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的价值问题
价值还是自由——康德定言命令式的基础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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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为康德辩护,提出价值基础论,将人性、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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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言命令式的基础,可提供道德内容。譬如盖 耶认为,康德将设定和追求自己选择目的的能 力视为自由的基本表现形式,并将自由本身视 为具有绝对价值。他引用康德的话:“如果只 有理性的生物本身可以成为目的,那不是因为 他们有理性,而是因为他们有自由。唯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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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艾伦i伍德和保罗i盖耶强调康德坚持道德基本原则是“不可论证的”,都不同意对道德的基本物质价值(最终目的)进 行任何形式的论证'伍德通过设定绝对价值发展出选择实质论'同样,盖耶认为,康德将设定和追求自己选择目的的能力视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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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WatRi+c、FitzpatricR、La+gO+、Her*a+-KweriRc都支持对康德哲学进行再次深入文本解读,其中Heenan明确否认存在某种
命和健康,说“ a有价值”就是说“ a对' 有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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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理性主义道德哲学探究

康德理性主义道德哲学探究康德是18世纪著名的德国哲学家,他的理性主义道德哲学被认为是欧洲哲学史上最伟大的成就之一。
他的思想强调人类道德的固有本质,主张人类行为的合理化和理性化。
本文将会对康德的理性主义道德哲学进行探究,并举出5个例子来证明其思想的可行性。
一、康德的理性主义道德哲学康德的道德哲学强调人类应该总是受到道德原则的指导,而我们体验到的道德感受与这些原则是密切相关的。
他认为,一个行动的道德素质应该与这个行动所威胁、损害、破坏的道德素质相关联。
一个人的行动应该始终遵循道德准则,因为道德的基础是人们的自由意志及这种意志的真正意义,而不是追求幸福或者低级的感性欲望。
康德的主张从概念上可以归纳成其著名的“谓露式公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诸如此类的应该是什么”、“应该做什么”以及“应该如何行动”等等都被表达在这个公式之中。
康德认为,这种公式是一种纯粹的理性原理,它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普遍和比较全面的道德准则,能够在各种情境下指引人们的行为,并为这些行为赋予道德质量。
二、康德理性主义道德哲学的证明1.人人都应该被平等对待康德的道德哲学表明,在人际关系中,人们应该始终被平等地对待。
这意味着,不应该以人的种族、性别或其他个人属性去判断或歧视一个人。
例如,在招聘或者分配任务时,都应该主张公平对待,避免出现对任何一方的偏见或不公平。
2.人人都应该被尊重在康德的理性主义道德哲学中,人们应该被尊重,应该得到他们自我价值的认可和尊重。
这种尊重和认可体现在他们的行动和思想上。
例如,在处理自己或其他人尊严或自我价值的问题时,要避免任何不尊重任何人权利、自由和人格的不良行为。
3.不要谎言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谎言是不可取的。
任何以不真实的方式与他人互动的行为是不符合道德的。
例如,假设一个公司领导为了避免解雇员工,而向员工保证了工作确实长期稳定,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种说谎行为就是不符合康德的理性主义道德哲学的。
论康德的道德哲学及其价值

论康德的道德哲学及其价值康德的道德哲学是西方哲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它的核心思想是人类应该行动的方式应该基于道德法则,而非逆從個人利益而行動。
这个哲学思想对于我们的时代尤为重要,因为在当今的社会中,人们越来越倾向于理解并互相尊重不同的文化和信仰之间的差异。
在康德的思想中,不道德的行为始终被视为有害的,因为它们破坏了社交秩序,阻碍了人类发展。
本文将介绍康德的道德哲学,讨论它的价值,并举出五个例子来加深理解。
康德提出的道德哲学的核心在於他所描述的「绝对意志」。
据康德的想法,人类应该在行動之前,先问问自己是否通過我們认识到的道德法则来決定該行動,來判斷自己想要的行为是否合理,而不仅仅根据瞬间情感来行动。
康德认为,清晰的道德法则是我们行动的基础,我们能够在下定决心的时候遵循这些法则,並且始终如一地遵守它们。
康德的道德哲学多重价值。
首先,它可以清晰地指导我们如何行动。
我们可以通过此哲学了解到何时行动是有害的,而不是无意义的。
例如,康德认为,不道德的行为是不伦不类的。
如果一个人依从于他的情感或者自己的利益而行动,而不是遵从普适可认的道德法则,那么他就会成为一个不道德的人。
相反,如果一个人始终遵从道德法则,他就能建立起一种被人接受的行为准则,而非荒谬的规则,他就能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也有助於建立起一个健康、安定、有秩序的社会。
其次,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人性的尊严」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价值观之一。
人们应该尊重他们的价值和尊严,而不是将他们视为炮灰,让他们受到无意义的虐待和折磨。
通过这个哲学思想,我们可以学会如何尊重他人、关注他人的感觉和需要,建立起一种关系密切而有信任的社会。
那么,康德的道德哲学如何实际应用呢?下面将举出五个例子来进行说明:1.关心环境问题康德的道德哲学强调了我们应该将他人、我们的宠物和野生动物以及我们所住的环境都视为有尊严的。
因此,我们应该关心环境问题。
例如,我们应该减少大气污染、垃圾污染等因人类行为所导致的破坏环境的行为。
康德道德哲学的二律背反及解决

康德道德哲学的二律背反及解决【摘要】康德道德哲学是哲学史上重要的思想派别之一,其道德哲学中的二律背反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介绍康德道德哲学的重要性和解释二律背反的概念。
在将探讨康德道德哲学的基本原则,二律背反的提出和影响,康德如何解决道德哲学中的二律背反问题,以及自然的普遍性和道德的特殊性的关系,以及康德的伦理定律和自律原则的关系。
结论部分将阐述康德道德哲学的二律背反问题得到解决,并探讨康德道德哲学对现代道德哲学的影响。
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将能更深入地了解康德道德哲学在哲学史上的重要地位以及其对当代道德哲学的影响。
【关键词】康德道德哲学、二律背反、基本原则、提出、影响、解决、道德哲学、自然、普遍性、特殊性、伦理定律、自律原则、结论、现代道德哲学、影响。
1. 引言1.1 介绍康德道德哲学的重要性康德道德哲学作为哲学史上重要的一部分,是德国哲学家康德在18世纪提出的一种道德理论体系。
康德道德哲学对于现代道德哲学的发展影响深远。
康德强调道德所必需的普遍性和自律性,以及道德行为所应具备的普遍性规律和自我约束,这些观念对于塑造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意识形态有着重要的作用。
康德道德哲学的重要性在于其对于道德行为的要求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范式,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理性化的道德判断和决策方式。
康德的道德理论强调自律和普遍性的原则,这对于个体的道德发展和社会的道德建设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康德强调道德的普遍性需要基于理性和理性的自律,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确保道德行为的真实性和稳定性。
康德道德哲学的重要性在于其强调道德理性和自律的原则,为当代道德哲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康德的道德思想不仅深刻影响了现代道德哲学的发展,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性和自律的道德标准和规范,促进了人类道德观念的进步和发展。
1.2 解释二律背反的概念二律背反是康德哲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指的是道德命令与人类自然属性之间的矛盾。
按照康德的道德理论,一个行为只有在其遵循普遍的道德法则,而不受个人欲望或情感的影响时,才能被认为是道德的。
康德哲学的三个问题

康德哲学的三个问题康德哲学是西方哲学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里程碑,康德是德国最杰出的学者,他的哲学思想影响了西方哲学史上的许多开创者。
在康德的哲学中,有三个最重要的主题:人的存在,自由的行为,以及普世的原理。
在了解这三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康德哲学的基本概念。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康德所倡导的“主权自身批判”思想,他指出,唯一不会被反驳的原理不存在,因此他强调了不同表达形式之间的矛盾性以及思维的可破坏性。
在此基础上,康德的哲学研究了人的存在、自由的行为以及世界的普遍规律。
首先,康德哲学明确了人存在的本质,康德提出人类存在具有同理性,仅仅出于纯推理,就能表达自己对客观事物的看法,这种看法是通过纯粹的理性思维得出的,也就是所谓的“主体性”,这就是康德哲学有关人类存在本质的认识。
其次,要研究自由的行为,康德建立了一种"道德哲学",这种哲学是通过探讨一个价值体系和一套原则(也就是康德的"道德法则")来检验行为的有效性,康德的"道德法则"是通过探究人类自身的价值系统,推导出"有无自由的价值行为"而得出的。
康德的"道德法则"包括"公正的行为原则"、"社会正义原则"以及"自然规律原则"。
最后,康德在普世的原理上建立了一种方法论,这种方法论更强调对各类事物施以统一的规范力量,以限定因其特点不同而形成的个体差异。
这一方法论限定了各种不同情况时人们理性思维的形式、限定了证据来支持其有效性、限定了合理性活动之间形成的共同联系。
这样,康德的普世原理设定了一个共同的思维框架,以及相应的现实参考标准,便于人们对真理的无止境追求。
总的来说,康德哲学所要探索的有关人类存在、自由行为以及普世原理的三个问题,让西方哲学探索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影响了当代哲学史上许多其它重要的哲学家们。
康德的目的论及其遗留问题

康德的目的论及其遗留问题康德是德国哲学史上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的思想被誉为“德国哲学的巅峰”。
康德的哲学涉及领域非常广泛,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是他的伦理学。
康德的伦理学以目的论为核心,以尊重人的自由和尊严为最高原则,在道德领域中留下了深刻的思想遗产。
本文将从康德的目的论入手,探讨康德的伦理学思想及其在当代的意义和遗留的问题。
一、康德的目的论康德的伦理学以目的论为出发点。
在康德看来,人类行为的最高目的是道德,而道德的最高原则是“对人的尊重”。
考虑人类行动的目的时,康德区分了两种基本类型的目的:工具目的和终极目的。
工具目的是指一个行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另一个目的,它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存在的。
而终极目的是指一个行动的目的是在自己本身,是无条件的、价值最高的目的。
康德认为,人类的最高终极目的应该是道德的实现,即尊重人的自由和尊严。
人类的其他活动都应该为实现这个目的而存在。
在康德看来,道德的目的是唯一的目的,因为只有在道德的基础上,人类才可以实现全面的幸福和自由。
康德强调,在行动的目的方面,终极目的比工具目的更为重要。
他认为,一个行动的道德性取决于其目的是否为最高的、无条件的、价值最高的目的,而不是这个行动会带来怎样的结果。
因此,康德反对将道德行为归因于其好的后果。
他认为人类应该把道德作为一个目的本身,无论这个目的会带来什么样的利益或损失。
康德提出的“对人的尊重”是基于对人作为目的本身的尊重,无论个人或他人。
在康德看来,个人必须尊重他自己,并通过尊重其他人来认识和尊重自己。
在康德的伦理学中,尊重人的自由和尊严被认为是唯一的道德原则。
只有尊重人的自由和尊严,我们才能实现最高的道德价值和最大的自由度。
康德将这个原则称为“绝对命令”。
它不需要任何其他的理由或证明,因为它本身就是道德的最高原则。
二、康德的伦理学意义康德的伦理学思想具有深远的意义。
首先,康德的伦理学明确了道德的基础和终极目的。
在康德的伦理学中,道德不仅是一种准则,而且是我们生活中的目的。
康德如何解决休谟问题,因果性是否存在?

康德如何解决休谟问题,因果性是否存在?⼀.因果问题还是归纳问题?在哲学史当中,对休谟问题具有着两种不同的⽅向,第⼀种是把休谟问题理解为因果问题,第⼆种就是把它理解为归纳问题,⽽另有⼀些⼈⼜把休谟问题理解为因果问题加上归纳问题。
在哲学史上,绝⼤多数的哲学家都把休谟问题界定为归纳推理的有效性问题,具体表述就是在归纳推理当中对于已经观察到的事实到未观察到的事实的推论,我们有什么恰当的证据去证明其中的关联。
康德还有其他的⼀些相关的论述:例如我们有什么理由从个别事例观察出普遍性的结论从单称判断到全称判断的推论该如何证明?波普尔曾经将归纳休谟问题概括为“归纳推理是否得到证明或者在什么条件下能够得到证明”的休谟问题,并且波普尔也是第⼀个将休谟问题认为是归纳问题的哲学家。
罗素指出休谟的论证所证明的是“归纳是⼀个独⽴的逻辑原理,从其他的逻辑原理⽆法推出”,也持有的是归纳问题的观点。
在哲学史上,例如穆勒、卡尔纳普、莱⾟巴哈等,都是把休谟问题理解为归纳问题。
⽽在我国,例如冯契先⽣也认为休谟问题是“归纳推理是否正确,或者是在什么条件下正确”的问题。
⽽另⼀些哲学家则将休谟问题直接理解为因果问题,这其中就以康德为代表。
在最初引进休谟问题时,康德就是把它当作因果性的认识地位问题来处理,然后把休谟问题直接深⼊到综合命题,可否是先天有效的这⼀休谟问题上,把整个的因果性的原则看作是最重要的先天有效的原则,并且指出休谟的哲学体系主要就是从因果连接概念出发。
休谟雕像⽽康德的先验认识论也是在回答休谟问题上提出的,康德曾⾔,“我坦率的承认就是休谟的提⽰,在多年以前⾸先打破了我教条主义的迷梦,并且在我对思辨哲学的研究上给我指出了⼀个完全不同的⽅向”。
⽽在国内,将休谟问题理解为因果问题的也有⼀些⼈。
他们认为因果问题是关于因果的必然性的问题,因此是⼀个认识论问题,⽽归纳问题是归纳推理可靠性的问题,主要是逻辑学或者⽅法论上的休谟问题。
第三种,以我国学者张志林教授在80年代所写的《因果观念和休谟问题》⼀书中,对这⼀问题提出了新的解释,即休谟问题具有着两种相互联系的表述形式。
道德哲学在康德哲学体系中的地位和现实价值

第25卷第5期V ol 125 N o 15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Changchun N ormal Un iv ersity (H umanities and S ocial Sciences )2006年9月Sep 12006道德哲学在康德哲学体系中的地位和现实价值张俊芳(大连海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辽宁大连 116026)[摘 要]康德哲学以实践本质为特征,以三大批判,即《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为主要内容构筑了完整的哲学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先验的自我作为理性的存在,在一切伦理行为中构成绝对命令的依据,使道德成为可能。
因此,道德哲学在整个哲学体系中占居主导地位,是全部哲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康德道德哲学的最终目的就是找寻做人之道,揭示规范“人的行为”的道德“法令”,构筑“至善”的道德人格,这些思想至今仍不失其启迪价值和功效。
[关键词]康德;道德哲学;地位;现实价值[中图分类号]B51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8X (2006)05-0005204[收稿日期]65[作者简介]张俊芳(5),女,山东高唐人,大连海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从事文化哲学研究。
康德在哲学上的成就,实是有目共睹。
尤其作为全部哲学体系核心的道德伦理思想,更是独树一帜、令人耳目一新。
其中一些精辟论述,至今在道德人格培养、社会公德振兴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仍不失其启迪功效。
一、道德哲学的实践本质康德以其道德实践原理,深刻地批判了先前哲学在伦理观上的经验论和唯理论,建构了先验自律的道德哲学体系。
这种具有“应然性”的道德实践哲学,其基本内容和特点包括:11道德实践原理的先验性。
在康德看来,人们行为意志动机所遵循的原则有两种,即主观的“准则”和客观的“法则”。
主观的准则只是个人的行为原则,只具有主观情感或感性经验的因素,因而不具有客观的普遍性和必然的有效性;客观的法则没有任何主观的或感性上的成分,因而具有普遍和必然的客观有效性,可以作为人人行事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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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哲学的价值问题温纯如/文提 要:本文从人的最高本质“人本身”出发,来探讨康德哲学的价值问题。
从价值理论看,康德哲学是以人的价值理念为核心来研究人的认知价值、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的理论系统。
关键词:康德哲学;价值;认知;道德;审美一关于康德哲学的价值来源问题。
从康德三大批判来看,康德先验哲学是关于真、善、美的系统的统一体。
康德力图在他的哲学体系中体现人的全部认识能力,这是一种先验的认识能力。
康德把这种认识能力归结为人的心灵所具有,这就是认知能力、评价能力和意志能力。
那么这种人的心灵能力怎样同他的哲学体系相对应呢?在《判断力批判》导言中,他把全部心灵能力分为: 1.知识的能力、愉快和不愉快的情感及欲望的能力;2.认知能力为知性、判断力及理性;3.先验的原理为:规律性、合目的性及最后目的;4.应用为自然、艺术及自由。
实际上,人的心灵三种能力在康德那里是通过哲学体系的三种学说体现的,一是理论哲学,二是实践哲学,三是美学。
作为探寻人类认知先天规律性的理论哲学,它的应用对象就是自然界;作为达其最后目的的实践哲学,它应用于自由领域;作为探寻合目的性的美学,它应用于人类艺术之中。
这样,康德由人的心灵先验能力出发,剖析出知、情、意,归结出真、善、美的先验哲学体系。
康德不是把他哲学价值的来源归结为经验和神,而是来源于“人”,来源于人的“心灵”。
但这种人的“心灵”,不是自然的也不是经验的,而是理性的。
理性心灵不是别的,就是人的理性本体,而它就是人的最高本质“人本身”或“人是人”。
关于德国古典哲学的理论实质问题,马克思在其《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曾指出德国理论所证明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德国理论是从坚决彻底废除宗教出发的,从而也归结为这样一条绝对命令:必须彻底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废除一切旧关系是关于人的解放问题,而人的解放是从宣布人本身就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理论出发的解放。
马克思所讲的,正是由康德所开创的德国古典哲学理论的实质问题。
康德的三大批判理论根基就是建立在人的最高本质,即“人是人”(或“人本身”)这一理性本体之上。
康德用人的理性本体,也就是人的最高本质来取代哲学中的神的最高本体地位,把属于人的东西归还于人,“人是人”占据着哲学中最高地位,实质上这是否定“神”本体在哲学中对人的压抑,这对人是一种莫大的解放。
它为实现人的自由、尊严、平等和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这一“人是人”理论也确立了人的价值来源,它也成为康德“三大批判”探索价值的依据。
康德“三大批判”体现了人的真、善、美的价值,也就是认知的科学价值,伦理的道德价值和美学的审美价值诸方面。
康德哲学的价值理论是以先验论的形式表现的。
康德认为他在理论理性批判中,发现了认知能力的先天原则,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发现了意志能力的先天原则,在判断力批判中发现了审美的先天原则。
他在规定这三类知识的原则和范围中,创立了他的三大批判哲学理论体系。
而康德认为这种先天原则的基础不在此处,正是在人的最高本质“人是人”那里。
在康德看来,这种先天原则的普遍性必然性、乃至绝对性是通过先验的形式保证的,它不存在于人的经验中而先天存在于人的理性中,这就是他先验哲学的基本思想。
人的最高本质自身的普遍性必然性、乃至绝对性就其自身来说是具有自在的价值,当它在应用于不同领域或形成真、善、美的知识时,则表现为它的自为价值。
离开人的本质,就难于探索价值的本源。
先验论在本质上就是价值论。
二人的最高本质“人是人”如何同自我联系起来,康德引用了“我思”概念。
“我思”概念是把主体自我作为一个思维统一体。
它的本质是主体自我对自身的反思,是主体的能动性、自发性活动的本源。
康德说:“我思必须能够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因为否则,在我之中就会有根本不能被思维的某某事物被表现,……但这个表象是一种自发性的活动,这就是说,不能够被认为它是属于感性的,我把它称之为纯粹的统觉,以便与经验的统觉相区别起见,或者又名之为本源的统觉,因为它是那样的自我意识,在它里面产生了我思表象,这个表象必定能够伴随一切其它表象,而且在一切意识中是同一的,它本身却不能被其它表象所伴随。
我还把这种统觉的统一性称为自我意识的先验的统一性,以表明它产生出先天知识的可能性。
”①这里康德把人看成一个具有自发性的自我反思统一体,它是在“我思”基础上进行自我意识,它就是纯统觉,纯统觉自身就是统一。
它具有同一性、统一性,是一种理性思维本体,也是理论理性的化身,康德把它叫做纯粹统觉本源的统一性或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性。
康德把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性或纯粹统觉的本源统一性的原理,看成是先验哲学认识论的最高原理。
这一原理不是别的,就是人的最高本质“人是人”的逻辑化先验化的表述。
康德把理论理性看成认知领域的本体,它的逻辑化形式就是“人是人”(或自我=自我)。
它之所以成为认知的最高原理,就在于它是一切人认知的理性本体,是先验的东西,我存在就在于有我的最高本质。
这种本质就在于理性对理性自身的反思,自我对自我本身的意识。
这种先验的自我意识或本源的纯粹统觉,就是对这种人的最高本质的先验表述,于是康德把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性原理或纯粹统觉的本源综合统一性原理,看成是“人是人”(“人本身”)、“自我=自我”这种本源命题的逻辑范式。
这样康德就把人的最高本质“人是人”演化成认知领域的最高原理。
这样康德就把认知领域的认识的先天原理、原则看成是来源于人的最高本质。
康德哲学的价值理论,不仅仅重视先天的东西,也重视后天的东西。
康德哲学也力图把欧洲近代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哲学结合起来,用他哲学的先验框架结合成科学认识的新型结构。
康德看到只有先验的形式 有后天的质料,科学的认知还是无法建立。
后天的质料与先天形式的结合,才是科学知识价值的真正来源。
这样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感性、知性和理性中,都强调了从先天形式与后天质料的结合中去探索科学认识的形成。
因此先验的自我作为认知的主体总是离不开经验的质料。
在“感性”中,自我主体感性直观的纯形式是时空,如果没有杂多质料主体就不能综合成感性的认识。
但感性质料的存在又离不开物自体,因此康德承认“物”与“我”是认识的两个来源。
他在其“逻辑学讲义”中指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具有双重关系:其一与客体有关,其二与主体有关。
”②因此,康德在知识形成中从时间上他强调了质料,一切知识都起源于经验。
从逻辑上他强调了形式,如果没有范畴先验的思维形式就不能对质料综合统一,从而也不能形成知识。
因此,知识的价值在康德那里是从两个方面而来的,但康德更重视思维形式的能动作用。
先天综合判断在数学和自然科学成为可能的作用中,康德认为,时空为纯数学,范畴为自然科学(物理学)带来普遍性必然性的价值。
时间造成了数学的连续,空间造成了几何学的共在。
范畴带给自然科学(物理学)的普遍性必然性等。
而理性追求的理念使用的知性范畴,康德认为知性范畴只能应用于现象的自然界,而超验运用到理念上去,就必然产生理性的矛盾。
①②Kant,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S.131-132, S140-141,Felix Meiner Verlag,Ha mburg1956.康德:《逻辑学讲义》,中文1版,第2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
在这里康德揭示出先天综合判断在纯数学和自然科学(物理学)上所以可能的根据就是时空和范畴这类先天的知识,在理性上理念却带来理性自身的矛盾性,这种理性矛盾也是理性的本质表现。
这样康德揭示了人类的本质带给知识的价值,同时也揭示了理性自身的矛盾的必然呈现。
康德从人的本质揭示知识价值的形成,同时也从认识的矛盾性表现了人的本质的内在矛盾性。
这种认识是深刻的,对哲学发展是有重大意义的。
康德的范畴论对科学知识的形成显示了重大的价值。
康德把范畴看作是知性的纯概念,主体思维的基本形式,主体通过范畴对质料进行综合统一,从而形成科学知识。
康德提出了“人为自然立法”,确立了主体性问题,他所进行的是一场“哥白尼式革命”。
康德在范畴论中提出的综合、想象力和图式说,解决了主客统一是能动的,不同质的认识的连接问题,从理论上说明了理论的创新能力在于人的想象力,同时对认识的飞跃给予了理论的说明。
康德的范畴论改变了传统的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理论,康德把亚氏范畴的存在论体系推进到认识论体系,从二分法演变为三分法,从亚氏以实体范畴为核心转变为以关系范畴为核心上来,这样把亚氏本体论范畴体系推进到认识论的范畴体系上来,这为黑格尔唯心论辩证法范畴体系和马克思辩证唯物论范畴体系的确立作了理论的准备。
康德的理性理念论对批判形而上学显示了重大的价值。
康德前的旧形而上学占据着大学的讲坛,康德在先验理念论中彻底摧毁了旧形而上学理论,推翻了莱布尼茨形而上学对大学的统治地位,对哲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康德从三个方面批判了旧形而上学。
首先,对理性心理学的批判。
作为旧形而上学的理性心理学,从“心灵是实体”出发,推出“灵魂不朽”等理论。
康德揭示理性心理学关于“心灵是实体”的推论是一种谬误推理。
推理中的大、小前提犯了中词歧义的错误,如:“灵魂是实体”中“灵魂”是普遍思维的主体,是作为被判断的对象,理性心理学认为实有其物。
小前提中它是主体本身思维的存在,是作为判断的主体。
理性心理学混淆了两种不同含义的主体,误认为小前提“思维的主体”和大前提“实在的主体”是同一个主体。
康德否定了谬误推理,重新划分了作为认识论思维的主体和本体论实在的主体的区别,本体主体作为逻辑主体的最终根据,康德确立了新型的认知主体理论。
其次,康德提出了“二律背反”揭示了理性自身的矛盾产生的必然性,否定了旧形而上学不承认理性存在矛盾的传统思维方式。
康德在二律背反中揭示了时空的有限和无限、宇宙分割的全体与部分、自然和自由的因果性及偶然与必然其矛盾等,实际上康德揭示了主观中的辩证法,他把人类的思维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转到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上来。
再次,康德提出了理性的理想,旧形而上学理论仍然要保留神(上帝)作为本体在哲学中的存在,康德对上帝的存在展开了无情的批判,否定了上帝在哲学中的本体地位,以理念论方式代之从而确立了人的理性本体地位,这样人才真正成为哲学的主体和哲学研究的中心。
康德在其范导原理中,揭示了理性使用知性概念对理念的追求,表现了有限和无限的矛盾运动是无穷尽的过程,它诱使人的认识不断向前发展。
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康德对形而上学批判的意义和价值。
三康德的普遍道德律令与“人是人”的最高本质是什么关系呢?这是理解康德哲学一个关键性问题。
康德提出三条道德律令:第一条是说,我一定要这样行为,使得我能够立定意志要我行为的准则成为普遍规律;第二条是说,你必须要这样行为,做到无论是你自己或别的什么人,你始终把人当目的,总不要把它当作工具;第三条是说,要把每个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当作普遍立法的意志;这三条,即“普遍立法”、“人是目的”和“意志自律”是具有普遍性的三大原则,它对理性的人来讲,是一种绝对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