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场超市将建固定消费维权服务站列供货黑名单

合集下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4.11•【字号】鲁市监质规字〔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市监质规字〔2023〕2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1日山东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消费品召回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缺陷消费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全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二)依法向社会公布本省消费品缺陷及实施召回的相关信息;(三)对消费品可能存在足以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范围较大缺陷的,直接组织缺陷调查;(四)组织、指导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五)承担上级交办的消费品召回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条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召回材料审核、召回实施情况监督等工作;(二)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消费品生产者开展缺陷调查等工作;(三)承担上级交办的消费品召回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市、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以下职责:(一)收集本行政区域内消费品缺陷信息并及时上报;(二)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消费品生产者开展缺陷调查等工作;(三)承担上级交办的消费品召回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山东超市整改方案

山东超市整改方案

山东超市整改方案问题概述近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接到来自部分消费者的投诉,反映在山东省范围内的一些超市存在虚假低价、商品售卖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对山东省内的超市进行了调查,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1. 价格标识标准化针对虚假低价的问题,我们将推行价格标识标准化工作。

超市所有商品的价格应当真实、准确,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所有商品价格应清晰、明示地标识出售价和原价(如有打折价格应同时标注);•所有商品价格标识应当与实际售价相一致,不得虚高或虚低;•所有商品价格应当清晰地显示,以便消费者便于辨认;•所有商品价格应当在明显位置标注。

2. 商品售卖规范针对商品售卖不规范的问题,我们将加强对超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商品售卖符合规范。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所有商品应当按照规定区域销售,商品类别应当明确无歧义;•所有商品不得在过期或未经消毒的情况下销售;•所有商品应当清晰标示生产厂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所有商品应当对消费者进行充分告知,避免消费者误解商品性质。

3. 服务质量提升针对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将加强对超市服务质量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对所有入店参观的消费者应予以热情接待和问候;•对所有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应提供优质的咨询和服务;•对所有消费者的投诉应及时响应和处理;•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实施效果我们相信,通过以上整改方案的实施,能够有效改善山东省内超市存在的问题,推动超市的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后续工作我们将通过定期巡查、消费者投诉监督等多种手段,继续对超市进行监管,确保超市维持良好经营状态。

同时还会加强行业管理部门的制度建设,强化管理监督力度,持续推动消费者维权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为山东省内消费者提供更加权益保障,增强消费者的信心。

结论针对山东省内超市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细致的整改方案,包括价格标识标准化、商品售卖规范化、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旨在全面提高超市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15黑名单

315黑名单

315黑名单引言如今,消费者维权成为了每个市场经济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一系列的维权制度和机构。

在中国,3月15日被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也被称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而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消费者们所关注的“315黑名单”也成为了备受关注的话题。

一、315黑名单概述315黑名单是指负面消费信息的汇总,涉及到违反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或者产品。

这些信息通常由消费者、媒体或者监管机构提供,并在公众平台上进行广泛传播。

黑名单中的企业或者产品,往往因为一些虚假宣传、产品质量问题、不诚信销售或者服务不到位等原因而受到消费者的投诉和抵制。

二、315黑名单的重要性315黑名单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性:1.给消费者提供信息参考黑名单向消费者提供了一张可供参考的清单,告诉他们哪些企业或者产品是不值得信任的。

在购物决策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黑名单,避免与不诚信企业或者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打交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倒逼企业加强自律公开黑名单信息迫使企业意识到,消费者是市场经济中最终的决策者。

如果企业想要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就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黑名单的存在,推动了企业的自律,促进了市场的良性竞争。

3.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黑名单的存在,为监管机构提供了一个监测企业和产品质量的重要途径。

当消费者投诉某企业或者产品时,监管机构可以通过查看黑名单,了解该企业或者产品的历史表现,并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黑名单中的典型案例1.虚假宣传案例某化妆品企业在广告中宣称其产品可以祛斑美白,消费者购买后发现效果甚微,对企业进行投诉。

该企业的虚假宣传行为被列入315黑名单,给其他企业提了个醒,不能夸大产品功效。

2.产品质量问题案例一家家电企业推出的某型号电视机,购买后不久屏幕出现亮点问题,多数用户进行投诉。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八批)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八批)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八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8.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八批)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2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严真细实快”作风,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11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强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现公布第八批典型案例。

一、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夏津县通泉加油站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案2022年6月17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夏津县通泉加油站计量作弊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800元、没收增加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没收违法所得35.7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4月19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夏津县通泉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站负责人手机中存有加油机作弊操作流程照片。

执法人员立即固定证据,查清该加油站加装作弊装置使用隐蔽手段进行加油机作弊的违法事实。

当事人私自破坏加油机电脑铅封,为1号加油枪和8号加油枪的电脑主板更换了计量芯片,增加了作弊功能,违法销售金额达35.7万元。

当事人为加油机增加作弊装置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计量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德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山东省计量条例》第三十五条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当事人对加油机加装作弊装置,手段十分隐蔽,主观恶意明显,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市场监管部门对加油站计量作弊行为保持“零容忍”,不断深入整治和规范市场计量秩序,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泰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东平县彭集加油站销售以次充好的车用汽油案2022年6月24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东平县彭集加油站销售以次充好的车用汽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635.45元的行政处罚。

青岛曝光9家羊毛衫销售商佳世客利群麦凯乐均上榜

青岛曝光9家羊毛衫销售商佳世客利群麦凯乐均上榜
青岛曝光9 家羊毛衫销售商
佳世 客 利群麦 凯 乐均 上榜
抽查 1 2 家商 场 9 家商 场 销 售 不 合 格 羊 毛 衫
针 对 当前 消 费热 点 ,今 年 1 0 月一1 1 月 ,青 岛 市 消保 委 就 羊 绒 、羊 毛衫 商 品开 展 了 比较 试 验 。 青 岛市 消 保 委依 据 中 消 协 商 品 比较 试 验 导 则 要 求 ,由工 作 人 员 以普 通 消 费者 身份 ,按 照 实 际购 买 程 序 ,从 麦 凯 乐 ( 青 岛 )百 货 总 店 有 限 公 司 、青 岛永 旺 东 泰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家 乐 福 商 、 I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润 泰 事 业 有 限 公 司 ( 市 南 区 大 润 发 商 ( 市 南 区大 润 发 商 场 )、利 群 集 团 青 岛 利 群 商 厦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永 旺 东 泰 商业 有 限 公 司 、麦 凯 乐 ( 青 岛 )百 货 总 店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家 佳 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开 发 区 购 物 中心 、青 岛 百 顺 福 旺 家 服 饰 商
至1 4 8 0 元不等。
中 各 种 作 用 的抵 抗 力 ,色 牢 度差 的 产 品 在 穿 着过 程 中会 造 成 脱 落褪 色 ,脱 落 的 染料 分 子 以及 伴 随 的重 金 属 离 子 等 有 可 能 会 通 过 皮 肤 被 人 体 吸 收 而 危 害 健 康 。同时 ,会 在 穿着 或 洗 涤过 程 沾 染 其 他 衣物 。
在 本 次 比较 试 验 的3 0 件 样 品 中 ,浙 江 黄 岩君 达 利制衣有 限公司生产 的浣纱女牌款 号为8 7 1 9 的 女
1 0 项 指 标 检验 3 0 件 样品 1 7 件 不 合 格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批)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坚持舌尖上的安全零容忍,重拳出击,从严从快从重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震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

一、东营市保罗商贸有限公司、东营区云超烟酒综合商店涉嫌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0年4月1日,东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东城某超市经营的绿豆饼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富马酸二甲脂项目不合格。

东营市局顺藤摸瓜,对该批次绿豆饼的供货商东营保罗商贸有限公司和东营区云超烟酒综合商店进行了追踪调查和检查,对发现的涉案不合格产品进行查扣。

4月7日,东营市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东营市公安局以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

目前共扣押涉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绿豆饼1600千克,涉案货值2.4万元,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东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案超市立案调查。

二、潍坊市惠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对潍坊惠康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加工风味散装鲅鱼、银鱼产品时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日落黄,货值金额共计11.93万元。

本案经依法移送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区分局立案侦查并由潍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潍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潍坊惠康食品有限公司刘佃明、神相玲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判处刘佃明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处神相玲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2月20日,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对潍坊惠康食品有限公司、刘佃明、神相玲做出行政处罚:吊销潍坊惠康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刘佃明、神相玲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山东省政府关于发展城乡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山东省政府关于发展城乡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正文:---------------------------------------------------------------------------------------------------------------------------------------------------- 山东省政府关于发展城乡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1986年6月21日)加快发展城乡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是发展生产、振兴经济、方便人民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但是,当前我省商业服务网点不足、行业不全、设施落后、服务质量较差的状况越来越不适应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需要。

为了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繁荣城乡市场,必须坚持“国家、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

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一、各市、地、县都要按照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发展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规划。

城市在建设集中商业区的同时,要积极发展与新建居民区和偏僻居民区配套的服务网点和集贸市场。

企业规模,要大、中、小型相结合,以中、小型为主。

大城市可根据需要发展部分大型、高级、多功能的商场、酒家、高级服装店和高级理发美容店等。

县城以下重点发展集镇商业服务网点和边远山区的分散网点,以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二、城市繁华地段的沿街门面房和沿街居民楼的底层,凡有条件改做商业、饮食服务业用房的,按照城建部门的统一规划,可以自改、自用;可以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联合经营;也可以出租或转让。

今后凡因拓宽马路或因基本建设拆除的网点,应另行合理布点或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三、新建工矿区和城市综合开发区,要把商业网点纳入建设项目的总投资内一并安排,列入计划,同时兴建;非综合开发区新建的居民住宅,都要拨出百分之七左右的面积作为零售商业、饮食服务行业用房,或者拨出相应的投资和材料,交由负责商业网点建设的部门统一安排、统筹建设。

消费维权工作制度范文(五篇)

消费维权工作制度范文(1)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2)建立完善消费投诉处理制度;按照联系点规范要求,达到“五有”标准:有专门的办公地点、有专职的联络员、有统一的牌匾、有规范的工作制度、有完整的受理记录。

配备的协调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协调员更换,应及时向所辖中心或区局投诉台备案。

(3)受理本商场(超市、企业、旅游景点等)消费者投诉,认真做好记录,并通过专线电话或网络邮箱适时接受指挥中心或区工商局投诉台转办的消费者投诉。

(4)认真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并在规定时限内向中心或区局投诉台反馈处理结果。

(5)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消费者投诉,告知消费者向辖区12315机构反映,并将相关材料及时提交给辖区12315机构处理。

(6)定期对本单位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建立投诉动态分析制度,准确上报投诉统计季报表,每个季度向中心或区局投诉台反馈本单位投诉热点以及整改措施。

对群体性或重大消费投诉应及时向中心或区局投诉台报告。

(7)企业联系点应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文明经商,守法经营,发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等经济违法行为及时向辖区12315机构举报。

消费维权工作制度范文(二)是指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执行机制。

消费维权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国家通过立法,制定相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明确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商家的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法律保障。

2. 维权机构:建立专门的消费维权机构,如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等,负责处理消费争议和维护消费者权益。

这些机构可以提供咨询、调解、仲裁等服务,协助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

3. 投诉渠道:建立多样化的投诉渠道,如电话、网上平台、实体投诉箱等,方便消费者随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并且及时给予回应和处理。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51号文件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51号文件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5.26•【字号】鲁政办发〔2015〕26号•【施行日期】2015.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51号文件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2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充分发挥流通在促进和扩大消费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创新消费模式,挖掘消费潜力,培育消费热点,拓宽消费领域,增强消费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便利消费1.优化流通基础设施布局。

强化济南、青岛的核心地位,完善一批重要节点城市的流通功能,打造辐射全国、面向日韩的流通网络体系。

城市重点构建以商业中心和区域次中心为核心聚集区、社区商业为基础、特色商业街为品牌的城市商业服务体系。

农村重点构建以县城商业为龙头、乡镇商贸中心为骨干、村级便利店为基础的农村商业服务体系。

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

2.构筑城乡便利消费网络。

围绕打造城市社区“十分钟”便利消费圈,鼓励建设集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及健康、养老、看护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围绕打造乡村“一站式”便利消费网络,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维修、理发、洗浴、照相、快递邮寄等于一体的乡村综合服务中心,推动便利消费进社区、进乡村,便民服务进家庭,打造城乡双向便利消费网络。

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小微企业贷款供给和用水用电等配套设施扶持。

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步伐,落实国家餐饮业刷卡手续费优惠政策。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放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放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9•【字号】威政办字〔2018〕81号•【施行日期】2018.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建设放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8〕8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建设放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9日威海市建设放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放心消费城市,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完善促进放心消费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在诚信经营、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消费纠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主体诚信度、消费群体满意度和社会公众认同度,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打造“诚信威海、放心消费”城市品牌,为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高点定位,服务大局。

对标南方先进城市,围绕城市国际化战略实施,结合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构建国际一流消费环境,努力建设国际化放心消费城市,不断增强城市吸引力和软实力,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2.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重点关注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行业和领域,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等手段动态分析消费者诉求,有针对性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这一“供货黑名单”。
山东省还将指导商场超市经营者结合商品
质量查验、“供货异常名录”和消费者投诉等情 况,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分类评估,并把评估结
把新的水酒装坛封口,放进大堆的牛屎中发酵
果作为其商品采购的主要依据。山东省还将指导
商场超市经营者建立固定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在 醒目位置设立引导牌,公示投诉电话,及时、妥
立“供货异常名录”。这一“供货异常名录”类 似于商场超市的“供货黑名单”,如果商品危及
人身、财产安全危险,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格
商品或侵权商品,进货查验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或者商品供货商对商品作虚假宣传且容易引起
把新的水酒装坛封口,放进大堆的牛屎中发酵
消费者误解,那么该商品及其供货商都将被列入
善地处理消费者投诉,并探索建立向消费者“先
行赔付”的制度。
把新的水酒装坛封口,放进大堆的牛屎中发酵
(原标题:山东商场超市将建固定消费维权
服务站列供货黑名单)
2dt0f0c7c 超市托管
央广网济南 7 月 27 日消息(记者桂园)记
者今天从山东省工商部门了解到,山东将指导商 场超市经营者建者投诉。而
且,如果供货商对商品作虚假宣传,还可能被列 入商场超市的“供货黑名单”。
把新的水酒装坛封口,放进大堆的牛屎中发酵
据了解,山东将指导商场超市经营者分类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