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位归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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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概念

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概念

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概念
住宅小区停车位是指在住宅小区内划定并规划用于停放私人汽车的专门区域。

这些停车位一般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根据小区规模和居民需求进行设计和设置。

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专属性:住宅小区停车位是属于小区居民的专属资源,一般只有小区居民才能使用。

通过划定专属停车位的方式,可以保证小区居民的停车需求得到满足。

2. 有限性:由于停车场面积有限,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数量一般是有限的。

因此,居民停车位的分配成为一个问题,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以确保停车位的公平使用和高效利用。

3. 收费性:一些住宅小区可能会对停车位进行收费,以维护和管理停车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成本。

收费方式可以根据停车位的使用时长、车型等进行计费,或采用包月或包年的方式进行收费。

4. 管理性:住宅小区停车位的管理一般由物业公司负责。

物业公司会制定停车位使用规则,并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停车位分配等工作。

同时,物业公司还会解决停车位争夺、停放不当等问题,确保停车位的正常使用。

总的来说,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概念指的是专门用于住宅小区居民停放私人汽车的区域,其设计和管理旨在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保障停车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4篇)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4篇)

小区内车位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小区内车位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维护小区业主的正当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小区内的车位分为地面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两类。

第三条地面停车位由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地下停车位由业主委员会管理。

第四条车位的使用权由业主享有,非业主不能享有车位使用权。

业主可将其车位使用权出租给非业主使用,但需事先经过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

第五条地面停车位的管理规定如下:1. 业主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车位,包括停放私家车辆或其他合法用途;2. 车位不得用于非法营运车辆的停放;3. 车位不得使用机动车以外的物品进行占用;4. 车位上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物品;5. 车位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需自行清理,不得乱扔乱放;6. 车位使用者需保持车辆的整洁和良好的秩序,不得影响其他车位使用者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地下停车位的管理规定如下:1. 业主需向业主委员会申请使用地下停车位,并缴纳相应的费用;2. 车位使用权属于业主,但不能将车位出售给非业主;3. 车位使用权可在同一小区内进行转让,需经过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4. 车位使用者需遵守小区车位使用规定,不得违规使用;5. 车位使用者应自觉遵守停车秩序,不得随意更换停放位置;6. 车位使用者离开小区时,应及时关闭车库门,保障安全。

第七条车位的管理费用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小区管理费用进行合理调整和收取。

第八条如有业主违反车位管理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公司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逾期仍未整改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车位使用权等。

第九条对于临时维修、改造或其他特殊情况,小区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有权暂停部分或全部车位的使用权,并提前通知车位使用者。

暂停使用期间产生的停车需求可由车位使用者自行寻找其他停车场。

第十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及争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小区停车位业主能免费使用吗

小区停车位业主能免费使用吗

小区停车位业主能免费使用吗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的数量逐年递增,由此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停车难题。

在城市各个角落,尤其是在住宅小区内,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居民停车愈发成为一个问题。

在此背景下,业主使用小区停车位是否需要缴纳停车费成为业主关心的话题。

本文将围绕小区停车位业主能否免费使用,从法律和实际角度分析这一问题。

一、法律角度分析1.小区停车位物权属于业主根据《民法典》和《物权法》规定,小区停车位是属于小区业主的私有财产,其物权属于业主。

随之而来小区停车位是业主的自由财产,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因此,业主可以自由使用停车位。

2.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小区业主派驻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物业服务协议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合约。

业主使用小区停车位的相关问题可以在物业服务协议中进行约定。

如果停车位是否免费使用这一问题在物业服务协议中规定,那么业主在按照物业服务协议中规定的方式可以免费使用小区停车位。

3.政府规定部分城市政府会出台相关法规,规定住宅区内停车是否需要收费。

如北京市,根据《北京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住宅小区内车位管理服务的收费,由当地政府统一塑造,费用按照财务预决算标准管理。

因此,北京市小区停车位是需要收费的。

二、实际角度分析1.小区物业管理费中是否包含停车费部分小区物业管理费中已包含了停车费,那么业主在使用停车位时就是免费的。

2.车位供需关系某些小区可能车位供需关系较为紧张,物业管理方为了平衡资源和满足业主需求,有可能会出台停车费的政策。

这时候,业主需要按照小区管理方的要求缴纳停车费。

3.政府规定如前文所述,部分城市政府规定住宅区内车位需要收费。

因此,在此类城市内的小区内停车需要缴纳费用。

综上所述,小区停车问题是否需要收费,需要根据物业服务协议以及政府规定来决定。

但是,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需要尊重资源的公共属性,从而在合理利用车位的同时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权益。

小区停车位管理规定

小区停车位管理规定

小区停车位管理规定
是指对小区内的停车位进行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小区停车位管理规定:
1.车位分配:小区业主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向物业申请停车位。

通常,停车位的分配原则是“先申请先得”,但也可能优先考虑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

2.停车费用:小区停车位一般需要缴纳停车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物业根据小区情况和市场行情制定。

停车费用的收取一般是以月或季度为单位缴纳,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进行缴纳。

3.停车位使用权:停车位的使用权归属于业主,业主有权将自己的停车位出租或转让给其他业主或非业主,但需要向物业报备并遵守相关规定。

4.禁止乱停乱放:小区停车位管理规定通常会明确规定禁止在非停车位的区域停放车辆,禁止乱停乱放。

物业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张贴告示、罚款等手段来维护停车秩序。

5.车辆标识:小区业主需要将自己的车辆标识清晰地放在车辆前挡风玻璃上,以便物业和其他业主识别。

6.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停车位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警告、罚款、暂停使用停车位等处理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小区的具体停车位管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业主需要仔细阅读小区相关文件,并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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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与小区停车位分配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与小区停车位分配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与小区停车位分配规定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小区停车位的分配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维护社区的秩序和公共利益,物业管理条例中通常对小区停车位的分配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探讨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停车位分配的相关规定及其影响。

一、停车位的归属和使用权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停车位的归属和使用权的问题。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停车位属于小区或楼盘的共有财产,不能被个人私自占用或所有。

物业公司有责任对停车位进行合理分配并监督使用情况。

一般情况下,停车位的使用权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进行分配,根据业主人数、车辆数量和停车位的供需状况进行合理安排。

二、停车位分配的原则与程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停车位分配的原则与程序,旨在公平合理地分配停车资源。

根据相关规定,停车位的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根据业主人数和车辆数量的比例,合理分配停车位,避免出现资源浪费或不合理拥挤的情况。

2. 私人使用的优先原则:首先满足业主自用车辆的停放需求,尽量保障其合法权益。

3. 公共使用的平等原则:为访客、租户以及邻近单位员工等提供公共停车位,确保公共利益得到妥善维护。

物业公司在实施停车位分配时,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一般而言,物业公司会公示停车位数量、分配原则和程序,并组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对停车位的分配方案进行表决。

根据业主的意见和投票结果,最终确定停车位的使用者。

三、停车位分配的监督与管理为确保停车位分配的执行效果,物业公司需要加强对停车位的监督与管理。

常见的管理措施包括:1.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停车位的管理规定,对停车秩序、收费标准、扣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引导业主和车辆使用者遵守相关规定。

2. 加强巡查与维护: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停车位的巡查与维护,防止停车位被非法占用或堆放杂物,维护停车秩序和环境整洁。

3. 定期审核停车位使用权:物业公司可以定期审核业主的车辆情况,确保分配的停车位得到合理使用。

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通常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制定,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1. 停车位分配: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通常由业主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分配,比如通过抽签、按楼层顺序等方式进行分配。

2. 计费规定:停车位的计费方式、收费标准以及缴费方式应当明确规定,并向业主公示。

通常有按年度收费、按月度收费或者按次收费等几种方式。

3. 停车位使用权: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权通常归属于对应的住户或业主,非住户或业主不得擅自使用。

如果有需要转让或临时使用停车位的情况,通常需要经过小区管理方的批准。

4. 停车位管理:管理方应负责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定期清洁、维修设施和设备等。

业主或车主应当遵守停车场的使用规定,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乱停乱放等。

5. 车辆管理:通常地下停车场会要求车辆主人提供相关的车辆信息登记,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等。

车辆进入停车场时,需要通过有效的门禁系统进行录入。

6. 安全保障:地下停车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视频监控、紧急报警设备等,以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车主应当自觉维护停车场的安全,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如非法改装、乱涂乱画等。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具体规定要根据各个小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执行。

如果有需要,建议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停车场管理规定。

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小区停车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小区居民数量的增加,小区停车管理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维护小区内部的交通秩序,保障居民的停车需求,提高小区居住环境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本停车管理规定。

二、停车位的分配和管理1. 小区停车位的分配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停车位的分配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必须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并尽可能满足住户的停车需求。

2. 停车位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归属于小区业主,不得转让或转租给非小区居民。

3. 小区停车位的管理应建立一个便捷高效的系统,提供居民停车位的预订和使用管理服务。

三、停车位的使用规定1. 停车位的使用者必须是小区居民或其授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停车位。

2. 停车位内不得存放散落物品,如遇情况需要存放物品,需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

3. 使用者在停车位内不能进行维修保养等临时性工作,不得拆卸车辆零部件。

4. 使用者停车时应依法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楼道出口等。

四、停车位的管理措施1. 小区物业公司应定期巡查停车位,确保停车位的畅通和安全。

2. 对于违规使用停车位的住户,物业公司应进行警示和劝导,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使用停车位等。

五、停车位的维修和保养1. 停车位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需及时修复和更换破损的停车位设备,确保停车位的正常使用。

2. 物业公司应设置专门的维修工作人员,及时响应和解决住户的维修请求。

六、违规停车处理办法1. 对于临时停车、占用他人停车位、停放车辆影响小区交通秩序的行为,物业公司应立即进行劝导和清理,情节严重的可拖移相应车辆并记录相关信息。

2. 对于多次违规停车的住户,物业公司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情况下可暂停其对应停车位的使用权。

七、停车位的费用和收费1. 停车位的费用应在小区各业主大会上进行讨论和决定,并以公开透明的方式通知全体业主,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 停车位的费用收取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居民应按时缴纳停车费用。

小区车位产权的归属

小区车位产权的归属

⼩区车位产权的归属在买车⽇益频繁的今天,车位问题也⽇渐突出,某些社区更是围绕着车位的使⽤情况甚⾄权属问题⽽与物业产⽣了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区⾥的车位并⾮都属于全体业主,有些车位,开发商、物业是有权处置的。

今⽇就为⼤家分析现有7类车位的产权问题,在理清产权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区车位产权的归属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1、敞开式地上车位敞开式地上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

这类车位主要是指通过在地⾯的地上划出车位⽽规范停车形成的车位。

业主购买房屋,便拥有了社区的⼟地使⽤权,也就是说社区的⼟地的使⽤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所以在权属属于业主的⼟地上规划的车位,开发商或者物业⽆权处置。

2、⼩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建⽴在⼩区建筑区规划建设车位的地⽅的车位,产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

因为在规划之初,该地块就被规划设计为车位,没有计⼊业主的购房⾯积之中,所以在交易前属于开发商所有。

但是这种车位,业主可以在⼊住后,通过购买⼿段获得,并拥有个⼈产权。

3、未计⼊公摊⾯积的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所占⽤的⾯积如果没有被计⼊业主的公摊⾯积之中,那么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

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区的业主使⽤。

但是,这种产权确⽴的前提是,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进⾏说明,即该部分不计⼊公摊,此时,产权才能归开发商所有。

如果不做说明,则⾃动归属全体业主。

4、计⼊公摊⾯积的地下车位算⼊公摊⾯积的地下车位,开发商⽆权出售,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这类车位就像⼩区的其他公共配套⼀样,供全体业主使⽤。

只是,作为停车使⽤,要有专门的管理⼈员,这部分⼈员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出租给业主使⽤,所获费⽤扣除管理成本后划⼊⼩区维修基⾦。

该部分费⽤不能私⾃⽤作他途,只能⽤于⼩区公共设施的维护。

5、⼈防⼯程车位⼈防⼯程车位所占的⾯积属于⼈防⼯程,⽽⼈防⼯程⼜是属于⼈民防空⼯程的范围,有着其特殊性,所以它的产权具有模糊性,在法律上还是⼀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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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归谁管理随着小区入住率的增加,车辆拥有量日趋增多,因此物业应该对停车进行相关的管理,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小区停车位归谁管理,希望能帮到你。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近年来,因停车位问题,业主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发生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

在《物权法》及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10月1日实施后,不少人对于小区停车位的相关问题仍旧认识模糊,各地出现了不少与此相关的司法诉讼。

《物权法》是如何界定小区停车位权属的,实际生活中如何适用相关条款;《物权法》对地面停车位权属的界定,是否有利于明确停车收益的归属;在小区停车出现纠纷,业主能否要求赔偿,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停车合同过程中要注意哪些方面问题……结合以上问题,本报组织了这组报道,请有关专家对小区停车位的相关问题做一次梳理,以使消费者在维权时更加心中有数。

因停车位问题,业主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物权法》和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大多业主都对此寄予希望。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依然对小区停车位的相关法律问题弄不明白,为了使消费者在维权时心中有数,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朱晓东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海燕,请他们就小区停车位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小区停车位该归谁提示:要识别小区内停车位是靠约定还是靠法律确定的,首先应了解小区规划中哪些地点设置了停车位,然后看购房合同或停车位租售合同来确定归属朱晓东认为,《物权法》规定了两种确定停车位权属的方式,即:根据约定确定和根据法律确定。

根据约定确定,《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根据法律确定,《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因此,业主要识别小区内停车位是靠约定还是靠法律确定的,首先应该了解小区规划中哪些地点设置了停车位,然后针对这些停车位,看自己与开发商之间的售房合同或者关于车位租售合同来确定其归属。

如果小区规划中没有设置停车位,后来设置了停车位,而且是在小区业主共有的场地或道路上设置的,其权属应归业主共有,即使开发商或物业服务企业对这些停车位进行租售或赠予,也是违法和无效的。

徐海燕认为,根据《物权法》,在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业主应该有优先购买权,一是业主的优先购买,二是其价格不能超出普通消费者的正常需求和承受能力。

而在共有场所上,没有业主大会的授权不能划停车位,即使划了,停车位也是归业主共有的,不能随便租售。

小区地面停车收益归谁提示:使用公共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业主所有,业主主张地面停车收益有3个前提条件朱晓东告诉记者,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徐海燕认为,《物权法》的实施有利于明确地面停车收益的归属。

《物权法》规定得很清楚,道路、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归全体业主共有,因此,使用公共场所获得的收益也应当归广大业主所有。

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因为车辆占用小区共有场所向业主收费的现象大量存在,而停车收益却被其据为己有。

专家指出,综合《物权法》第74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的规定,业主主张地面停车收益有3个前提条件,一是今年10月1日以后,二是地面停车位明确归属业主共用,三是经营者收取的停车费在扣除经营成本、酬金和税金之后尚有盈余。

业主如何取得地面停车收益提示:业主取得这一收益方法有多种,业主对收益金额的使用享有监督权朱晓东认为,小区公共部分上的停车位收益归业主共有,业主取得这一收益方法有多种,其中一种方法是在业主大会的合法授权下,业主委员会可以下设小区共有部分收益管理委员会,组织有相关商业经验的业主参加,专门负责联络和处理小区共有部分的对外出租、经营和收益事务,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

所得收益直接进入小区业主委员会代管的银行账户,其支配和使用应该由业主大会或者委托业主委员会处理,业主对上述收益金额的使用享有监督权。

小区内停车车辆受损能否索赔提示:业主可以选择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停车合同,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朱晓东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范围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确定。

一般来说,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房屋及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的责任,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

因此,在关于停车损失的责任赔偿问题上,无论是否签订停车合同,物业服务企业都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但在没有签订停车合同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不针对特定车辆承担照管义务,只要其尽到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即使发生车辆盗抢或损毁事件,物业服务企业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有停车合同,要根据合同内容确定,如果合同条款中仅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出租车位场地,没有保管义务的约定,那么该停车合同仅为租赁合同;如果合同中有关于保管的约定,那么为保管合同。

业主可以选择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停车合同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和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停车合同须注意什么提示:应当注意3个方面的问题,业主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责任朱晓东认为,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停车合同时,都应当注意3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应当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停车位的归属,如果停车位属小区公共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除非获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许可,否则无权收取场地的停车费。

其次,要看停车合同中关于物业服务企业义务条款中是否有其承担保管义务的内容,如果没有,则表示物业服务企业不承担保管义务。

业主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责任。

再次,对收费价格,业主应该咨询当地房地产主管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了解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的物业服务费是否超越了当地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水平,对于超出部分业主应该提出拒绝缴纳。

《物权法》实施已有一段时间,个别地方出现了业主拒绝缴纳地面停车费的情况,有的业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以前的地面停车收益。

对此,专家认为,对《物权法》实施以前没有明确归属的地面车位和没有明确性质的停车收益,采取追讨旧账的方式是不妥当的,因为法律不能溯及既往。

此外,《物权法》做出的是框架性的规定,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深入发展,车位纠纷的焦点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物权法》的实施细则加以规范。

相关判例设在共有部分的停车位不得出售上海市一法院一审判令开发商退还业主车位费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设置的停车位不得出售,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就一起纠纷做出判决,一审判令开发商退还业主车位费。

2015年2月,上海市市民龚先生与上海兴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吉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位于上海市南汇区惠南镇城东路某小区的房屋一套,房屋总价款50万余元。

2015年2月,龚先生又向兴吉公司购买了小区地面20号汽车停车位,价款1万元。

同年5月19日,龚先生与兴吉公司正式签订房屋交接书,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并取得了小区地面停车位一个。

2015年9月,龚先生以地面停车位属业主共有,兴吉公司无权销售地面停车位使用权为由,向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兴吉公司返还支付的购买停车位款1万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

庭审中,龚先生认为,自己向兴吉公司购买了地面停车位的部位是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按照有关法规,这部位属全体业主共有,兴吉公司无权销售地面停车位使用权,其所取得的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兴吉公司称,小区业主和该公司之间没有签订合同来约定小区地面停车位归业主所有。

因此公司有权销售小区内地面停车位的使用权,不存在不当得利之说,故不同意返还。

南汇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3款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现兴吉公司将小区地面停车位出售给龚先生,与法有悖。

据此,11月30日,法院一审判令兴吉公司返还龚先生车位费1万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

据悉,兴吉公司对此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相关呼吁尽快制定细则完善立法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展告诉记者,在小区车位车库到底应该归谁这个问题上,目前《物权法》第74条只是给出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业主和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3方只有在地位平等的情况下才可能约定。

在现实中,一方面是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的强势地位,另一方面是业主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等的情况,这使得《物权法》确定的规则难以操作。

《物权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王展认为,此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如何做到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怎样才算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开发商将其价格定得过高,业主买不起,这算不算满足业主的需要?”《物权法》第74条第2款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王展说,在现实中,很少有开发商就此与业主进行约定。

开发商往往利用其对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直接将原先地下车位“可租可售”变为“只售不租”,不给业主留余地,更谈不上约定。

王展表示,无论是地面车位还是地下车库,小区车位纠纷的焦点问题依然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物权法》的实施细则加以规范。

此外,对于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停车该不该收费、收益的归属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并通过制定管理公约的形式规范管理,否则业主的权益会遭受很大的侵害。

一、为规范居住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居住小区停车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居住小区内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包括地面停车场、路边划线停车位、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的机动车停车服务等)统一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提供或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房屋管理单位或委托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

三、停车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收取停车费的,应达到以下要求:1.遵守本市停车行业经营管理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等;2.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停车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停车管理方的职责、停车位的管理分配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3.有专人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4.维护小区停车秩序,指定停车区域,保证车辆停放整洁,行使通畅;5.24小时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6.保证交通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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