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法规考点总结整理资料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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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1.城乡规划的定义和原则:城乡规划是国家控制城镇建设和农村建设的总体性方案,包括城乡整体规划、城乡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等。

城乡规划应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优化空间布局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

2.规划主体和组织: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是城乡规划的主体,市级以上的城乡规划应由专门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规划编制和调整:城乡规划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程序编制和调整,确保公众参与,听取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

4.规划报批和管理:城乡规划应经过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监测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5.规划实施:城乡规划的实施应按照行政管理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明确责任和义务,加强管理和监督。

6.规划审查和验收:城乡规划应经过相应的审查和验收,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违法建筑或者违法用地进行整治和处罚。

1.建筑工程的定义:建筑工程是指为了人类活动而建设的房屋、厂房、道路、桥梁、隧道、堤坝、线缆、管道等工程和其他人工构筑物。

2.建筑工程的设计:建筑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安全、耐久、便利、经济、美观的要求,同时考虑节能、环保和无障碍的设计原则。

3.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应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验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6.建筑工程的竣工和验收: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报告,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以上是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的提炼总结。

通过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点,可以更好地应对一建考试中的法规题目,提高答题的准确性和积极性。

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也要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0年⼀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20年⼀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建设⼯程法⼈制度⼀、法⼈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2.应当有⾃⼰的名称、组织机构3.能够独⽴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委托代理终⽌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物完成2.被代理取消委托或者代理⼈辞去委托3.代理⼈丧失民事⾏为能⼒4.代理⼈或者被代理⼈死亡5.作为被代理⼈或代理⼈的法⼈、⾮法⼈组织终⽌三、⽆权代理与表见代理(被代理有选择权)四、知识产权的属性:财产权和⼈⾝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五、[⼀句话:抵押是买卖的前奏,可以买卖的就可以抵押;不能买卖的不能抵押]建设⼯程施⼯许可制度⼀、不需要办理施⼯许可证的建设⼯程1限额以下的⼩⼯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积在300平⽅⽶以下2抢险救灾等⼯程⼆、申请领取施⼯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程⽤地批准⼿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企业5.有满⾜施⼯需要的施⼯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已经落实8.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件三、开⼯报告制度审查的内容1.资⾦到位情况2.投资项⽬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施⼯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平”等四、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程施⼯项⽬负责⼈.除外:1.同⼀⼯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的2.合同约定的⼯程能够验收合格的3.因⾮承包⽅原因致使⼯程项⽬停⼯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五、在认定有转包⾏为的项⽬中担任施⼯单位项⽬负责⼈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单位项⽬负责⼈对认定有挂靠⾏为的个⼈,不得再担任该项⽬施⼯单位项⽬负责⼈,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六、六、⽤益物权包括⼟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地使⽤权,宅基地使⽤权,地役权七、财产不得抵押:(不能买卖)1.⼟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留地、⾃留⼭等集体所有的⼟地使⽤权3.学校、幼⼉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建设⼯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必须进⾏招标的项⽬1.施⼯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民币200万元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民币10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建⽴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民币50万元以上的。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归纳:
1、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

这些法律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2、合同法:包括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和解除、违约责任等。

合同法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重要法律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合同管理、施工信息管理、施工成本管理等。

这些知识是建造师在建造工程施工中必须掌握的管理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包括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相关技术法规等。

这些法规是建造师在建造工程施工中必须遵守的法规,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总之,这些知识点是建造师必须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也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建造师必须全面系统地学习这些知识点,才能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最新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

最新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

最新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以下仅供参考,请大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最近几年,一建《法律法规》的考试在考试科目中算是比较稳定的,综合难度也是适中。

今年是最近三年未进行调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之一,结合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各科目的整体难度,预计一建《法律法规》的考试难度与往年持平。

一建《法律法规》考试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法律体系、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建筑法等多个方面。

其中,建筑法是每年必考的内容之一,包括施工许可、发包与承包、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等多个方面。

在考试题型方面,一建《法律法规》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其中单项选择题占60分,多项选择题占40分。

总的来说,一建《法律法规》的考试难度适中,但需要考生对相关法律法规有较为全面的掌握和理解。

以上就是我对一建《法律法规》考试的一些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2024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律法规是一个重要的科目,需要考生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以下是一些考前必背的知识点,供考生参考:1、建设法规体系建设法规体系是指由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组成的一个整体。

其中,建设法律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建设工程许可制度建设工程许可制度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这些许可制度规定了建设工程的规模、内容、使用功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要求。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等。

这些制度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和责任。

2023年最新一级建造师法规必考知识点重点整理

2023年最新一级建造师法规必考知识点重点整理

2023年最新一级建造师法规必考知识点
重点整理
本文档旨在整理2023年最新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必考的法规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1. 建筑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 《建筑法》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知识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知识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术规程》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相关知识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办法》
5. 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相关知识
- 《招标投标法》
-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
6. 建筑工程索赔管理相关知识
- 《建筑工程索赔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办法》
请注意,以上列出的法规可能不是全部,但是它们是一级建造师考试中重点考察的法规知识点。

在备考时,建议考生结合最新的法规规定和实践经验进行研究和复。

祝您成功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宝马蓝色字体加粗(标题)状元红色字体加粗(一般考点)上岸绿色字体加粗(词眼、口诀、拓展及考情)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2-25分)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知识点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1分)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物权的设立(不动产)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建设工程法律基础考点1.民法商法:《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经济法:《建筑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行政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社会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考点2.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具体可分为七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

尾巴是规定、办法的,有地名为地方政府规章,没地名为部门规章;尾巴是条例的,有地名为地方性法规,没地名为行政法规。

考点3.效力等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

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考点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交付生效。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可以不登记)。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1)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政府的征收决定,物权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时生效。

(2)合法建造、拆除房屋,自事实行为成就时生效。

考点5.所有权是对自己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其中处分权是核心。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律法规》考点总结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律法规》考点总结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律法规》考点总结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律法规》考点总结一、明确考试主题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9月份举行,考试科目包括《一建法律法规》等。

本次考试旨在测试考生在法律法规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考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考点分析1、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等,考生需熟知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2、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考生需了解招投标的程序和要点,熟悉相关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3、施工合同法律法规施工合同法律法规包括《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考生需要掌握合同的基本要素和签订程序,了解劳动法在施工合同中的应用。

4、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考生需要了解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责任,熟悉消防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5、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考生需要了解质量管理的流程和要点,熟悉相关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三、复习建议1、强化基础知识考生需要熟练掌握基础知识,了解各个法律法规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以便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

2、注重应用能力考生需要注重培养实际应用能力,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综合复习考生需要将各个知识点进行综合复习,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以便在考试中应对复杂的实际问题。

四、结论一级建造师考试对于从事建设行业的考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考生需要认真复习,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应用能力。

同时,考生还需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提高综合素养,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复习过程中,考生可以结合历年真题进行练习,加深对考试内容和命题思路的理解。

此外,还可以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和视野,提升应试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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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总结整理资料020
157. ★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即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158. 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
159.★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160.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61.违约责任的免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或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违约人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的《合同法》仅承认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费事由.
《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
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了解11年考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工期和损失的附带)
162.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11年)
163.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眼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了解)
164.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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