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防止发生违章违法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一、制度内容1.明确违章违法行为的范围和分类;2.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责任和义务;3.规定违章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和处理程序;4.建立违章违法行为的信息报告和处理监督制度;5.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记录制度;7.加强对设备、设施和工艺的安全检查和维护;8.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二、实施要求1.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2.员工要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有意或无意地违反规定;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4.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和督促检查制度,发现违章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5.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管理制度效果评估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的绩效评估;2.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3.培训员工,提高对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遵守程度;4.建立奖惩制度,对严重违章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对积极遵守制度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通过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章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二)一、总则安全生产事关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企业的重要责任和义务。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和发展,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生产“反三违”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反三违”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机构和职责、管理内容、管理流程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以帮助企业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确保安全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牺牲安全求发展。
2. 预防为主原则:防患于未然、预防胜于事后治理,注重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完整版)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反“三违”管理制度(5篇)

反“三违”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切实做好反“三违”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尽量避免由于“三违”而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指挥人员从客观实际出发,不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而指挥;(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使设备、人员、方法等具备安全条件;(三)要求员工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员工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四)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五)要求职工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能熟练操作;(六)要求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七)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八)加强职工工作责任心教育;(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理的劳动组织;(十)加强劳动纪律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素质;(十一)公司加大反“三违”的检查监督考核力度,对查出的“三违”严格处理考核,绝不姑息迁就。
(十二)对“三违”情况实行举报制度,员工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将“三违”现象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一经查实确定,将对举报“三违”的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并且严格保密举报人员的情况;建立“三违”现象通报栏,及时通报“三违”情况;建立“三违”人员档案;对“三违”人员进行脱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十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处理;(十四)发生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十五)要求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类规章制度标准及其有关的文件;(十六)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
反“三违”管理制度(2)一、引言近年来,“三违”问题成为在国内范围内广泛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话题,其严重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利益。
然而,“三违”管理制度作为一种目前国内广泛采用的管理方式,是否能够真正解决“三违”问题,还需进行深入的探讨。
本文将从“三违”管理制度的缺陷、对社会的损害以及推行改革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解决“三违”问题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二、“三违”管理制度的缺陷“三违”管理制度是指对施工现场三违现象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一种制度,目前在国内广泛应用。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反三违管理办法3篇

反三违管理办法3篇名目第1篇反三违管理考核方法第2篇反三违、除隐患管理方法第3篇“反三违、除隐患”管理方法【第1篇】“反三违、除隐患”管理方法一、总则1.1 为增加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杜绝“三违”现象,降低事故隐患,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1.2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
二、对“三违”现象的管理2.1 “三违”现象是指生产过程中消失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2.2“三违”现象的主要行为有:2.2.1违章指挥的主要行为:a 工艺条件不满意状况下指挥开停工、检修理等作业;b 作业所需设备存在缺陷不备用状况下指挥作业;c 作业所需仪表电气公用工程不完好备用状况下指挥作业;d 作业要求的安全措施不到位状况下指挥作业;e 动火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状况下指挥作业;f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状况下指挥作业;g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状况下指挥作业;h 高处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状况下指挥作业;i 吊装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状况下指挥作业; j 动土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状况下指挥作业; k 断路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状况下指挥作业; l 设备检修理安全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状况下指挥作业;m 锅炉点炉作业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状况下指挥作业; n 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和特别工种作业证的职工支配上岗操作;o 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职工直接支配上岗操作;p 与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未协调沟通好状况下指挥作业;q 作业方案未得到签字批准或无作业方案状况下指挥作业;r 安全检测结果不合格指挥作业;s 其它导致违章操作和事故隐患的作业指挥。
2.2.2 违章操作的主要行为:a 违反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操作行为。
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危急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等;b 违反公司健康安全环境有关制度规定操作行为;c 违反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操作行为;d 不按检查表要求检查;e 不按作业指导卡、工艺卡片操作;f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设施及其附件超期使用;g 从事职业禁忌工作;(如:恐高症的人员,不能登高作业等);h 挪用损坏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损坏防爆设施行为;i脱水操作产生物料泄漏;j 不正确使用防爆工具、穿带铁掌鞋、不进行静电消退; k 不按要求穿戴劳动爱护用品;l 不按规定巡检;m 未办理特别作业审批手续进行作业;n 安全措施不到位进行作业;o 安全检测不合格进行作业;p 作业所需消防器材和安全措施不到位进行作业;q 司机酒后驾车、不系安全带、私自借车换车;r 不按规定执行“三交一封”;s 操作时或废液处理时非正常泄漏;t 不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仪器和消防设施器材;u 不按要求填写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记录;v 不按规定启停设备;w 不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x 生产区内用油品清洗物件;y 影响生产环境和职业健康行为;z 其它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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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大队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
第二章、“三违”的范围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擅自变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变更而冒险作业的;违反有关制度,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的;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制度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场所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而下令蛮干的;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上班之前饮酒的,在禁烟区吸烟的;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工作期间嬉戏打闹、斗殴的;在上班时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的;生产场所不允许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制度的。
第三章、反“三违”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4篇)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三违管理考核办法是指针对违反规章制度、违法行为、违背职业道德等三类违规行为进行管理的考核办法。
为了落实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理和惩罚。
针对三违行为,考核办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义三违行为的范围和标准:明确规定哪些违规行为属于三违行为,明确相应的标准和界定。
例如,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规定具体的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2. 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制定考核指标,如违规行为次数、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对不同的违规行为赋予不同的考核权重。
3. 确定考核周期和频度:规定进行三违管理考核的周期和频度,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并明确考核结果的公布方式。
4. 设定考核奖惩机制:对于符合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惩戒,如扣减奖金、降低评奖评优等。
5.建立申诉机制: 对于被追究责任的员工有权对考核结果进行申诉,并建立有效的申诉处理机制,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但必须保证科学合理、公正公平,以达到规范员工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同时,还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反“三违”管理考核办法(二)《三违》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三违管理,加强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通过对企业内部三违情况的定期考核,促使企业管理层和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行为和规范遵守,减少因三违行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
2. 考核原则:公正、公平、公开、依法。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要求1. 考核内容:(1)三违次数和程度:按照各类三违行为的次数和程度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违章操作、违规使用设备、疏于检查维修等;(2)三违发现和处置:按照企业内部对三违行为的发现和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发现方式、处理方式、追究责任等;(3)员工安全培训:按照员工接受安全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培训的次数、培训后的安全意识和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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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反三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反“三违”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控制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财产安全,本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的生产作业行为。
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违章作业行为包括冒险作业、擅自变更操作程序、拒不执行领导者正确指令、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按个人制度穿戴、使用劳保用品、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惯等行为。
违章指挥行为包括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不采纳安全员或管理人员的正确意见、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不按制度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等行为。
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包括上班之前饮酒、在禁烟区吸烟、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嬉戏打闹、斗殴、长时间打电话聊天、玩手机、违反生产场所制度等行为。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三违”行
为监督检查与处罚,对因“三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设备部按有关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
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理。
第十条: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照本办法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应上报安全设备部。
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处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
对于“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复或进行人身攻击。
第四章:特别制度
第十二条: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悉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处罚。
但部门、班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生产作业现场出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其他人不予处罚。
对负责人的处
罚,没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制度第十五、十六条执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条执行。
第十四条:操作者在工作时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的制度,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处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处罚。
本条适用于专、兼职安全员。
第五章:三违行为的处罚
第十五条: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制度,情节轻微,尚未造成后果的,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口头警告和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
第十六条: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条制度,虽未造成后果,但出现事故苗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以给予行为人30元处罚;一年内出现第二次,给予行为人100元
的经济处罚。
第十七条:由于“三违”行为造成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按5%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元以下,按10%罚款;造成元(含元)以上以下,按10%罚款并进行转岗;造成元(含元)以上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大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条:反“三违”成绩突出,站、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第二十一条: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事故发生的,大队安全组根据情节予以奖励,在评选个人安全生产先进时优先考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若与厂上级有关制度相抵触,以上级制度为准。
第二十三条:反“三违”每月考核一次,按照本制度第十二至第十七条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安全设备部。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