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指南

合集下载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建议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建议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建议在当下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提出成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路径。

大众创业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业的新型创业形态,而万众创新则是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推动社会进步。

这一政策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创业动力和创业环境,也关系到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为了更好地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要完善创业者培训和支持体系。

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培训和支持体系,提供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和创业经验分享,帮助创业者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提高创业成功率。

还应提供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减少创业者的经济负担,激发创业热情。

只有在全方位的培训和支持下,创业者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创业潜力,推动经济发展。

要加强创业环境建设。

创业环境是创业者实施创业计划的场所和条件,对于创业者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应加大改革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创业手续,降低创业成本。

应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服务,让创业者享受到便捷和高效的创业服务。

还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创业者提供税收减免、融资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为创业者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要推进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实施“万众创新”的核心,只有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才能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要加强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和科技资源整合。

应提出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提高科技创新的实际效益。

只有通过科技创新,才能推动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转型,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要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

政府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发挥着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出台支持创业和创新的相关政策,提供一系列的金融和税收扶持政策,为创业者和创新者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创业和创新项目的审批速度,减少审批程序,提高效率。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鼓励创新创业、保障民生福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深入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我们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和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税收优惠政策的总体概况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涵盖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涉及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节能环保产业、农业等众多领域。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情况(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通过对部分小微企业的走访和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小微企业对这些政策有所了解,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

然而,仍有部分小微企业由于财务核算不规范、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等原因,未能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国家对其给予了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

通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调研,我们发现大部分企业能够积极申请并享受相关政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不规范,导致加计扣除金额不准确;部分地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影响了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三)节能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为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国家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

根据《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为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构建普惠性政策扶持体系,推动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

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

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力,每年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数量较大,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潜力巨大,但就业总量压力较大,结构性矛盾凸显。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使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如鱼得水”,通过创业增加收入,让更多的人富起来,促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

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一、背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

我单位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我单位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二、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情况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自XXXX年X月X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我单位属于此项政策的受益者,通过税务系统申报平台及时申报免税收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 月X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单位已按照政策要求,调整了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确保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社保费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公告,自XXXX年X月X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自XXXX年X 月起,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我单位已按照政策要求,及时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和费率,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整改落实情况政策宣传培训为了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我单位组织了专题培训会议,对财务、人事等部门进行了政策宣传和解读。

同时,通过内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员工宣传税费优惠政策,提高员工的政策知晓率。

内部管理流程优化针对税费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单位对内部管理流程进行了优化。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与税务、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确保政策执行合规。

监督检查与反馈机制建立为确保税费优惠政策整改落实到位,我单位建立了监督检查与反馈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定期对财务、人事等部门进行自查和交叉检查;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收集和处理员工对税费优惠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政策落实工作。

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情况汇报

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情况汇报

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我单位积极响应
国家政策,认真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现将我单位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的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政策文件。

我单位在第一时间收到《关于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
员进行学习,深入理解政策内容,明确政策目的和具体要求,确保全员掌握政策要求。

二、及时调整税费政策执行。

根据政策要求,我单位及时调整税费政策执行,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给予减免
税费或者税费减免,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三、加强宣传政策。

为了让更多的纳税人了解政策内容,我单位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包
括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讲会等,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我单位建立了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税费支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

五、加强政策落实效果评估。

为了及时了解政策落实情况,我单位加强了对政策落实效果的评估工作,对政
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

六、持续改进工作。

我单位将继续加强对税费支持政策的落实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确保政策落地生效,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是我单位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的情况汇报,希望领导能够认真审阅,并给予指导和支持。

我单位将继续努力,确保政策落地生效,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谨此报告。

此致。

敬礼。

XXX单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举措

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举措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新时代发展的主旋律。

为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政府和社会各界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工作举措,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创新平台。

本文将探讨我国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的主要工作举措,并对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一、政策扶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1. 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负担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例如,对初创企业实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

2. 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政府部门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创业者提供便捷的服务。

例如,推广“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的服务模式,减少企业办事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3.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二、资金支持,助力创新创业企业成长1. 设立创新创业基金,提供融资支持政府设立创新创业基金,为初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通过设立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多元化投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创业领域。

2. 优化信贷政策,降低融资成本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政策,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 推动股权激励,激发员工创新潜能企业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结合,激发员工创新潜能,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人才培养,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队伍1. 完善教育体系,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我国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体系,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专业人才。

通过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2. 搭建人才交流平台,促进人才流动政府搭建人才交流平台,促进人才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流动,为创新创业提供人才支持。

3. 培育创新创业导师,提供专业指导政府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创新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专业指导,助力企业成长。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解读报告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解读报告一、政策背景与目标在当今经济形势下,创新和创业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为了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的创新潜能,提高大众的创业热情,我国政府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

该政策旨在通过一系列扶持措施,鼓励大众积极投身创新创业,以提升国家整体创新能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政策措施与解读1. 创新创业教育政策强调了对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要求各级教育机构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形成多元化的教育体系。

2. 创业资金支持政策提出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小微企业担保基金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创业者提供更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3. 创业服务支持政策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法律、税务、财务等咨询服务。

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孵化器等机构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支持。

4. 创新平台建设政策强调了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同时,鼓励科研机构、高校等企事业单位开放科研设施,为创新创业提供硬件支持。

三、政策实施与效果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实施以来,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

通过政策的有效实施,我国创新创业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创新创业人才得到了有效培养和激励。

同时,政策的实施也推动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结论与展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提出和实施,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创新创业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的创新潜能和创业热情,推动我国创新创业事业的发展。

未来,我们期待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更多成果:1. 培养更多创新创业人才。

通过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培养更多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人才。

同时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创业,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建议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建议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创业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2014年,中国政府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旨在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创业创新成果转化。

当前我国面临的创业环境和创新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需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

本文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政策宣传与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是政府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创业创新的重要举措,但目前对于政策的宣传不足以及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不够明确,导致一些创业者对政策不够了解,有些政策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政府应加强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政策内容以及申请流程和条件,同时也要细化政策实施细则,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能,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优化创业创新环境为了推动创业创新,政府应该着力优化创业创新的发展环境。

要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创业创新支持体系,包括提供更加丰富的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如资金、场地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创业者提供更加便利的创业条件。

要完善创业创新法规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简化企业注册和注销手续,降低开办企业的成本。

还应该加强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激发人才的创业激情,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更加完善的人才培训和职业规划服务。

三、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在当前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科技创新对于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

一方面,要加强政策扶持,提高科技创新的项目资助力度,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要加强各类企业间的科技合作,促进科技资源共享,推动产业间的技术交流与转化,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完善风险投资体系风险投资是创业创新的重要支撑,政府应该通过制定多种形式的投资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流入风险投资领域。

2023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

2023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____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一、引导政策支持1. 制定财税优惠政策:针对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项目给予税收减免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为创业者提供风险投资和贷款支持。

2. 简化创业开办程序:优化创业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创业开办手续,降低创业门槛。

3. 支持科技创新: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提供研发补贴和技术转让支持。

二、创业创新培训1. 发起大众创业创新培训计划:通过开展系列培训课程,提高创业者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知识,帮助他们更好地运营企业。

2. 设立创业导师团队:吸引有丰富创业经验和资源的企业家、投资人等,为初创企业提供指导和支持。

三、搭建创业创新平台1. 建立创业孵化器:提供创业空间、办公设施和服务,帮助初创企业降低成本,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

2. 扶持创业园区:加大对创业园区的支持力度,提供优惠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入驻。

四、创业创新竞赛1. 举办创业创新大赛:设立多个不同领域的创业创新大赛,提供奖金和资源支持,激发创业热情,培养创新型创业者。

2.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创业者参加国际创业创新竞赛和展览活动,促进国际创新创业交流和技术合作。

五、优化创业创新环境1.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创业和创新活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降低创业创新风险,保护创业者和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2. 提供创业创新服务:建立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提供市场研究、项目评估、融资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帮助创业者快速发展。

六、鼓励创新创业教育1. 引入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业能力,为未来创业者的成长奠定基础。

2. 建立创新创业基地:设立学生创业园区,在校园内提供创业空间和资源支持,为学生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加强创业创新评估和监测1. 设立创业创新评估机构: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通过对创业创新项目进行评估和监测,提供数据支持和指导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延政发〔2016〕7号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延政发〔201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催生创业创新活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现就我市出台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整理如下。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1.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列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通过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业务补助或奖励、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2.支持商贸流通网点建设。

对首次获得陕西省一星级至五星级文明市场称号的专业市场,分别给予2、5、10、15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支持物流业发展。

对首次被评定为陕西省1A至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10、20、30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

对达到商务部《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建设规范》条件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达到商务部《中小型家政服务企业建设规范》条件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

对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的旅游风景区,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对获得年度全国百强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文化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被评定为国家级文化品牌或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群星奖(项目奖)”等国家级文化艺术大奖的,经认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被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评定为陕西省文化品牌或获得“陕西省文化精品工程奖”的,经认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督察指南《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中“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原文: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结合审计署近年来重点关注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问题,选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督察。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一)督察内容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 年。

(二)督察重点1.税务机关是否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允许其加计扣除和税前摊销。

2.享受了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其政策适用是否准确,减免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不应减免而减免了税收优惠。

3.对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存在明显疑点的(包括超额享受和不应享受而享受),税务机关是否及时采取税收风险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后续管理方式,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进行核查;企业已享受的税收优惠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是否责令其停止享受优惠,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三)督察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四)督察方法1.根据被督察单位减免税台帐,查看已办理该优惠政策减免税备案的纳税人明细表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A10701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查看已享受该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明细表B。

表A与表B进行比对。

如果某一企业在表A中有而表B中没有,说明企业已经办理了备案手续而未享受该优惠政策,提取税务机关留存资料和企业备查资料,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应减免未减免的情况。

如果在表B 有而表A没有,则存在应备案未备案的情况。

2.调阅部分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备案资料,核实企业是否符合加计扣除条件、政策适用及金额是否准确等内容(重点关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是否履行了研发项目确认、登记手续;研发费支出结构是否符合经营常规,研发费支出总额与研发项目预算是否一致;计入研发费加计扣除基数的支出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财政拨款所形成的研发项目支出,是否计入加计扣除基数等)。

3. 企业申报表填写享受了优惠,但企业的行业按常规情况不可能开展研发的,如非生产性行业及非生产性服务业等,初步判定存在不应减免而减免的疑点,提取税务机关留存资料和企业备查资料,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企业错误享受的问题。

4. 要求被督察单位提供采取税收风险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后续管理方式,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进行核查的资料,查询是否存在对存在明显疑点。

5. 对企业研究开发费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

是否采取措施调整。

二、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1.督察内容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为96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提供《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服务(除广告服务外)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督察重点(1)统计被督察单位2015年度享受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包括执行户数和享受税收优惠额度。

(2)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小于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是否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重点督察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了优惠政策;优惠政策适用是否正确;优惠金额计算是否准确;纳税人是否履行了备案手续;备案资料及文书是否齐全正确。

3.督察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2)《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税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甘财税〔2014〕27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三项(4)《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34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18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4.督察方法(1)查询纳税人申报表数据和减免税台帐,查看已办理该优惠政策减免税备案的纳税人明细表A,和已享受该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明细表B。

表A与表B进行比对,如果某一企业在表A 中有而表B中没有,说明企业已经办理了备案手续而未享受该优惠政策,提取税务机关留存资料和企业备查资料,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的情况。

如果在表B有而表A没有,则存在应备案未备案的情况。

(2)查询被督察单位提供的减免税台账,结合征管数据比对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条件,全年享受的减免金额和减免税种是否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依次扣减金额是否正确。

(二)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1.督察内容(1)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对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

(4)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2.督察重点(1)统计被督察单位2015年度享受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包括执行户数和各税种享受税收优惠额度。

(2)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以及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

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是否按照规定享受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3)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了优惠政策;优惠政策适用是否正确;优惠金额计算是否准确;纳税人是否履行了备案手续;备案资料及文书是否齐全正确。

3.督察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73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8号)(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5号)4.督察方法(1)根据优惠政策类型的不同,分类查询纳税人申报表数据和减免税台帐,查看已办理该优惠政策减免税备案的纳税人明细表A,和已享受该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明细表B。

表A与表B 进行比对,如果某一企业在表A中有而表B中没有,说明企业已经办理了备案手续而未享受该优惠政策,提取税务机关留存资料和企业备查资料,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的情况。

如果在表B有而表A没有,则存在应备案未备案的情况。

(2)查询被督察单位提供的减免税台账,结合征管数据和优惠备案资料,查询是否存在同一位残疾人或者《同一残疾人证》号码在多个福利企业中出现等重复安置,违规减免税收优惠问题;人员增减计算优惠的所属期错误问题;优惠期执行错误问题等。

(三)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1.督察内容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督察要点(1)统计被督察单位2015年度享受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包括执行户数和各税种享受税收优惠额度。

(2)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小于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是否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