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保险市场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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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改革开放40年大事

中国保险业改革开放40年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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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国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7月,经国务院同意和中国保监会 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发起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中 国人保控股公司。同年,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发起设立国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 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更名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
1979年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对恢复保险业进行 了具体部署。随后,我国保险业进入恢复发展阶段。 同年,中国保险学会成立。 ▶ 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复业重开,恢复财产保 险业务。
第2 页
1982年
▶ 1982年,人寿保险业务得以恢复。 ▶ 香港民安保险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在深圳设立分公司。
第 22 页
▶ 2004年11月11日,中国首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获准筹建。填补了我国
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空白。
▶ 2004年11月18日,国内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告成立。
第 23 页
2005年
▶ 2005年,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1月17日,中国保监会联合中国 银监会下发《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和《关于保险资金 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起始日。
限公司。
▶ 2003年,第一家保险公司上市,人保财险成金融业海外上市“第一股”。
第 20 页
▶ 2003年11月6日,人保财险在香港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 ▶ 2003年12月,中国人寿保险美国、香港两地上市。12月17日、18日,分别在美国
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两地上市。公开募股筹集30.1亿美元,为2003年
第 28 页
2009年

保险市场发展史的十件大事

保险市场发展史的十件大事

保险代理人营销方 式后来为中国人 寿和中国平安等 内地保险巨头所 纷纷效仿学习, 如今成为内地寿 险销售的主流模 式。
外资保险企业进入中国
事件介绍
事件意义
发展
展望
• 友邦在内地的第一批保险代理人在当时 被上海市民形象地称作“跑街先生”或 “跑街小姐”,他们也是内地第一批“ 职业卖保险的”。保险代理人制度为友 邦迅速在上海寿险市场取得约90%的垄 断份额,到1995年时,友邦平均每月已 可售出3万份保单,在迚入大陆市场4年 后获利4.5亿元。目前,友邦保险代理人 的规模全国大约有25000人,上海市场 的代理人在5000人左右。
人民公社在社會主義國家至少 作為一種組織曾經存在。在中 國大陸屬於一種“政社合一” 組織,分為“農村人民公社” 和“城市人民公社”,而以前 者最為著名。農村人民公社屬 於當時計劃經濟體制下農村政 治經濟制度的主要特徵,即農 村計劃經濟時代。
停办
恢复
停辦20多年的國內保險業務復業 1979年2月,人民銀行做出恢復國內 保險業務重大決策。4月國務院明確 提出“逐步恢復國內保險業務”。 11月全國保險工作會議召開,停辦 20多年的國內保險業務開始複業; 11月29日中國保險學會成立。
外资保险企业进入中国
事件介绍
事件意义
发展
展望
历史渊源
1931年,AIG的创始人史带先生在外 滩17号4楼租借了一小间办公室,开始 向上海和亚洲人提供寿险服务,这就 是友邦保险公司创立之初的情景,也 是第一家向中国人提供承保的西方保 险公司。在之后的几十年内,这家发 祥于上海滩的美国保险公司的家业扩 展到香港地区,再回到美国纽约,成 为在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 的全球最大保险公司。
1949

中国保险十件大事

中国保险十件大事

1996 1998 二 月
1998 十 一 月
1999 2000 十 月 2004 十 一 月 十 一 月 2012 十月
七 月
开 始 • 事件简介 起 自1949年以来的40多年,新中国还没有一部保险法。 草 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当时 新 国内的保险公司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彼时的中国 《 中 保险业,规模小,业务单一,经营落后,市场化水平低。 社 国 1992年5月,起草小组移师青岛,在中国人保青岛分公司 会 以 接待处,开始起草第一稿。整个保险法分三部分:总则、 保 来 保险合同法、保险业法。工作组采取了分工准备、集体讨 险 的 论的工作方式。 法第 》 一 1993年3月,在综合了这些意见后,起草小组向人民银行 提交了书面报告,强调建立国家保险管理局的必要性。 部 1995年6月,在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保 成为中国保险法制史上的分水岭。 险 法
1998 十 一 月 1999
2000年11月16日
七 月
2000
十 月 2004 十 一 月 十 一 月 2012 十月
中 • 事件简介 国 保 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北京成立。中国人民保险 险 公司公司总经理唐运祥当选为首届协会会长。协会成员包 行 括所有已在中国内地营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性保险公 业 司及现有的地方性保险行业协会。首批会员总数为36人, 协 其中保险公司17家(中资13家、合资4家),地方性行业 会 协会19家。外资保险在华分公司因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未能 在 成为会员。协会下设寿险、产险、中介、精算师等4个工 北 作委员会,分别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协会成立大会宣布了 京 《保险行业协会公约》,强调各会员单位均应加强自律。 成 立

2002年保险年鉴:中国保险业2001年经营状况分析

2002年保险年鉴:中国保险业2001年经营状况分析
家财险全年承保金额1.02万亿,同比增加0.44万亿,增长74.72%。
除飞机险、信用险和农业保险承保金额同比下降40%∽60%外,其他险种均有30%左右的增长。
2、人身险业务情况
全年人身险业务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424.04亿元,同比增加442.72亿元,增长45.11%,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30.27个百分点。
中国保险业2001年经营状况分析
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
本篇分析报告是围绕保费、利润、资产等主要指标,从保险市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和资金运用情况三个方面,对2001年全国保险市场经营状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本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各保险公司及各保监办提供的季度报表,由各保险公司的各季度《业务统计表》中的“本期数”累加而得,可能存在与本书其他部分所列数据略有出入的现象。
机动车及第三者责任险
62.04
60.33
59.95
59.66
64.55
63.10
58.86
61.60
61.28
61.05
企业财产险
18.93
20.84
18.84
20.32
15.93
17.59
16.83
17.65
17.75
19.20
货运险
5.25
5.41
5.48
5.69
5.79
6.31
7.35
6.82
全年财产险业务累计支出赔款331.08亿元,同比增加21.78亿元,增长7.04%,赔付率48.11%,同比下降2.59个百分点,财产险赔款支出呈现出稳定的周期波动,总体趋势表现稳定。由于机动车及第三者责任险占其比重较高,因此,二者的变化曲线表现出高度的正相关。
全年人身险累计共支付赔款及给付257.58亿元,同比增加32.96亿元,增长14.67%。全年短期意外伤害险及短期健康险赔付率为50.73%,同比上升2.27个百分点。

2002年保险年鉴:浙江省2001年概况

2002年保险年鉴:浙江省2001年概况

浙江省保险市场2001年概况杭州保监办主任张忠继一、保险业务发展迅速2001年,浙江省(含宁波市,下同)保险业取得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全年共计实现保费收入155.4亿元,比上年增长43.0%,增幅比上年上升26.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保费收入占全国总保费的7.34%,位列全国第四,保费增幅仅次于北京市,位列全国第二。

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2.2亿元,同比增19.65%,占保费总收入的33.59%,增幅比上年上升8.1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占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7.6%,财产险保费收入仅次于广东省,位列全国第二;人身险保费收入103.2亿元,同比增长58.65%,占保费总收入66.41%,增幅比上年上升3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4个百分点,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7.25%,位列全国第四。

2001年浙江省保险深度约为2.1%,比上年增长0.3个百分点;保险密度约为343.86元,比上年增加102.4多元,是全国保险密度的两倍。

2001年,浙江省各保险公司累计支付赔款及给付36.47亿元,比上年增长13.9%。

其中,财产险方面,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额近15000亿元。

在人身险方面,保险公司共计承保人数1985万人次,承保金额6790亿元,支付赔款及给付13.25亿元。

二、市场格局有序发展2001年,大众、新华、泰康等股份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进入浙江,产寿险多家竞争、高速有序发展的市场格局正在形成。

截至2001年底,在浙江省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共有10家。

其中,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以及新华保险公司、泰康保险公司等。

此外,在宁波还设有一家外资保险公司(瑞士丰泰保险公司)代表处。

目前,在浙江省开展业务的各类各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共586家,其中:省级(一级)分公司18家,地市分(中心支)公司40家,县(市)支公司175家,办事处353家。

2001年保险市场大事记

2001年保险市场大事记

2001年保险市场大事记周菊荣2000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1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施行。

2000年10月27日美国国际集团(AIG)与中国银行在北京签署全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美国国际集团的在华保险机构——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和美亚保险公司与中国银行实现多渠道合作。

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北京正式,并通过《中国保险业公约》。

协会成员包括所有已在中国内地市场营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及现有地方性保险行业协会,首批会员总数为36家。

2000年 12月1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11月16日在京正式成立。

中央金融工委谢旭人副书记、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出席会议并为其揭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唐运祥当选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届会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保险业开始走上自我约束、相互监督、携手共进的自律性管理轨道。

2001年1月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险经纪公司适用《关于共保、异地承保及统括保单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01]2号),自2001年1月4日起施行。

2001年1月12日 BZB保险电子商务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2001年3月 2日为推动投资连结保险进一步发展,提高保险资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效益,防范和化解寿险利差损,中国保监会近日放宽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连结类保险在证券投资基金上的投资比例。

中国保监会原则同意上述三家保险公司投资连结类保险在证券投资基金上的投资比例最高可达100%。

2001年3月9日为完善对保险中介公司的监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险中介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1]72号),2001年3月9日起施行。

2001年4月3日由交通银行投资的中国交通保险有限公司在香港开业,这是亚洲金融风暴后第一家由中资在港投资成立的保险公司。

中国保险年鉴重大事记

中国保险年鉴重大事记

中国保险年鉴重大事记一、中国保险行业的起步阶段(1978年-1990年)1978年我国恢复了保险业的独立法人地位,标志着中国保险业的起步阶段。

随后,保险公司相继成立,国有保险公司为主导,保险市场逐渐形成。

1980年,中国保险协会成立,为保险行业提供了组织和服务平台。

1982年,我国发行了第一张人民币保险票,标志着我国保险市场的正式开放。

二、中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1990年-2008年)1990年代,中国保险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1995年,我国成立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市场进行了规范管理。

此后,保险市场逐渐开放,外资保险公司相继进入中国市场。

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加速。

2005年,中国保险市场保费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大关,标志着中国保险市场规模的快速扩大。

三、中国保险业的改革与创新(2008年-2018年)2008年,我国发布了保险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为保险市场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后,互联网保险逐渐兴起,保险销售模式发生了巨大变革。

2015年,我国推出了保险公司股权分散化改革试点,进一步推动了保险业的市场化进程。

此外,人身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也成为中国保险业的亮点之一。

四、中国保险业的未来展望未来,中国保险业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风险保障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健康保险、财产保险等市场也将迎来新的机遇。

另外,科技的发展将进一步推动保险行业的创新,智能化、数字化保险产品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中国保险业经历了起步阶段、快速发展阶段以及改革创新阶段,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未来,中国保险业将继续健康稳定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支持。

同时,保险公司也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风险管理,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个性化的保险保障。

相信在政府的支持和监管下,中国保险业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大事记_2001-2007

大事记_2001-2007

广东保险大事记(2001~2007年)2001年一、重大事件●2月21日至23日由江裕棠处长带领的广州保监办稽查组到华安保险广州分公司进行为期三天的稽核检查工作,稽核范围主要是消费信贷保险情况。

●3月广州保监办举办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保险法规培训班。

●3月30日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在时代广场隆重举行开业仪式暨庆祝酒会,广东省市有关领导、新华人寿总公司领导参加了开业仪式。

●5月广州保监办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

●6月26日华泰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并就工行代理销售“居安理财”产品举行新闻发布会,6月28日,“居安理财”产品正式摆上银行柜台,这是广东金融市场上第一个非寿险投资连结产品。

●4月—7月根据广州保监办和总公司关于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部署和要求,泰康人寿广州分公司在内部进行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机构设立、险种报备、机构代理、兼业代理人的申报、宣传资料备案等方面进行一系列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经营行为,从源头上加强监控力度,增强了守法经营、服从监管、控制风险的意识。

●8月广州保监办魏迎宁主任赴京向保监会领导汇报车险费率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情况。

●8月、l2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书,为拓展银保合作的新领域,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长期业务合作关系达成了有关协议。

●9月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广东省分行分别鉴定合作协议,在资金结算、保险代理、协议存款等业务领域达成合作,并举行了银行代理产品“鸿泰两全”分红保险发布会。

这次银保合作,有利于双方共享客户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9月l9日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启用中国人寿全国统一的“95519”客户服务专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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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保险市场大事记
周菊荣
2000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1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施行。

2000年10月27日美国国际集团(AIG)与中国银行在北京签署全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美国国际集团的在华保险机构——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和美亚保险公司与中国银行实现多渠道合作。

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北京正式,并通过《中国保险业公约》。

协会成员包括所有已在中国内地市场营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及现有地方性保险行业协会,首批会员总数为36家。

2000年 12月1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11月16日在京正式成立。

中央金融工委谢旭人副书记、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出席会议并为其揭牌。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唐运祥当选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届会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保险业开始走上自我约束、相互监督、携手共进的自律性管理轨道。

2001年1月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险经纪公司适用《关于共保、异地承保及统括保单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01]2号),自2001年1月4日起施行。

2001年1月12日 BZB保险电子商务研讨会在上海召开。

2001年3月 2日为推动投资连结保险进一步发展,提高保险资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效益,防范和化解寿险利差损,中国保监会近日放宽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连结类保险在证券投资基金上的投资比例。

中国保监会原则同意上述三家保险公司投资连结类保险在证券投资基金上的投资比例最高可达100%。

2001年3月9日为完善对保险中介公司的监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险中介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1]72号),2001年3月9日起施行。

2001年4月3日由交通银行投资的中国交通保险有限公司在香港开业,这是亚洲金融风暴后第一家由中资在港投资成立的保险公司。

2001年4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从2001年起,中国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分3年从8%降低到5%,每年下调1个百分点。

调不足的具体步骤为:2001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7%,2002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6%,2003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5%。

2001年4月6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宣布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出“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新险种。

2001年4月11日为规范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险经纪公司开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1年4月11日起执行(保监发[2001]97号)。

2001年4月22日中国保监会宣布,大众保险南京分公司等南京地区6家财产保险公司因在车险业务经营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受到了严厉处罚。

6月22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旅行社责任保险。

2001年7月5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签署中国保监会2001年第2号主席令,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2001年 7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宣布正式启动“事故车辆定损系统”以及“保险车辆互碰快速处理服务举措”,中国车辆理赔中第一个由电脑提供的标准化
定损系统软件终于与百姓见面。

2001年8月2日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与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在北京签署协议书,向参加此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各国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各有关人员等17.83万人提供总保险金额达154.06亿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随身财产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风险保障。

2001年8月6日经中国保监会和香港保险业监理处批准,中国再保险公司香港联络处正式挂牌成立。

2001年8月9日中国气象局、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风云一号D”卫星保险经纪委托协议签字仪式,这是我国保险经纪业务首次进入以高科技、高风险著称的航天卫星保险领域,也标志着我国航天保险事业在与国际惯例接轨方面又迈出了新的步伐。

2001年8月24日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2001年 8月27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北京铁路局签订首期保费金额高达3亿元的团体年金(补充养老保险型)保险保单,这是我国寿险市场上推出分红产品以来最大的一笔业务。

2001年 8月30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寿险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该协会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个专业工作会议。

2001年9月13日为提高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审批程序的透明度,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审批程序的公告(保监公告第30号)
2001年9月21日我国首家保险中介自律组织——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中介专业委员会在北京成立。

2001年9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和《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就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协议存款和一般存款、融资业务、资金网络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电子商务以及有助于发展银行保险的其他业务等领域开展双向合作。

2001年 9月2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若干事项的公告》(保监公告第31号)。

2001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号),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发布《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2月11日“上海国际保险论坛”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黄菊同志专门发来贺信。

2001年12月17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第一届理事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议宣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组建工作已基本完成,基金管理运营即将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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