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怎么发,最节税
个人工资所得税避税10种方法

个人工资所得税避税10种方法合理避税是合法的,通过合理避税可以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减轻个人或家庭财政负担。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个人工资所得税避税方法,欢迎大家参考。
工资所得税避税方法方法1、差旅费补贴(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
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方法2、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方法3、通讯费: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方法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方法5、发票冲抵 (为不实开支不建议)方法6、大笔收入分次拿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兼职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
他如果一次性申报纳税,则应纳税所得额30000-30000×20%=24000元应纳税额24000×20%×(1+0.5)-2000=5200元而如果与企业协商,分两个月支付两次,则每次应纳税额=(15000-15000×20%)×2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
两者相比,节约400元。
税务师评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这样计算后再减去2000的速算扣除数就是该教师的应纳税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以次数为标准。
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筹划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筹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自2019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纳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应税收入最小化、费用扣除数最大化、适用税率最低化。
一、减少名义工资的税收筹划(一)提高福利以减少名义工资在现实生活中,个人所取得的工资、薪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用于与工作相关的支出,或者有一部分个人支出可以由所在单位支付,如交通费、午餐费。
个人的收入中用这些方面的部分只是从个人手中流通了一次,实质上是名义收入。
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的这部分支出是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收入,也就是说,个人的这些支付是收入纳税后的支付,因此,其支付的数额如果换算为税前的数额,是高于实际支付的税额的,这无疑是个人的税负。
如果能将这些名义收入从个人领取的工资、薪金中扣除,以企业的名义对个人的这些支出进行支付,那么名义上工资、薪金减少了,但个人的实际收入并没有减少,从而可以降低所适用的税率,减轻税负。
其常用的方法有:①企业为员工提供上下班交通设施免费接送;②企业为员工购置专用的办公设施;③企业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工作餐;④企业为员工租房解决住宿问题等。
【案例一】王经理2019年1月工资收入15000元,每月的交通费用1000元,吃饭2000元,除去交通费和吃饭,王经理可用的收入12000元。
王经理1月预扣预缴税额=(15000-5000)×3%=300(元)如果公司为王经理提供上班接送的福利和免费食堂吃饭,当月工资下调为12000元,则王经理应纳个人所得税为:预扣预缴税额=(12000-5000)×3%=210(元)经过此筹划后,王经理可节省所得税税额70(300-210);而对于公司来说,没有增加任何支出。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酬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酬纳税筹划在当今社会,个人所得税与我们每个人的收入息息相关。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合理进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酬的纳税筹划,不仅能够减轻个人的税负,还能让我们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实现财富的合理配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酬的征税范围和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酬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则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得出。
那么,如何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呢?一是充分利用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例如,如果您有子女正在接受教育,那么按照规定可以每月扣除一定的金额;如果您正在进行继续教育,也可以享受相应的扣除。
因此,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要注意保存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便在纳税申报时能够准确地填写扣除信息,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二是合理安排工资发放时间和金额。
对于一些业绩奖金、年终奖金等大额收入,可以考虑在不同的月份发放,避免某个月份的收入过高而导致适用较高的税率。
此外,还可以与单位协商,将一部分工资以福利的形式发放,如提供工作餐、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福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可能无法在税前扣除。
三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或者特定人群,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可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还有一些地区为了吸引人才,也会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要关注这些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
老板给自己发多少工资才能合理避税?老会计的做法也太机智了

老板给自己发多少工资才能合理避税?老会计的做法也太机智了年底要发奖金了,会计小明却有点犯愁,老板让自己出一份奖金发放最省税的方案,个税计算方法倒是不难,但如何发放才能最省税呢?一、老板的工资这样发最省税!小明的老板月工资为10000元,年终奖金为144000,假设没有其他所得,也不考虑除基础费用扣除以外的其他扣除项目,年终奖究竟如何发放才更省税呢?下面为大家列图说明2种发放方式下的个税对比: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详见文章最后附图“6种与工资薪金有关的特殊一次性收入的个税处理”中的第一种收入。
从上图可以看出,14.4万元奖金如果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比合并计税方式要少交6210元的个人所得税!二、工资+奖金,合并算OR分别算?不同情形,不同选择!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年终奖都应当单独计算才最省税呢?答案是否定的!一、“分别算”一定最省税?不一定!【举个例子】小明的年终奖为30000元,假设没有其他综合所得,那么有两种选择:1、并入工资总额计征个税;2、不并入工资总额,单独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规定计征个税。
那么问题来了,小明应该选择哪种方式对自己更有利呢?答:不同情形,不同选择!情形一假如小明每月工资4000元,除基本费用扣除外,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两种方式下的对比结果如下:结论:每月工资4000元的情况下,30000元奖金与工资合并计税对小明更有利!情形二假如小明每月工资13000元,除基本费用扣除外,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两种方式的对比结果如下:结论:每月工资13000元的情况下,30000元奖金与工资分别计税对小明更有利!两种不同的工资水平,导致选择的结果截然相反!面对不同的情形,究竟应该如何选择?有没有规律可循呢?二、如何选择,有律可循!到底什么样的工资、年终奖水平应选择合并计算,什么情况下应选择分别计算呢?对此,我们总结了一个表格,供大家参考:(不包括存在其他综合所得的情况)有了上面的表格,我们再来检验一下老板和小明的例子是否符合前述的结论:1、老板:全年工资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60000=60000元,大于36000元,应当选择分别计算;2、小明每月工资4000元时:全年工资应纳税所得额=4000*12-60000=-12000元;小于0,应当选择合并计算;3、小明每月工资13000元时:全年工资应纳税所得额=13000*12-60000=96000元;大于36000元,应当选择分别计算。
发工资的方法和技巧

发工资的方法和技巧发工资是每个企业都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有效地发放工资对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的满意度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有关发工资的方法和技巧。
一、发工资的方法1. 确定发放方式:目前常见的工资发放方式有现金、银行转账、支票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员工需求选择合适的发放方式。
一些现代化的企业还可以选择使用电子货币或者区块链技术进行工资发放。
2. 设立工资制度:建立完善的工资制度是保障工资发放的基础。
工资制度需要包括工资核算的标准、工资发放的时间、工资调整的条件以及工资发放的程序等内容。
3. 合理安排工资结构:合理的工资结构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一般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奖金等,企业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合理进行分配。
二、发工资的技巧1. 保障工资发放的及时性:工资是员工对劳动的正当报酬,因此企业要保证工资的及时发放,不得拖欠员工工资或者随意延迟发放时间。
2. 保护员工的工资权益:企业要依法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并在每次工资发放时明确告知员工工资的具体构成和应发金额,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3. 提高工资发放效率:采用现代化的工资管理系统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工资发放的效率,减少人力和时间成本,避免出现计算错误或者漏发等情况。
4. 加强工资管理的透明度: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工资管理制度,确保工资管理过程的透明和公正,避免出现工资发放的不公平现象,增强员工的信任感和认同感。
5. 关注员工的需求:企业可以定期进行员工工资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期望,从而调整和改进工资管理策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发工资既涉及到企业的管理效率,也关系到员工的权益和情感。
企业在发放工资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工资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注重员工的需求和感受,建立良好的工资管理制度,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月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节税设计

月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节税设计摘要:目前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工薪阶层一笔不小的纳税开支,本文旨在利用现有税收政策对职工收入进行设计,通过合理分配月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达到降低税负、增加职工税后收入的目的。
关键词:月薪;全年一次性奖金;节税设计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 (2013)01-00-01近年来,随着职工收入的增加,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个人所得税逐渐成为工薪阶层一笔不小的纳税开支。
因此,如何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做好税收筹划,降低税负,是单位领导和职工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为了解决奖金的计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对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全年一次性奖金,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个人所得税:一,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应缴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二,月工资不足3500元,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3500-月工资)应缴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税率-速算扣除率在一个纳税年度,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自2011年9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如下表1所示。
表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三、现有个人所得税政策下的个税“盲区”由于个人所得税税率有七档,相应地全年一次性奖金存在六个个税临界点与个税平衡点,这是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缺陷引起的,在此不做论述,在个税临界点与个税平衡点之间形成了以下6个“盲区”:[18000.01元-19283.33元),[54000.01元-60187.5元),[108000.01元-114600元),[420000.01元-447500元),[660000.01元-706538.46元),[960000.01元-1120000元),在“盲区”里会出现“多发少得”的情况,具体如下表2所示。
薪酬发放中的合理避税技巧内含案例技巧

薪酬发放中的合理避税技巧内含案例技巧薪酬发放是企业日常运营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同时也是一个容易引发税务问题的地方。
在合理规避税务风险的前提下,企业可以采用一些合法、合规的避税技巧来降低税务成本。
下面将从合理避税的角度,为大家介绍一些常用的技巧,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第一,合理利用税法留出的空子。
税法对薪酬发放中的福利待遇、报销额度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规定和限制,企业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操作,以合理利用税法留出的空子。
例如,对于员工的加班费、奖金等福利待遇,企业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的最高额度发放,从而降低企业的纳税额度。
第二,合理安排薪酬结构。
企业可以通过调整薪酬结构,合理利用税法规定的薪酬项目,降低企业的纳税额度。
例如,将一部分薪酬转化为股权激励,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将一部分薪酬转化为福利待遇,以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
第三,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
在薪酬发放中,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降低员工的纳税额度,从而提高员工的薪酬收入。
例如,在发放薪酬时,将一部分薪酬进行合法的分拆或分项,以使员工的纳税额度降低。
案例一:公司在给员工发放年终奖时,将奖金分为两部分发放。
其中,一部分作为薪酬发放,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按照正常计算,另一部分作为股权激励发放,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这种合理的安排,公司的纳税额度得到降低,同时员工也能享受到较高的薪酬收入。
案例二:公司在给员工发放福利待遇时,合理利用税法规定的报销额度。
公司通过设立员工福利基金,将员工的福利待遇纳入基金进行发放,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这种合理的安排,公司的纳税额度得到降低,同时员工也能获得更多的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合理避税是企业在薪酬发放中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税法留出的空子、合理安排薪酬结构以及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等方式,降低税务成本,提高员工薪酬收入。
但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在合理避税的基础上,企业务必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不得违法违规,遵守税收纳税义务。
谈个人所得税的节税技巧

次 性 奖金 等计 算 征收 个 人所 得 税 方法 问题 的通
知 ( 国税 发 [0 59号 )文 件 规定 ,年终 奖按发 放 20]
额除以 1 月来确定 适应的税率,那 么发放 多少就 2个 很有学 问,因为多发 1 元钱,就 可能 多交 几百元、几 千元甚至是几 万元的个人 所得税。我们举例讲解 : 张 某得 年终奖 6 0 0 0元 , 李某得 年终奖 6 0 元。 01 对应 的税 率和速 算扣除数 分别为 : 张某 的年终 奖 6 0 0 0元除以 1 月等于 5 0 , 2个 0元 适应 税率为 5 %,没有速 算扣除数 。 张 某应纳税 额=6 0 x % I 3 0( 0 0 5 0 元) 李 某的年 终奖 6 0 元 除以 1 月等于 5 0 8 01 2个 0 . 0 元,适应 税率 为 1%,速算 扣除 数为 2 0 5元。 李 某应纳税 额一6 0x0 一2 —5 5 元 ) 0 11% 5 7. 1( 因为多领 1 元年终奖, 李某除以 1 2后超过 50元, 0 就适用 1%的税率, 0 比张某多交 25 元的个 人所得税。 7. 1 再 例如,张某 得年 终奖 2 0 0 4 0 0元,除以 1 2后,
得税 实施 条例第四十一条 又明确 : 特定 行业 职工的 工资、薪 金所 得应纳 的税 款,按月预 缴,自 年度 终了
之日 3 起 0日内,合 计 其 全 年工 资、薪 金 所 得,再 按 1 2个月平均 并计算实 际应纳的税款 ,多退少 补。 糖 厂是季 节性 生产企 业,属于国家圈定的特 定 行业 ,若采取 “ 年计算 、分 月预 缴”的方 式计 征, 按 员工的纳税情况 就会随之 发生变化 : 员工每月平均工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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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怎么发,最节税
编者按:一直以来,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细则、办法以其复杂的结构和繁琐的内容成为很多企业在制定员工薪酬时不敢涉足的禁区。
大部分企业的做法是:钱已经支付给了员工,交多少税是员工的事。
这种做法固然省去了很多麻烦,却使公司实际支出的薪酬与员工实际得到的收益之间发生断裂,无法充分利用薪酬计划鼓舞士气、达到振奋人心的预期效果。
本期华税为您解读“工资薪金”税务筹划思路和方式。
在个人所得税上,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一、“理解税法”是进行税务筹划的前提
税务筹划与风险控制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实现“风险可控”的基础是筹划方案不违法,这就要求税务筹划者需要谙熟中国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实际运用规则。
比如,有人提出将发工资转化为发放各种实物福利的方式,就可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其基本的依据是,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第4条的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然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进一步根据《关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8)155号文),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并明确指出,包括“(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在内的各种补贴补助,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事实上,只要对税法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不需要考虑具体条文的规定,就可以判断出这一筹划存在的问题。
事实上,税法在规定一项纳税义务的同时,往往同时也有相应的“反避税”考量,如果通过发放各种“实物补贴”就可以实现合法节税,那么工资薪金就可以轻易的通过“转化”而实现避税的目的,这在税法上是不太可能的。
二、节税又不违法的6大筹划“招数”
违法的筹划最终非但不能达节税目的,还可能因违反税法和相关行政、刑事法律、法规规定而触犯“偷税”、“逃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法律责任。
针对“工资薪金”进行税务筹划,华税重点介绍以下六种途径:
(一)合理分配“工资薪金”和“年终奖”比例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计税,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超过某一级数时,超过部分就要按高一档的税率计税。
因此,月度“工资薪金”或“年终奖”一方畸高,都会导致适用较高的税率(最高达45%),因此需要合理分配二者的比例,从实际情况来看,一般“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在1:1的情况,可以实现整体税负的最小化。
(二)避开临界点
同上述(一)所述,“工资薪金”个税适用税率分为7档,扣除每月3500元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