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控行为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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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管理细则

工程施工管理细则

工程施工管理细则
是对施工工程的管理和操作进行规范和细化的详细规定。

以下是一般性的工程施工管理细则的内容:
1. 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施工顺序等,确保施工进程合理、有序进行。

2. 人员管理:包括安排人员职责、制定工期计划、培训人员技能等,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按要求完成工作。

3. 质量管理:包括编制施工质量检查计划、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 安全管理:包括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检查等,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设备管理:包括保养和维修施工设备、供应所需材料和设备等,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

6. 进度管理:包括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监控施工进度、处理进度延误等,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7. 成本管理:包括编制施工费用预算、控制施工成本、进行费用核算等,确保工程施工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

8. 环境保护:包括制定施工环境保护方案、监测施工环境影响、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等,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以上是一些一般性的工程施工管理细则的内容,具体细则需要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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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令)等规定,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便更好的贯彻、落实住建部5号部令,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具体内容如下: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登记由我站稽查管理科负责接件受理,并组织核查现场开工情况及法定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五个工作日完成)。

经站内工作流程确定监督工作小组后,由稽查管理科转达到相关监督管理职能科室,及时开展监管工作。

(一)受理的三种情况:1.手续齐全正常介入2.有报建号介入3.需特殊介入(二)现场复核的两种情况:1.未开工工程,复核后正常介入2.已有形象进度的工程,上报分管站长,经站领导研究后稽查科进行受理,受理后送职能科室科长提名监督小组工作人员,经分管站长及站长审核批准后,由稽查科转送相关职能科室及时开展监督工作。

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由监督职能科室科长负责下达到监督工作小组,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1. 由质量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组织组员负责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书(方案)的编制。

2.进入现场召开首次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会,要求建设单位组织参建五方及检测机构参加,根据工程的重要性,进行差别化管理,确定质监站参会人员:(1)政府投资、政府确定的重点大型公用项目,需分管站长带队参加;政府投资的其他项目,由副总工带队参加。

(2)10万平方米以上的报监项目由站长或分管站长带队参加;3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的项目由副总工带队参加;3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由科长、副科长带队参加;1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由监督小组组长带队参加。

3.监督工作计划的审核由监督科室科长或副科长初步审核,最终报总工室审定批准,监督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4.由监督工作小组组长通知建设单位告知参建五方及检测机构召开首次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会;监督职能科室科长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站内参会人员。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5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5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促进文明施工,依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施工现场规划及布置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围挡或警示标志,避免人员闯入施工区域,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安全通道和疏散设施,便于人员疏散时的安全和顺利。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第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固定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护栏等,防止高空坠物,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全天候保持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用电设备,如临时供电柜、接地设施等,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施工现场作业规范第九条施工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并在作业前验收相关设备和材料。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五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定期清理或回收施工废弃物,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管控,严禁擅自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用语和行为培训,并建立文明施工的激励机制。

第六章施工现场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

第十六条发生事故时,施工人员应迅速报警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确保伤者的安全。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进行责任追究。

施工程序工程监理细则

施工程序工程监理细则

施工程序工程监理细则一、引言施工程序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程序进行监督和指导的工作。

本文将从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束三个方面,详细介绍施工程序工程监理的细则要求。

二、施工前准备1. 确定施工程序计划在施工前,监理师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施工程序计划,明确工程的施工顺序、工序和时间节点,确保施工程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审核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监理师应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缺陷或不合理之处。

3. 确定施工技术措施监理师应与施工单位一起确定施工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措施,如基坑开挖、混凝土浇筑等,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三、施工过程1. 施工现场管理监理师应定期到施工现场巡查,核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2. 现场质量控制监理师应对施工单位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

3. 安全环保监管监理师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无事故发生,并保护环境不受污染。

4. 施工变更管理如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施工变更,监理师应对变更事项进行评估和审核,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调整和处理。

四、施工结束1. 施工竣工验收监理师应参与施工竣工验收,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和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意见。

2. 缺陷整改如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缺陷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监理师应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与建设单位一起确认整改结果。

3. 施工资料归档监理师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以备后期工程管理和维护使用。

五、总结施工程序工程监理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监理师应主动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
1. 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监督机构应明确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包括质量监督、验收、检测、评估等工作。

2. 项目质量监督和验收: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包括施工过程监督、材料检测、施工工艺评估等。

3. 监督记录和报告:监督机构应及时记录和报告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

4. 监督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督机构应设立专业的监督人员队伍,要求监督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5. 监督方法和手段:监督机构应采用合适的监督方法和手段,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测、评估等。

6. 问题整改和处理:监督机构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要求建设方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7. 违法和失职行为的处理:对于严重的违法和失职行为,监督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停工、罚款、吊销执照等。

8. 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机构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以上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的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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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土方开挖、填筑、边坡工程等。

第三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合同精神,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监理资质,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备案。

第五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设施,能够满足监理任务的需求。

第六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促进施工单位的技术进步和质量提升。

第七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参与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八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责任,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及技术方案,监督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九条土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提供施工图纸、技术方案等文件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查。

第十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图纸、技术方案等文件进行仔细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工程施工计划和安全生产计划,并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理第十四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材料进场,确保质量合格,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机械,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监督施工单位的土方开挖、填筑等工艺操作,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当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实施细则

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实施细则

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实施细则
是指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具体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措施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实施细则的示例:
1.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2.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安全监理控制方案。

4.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制定并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控制措施。

5.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并及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6.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7.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和报告相关部门。

8.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9.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监督并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

10.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实施细则还需根据具体的施工项目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实施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实施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实施质量控制制度一、总则本质量控制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项目在设计、采购、施工及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

所有参与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批质量控制计划,监督质量控制工作的实施情况。

2.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控制计划,确保各项质量目标的实现。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4.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职或兼职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质量控制流程1. 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设计变更需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

2. 采购阶段: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进行验收。

3. 施工阶段: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定期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

4. 验收阶段:工程完工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质量问题处理1.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及时进行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2. 重大质量问题应上报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决定处理方案。

3. 对于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应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根本原因并制定预防措施。

五、记录与报告1. 各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检查记录、测试报告、问题处理报告等。

2. 定期编制质量控制报告,向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质量控制工作的进展和效果。

六、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项目团队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团队的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

2. 对新加入的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制度的教育,确保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七、监督与评审1. 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对质量控制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审,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质量控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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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控行为实施细则1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范项目施工过程质量管控行为标准化,落实项目各岗位质量管理责任,在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和贯彻国家工程施工质量系列规范标准实施的基础上,落实重要工序过程质量精准管控,以“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首件确认、见证控制、旁站监视、停止验收、巡视检查”五类控制点为主线,实现各重要工序过程质量管控工作的精准定位,明确有关岗位管控内容、管控责任、管控协同关系的精准定义和管控状态、管控效果的精准记录,加强项目质量风险防范,促进项目施工生产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主要应对风险1.2.1项目各岗位人员质量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风险。

1.2.2因项目管理过程质量防范措施的缺失导致质量事故发生的风险。

1.3术语和定义巡视查验点——项目责任部门或岗位、专业分包、项目质量部门在工序实施过程中按一定比例进行巡视抽查,发现不符合设计、施工方案及规范标准施工的情况时,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管。

资料见证点--R点——即项目责任部门或岗位、专业分包在某个见证点之前需提供有关检查记录、试验记录或报告给项目质量部,项目质量部对见证资料审核合格后还要报监理及业主代表(根据政府法规及合同约定)审核,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

现场见证点--W点——即项目施工员在到达某个见证点之前,在完成班组自检和交接检之后,书面通知项目质量部,说明将到达该见证点准备施工的时间,质量部门人员届时到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

如需要还应请监理方、业主方代表参加检验或试验(根据政府法规及合同约定),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

如见证人员因故不能到场,可进行下一步工作,但事后见证人员应对施工员提供的见证文件进行审查确认。

停工待检点--H点——即项目施工员在进行到该点之前,在完成班组自检和交接检之后,书面通知项目质量部,说明将到达该见证点施工的时间,项目分管技术、质量领导及质量部人员届时到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

如需要还应请监理方、业主方代表参加检查验收(根据政府法规及合同约定),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

在通过验收合格之前,必须停工等待,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旁站点--S点——针对工程特殊过程、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而设置的全过程连续监控点,应形成旁站监控记录及影像。

首件确认点--FAA点——针对首件样板施工质量确认而设置的控制点。

项目施工员在完成首件样板并经过班组自检之后,书面通知项目质量部,项目分管技术、质量领导及质量部人员届时到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

如需要还应请监理方、业主方代表参加检查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并形成各方签字的记录。

在验收合格后,相应分项工程、工序方可全面施工。

2公司和项目层面质量管控行为规定2.1公司层面质量管控行为规定2.1.1公司质量保证部每月对所属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缺陷、问题提出整改及处置要求,并及时验证整改回复执行情况、形成关闭记录。

检查整改单及整改回复情况,项目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

2.1.2公司质量保证部每月对质量检查情况建立台帐记录,公司质量保证部不定期对公司所属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对公司所属项目月度质量管理工作的评价,项目部作为每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公司质量保证部及公司所属单位每月检查书面记录及整改反馈等按表格执行。

2.1.3公司质量检查重点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1)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考核;(2)过程质量管理考核;(3)工程实体质量效果考核;(4)工程观感质量效果考核;(5)工程质量专项治理考核;(6)工程实测实量;(7)项目部质量周检、月检等质量管理行为检查。

2.1.4公司建立房建工程重要工序公司级质量控制点清单。

2.1.5公司验收关键工序:(1)工程定位(2)基坑放坡、护坡以及开挖边线验线(3) 土方开挖最后一步标高验线(4)垫层完成后定位验线(5)边坡支护验收(6)第一次墙、顶模板拆除后,对拆除后混凝土进行外观验收(7)住宅工程结构质量分户验收前(8)地基与基础结构验收前(9)主体结构分阶段验收前(10)卫生间、屋面洞口封堵、防水及以下隐蔽工程(11)外墙装饰工程完成拆除脚手架之前(12)水电管线隐蔽工程抽查(13)水暖管的打压试验(14)竣工前观感检查,安全使用功能检查(15)由消防部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的消防工程检测(16)由消防部门、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的消防工程备案验收(17)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及竣工验收2.2项目层面管控行为规定2.2.1项目部应积极开展周检、月检,项目质量周例行检查频率为每周1〜2次,且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班子成员至少参加一次项目质量周检,另外项目每个月25日前后的质量月度例行检查,须有项目主要班子成员参加。

项目部的周检和月检由项目质量总监组织,项目工程部、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及劳务各分包班组负责人等参加。

项目部质量总监(项目质量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召开检查总结会,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预防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施工员(工长)及质量工程师要积极督促整改。

另外项目层面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用表必须按公司提供的规范用表进行管理。

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编号现场整改对比照片2.2.2项目部在接受公司、地方质量主管部门等各级各类质量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及时处理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并按时回复。

2.2.3项目部根据质量计划书相关内容,做好过程质量监控计划:提出要点及要求,根据工程自身特点和难点,按各分部、分项工程分级(包括特殊过程、关键过程及工序)制定各工序控制计划(列表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各类质量控制点),对特殊工程、关键过程及工序可根据需要增加控制方法及要求,未列入表内的为巡视查验点。

2.2.4控制点分类:巡视查验点;资料见证点--R点(reportpoint);现场见证点--W点(witnesspoint);停工待检点--H点(holdpoint);旁站点--S点(standbypoint);首件确认点--FAA 点(firstarticleassurance)2.2.5项目部依据公司相关文件需编制和实际执行的项目部相关质量制度文件,不少于以下几方面制度文件:(1)各岗位质量责任制(2)项目内部考核制度(3)工程质量培训制度(4)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计划(5)工程检验试验计划(6)原材料进场验收制度(7)样板制度(8)总分包质量管理制度(9)技术交底制度(10)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措施(11)过程质量监控计划(12)特殊过程、重要工序质量保证措施(13)质量通病防治措施(14)成品保护制度(15)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处理制度(16)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统计分析及改进制度(17)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细则)(18)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管理细则(19)质量信息化运用计划3实体质量过程管控关键工作行为规定3.1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必须验收3.1.1进场物资严格执行样板管理,供应商必须提供物资样板,项目物资部要报请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签字认可,项目部安排专人对材料样板进行管理,物资进场时如与样板不符,拒绝入场并不准使用。

3.1.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是必须附有齐全、有效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各项质量保证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必须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等指标,并与实际进场物资相符。

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

3.1.3材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等各项质量保证资料,确认合格后交资料员存档并办理交接手续,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3.1.4材料进场时,必须经过材料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车、入库。

需复验的材料,由材料员填写取样通知单,交由试验员取样送检合格后,方能用于施工现场。

3.1.5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通过挂牌等方式,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防止混用。

3.1.6根据相关规范,需要复验的材料,必须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1.7不合格的材料和没有经过复检的材料,一律不得用于工程,且及时清退出场,并做好记录。

3.1.8不同材料的验收制度3.1.8.1重要材料的验收制度重要材料如钢材、水泥、主体结构用砂、石、商品砼、防水材料、预制构件、钢构件、砼外加剂、16mm2以上电缆、各种高压阀门等,进场时需要有厂家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在物资部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可将物资分类堆放到施工场地,对于需要进行试验确认的,如钢筋、水泥、结构用砂、石、商品砼、防水材料、砼外加剂能,进场后由项目物资部将物资质量保证书和物资进场数量填表交与实验员处,实验员按照规范要求立即进行材料的送检,送检合格后,才可在施工现场使用,项目质量部和项目技术部除对物资质量书进行抽查外,还对钢筋原材外观尺寸进行抽查。

重要物资进场,尤其是钢筋、水泥等原材务必现场的挂牌制度,挂牌由项目物资部进行挂牌,项目质量部和技术部进行监督,挂牌按照施工挂牌制度执行。

其他重要物资在进场后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材料检验检测,具体检验检测办法按照实验检验管理办法执行。

检测合格后才可以用在施工现场,对于进场检测合格后的钢筋直径的检查,在项目物资部对外观尺寸外观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项目质量部和技术部对钢筋直径等外观尺寸进行复查。

3.1.8.2一般材料的验收制度一般材料如:各种门窗、砂、石、各种砌块、涂料、木制品、保温材料、防腐材料、电焊条、卫生洁具、墙、地面砖、中低压阀门、16mm2以下电缆、电线、线缆桥架、周转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

进场时要有厂家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在物资部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可将物资进场,进行分类堆放、贮存。

对于需要进行复试检测的材料,如砌块、涂料、保温材料等严格按照试验检验管理办法执行。

3.1.8.3辅助材料的验收制度辅助材料如:油燃料、氧气、乙炔、五金件等进场时需严格按照关于易燃易爆品等的处置办法,进场后需要做好防燃防爆措施,隔离储存。

注:各项目施工现场材料分类分为三种:重要材料、一般材料、辅助材料。

①重要材料:构成工程实体并直接影响工程结构质量,可能导致业主严重投诉的物资。

如:钢材、水泥、主体结构用砂、石、商品砼、防水材料、预制构件、钢构件、砼外加剂、16mm2以上电缆、各种高压阀门等。

②一般材料:对工程质量有影响,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

如:各种门窗、砂、石、各种砌块、涂料、木制品、保温材料、防腐材料、电焊条、卫生洁具、墙、地面砖、中低压阀门、16mm2以下电缆、电线、线缆桥架、周转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

③辅助材料:不包括在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内的其他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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