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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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管理制度(5篇)

防静电管理制度(5篇)

防静电管理制度(一)、油库一切储油设施、设备管线等防静电接地装置必须符合电业部门和《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二)、油库计量作业,油罐车、船舶装卸油等防静电必须按《石油库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款实施。

(三)、静电接地的要求、范围、电阻值、码头接地系统,其它防静电等必须按《易燃可燃液体静电安全规定》执行。

(四)、加强对接地装置连接系统的维护工作,接地连接的各导体之间,接触应牢固可靠,无锈污,及时更换,腐蚀了的势片,以确保电气通路的完好性。

(五)、如接地连接系统有断裂点,在从事恢复性工作前,应确保断裂点周围的环境内没有易燃、易爆物质。

(六)、如对设备、管道等进行局部检查会造成有关物体静电连接回路断路时,应事先做好临时性接地,检修后应及时复原,并重新测定。

使接起电阻值全部达到规定值之内。

(七)、在能产生静电的场合,移动设备的接地线装拆工作必须做到:1、在操作或移动之前进行;2、已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3、应离开易燃易爆危险部位或在连接点的上风向进行。

(八)、每年定期分别对各固定设备的接地电阻进行测量,并建立测量数据档案,被测接地电阻值不符规定,应立即检修。

防静电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为避免静电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害,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静电管理制度的内容:1. 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向员工提供有关静电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措施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能够正确理解和应对静电问题。

2. 静电监测和测试:企业应建立静电监测和测试系统,定期检测和测试静电问题,确保设备和环境的静电水平符合标准,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3. 接地和防护措施: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接地系统,确保设备和人员能够及时导出积累的静电电荷,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穿防静电服装和鞋子,使用防静电地板和工作台等。

4. 静电安全规范:企业应制定相关的静电安全规范,明确静电产生和积聚的场所和方式,禁止或限制一些可能造成静电危害的行为和操作,如禁止在易燃气体环境中使用易产生静电的工具和设备。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前言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机房、实验室等场所的防静电措施、维护员工人身安全、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对于确保安全生产以及维持企业生产秩序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目的本文旨在介绍一些预防和防止静电事故发生的方法和规定,以确保员工人身和设备安全。

防静电措施下面是常见的防静电措施:1.放置静电垫或使用电气导电性地板。

2.使用防静电垫或鞋。

3.使用静电消除器。

4.控制湿度以降低静电危害。

5.使用带接地装置的电气设备。

6.大量使用金属部件来建立地面接点。

员工安全保障1.在工作中使用防静电垫或鞋来避免静电累积。

2.制定防静电相关的操作规程,让员工了解静电的危害和预防方法。

3.为员工提供防静电知识及事故相关的培训机会。

4.员工定期体检,以确保健康状况良好。

设备防静电保障1.设备离线时,应及时关闭电源和排空气体。

2.设备命令合理编排,以防冲突引起意外。

3.编写设备静电防护说明书,并在设备使用前进行相关操作。

静电事故预防1.保持机房、实验室等场所的空气湿度,并防止逆行水流。

2.频繁更换操作衣服、防静电鞋,防止积累静电。

3.预防静电火花发生,在操作前应尽量将体表裹有导电而不易起火的物质,如制服、爆炸袍等,保护头发应盘缠或用头套盖住。

静电事故处理1.主管现场负责人应按照紧急预案,迅速妥善地组织抢救和处理静电事故。

2.保持现场不会因处理措施而导致二次事故。

3.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医治,同时保持现场的证据和资料,以便事后的处理。

总结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是在预防和处理静电事故方面内一系列措施和规章制度的总称。

遵守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可以规范员工行为,保护人身安全,保护设备安全,减轻企业后果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如果你是经常接触电子产品等静电敏感器件的工程师或者只是生活中的消费者,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都将是你应该掌握的重要技能。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静电工作的管理,保证工作场所和人员的安全,维护设备和财产的正常运作,根据《静电防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具有防静电工作危险的工作场所和人员。

第三条防静电安全管理是指对静电危害进行分析、评估和控制的一系列工作,包括静电危害分析、静电防护设计、人员培训等。

第四条静电危害的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场所的静电积聚情况评估;2. 静电放电对人员、设备和财产的危害评估;3. 静电防护设施和措施的评估。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静电防护管理属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范畴,由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安全主管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制定静电防护管理制度和措施;2. 组织静电工作的评估和监督;3. 安排静电防护培训和考核;4. 处理静电事故和异常情况。

第七条作业人员有义务遵守本办法的要求,参加静电防护培训,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防静电器材和设备。

第八条进入具有防静电工作危险的场所的人员和设备,必须经过安全主管的许可和指导,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九条工作场所的设计应考虑静电防护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 采用防静电地板、墙面等建筑材料;2. 合理布置设备和排风系统,防止静电积聚;3. 静电敏感区域应设置静电地板和静电消除设备。

第十条现场工作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静电服装、鞋帽和手套,并按要求使用防静电工具和设备。

第四章培训和考核第十一条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防静电意识和技能,本单位应组织静电防护培训。

第十二条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静电的基本知识和危害;2. 静电防护的原理和方法;3. 静电防护器材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培训应定期进行,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必要时进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五章静电事故处理第十四条静电事故是指由于静电引起的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火灾等事故。

防静电_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防静电_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及员工人身安全,预防因静电和雷击引发的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静电和雷击风险的生产、办公区域。

第二章防静电管理第三条防静电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3. 定期检查,及时整改。

第四条防静电设施管理:1. 公司应配备必要的防静电设施,如防静电地面、防静电工作台、防静电手套等。

2. 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3. 防静电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五条防静电作业管理:1. 从事易产生静电的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和防护用品。

2. 严禁在易产生静电的环境中穿脱化纤服装。

3. 静电敏感区域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静电扩散。

第三章防雷管理第六条防雷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2. 安全第一,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3. 定期检查,及时整改。

第七条防雷设施管理:1. 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防雷设施,如避雷针、避雷带、接地系统等。

2. 防雷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3. 防雷设施的施工、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八条防雷作业管理:1. 雷雨天气期间,严禁进行户外高空作业。

2. 雷雨天气期间,应加强电气设备检查,防止雷击引发火灾。

3. 雷雨天气期间,应加强值班巡逻,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九条静电事故应急处理:1. 发现静电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作业,隔离事故区域。

2. 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条雷击事故应急处理:1. 发现雷击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次生灾害。

2. 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意事项1. 本制度涉及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知晓并遵守。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1 范围1.1本办法规范了公司生产操作中及常用工具设备防静电的安全技术要求。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可燃、易燃液体、粉体防静电工作。

2 职责2.1机动设备处负责机械、动力设备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2.2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防静电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3各基层单位负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办法。

2.4电器检修安装队负责防静电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3 工作程序及要求3.1静电引起燃爆灾害的条件3.1.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3.1.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1.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

3.1.4在火花间隙中必须有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

3.2酿成静电燃爆灾害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因此,防止其灾害形成,必须破坏其中的某一条件。

3.3安全要求3.3.1粉体的防静电3.3.1.1抽送P2S5操作防静电a)生产添加剂所用的P2S5,在抽送整个过程中必须在足够破坏燃烧三要素的N2或其它惰性气体保护下进行。

b)盛装P2S5的桶和输送管线必须接地合格。

3.3.1.2聚丙烯下料包装防静电a)聚丙烯包装前,台秤要置于导地金属板上,同时要求金属板的接地及开关球阀垫片导电状况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b)成品包装前闪蒸釜经N2置换和通空气失活后,可燃气浓度经采样分析必须达到小于或等于0.2%,并符合安全规定。

c)成品包装前必须将聚合釜的出口阀、闪蒸釜的入口阀关死,并将排空阀打开,同时在包装口抽负压,直至包装完结。

d)以上各点实现后,方可进行放料包装操作。

3.3.2传输皮带防静电3.3.2.1在有可燃性瓦斯、油蒸气或尘埃与空气混合有爆炸危险的地方,一般禁止使用传送皮带,即使用高阻材料制成的传送皮带时,也要采取措施把静电引走。

3.3.3易燃、可燃液体的防静电3.3.3.1易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为甲、乙、丙三类。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1. 引言静电是指由电荷在物体表面或空气中的累积而产生的电势差现象。

在许多行业,静电都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和设备损坏的风险。

因此,为了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制定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套针对防静电的安全管理办法,旨在帮助企业和个人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静电产生的风险。

2. 员工培训静电防护意识的培养对于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此,公司应该进行针对性的员工培训,重点包括以下内容:•静电的基本概念和工作原理•静电的危害和风险•静电的防护措施和工作流程•静电防护装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在培训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案例和演示,使员工更深入地理解静电带来的危害,并掌握正确的防护方法。

3. 防静电设施建设为了有效地防止静电产生及其可能带来的问题,企业需要进行防静电设施的建设。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静电设施:3.1 电地接地系统将设备和工作区域的金属结构与接地线连接起来,以确保静电能够及时地释放。

接地线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3.2 防静电地板防静电地板是指使用专门材料制作的地板,可以有效地防止静电的积累和放电。

在一些对静电非常敏感的场所,如实验室和电子产品生产线等,使用防静电地板是必要的。

3.3 防静电工作台防静电工作台是在工作台表面上涂覆一层特殊的导电涂层,用于防止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它通常用于实验室、生产线等需要进行精密操作的场所。

3.4 防静电包装材料在企业进行产品包装时,应选用防静电材料,以避免静电对产品的影响。

防静电包装材料通常由导电材料制成,可以有效地阻止静电的产生和累积。

4. 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除了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外,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也是防静电安全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该明确以下内容:4.1 静电防护措施制定针对不同作业环境的静电防护措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防静电设备和防护用品。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4.2 静电消除及放电操作详细描述静电消除和放电的操作步骤,并制定操作规范。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静电的防护,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静电是指在两个物体或者两个物体之间相对或者相互脱落时产生的电荷积聚以及因电荷运动而产生的现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静电的防护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防静电措施是指通过合理的机构设计、工程手段和人员行为来减少或者消除静电产生、积聚和放电的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防静电管理责任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中负责静电防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

第二章静电防护组织机构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静电防护组织机构,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静电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二)制定静电防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静电防护培训和教育;(四)检查和评估静电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五)协助处理静电事故并进行事故调查。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静电防护管理责任人,负责日常的静电防护工作。

第八条静电防护管理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编制和推广静电防护方案;(二)组织静电防护培训和教育;(三)监督和检查静电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四)协助处理静电事故并进行事故调查。

第九条静电防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的静电防护专业知识;(二)熟悉和掌握静电防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第三章静电防护设施和设备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静电防护要求,合理布局和设置静电防护设施和设备。

第十一条静电防护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具备良好的导电性和隔离性;(二)能够有效地排除静电的积聚;(三)能够承受静电放电的能量。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静电防护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静电防护工作措施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止静电产生、积聚和放电的风险:(一)合理设计和优化工艺流程,降低静电产生的可能性;(二)选择具备良好导电性的材料,尽可能减少静电积聚的可能性;(三)对易发生静电的物体进行绝缘和屏蔽,防止静电传输;(四)定期清洁工作区域,防止静电积尘;(五)严禁在易发生静电的场所使用易燃和爆炸物品;(六)加强对静电防护措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防静电工作,防止因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损坏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维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并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实验室、办公楼、仓库等各类场所。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持续改进,不断提高防静电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防静电工作应坚持以安全为中心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基础,科学管理为手段。

第五条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的原则。

企事业单位应加强领导重视,明确防静电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氛围。

第六条分级管理、全面预防的原则。

企事业单位应从高层到基层,从管理者到员工,都要加强对防静电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全员的防静电意识。

第七条工作计划、动态管理的原则。

企事业单位应制定明确的防静电工作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确保防静电工作的持续有效性。

第三章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度、措施和操作规程等,确保防静电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防静电工作的主管部门及负责人;(二)明确防静电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三)制定预防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应急预案;(四)制定静电防护标准和检测方法;(五)制定静电防护设备的选用、购置、使用和维护管理规定;(六)制定静电防护培训和教育的具体要求;(七)建立与其他管理制度的衔接机制;(八)其他必要的管理要求。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对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审和更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四章静电防护措施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防静电工作:(一)加强静电防护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员的防静电意识和技能;(二)建立静电防护制度,明确设备和设施的使用规范;(三)采用防静电装置,如接地、屏蔽等,降低静电的积聚和放电;(四)对易产生静电的环境和设备进行静电安全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静电防护措施;(五)合理选择和使用带有防静电功能的材料和设备;(六)加强静电管理,如清洁、维修、保养等;(七)控制静电引起的火源,如禁止吸烟、明火等;(八)定期进行静电检测和验证,确保静电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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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安全管理办法
1 范围
1.1本办法规范了公司生产操作中及常用工具设备防静电的安全技术要求。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可燃、易燃液体、粉体防静电工作。

2 职责
2.1机动设备处负责机械、动力设备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2.2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防静电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3各基层单位负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办法。

2.4电器检修安装队负责防静电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3 工作程序及要求
3.1静电引起燃爆灾害的条件
3.1.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3.1.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1.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

3.1.4在火花间隙中必须有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

3.2酿成静电燃爆灾害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因此,防止其灾害形成,必须破坏其中的某一条件。

3.3安全要求
3.3.1粉体的防静电
3.3.1.1抽送P2S5操作防静电
a)生产添加剂所用的P2S5,在抽送整个过程中必须在足够破坏燃烧三要素的N2或其它惰性气体保护下进行。

b)盛装P2S5的桶和输送管线必须接地合格。

3.3.1.2聚丙烯下料包装防静电
a)聚丙烯包装前,台秤要置于导地金属板上,同时要求金属板的接地及开关球阀垫片导电状况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b)成品包装前闪蒸釜经N2置换和通空气失活后,可燃气浓度经采样分析必须达到小于或等于0.2%,并符合安全规定。

c)成品包装前必须将聚合釜的出口阀、闪蒸釜的入口阀关死,并将排空阀打开,同时在包装口抽负压,直至包装完结。

d)以上各点实现后,方可进行放料包装操作。

3.3.2传输皮带防静电
3.3.2.1在有可燃性瓦斯、油蒸气或尘埃与空气混合有爆炸危险的地方,一般禁止使用传送皮带,即使用高阻材料制成的传送皮带时,也要采取措施把静电引走。

3.3.3易燃、可燃液体的防静电
3.3.3.1易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为甲、乙、丙三类。

3.3.3.2甲、乙类液体流速的防静电规定:
a)在有静电接地措施的情况下,甲、乙类液体进入贮罐和槽车时,初流速不得大于1m/s,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提高流速到3—4.5m/s。

b)甲、乙类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专门静电消除器、报警仪同时具备的,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按6m/s,最高不得超过6m/s。

c)甲、乙类液体含水、含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亦不得超过1m/s。

d)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甲、乙类液体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秒的缓和时间,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或采取其它防静电措施。

参见表一。

过滤器的甲、乙类液体缓和时间不足的防静电措施表一
进油管
缓和器(管)尺寸(mm)流量(m3/h)流速(m/s)
尺寸(mm)
流速(m/s)
管长(m)
100 80 2.83 200 0.71
4 100 160 5.66 250 0.91
5 100 200 7.08 250 1.13
5 100 250 8.85 300 0.98 6
150 160 2.52 250 0.91 5
150 300 4.72 350 0.87 7
150 400 6.29 450 0.70 9
3.3.3.3贮运充装易燃可燃液体的防静电:
a)严禁从罐上部注入甲、乙类液体。

b)罐内液体必须进行充分脱水后方可进料。

c)禁止对装过汽油等高挥发性产品的油罐切换注入低挥发性油品。

d)在贮罐变换注入油品时,中间必须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置换后测量空气中的油气浓度,符合安全规定。

e)对于难以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的桶、槽等容器必须严格控制流速,并有良好的静电接地。

f)在油罐或其它容器中的液体表面,不宜浮有任何杂质,应尽量不采用浮动形式的水准指示器,如用此种指示器时,应使浮子沿着固定的弦杆移动,不能接近贮罐壁达到使浮子上聚集的静电荷产生电火花放电的距离,在制造浮动水准指示器时,不允许其表面有易于造成静电荷放电的锐利的尖角毛刺。

3.3.3.4油品调合的防静电:
a)严禁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油品的调合。

b)丙类油品的调节器,其中有一个单体组分闪点小于600C的也不准用压缩空气调合。

c)在丙A类油品用空气调合时,必须控制风压不大于0.343MPa,并注意油品调合温度控制在低于该油品闪点200C。

3.3.3.5油品检尺、采样、测温的防静电:
a)油品进入贮罐后,经一定的静止时间后,方可进行检尺、采样和测温操作,静止时间见表二。

油品静止时间表表二
储油设备(m3)
静止
时间
电导率
(s/m)
10-6
1
1
1
2
10-12~10-6 2
3
10
30
10-14~10-12 4
5
60
120
<10-14 10
15 120 240
b)不准使用由导电性能不同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c)凡用金属材质制成的测温盒和采样器,必须使用导电性材质的绳索,并与罐体进行可靠接地。

接地可应用“专用磁铁”电池夹头、鳄式夹钳。

d)在装卸油品时,禁止从油罐和其它容器中取易燃易爆的液体样品。

(正在使用的油罐和中间罐、采样口除外)对固定顶油罐或浮顶油罐在未浮起之前,进行液体测温和测样时,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大于1m/s。

e)铁路槽车和汽车槽车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前,必须在装完且静止2分钟后进行。

f)操作员在检尺、测温和采样前,必须用手握一下扶手的接地体,以消除人体所带静电。

g)储罐在收油过程中,会聚积大量静电荷,应逐步采用自动检尺、测温和采样设备。

3.2.3.6铁路罐(槽)车和汽车罐(槽)车装卸的防静电:
a)液体装车鹤管应逐步采用液下密闭装车设施。

b)铁路罐(槽)车浸没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VD≤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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