、平安保险、太平洋寿险等赔付航空意外险及其他人身保险1700万人民币;此外太平洋产险赔付雇主责任险25万元。
2002年5月15日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全额承保的“风云一号D”气象卫星发射成功,其保险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
此外,太平洋财险公司承保了卫星发射中心的财产一切险,保额高达3亿元。
2002年6月3日由中国保监会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共同举办的“再保险技术专家研讨会”召开。
2002年6月18日大连亚太保险公估公司与世界最大的保险公估公司之一的GAB罗便士在上海签署技术合作协议。
2002年6月23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评选的第一届全国“保险之星”、“十大保险明星”揭晓,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表彰大会。
2002年6月28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承保核电秦山联营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核物质损失险及核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100亿元。
秦山核电站是我国第一座国产化、商业化核电站。
2002年7月13-14日“商业创新方向”国际组织(BID)在美国纽约召开2002年国际质量高峰会,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是本届大会全球惟一获奖的保险企业。
2002年7月16日中国保监会批准瑞士再保险公司在中国筹建分公司,瑞士再获准经营的业务范围包括产险及寿险再保险业务。
2002年8月16日第四届世界华人保险大会在大连召开,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5100多名海内外寿险精英出席了大会。
2002年8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全国部分省市税务机关上半年共征收社会保险费583.66亿元,预计今年全年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将突破1000亿元大关。
2002年8月29日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取消了陕西国安保险代理公司等8家保险中介机构筹建资格。
2002年9月3日中国保监会与韩国金融监管委员会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中韩保险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此举对于加强中韩保险业合作,完善高层对话机制,推动双方保险监管经验技术的交流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2年9月8日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为在厦门举行的“第六届中国投洽会”独家承保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一揽子保险,总保额达10亿元人民币。
2002年9月17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施行《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
2002年9月19日中国人保为第14届亚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提供总保额为1.6亿元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成为第14届亚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独家保险赞助企业。
2002年9月28日由中国人寿、太平洋寿险、平安保险共同开发的“航意险民航计算机网络销售”正式在上海启动,国内第一份航意险电子保单在上海虹桥机场售出。
2002年10月8日汇丰集团(HSBC)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签署《认购协议》,以6亿美元(50亿元人民币)认购平安保险股份,持股比例为10%。
2002年10月18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这是国内首家以“中华”命名的保险公司。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保险法》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2002年10月30日劳合社全球代理人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由劳合社在中国内地的惟一指定代理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承办,这是劳合社首次在中国内地举办全球代理人大会。
2002年10月31日中国保险业成就展在北京开幕,此次展览旨在贯彻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发展为主线,全面回顾和反映了中国保险业二十多年来的各项成就。
2002年11月1日英国标准人寿保险公司、美国利宝互助保险公司和日本财产保险公司获得在华筹建营业性机构的批文,设立合资或独资分公司。
2002年11月2日由中国保监会主办的首届“中国商业医疗保险论坛”在北京举行。
2002年11月4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承保长江三峡导流明渠截流与三期围堰工程,保险金额为4.68亿元。
2002年11月4日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作为“第四届中国航展特约保险服务商”独家承保在珠海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的一揽子保险,总保额为665亿元人民币。
2002年11月11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正式生效,此为国内首次就外汇保险业务的开展和管理颁布的法规。
2002年11月14日中保康联人寿保险公司成为在《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后首家获得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率先推出“出国留学保险计划”,为出国留学人士提供人身保障。
2002年11月2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通知》。
2002年11月26日中国保监会颁发的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分公司营业牌照——中加合资中宏人寿保险公司获准在广州成立分公司。
2002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开业。
2002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保险、中国再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华泰财产保险、天安保险、大众保险、华安财产保险、永安财产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太平财产保险11家保险公司共同签订了《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协定》。
2002年12月9日在中国保监会宣布2003年实施车辆保险改革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首家获准推出首批市场化车险产品。
2002年12月11日中国保监会批准台湾国泰人寿、国泰世纪产险、嵩邦产险、嵩邦人寿四家公司分别在成都、上海、北京设立代表处。
2002年12月20日中国海尔集团与美国纽约人寿保险国际集团公司共同投资建立的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双方出资各占50%,公司总部设在上海。
2002年12月20日由荷兰保险有限公司和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共同出资建立的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大连市正式营业,该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双方出资各占50%。
2002年12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颁布了航空意外保险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