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测量工程监理细则(水库工程)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渠道、泵站等水利设施。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组织与管理一、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
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理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三章监理任务一、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制定监理计划,并报告建设单位。
二、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三、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四章监理报告与验收一、监理单位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二、监理报告应当真实反映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报告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并按照监理意见整改不足之处。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一、监理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协调解决工程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二、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三、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一、对于监理单位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罚,直至撤销监理资格。
二、对于监理单位工作出色或有重大贡献的行为,应当给予奖励,并在相关领域进行表彰。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愿本细则能够有效规范和引导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水利工程监理规划细则

3.3.15 监理协调会议记要文件。
3.3.16 其它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包括监理备忘录、监理通知单、停工令、复工批准文件等)。
4.监理工作目标本项目监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对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达到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进度、投资、质量目标。
投资目标:以合同价作为控制的依据,确保工程投资不突破合同价款。
进度目标:按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的要求,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工。
质量目标:满足使用功能,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施工质量等级确保合格,争取达到优良。
5.监理工作依据(1) 项目批文。
(2) 业主与监理单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正式合同。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
(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5) 《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6) 《水工建造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7) 经监理机构签发实施的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
(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
(9)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规范》。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 SL176—1996。
(9)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SDJ249.1-88、SDJ249-91、SL38-92。
(1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1999。
(11)《水利水电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071-98.(1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52-93。
(13)《建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88.(14)《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3-98.(15)《建造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91。
(16)《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92。
(17)《土工试验规程》 SL237-1999 。
(18)《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230—98(19)《水工砼施工规范》 SDJ207-82。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工程监理工作细则 - - - - - - - - - - - - - - 1 第二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 14 第三章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51 第四章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57 第五章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65 第六章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71 第七章石方洞挖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82 第八章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94 第九章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100 第十章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113 第十一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118 第十二章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131 第十三章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137 第十四章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143 第十五章合同索赔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151 第十六章金属结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160第一章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细则一、目的为规范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明确水利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细则。
二、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铜梁县水利工程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依据国家、国家机关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经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经审核的工程设计文件等。
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

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1. 监理工作概述本细则适用于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旨在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并协助业主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2. 监理责任与义务2.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经验,能够独立行使监理职责。
2.2 监理人员应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的把关,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协调解决工程质量方面的争议。
2.3 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情况等。
3. 监理流程3.1 开工前- 监理人员与业主、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监理要求。
- 监理人员审核工程图纸和技术文件,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3.2 施工过程中- 监理人员全程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
- 监理人员按照施工计划,定期进行工程现场检查,核实施工进度和质量。
- 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把关。
- 监理人员及时记录并整理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 监理人员参与工程质量验收,确认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3.3 完工后- 监理人员对工程进行结算审核,确认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量和质量要求。
- 监理人员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评价工程施工质量和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 监理报告与记录监理人员应按合同约定,每月提交一份监理报告给业主和施工单位。
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进展情况汇报- 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报- 工程质量抽查结果- 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工作的评价5. 监理人员权益保障5.1 监理人员应按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并享有相应的工作条件。
5.2 业主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3 如遇到工程质量争议,监理人员有权向业主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为工程监理细则范本(水利工程)的概要内容,具体细则和实施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水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本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及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锚喷支护、混凝土工程及工程质量检验和开工签证施工监理参照相关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21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和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14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和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备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 明挖工程开工前21天,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
水工隧洞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以及SDJ212-8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技术规范》、SDJ57-85《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施工技术规范》、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
水库工程监理细则之地下防渗墙

水库工程监理细则之地下防渗墙前言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市民对水资源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
为了保障城市和农村的用水需求,水库工程得到了大力的加强和发展。
然而,随着工程规模的增加,水库工程安全管理也变得越发复杂。
为保证水库工程的安全,建设方需要监理工程的质量。
本文针对水库工程监理中的地下防渗墙进行详细的分析,旨在提供一份水库工程监理的细则。
地下防渗墙地下防渗墙是指水库地下防渗系统中的一个重要防渗组成部分。
水库建设中,一定要进行地下防渗墙的施工,以防止土壤中的水渗透到库内,有效避免水库水资源被浪费。
地下防渗墙的施工分为“内防渗法”和“外防渗法”。
内防渗法内防渗法是指在水库库底下挖一个壕沟,向内倾斜,通常呈倒三角形式。
在底部形成一个“V”字形截面,使用特殊材料(如混凝土)来建立防渗墙体。
内防渗墙工程的施工过程较为复杂,需要施工人员掌握一定的动土技巧和防水技术,防止发生墙体松动、出现水印等问题。
同时,内防渗法施工较为耗时,需要严格控制时间进度。
外防渗法外防渗法是指在水库库周建立一条带有防渗效果的“带”,防止下雨时水从库外渗透到库内。
在具体施工中,首先在库外挖出一个壕沟,然后在壕沟内一层层地铺设防渗材料(如土工布),最后再盖上混凝土板。
外防渗墙工程实施较为简单,但高度依赖于材料的质量,否则,一旦出现损坏、破裂等问题,就能造成整个工程的巨大风险。
同时,外防渗法也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耐用度有一定局限性。
监理要点地下防渗墙本身固有的特性,需要监理员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到如下几个要点。
施工技术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墙体的混凝土框架、混凝土配合比、钢筋配筋等要进行严格的控制。
在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不合规格的部件时一定要及时通报建设企业。
原材料与材料检验监理人员要及时对施工材料进行检验,严格把关原材料和退料的流程,不允许不合格的材料参与墙体建造。
墙体质量控制监理人员需要负责监督建设企业对地下防渗墙的外观控制和质量验收工作。
水库工程监理细则

水库工程监理细则一、总则水库工程监理细则是为了加强对水库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而制定的实施细则。
二、监理机构的组织与管理1. 监理机构的设立根据水库工程的具体情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监理机构进行工程监理工作。
2. 监理机构的职责2.1 建立并实施监理计划,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2 监督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等工作,确保工程施工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
2.3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处理意见。
2.4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纠纷,确保水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监理工作的内容1. 施工图设计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 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监理机构应当对拟参与水库工程施工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3. 施工过程的监理3.1 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并监督施工中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工作。
3.2 监理机构应当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3.3 监理机构应当组织或参与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与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
4. 工程变更的控制监理机构应当对任何工程变更进行审查和控制,确保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5. 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当参与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运行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报告和建议。
四、监理机构的职责与义务1. 监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过程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2. 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等信息,确保建设单位掌握项目的动态。
3. 监理机构应当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通用版)

水利工程监理细则(通用版)
一、监理范围
1.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2. 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监督、工程质量检查、工程
变更控制、工程进度管理等。
二、监理责任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
规定。
2. 监理人员应实施有效的监理措施,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3. 监理人员应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措施。
4. 监理人员应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
标准进行施工。
三、监理程序
1. 监理程序包括前期准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阶段。
2. 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参与合同签订、审核工程设计文件等工作。
3. 施工监理阶段包括现场检查、材料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
4.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工程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监理报告
1.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周期提交监理报告,汇报项目进展和问
题情况。
2. 监理报告应包括工程质量情况、施工进度、变更情况等内容。
3. 监理报告应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隐瞒相关信息。
五、监理合同
1. 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以及监理费用等事项。
2. 监理合同应由合法、合规的机构或个人与业主签订,并经双
方确认后生效。
以上为水利工程监理细则(通用版)的主要内容,详细规定可根
据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注意: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工程监理需要遵循国家法律法
规和相关政策。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利测量工程监理细则(水库工程)
1.总则
1.1本细则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以及现行有关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取水工程的泵站工程、取水口工程、管道工程、交叉建筑物工程、净水厂工程及其它监理项目范围内的施工测量。
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1.3用于施测的起算数据,技术要求必须经过监理部批准。
2.过程监理
2.1测量前准备
2.1.1 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水准仪、全站仪等)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认定,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
2.1.2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2.1.3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2.1.4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控制点是否已被破坏。
2.2施工区范围内有关控制点的基本数据由勘测设计(或建设单位)通过监理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作为施工单位施测的基础。
施工单位在收到上述基本数据后进行复核验算,如果对该数据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部,共同核实,核实后的数据由施工单位重
新以书面形式提供。
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2.3施工测量开始之前,施工单位应将施测技术方案、施测计划(包括阶段划分)、测量专
业人员的配置及上岗证(复印件)、测量仪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报送监理部备案。
文档来
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2.4在施测过程中,监理部将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对施测的主要
环节进行监理。
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3.质量标准及要求
3.1控制测量,控制测量的等级应符合规程、规范要求的等级或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等级。
3.2施工测量质量控制的主要精度指标参见表3-1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表3-1 (mm
各分项工程项目施测质量控制标准还应符合相应分项工程有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3.4若施测期间国家或有关部门有新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颁发,则新的标准(规范)生
效后,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指标应参照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
用途
3.5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总包人提供测量建筑物的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
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对临时
水准点的测量,至少有两个侧回均达到规范标准方可在施测中使用。
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
用作商业用途
3.6局部地形测量、放样测量、断面测量、收方测量,必须在监理部批准后的控制测量的基础上进行。
3.7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数据资料整理后填写《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签证单》报送施工监理部,并在建筑物上做好能供现场监理检查的标记。
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
用作商业用途
4.施工测量成果
4.1不同阶段施工测量的内容及成果按表4-1的要求整编。
各施测阶段报告内容要求表4-1
口亠2.地形图测绘。
局部地形
、口,曰 3.监理部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测量
5.测量成果的报审
5.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测量计划,并在施测完成后,按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向监理部报送测量成果资料。
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5.2每个单项工程实施测量工作之前,均需填报《联合测量通知单》使有关人员有所准备,共同完成前期工作,为监理工作正常开展打下基础。
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5.3每个测量区域开始施工之前,均需进行测量放样,之后填报《施工放样报验单》报监理部确认后,进入下道工序。
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5.4总体控制、原始地貌、断面、收方、局部地形等测量工作完成后,均需填报《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经监理部复核批准形成归档资料。
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5.5附表
1联合测量通知单
2施工放样报验单
3测量成果报验单
施工放样报验单
(承包【】放样号)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
监理机构审签后,承包人2份,监理机构、发包
人各1份。
联合测量通知单
(承包【】联测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文档来源网络及个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
致:(监理机构)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施工合同约定,我方拟进行工程测量工作,请贵方派员参加。
施测工程部位:工作内容:
任务要点:
施测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包人:(全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拟于年月日派监理人员参加测量。
□拟不派人参加联合测量,你方测量后将测量结果报我方审核。
监理机构:(全称及盖章)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
期: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
监理机构审签后,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各
1份。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
(承包【】测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文档来源网络及个
人整理,勿用作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