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安服务行业安检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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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保安服务行业安检工作规范

浙江保安服务行业安检工作规范

浙江保安服务行业安检工作规范一、概述保安服务行业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公民和单位财产安全的重要行业。

安检工作是保安服务的核心职能之一,其重要性不可低估。

为了规范浙江保安服务行业的安检工作,提高安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本文制定了浙江保安服务行业安检工作规范。

二、安检工作内容1.安检点设立在各保安服务单位内,根据需要设立安检点,安检点由门禁、手持金属探测器、口袋式金属探测仪、X光安检机、射频识别设备、可视对讲设备等多种安检设备组成。

2.安检流程(1)安检员首先向被检人员明确安检目的,并告知其提交个人物品进行安检。

(2)被检人员将个人物品放入安检通道的X光安检机中进行检测,并在安检员指导下走过金属探测器。

(3)如有可疑情况,安检员有权进行随身物品的逐个检查。

3.安检区域管理(1)设立安检区域前,应清除安检区域内的障碍物,并确保安检区域能顺利通行。

(2)安检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区域标识,以便被检人员在进入时即刻注意到。

(3)安检区域应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整洁卫生。

4.物品存放(1)被检人员提交的个人物品应接受安检员的目视检查和X光检查,并对托管物品进行登记。

(2)被检人员忘记或者拒绝提交进行安检的个人物品时,应及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

三、安检员规范1.仪容仪表安检员应着整洁的工作服,穿戴工作证,并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保持面容清洁、仪表整齐,严禁吸烟、喧哗。

2.服务态度安检员应友好礼貌、热情周到地对待每一位被检人员,注重维护被检人员的尊严,不得对被检人员进行挑衅、辱骂等不文明行为。

3.专业知识安检员应熟悉安检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检流程,并具备基本的安检知识及技能。

4.安全意识安检员应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并能够判断被检物品的危险性,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安检设备规范使用1.安检设备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安检设备的操作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并确保安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安检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保安公司安检服务管理制度

保安公司安检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公司安检服务管理,确保客户单位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安检服务的保安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安检服务流程,提高安检服务质量,确保安检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安检服务范围与职责第四条安检服务范围:1. 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交通枢纽等地的门禁、安检;2. 大型活动、节庆活动的安全保卫;3. 贵重物品、危险品的押运、看护;4. 其他需要安检服务的场合。

第五条保安员职责:1. 严格执行安检制度,认真履行安检职责;2. 熟悉安检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3. 对进出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4. 维护安检现场秩序,确保安检工作顺利进行;5. 对违反安检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检服务流程第六条安检流程:1. 接到安检任务后,保安员应立即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安检培训;2. 安检前,保安员应检查安检设备,确保其完好;3. 安检时,保安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对进出人员进行、物品进行检查;4. 对发现的可疑人员、物品,保安员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5. 安检结束后,保安员应清理现场,关闭安检设备,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安检设备与用品第七条安检设备:1. 门禁系统;2. X光机;3. 检测仪;4. 辅助工具(如手电筒、手套等)。

第八条安检用品:1. 安检表格;2. 印章;3. 警戒线;4. 标志牌。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保安员应接受安检培训,熟悉安检制度、流程、设备操作等;第十条公司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检知识、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第十一条对考核不合格的保安员,公司应进行补考或调整岗位。

第六章安全与责任第十二条保安员在执行安检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第十三条保安员因工作失误导致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保安员在执行安检任务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

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

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为了确保安保服务工作的高效和安全,制定和实施一套标准的工作规程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保服务工作的标准和操作规程,并且为每个环节提供具体的细节和指导。

通过遵循这些规程,安保服务人员能够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保安服务。

一、安保服务工作标准1. 工作素养和形象要求安保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工作素养和形象。

服装整洁干净,统一佩戴工作证件。

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抽烟、嚼槟榔、吃东西等不文明行为。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沟通技巧,积极与雇主和客户交流,解决问题。

2. 巡逻和监控要求巡逻是安保服务的重要环节,可以有效预防和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在巡逻过程中,安保人员应按照预定路线进行巡逻,确保覆盖到所有重要区域。

同时,应对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3. 出入管理要求在门岗和出入口处,进行严格的出入管理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

安保人员应核实进出人员的身份,检查其随身携带物品,并记录相关信息。

对于无合法身份或禁止进入的人员,应果断拒绝其入内,并及时报告上级。

4. 异常事件处理要求在安保服务中,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难以避免。

安保人员应具备应急处理和处理纠纷的能力。

在遇到抢劫、打斗、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客户和自身的安全,并及时报警。

对于纠纷和冲突,应采取沟通、调解和协调的方式进行处理,确保安全和秩序。

二、安保服务操作规程1. 巡逻和监控操作规程(1)按照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确保巡逻覆盖率。

(2)巡逻过程中,应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对于监控设备,应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对于监控录像的保存和管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操作。

2. 出入管理操作规程(1)在门岗和出入口处,建立有效的出入管理制度,核实进出人员的身份和相关信息。

安检站业务保安责任制范本

安检站业务保安责任制范本

安检站业务保安责任制范本一、总则安全检查是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加强安检站的业务保安工作,规范保安人员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制范本。

二、保安人员的职责1. 安全巡逻:保安应定期巡逻安检站内外,特别是重要场所和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

2. 安全检查:保安应认真执行安全检查程序,对进入安检站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禁止物品不被携带进站。

3. 技能培训:保安应定期参加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检查的专业水平,掌握应急处理和危险品识别等知识。

4. 行为规范:保安应注意言行举止,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章制度,不得假借职务谋取私利,不得恶意对待办理业务的人员。

5. 案件处理:保安在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处理,维护社会秩序。

三、保安人员的权利1. 拒绝检查:保安有权拒绝对其职责范围之外的人员进行检查,确保只对进出安检站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检查。

2. 依法执勤:保安有权依法执勤,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3. 调取录像:保安有权调取安检站监控录像,以获取证据,确保安检站的安全状态。

四、保安人员的要求1. 遵守法律法规: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擅自拘禁他人。

2. 保守秘密:保安人员应保守安检站内部事务和人员信息,不得泄漏或非法使用。

3. 文明执勤:保安人员应文明执勤,与办理业务的人员保持礼貌,不得辱骂、殴打或恐吓他人。

4. 勤勉敬业: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懈怠;在工作中需要临时值班,应积极配合,确保安全工作不受影响。

五、违纪违法处理对于不履行或违反本责任制范本的保安人员,将按照安全检查工作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轻者批评教育,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本责任制范本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且适用于所有安检站保安人员。

如有需要修改或调整,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

《安检勤务规范》

《安检勤务规范》

《安检勤务规范》第一篇:《安检勤务规范》安保勤务岗位工作规范1、值勤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上领导级赋予的各项任务。

2、注意仪容仪表、语言礼貌、举止文明、待人热情,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3、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岗位上不准看书看报、收听广播、玩手机、吃零食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上岗4小时前不准吃葱、蒜、韭菜等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

上岗前后严禁饮酒、吸烟。

5、严禁私自调班、换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班次调换,须事先向上级请示,经过上级批准方可调换。

6、待人接物要态度和蔼,坚持原则,适当掌握灵活性,严禁吵架、骂人、动手打人或侮辱他人。

7、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自身安全,严禁在值勤时间聊天、打瞌睡、睡觉。

、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向任何媒体透露公司内部情况和上级领导信息。

9、维护值勤岗位和周围环境卫生,勤清理,勤打扫,保持工作区整洁、有序。

10、爱护装备装具,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不得故意损坏。

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借与他人使用。

11、接班人员应提前5-10分钟到位,准时交接班,无特殊情况不得误岗、漏岗。

12、在接班人员没有来的情况下,在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13、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有遗漏,不得互相推诿责任。

14、严禁做出损坏站内设备的行为(挡闸机、跨闸机等)。

第二篇:派出所巡逻勤务规范某某派出所巡逻工作规范第一章工作任务、原则和职责第一条任务(一)在指定的巡控警务区开展区域性治安防控巡逻任务;(二)接受指挥中心指令,执行接处警前期处置任务,抓获现行,保护现场,救助群众;(三)接受群众的报警和紧急救助,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主动为群众提供服务;(四)执行警务联动任务,接受110联动指挥,完成先期现场处置工作。

(五)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救助突然患病、遇险等处于救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六)巡察巡控警务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巡区内有关单位、居民消除隐患;第二章勤务运行第二条派出所执行四班三运转工作模式。

安检工作规则制度范本

安检工作规则制度范本

安检工作规则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检工作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我国各类公共场所的安检工作,包括车站、港口、机场、商场、学校等。

第三条安检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

第四条安检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尊重旅客、乘客、顾客的合法权益,提高安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安检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安检机构是指负责公共场所安检工作的部门,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手段。

第六条安检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二)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安检工作的能力;(三)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安检人员资格证书;(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安检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安检规定,认真开展安检工作;(二)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尊重旅客、乘客、顾客的合法权益;(三)妥善处理安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情况;(四)参加安检培训,提高安检业务水平。

三、安检内容与流程第八条安检内容包括:(一)对旅客、乘客、顾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危险物品带入公共场所;(二)对旅客、乘客、顾客进行人身安全检查,防止携带危险人员进入公共场所;(三)对公共场所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

第九条安检流程如下:(一)旅客、乘客、顾客携带物品通过安检门,接受X光机检查;(二)安检人员对通过安检门的物品进行人工检查,必要时进行开包检查;(三)旅客、乘客、顾客接受人身安全检查,包括手持金属探测器检查和人工触摸检查;(四)对公共场所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四、安检设备与设施第十条安检机构应当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检设备与设施,包括安检门、X光机、金属探测器、爆炸物探测器等。

第十一条安检设备与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定、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绿城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doc 66页)

绿城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doc 66页)

绿城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doc 66页)浙江绿城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第一节保安员培训实施作业规程1 目的规范保安员培训工作内容,使保安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最终使全体保安员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体保安员的培训。

3 职责3.1 保安部经理负责制定保安部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2 保安部经理助理负责监督及抽查所分管项目的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3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根据保安部培训计划,制定本保安队(安保部)的月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 作业规程4.1 培训计划的制定4.1.1 保安部经理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

4.1.2 保安员培训计划必须符合的要求要求应包括:a) 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b) 保安队(安保部)的培训应有具体的实施时间和地点;c) 有考核的标准;d) 有明确的培训范围;e) 有培训的要求;f) 培训工作如受气候和工作的影响,可提前(延期)进行或取消。

4.2 新入司队员的培训新入司队员的培训,由保安部统一组织并实施。

新队员入司后需进行7天的强化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2.1 第一天:进行站姿、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敬礼与礼毕、整齐报数、跨立与立正、蹲下与起立等项目的军事训练;晚上进行公司、保安部及受委托管理的各类楼盘的概况介绍和保安员应具备的素质、意志和职业道德等内容的培训。

4.2.2 第二天:进行卷水带等项目的消防实际操作训练;晚上进行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行为规范等内容的培训。

4.2.3 第三天:进行起步与立定、跑步与立定、正步与立定等项目的军事训练;晚上进行火灾的防救、消防器材的务实操作、火灾处理预案和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维护等内容的培训。

4.2.4 第四天:进行直行、左(右)转弯、减速慢行、停车、前车避让后车和泊车手势等项目的车辆指挥动作的训练;晚上进行安保知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内容的培训。

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

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

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安保服务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一、安保服务工作标准(1000字)1.员工要求(1)全体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全体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安保从业资格证书,并不得在服务期间过期。

(3)全体员工需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工作时间和工牌佩戴要求,迟到、早退均属违规行为。

(4)全体员工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服装整洁、仪容端正。

(5)全体员工需接受公司定期的职业素质和技能等培训,并通过考核。

(6)全体员工必须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任何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2.工作细则(1)全体员工需按照公司的安排,保证在工作岗位上7x24小时服务,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全体员工需熟悉并遵守所属场所的安保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3)全体员工需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工具,如对讲机、手电筒等。

(4)全体员工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巡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和处理,并保持巡查记录。

(5)全体员工需熟悉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执行,在紧急情况下维护秩序和安全。

(6)全体员工需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7)全体员工需合理使用执法权力,不得滥用职权或懈怠工作。

(8)全体员工需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设置警示标识等。

3.服务态度(1)全体员工需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貌待人,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2)全体员工需面对客户和访客时,保持微笑、友善和耐心。

(3)全体员工需及时回答客户和访客的咨询,并给予合理建议和解决方案。

(4)全体员工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客户和访客的个人隐私。

二、安保服务工作操作规程(1000字)1.巡查操作规程(1)巡查人员必须熟悉巡查路线和巡查时间,根据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查。

(2)巡查人员需佩戴好工牌,仔细观察场所中的人员和物品,同时注意异常情况的发生。

(3)巡查人员需经常巡查易发生安全问题的区域,如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4)巡查人员需记录巡查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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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保安服务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保安服务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提高保安员安全检查服务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安全检查(以下简称“安检”)是指对进入铁路、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物品进行专业性检查,防止可能危及城市轨道交通公共设施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人员、物品(详见附件安检禁带、限带物品规定)进站、上车。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运营服从安全”、“安全与便捷并重”的原则,安检时间与运营时间同步,做到规范、严格、文明、高效。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保安服务提供的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负责实施轨道交通安检的保安服务企业履行以下职责: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的具体要求,开展安检组织实施工作.(一)明确安检现场负责人。

(二)向运营企业提供合格的安检人员。

(三)服从运营企业对安检工作的管理要求。

(四)组织安检人员接受运营企业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基础知识、公共安全防范知识、安检工作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与考核。

(五)合理安排安检人员在职培训和在岗工作时间.确保安检人员每年参加在职专业培训不少于30学时,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100小时。

(六)健全安检人员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安检人员档案和证件,随时备查.(七)为安检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薪酬、福利、保险和食宿、工装等保障。

第三章安检岗位条件第六条安检人员招录条件:(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从事安检工作。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质良好。

(三)年满18周岁。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听,无口吃,无残疾,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和传染病史,无色盲、色弱,校正视力在1。

0以上。

(五)背景审查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七条安检人员应符合以下上岗条件:(一)持有初级保安员证书,并在运营企业统一组织培训满30课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有较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三)熟练掌握安检设备操作规程、检测技能等,具备识别、处理违禁物品的能力。

(四)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处置流程,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处理有关事项,具备必要的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检岗位设置及工作要求第八条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安检作业单元标准配置人员。

每台通道式安检机(须同时)配置4名安检人员(其中一名女性安检员)。

岗位为:指挥员1人、值机员1人、开包员1人、引导员(或安全员)1人。

每台通道式安检机实行两班制勤务模式按时轮岗、互相配合开展安检工作,覆盖整个运营时间。

运营企业可以根据乘客流量、安检设备通过能力等情况,适当调配安检人员,但需确保平峰时3 人,高峰时4人;特殊时期,应根据安全防范等级要求增配安全检查人员。

第九条安检人员根据岗位配置履行以下职责:(一)指挥员负责安检岗点的安检设备及人员的管理、协调安检相关工作、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警示安检人员。

定时向安检指挥机构报告情况,如与乘客发生纠纷的,第一时间向运营企业工作人员汇报,并请求协助;一旦发现违禁物品的,应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快速报告驻站执勤民警。

(二)引导员位于安检通道前1米左右处,负责宣传、引导、提示乘客接受安检;协助受检人将被检物品放置在传送带上,同时观察受检人的神态、动作,遇有可疑情况,示意值机员实施重点检查。

(三)值机员负责辨别通道式安检机监视器上受检行李图像中的物品形状、类别,发现、辨认违禁物品或可疑图像,将需要开箱(包)检查的行李及重点检查部位通知开包员。

值机员连续值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每工作日值机时间累计不超过6小时。

女工怀孕和哺乳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避免在X射线区域工作。

(四)开包员位于通道式安检机后,按值机员提示的重点部位和物品先控制箱包,等待物主到达并告知需要开包检查后再实施开包程序。

使用爆炸品检测仪、液态危险品检查仪、金属探测仪等设备进一步检查可疑物品,并随时观察受检人的神态、动作,保持警惕,做好应急处置。

(五)遇有受检人携带的特殊物品,不便或无法用通道式安检机检查的,可采取人工检查方法进行检查。

手检员位于金属探测门后,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实施检查,在直视范围内与受检人保持适当距离,安检中发现可疑物品,观察并掌握可疑人员动向,遇有突发事件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报告指挥员。

第五章安检勤务第十条安检人员基本工作要求:(一)安检人员执勤时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安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级领导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安检规章制度的现象应予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二)安检人员值岗时应着制式服装,佩带工作证件,自觉维护安检人员岗位形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文明执勤.不得从事与安检无关的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提高安检效率。

(三)坚持“男不查女”的安检原则,按照“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问”的安检要求,提示、引导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进入安检区域。

(四)按操作规程做好岗前设备检查,熟练掌握各种安检设备的操作方法。

(五)态度和蔼,检查动作规范。

手检员手检力度到位,不得推拉受检查人员;开包员遇事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以理服人。

第十一条安检人员形象仪表要求:(一)安检人员执勤时要仪容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文明礼貌,谈吐得体。

(二)发型要自然大方,不留奇型怪发,不染发,男性安检员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安检员须束发或盘起。

(三)执勤前不吃有异味食品、不喝酒,保持个人卫生,口腔清新。

(四)不得染指甲和留长指甲,严禁在手背上纹字纹画,女安检员应淡妆上岗,不浓妆艳抹,不佩戴奇异饰物。

(五)站姿应上身正直、头正目平、下颚微收、挺胸收腹、腰直肩平;双肩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右手放在左手上,不应出现双手抱胸、插兜、倚靠、不应在受检人面前背手、勾肩搭背等现象。

第十二条安检人员文明用语要求:(一)使用普通话,语言表达规范准确,口齿清晰;称呼应礼貌得体;做到“四不说”,即:不说伤自尊心的话,不说伤人格的话,不说教训、埋怨、挖苦的话,不说粗话、脏话和无理的话。

(二)在引导乘客安检时,应当使用“引导词".内容为:“您好!请接受安全检查".(三)对需人身检查的乘客,应当使用“告知词。

”内容为:“您好,请打开双臂接受安全检查”,“请转身”,“谢谢配合”。

(四)对需开包检查的乘客,应当使用“告知词。

”内容为:“您好,您的箱包(挎包、箱子、行李等)需要进行开包检查,请配合”.(五)对于乘客携带的箱包经打开确认安全后,应当使用“感谢词"。

内容为:“检查完毕,谢谢合作,请拿好随身物品,祝您乘车愉快".(六)遇有乘客不配合安检时,应当使用“劝检词”。

内容为:“您好!根据《XX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第XX条的规定,请您接受、配合安检”。

(七)遇有乘客携带城市轨道交通禁带、限带物品时,应当使用“告知词”。

内容为:“您好!您携带的物品属于城市运营企业公示的禁带(限带)物品,不能携带该物品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工具.请您主动丢弃该物品后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或者携带该物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谢谢您的配合"。

第六章安检实施第十三条安检工作基本流程:(一)班前准备1、在安检区内设置隔离线和人员疏导通道。

2、开启安检设备,小组配合检测设备性能是否完好,设备故障及时报修。

3、检查安检人员到岗、着装情况,部署安检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二)交接班1、交接班时填写《安检交接班记录》完成书面交接工作.2、交接班内容包括:上级指示、问题及处理结果、设备情况、遗留问题、需注意事项等。

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完成岗位接替后方可离岗。

(三)结束作业1、关闭安检设备。

2、对设备进行清点后安全存放。

3、做好当日安检工作数据统计和物品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安检工作基本程序:(一)要求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将本人携带物品放置在通道式安检机上进行检查。

经通道式安检机及其他安检设备检查,对可疑物品进行开箱(包)检查,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当进行人工检查.存在疑点的物品,现场安检人员认为需进一步检查的,应当报告驻派现场公安机关进行复检。

(二)对包的底部、角部和内外侧小兜等部位开包检查时,应当要求受检人自行打开或取出物品接受检查,并注意发现有无夹层。

开箱(包)检查后应重新通过通道式安检机检查。

(三)遇有受检人携带的特殊物品,不便或无法用通道式安检机检查的,可用人工检查方法进行检查。

(四)对乘客声明不宜公开检查的物品,应当征得其同意后,单独实施检查。

(五)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在执勤民警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复检:1、用通道式安检机检查时,图像模糊不清,无法判断物品性质的。

2、用通道式安检机检查时,发现有疑似利器、爆炸物、枪或弹状物等危险物品的.第十五条安检操作基本规程:(一)人身检查操作规程1、人身检查按照由上到下,由里到外,由前到后的检查顺序进行。

2、提示受检人面向手检员双腿打开双手微举,手检员借助手持金属探测器进行人身检查.金属探测器所到之处,手检员借助另一只手配合做摸、捏、按的动作.要特别注意检查衣领、肩胛、胸部、腋下、腰腹部、臀部、裆部、脚部等重点部位。

3、如果手持金属探测器报警,手检员左手应配合触摸报警部位,以判明报警物品性质,同时请受检人员取出该物品仔细检查,防止夹带违禁物品。

4、受检人员将报警物品从身上取出后,手检员应对该报警部位进行复检,确认无违禁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检查.5、检查过程中要不间断地观察受检人的表情,防止发生意外。

对女性受检人员实施手检时,必须由女性安检员进行。

(二)开包检查操作规程1、实施开包检查的安检员应站立在通道式安检机传送带的出口位置.2、当值机员发现有需要进行开包检查的箱包时,应以明确的语言提示开包员,开包员请物主自行打开接受检查。

3、开包检查时,开启的箱包应侧对物主,使其能通视自己的物品。

4、开包员根据值机员的提示对箱包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并将已查和未查的物品分开,放置要整齐有序.5、开包检查中若发现危险品、违禁品,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如遇物主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物品应带至值班室单独检查。

(1)做到人、物分离;(2)将嫌疑人控制,并立即向保安服务企业驻勤安保部门汇报;(3)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汇报,由警方处置。

6、如遇受检人员申明携带的物品不宜接受公开开包检查时,开包员应及时请示值班领导,避免在公开场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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