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自查报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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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自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有效防范社会保险经办中的各种潜在风险,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菏人社字〔2017〕145号)要求,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控制

鄄城县人社局依据三定方案鄄编办(2011)26号文,制定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岗位人员设置及责任分工。明确了我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职责分工。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内部控制、内审监督、岗位权限管理、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及披露等风险管理制度制度;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人员;建立了岗位制约机制,严格实行了授权管理;并且初审与复核、稽核与业务经办等岗位设置体现了岗位不相容原则。

二、业务运行控制鄄城县失业保险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菏泽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办法》;工伤保险事业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企业保险处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机关事业保险处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

(鲁人社发〔2015〕46号);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职工医疗保险处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菏政办法〔2016〕19号);以及农村保险处结合本科室改革后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科室的保险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明确了基金征缴、待遇核定、待遇发放等各项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理各项业务,核定业务数据,执行已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鄄城县工伤保险处根据菏政发[2015]27号文件,按照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已颁布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征收工伤保险费,根据参保单位当年的收支率进行费率浮动。机关事业保险处按照新政策执行养老金缴费比例和职业年金、按照新政策参保和录入缴费信息、按照新政策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认真做好各项新政策落实工作。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征缴人员与财

务人员按规定定期对账,定期核对参保信息。所有经办业务审批程序健全,材料齐全,业务台账记录准确,个人权益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原则。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业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经办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料的留存、归档、立卷和保管的规定。其中鄄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1年启动,由于档案室人员设备缺少,近年的档案还处于立卷整理中。

三、基金财务控制

鄄城县机关事业保险处、会计管理中心、企业保险处、农村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失业保险处、与职工医疗保险处制定了财务会计操作规程,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账、核算,明确了主管、记账、复核、出纳等岗位责任制,做到了岗位之间不兼任、财务不相容岗位配备专职人员,人员数量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基金收支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按规定存入银行,按险种分别建账、分别核算,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合法有效,更正会计记录有依据,对收支情况实行分级授权,有审核、复核和审批手续;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专人按月与银行、财政对账、编制存款余额调节表,存款余额与会计账表等一致,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由专人负责保管,收据领用和填开用途及范围按规定办理,收据按规定缴销、销毁并办理审批手续;银行票据购买和保管由专人负责,银行票据领用、填开按规定登记办理,严格执行货币、有价证

券的保管与账务处理分离;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分离;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分离;会计处理与业务经办、信息数据处理分离。实行银行预留财务专用章、人名章、票据、电子密钥由专人分别保管,印章使用符合规定的用途、范围,审批手续完备。

四、信息系统控制

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结合鄄城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与业务流程相匹配的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等管理制度,核心业务由专职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办理。鄄城县社会保险机构明确了业务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按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的规定录入、修改、访问、使用、维护数据,建立了应急处理预案,并做到了业务系统专网管理,与外部互联网完全隔离,互联网计算机绝不保存涉密信息。对于有关数据及相关资料及时备份,建立了数据远程备份机制,信息系统处理事项已具有了可复核性、追溯性、责任认定性和责任追究制。

鄄城县人社局信息中心遵循严格的制度要求,谨慎对待参保人员的信息,并于2017年11月份从各乡镇全数收回有关居民医疗的信息修改权限,并按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统一办理了身份证号码不合法人员新增参保业务问题。

五、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我局实际,2014年12月,由社保办牵头成立会计管理中心。负责各项社保基金的财务印鉴管理、收支审核、会计账务处理、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设定设置账目、审核出纳录入的凭证、打印、装订、保管会计凭证,编制报表,做到账目健全,账目清楚,帐证帐务相符。

鄄城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劳社部发〔2007〕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内控管理规范,成立了基金监督科,内控制度已在鄄城县人社局内部公开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各个保险事业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年底可以顺利完成社保内部控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基金监督科实行对本单位各项业务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抽查制度,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业务部门,报告局主要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近日我们已经组织各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社会保险内部控制自查自纠工作,从而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保基金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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