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9年度全市体育社会组织
新时期党和国家及有关方面对社会组织的新要求

新时期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新要求一、党和国家1.胡锦涛——要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
——《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摘要——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重点仍放在对社会组织的外部的监督和管理上。
——《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摘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摘要——健全群众体育组织,完善全民健身体系,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让人民分享体育发展成果、享受体育带来的健康和快乐,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兴办体育,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摘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
——“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重视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鼓励民间社协和组织走出去,广交朋友,推进民间外交发展。
——《在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上的》摘要——扩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济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抓紧在非公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
——非公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利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积极做好在非公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
——选好配强街道社区、非公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
——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的通知各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和《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客观评价本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水平,按照《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中关于“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市民评价和反馈体制,定期向社会公布结果”的要求,市体育局制定了《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各区相关部门要依照《评估办法》要求,于2020年2月28日前,登录市体育局“全民健身300指数”相关网站页面(http://202.127.144.234:11111/)完成数据的上报工作,体育场地数据也须在“上海市社区体育设施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申报。
市体育局将通过第三方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于2020年对外公布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2020年1月20日2019年上海市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办法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及时了解并满足市民健身的实际需求,完善亲民、便民、惠民的上海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上海全民健身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增强市民的体质健康,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特制订本发展指数。
一、目的意义(一)完善上海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促进上海全民健身条件的不断改善,营造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环境,推进上海市民更广泛地参与运动健身。
(二)探索上海全民健身评价体系,把握上海市民健身实际需求的变化趋势,为各级政府部门发现存在问题、确立新的发展方向提供参考依据。
山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9.11.05•【字号】晋体人函〔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山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体人函〔2019〕35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现将《2019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体育局2019年11月5日2019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意见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969号)要求,现就2019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评审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发挥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评审工作公信度。
(二)坚持全面考评、注重实绩,严格评审工作规定,严格把握标准,确保评审质量,不断增强评审工作权威性和科学性。
(三)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促进优秀人才充分涌现。
二、评审范围我省体育教学训练岗位从事教练员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一)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二)退休人员;(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四)中国共产党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三、申报条件(一)品德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履行教练员职责,遵守教练员守则,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和为体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天津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2.11.30•【字号】津体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天津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体规〔2022〕1号各区体育行政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促进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发展,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现将《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体育局2022年11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志愿服务第四章工作保障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健康发展,全面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水平,不断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保障条件,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推广全民健身运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全民健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深入贯彻《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落实天津市发展体育事业、推动全民健身开展的各项任务部署,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体育强市”建设服务。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天津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相关单位及体育社会组织实施的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管理工作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第四条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个人自愿,突出公益,服务公众的原则;坚持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普及化、数字化和智慧化的发展方向;坚持全社会多方面、全方位支持保障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作为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保障和激励的机制,不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数量、提高质量,构建“长效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为天津市体育强市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体育局关于体育类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体育局关于体育类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14.12.24•【字号】津民发〔2014〕98号•【施行日期】2014.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体育局关于体育类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民政局,体育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体育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工作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体育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体育类社会组织的范围(一)由从事体育运动相关工作的会员组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主要包括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等。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开展体育公益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主要包括俱乐部、场、馆、中心、院、社等。
(三)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体育类公益事业为目的基金会。
二、登记办法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的通知》(津民发〔2013〕60号)规定,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设立申请试行直接登记制度,即申请人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市和区、县体育局作为同级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单位,不再履行登记前的前置审批手续。
体育类社会团体的设立仍然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和区、县体育局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三、直接登记程序申请直接登记的体育类社会组织应先向市和区、县民政局提交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报告获得通过之后,由市和区、县民政局向申请人开具《社会组织业务指导单位商榷函》,经同级体育局同意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作为登记审批的要件之一。
民政部门在收到登记申请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
江苏省2019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第二批)【模板】

附件江苏省2019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第二批)按拼音顺序排列一、全省性社会团体44家4A(22家)1.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2.江苏省地质学会3.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4.江苏省复合材料学会5.江苏省家用电器协会6.江苏省健身健美运动协会7.江苏省健身气功协会8.江苏省毽球跳绳运动协会9.江苏省科技翻译工作者协会10.江苏省科技期刊学会11.江苏省科普场馆协会12.江苏省颗粒学会13.江苏省龙舟协会14.江苏省轮滑协会15.江苏省煤炭学会16.江苏省社会工作协会17.江苏省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会18.江苏省物理学会19.江苏省仪器仪表学会20.江苏省造船工程学会21.江苏省制冷学会22.江苏省自动化学会3A(11家)23.江苏省标识行业协会24.江苏省表面工程行业协会25.江苏省光学学会26.江苏省海洋湖沼学会27.江苏省航空航天学会28.江苏省军工学会29.江苏省科普作家协会30.江苏省麻风防治协会31.江苏省农药协会32.江苏省赛艇运动协会33.江苏省照明协会2A(3家)34.江苏省电子学会35.江苏省心理卫生协会36.江苏省真空学会1A(8家)37.江苏省超声医学工程学会38.江苏省房车露营协会39.江苏省锅炉学会40.江苏省科技服务业研究会41.江苏省声学学会42.江苏省锁业协会43.江苏省体育科学学会44.江苏省卒中学会二、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3A(2家)45. 江苏新东方烹饪技术学校46. 江苏民生职业培训学校三、省属基金会25家4A(5家)47.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48.江苏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49.**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50.**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51.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3A(10家)52.海门市慈善基金会53.江苏省共创济困基金会54.江苏新潮仁爱基金会55.江苏远东慈善基金会56.**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57.**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58.南通市**区慈善基金会59.启东市慈善基金会60.**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61.扬州文峰慈善基金会2A(5家)62.江苏昌明教育基金会63.**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64.江苏铁军文化发展基金会65.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66.苏州市**区见义勇为基金会1A(5家)67.**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68.淮安增力爱心基金会69.江苏省南通开放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70.江苏新英慈爱基金会71.**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杭州市部分体育类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的通告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杭州市部分体育类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的通告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钱塘新区社发局,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各有关社会组织: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杭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杭民发〔2017〕116号)和《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杭民发〔2019〕36号)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47家社会组织开展了等级评估。
经评估资格审核、社会组织自评、评估机构实地考察、评估专家组审定以及评估结果公示,现将评估等级结果通告如下:一、4A等级(11家)杭州市健身腰鼓协会杭州市冬泳协会杭州市武术协会杭州市羽毛球协会杭州市钓鱼协会杭州市击剑运动协会杭州市桥牌协会杭州市航空运动协会杭州市上城区体育总会建德市体育总会杭州市萧山区武术协会二、3A等级(33家)杭州市船艇运动协会杭州市足球协会杭州市剑道运动协会杭州市空手道运动协会杭州市徒步运动协会杭州市信鸽协会杭州市啦啦操健美操协会杭州市体育舞蹈协会杭州市登山运动协会杭州市养生体育运动协会杭州市拳击运动协会杭州市健美协会杭州市肚皮舞运动协会杭州市健身舞协会杭州市高尔夫球运动协会杭州市上城区老年人体育协会杭州市上城区棋类协会杭州市上城区足球协会杭州市上城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杭州市上城区羽毛球协会杭州市上城区游泳协会建德市乒乓球协会建德市武术协会建德市体育舞蹈协会建德市瑜伽协会杭州市萧山区老年人体育协会杭州市萧山区拳友联谊会杭州市萧山区围棋协会杭州市萧山区排球协会(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德市新安江棋院建德市新安江夜户外俱乐部(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加强镇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

加强镇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全民健身计划(X-X年)》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县全民健身水平,加快体育强县建设,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相融合,大力倡导“人人热爱体育、全民健身强体”理念,创新思维,强化举措,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努力保障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为打造发展质量更高创新活力更强的宜业宜居新桓台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依据国务院X年X月X日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X-X年)》指出,“加强各级体育总会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要重点培育发展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X省人民政府X年X月X日颁布的《X省全民健身计划(X-X年)》把“健全健身组织体系”作为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X-X年)》的具体措施,强调“到X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和80%以上的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健全体育总会。
”X年X月,市、县分别颁布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对基层体育总会组织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X年X月,全市体育工作会议提出,有条件的区县年内要实现村(社区)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
加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是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的实际行动,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体育社会组织建设落到实处。
三、目标任务(一)规范各镇(街道)文体总会组织建设。
X年,按照《X市区县成立体育总会组织实施方案》(X体总办字〔X〕16号)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我县各镇(街道)统一命名成立“文体总会”,在全市率先完成镇级体育总会建设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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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9年度全市体育社会组织
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各市级体育社团:
2019年全市体育社团按照新形势下社会组织的发展要求,不断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促进了我市大众体育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可持续发展。
为更好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查找不足,明确明年工作的目标,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拟于2020年1月中旬召开2019年度全市体育社会组织工作会议。
各社团要在前期报送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结合社团实际,推选社团相关项目的先进体育俱乐部,推选数量以自身的会员单位为基数,按30%的比例掌握。
先进体育俱乐部必须两年内年度检查合格。
同时提报市级体育社团先进个人,每个单位2名,并填写相关表格,请于1月3日前将所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到体总办邮箱。
附件:推选青岛市先进体育俱乐部名单
青岛市体育总会
2019年12月26日(联系人:王春雷电话:邮箱:)
附件
推选青岛市先进体育俱乐部名单
协会名称:时间:
推选先进单位数量,先进俱乐部的必要条件是两年内年度检查合格;
2、推选两名先进个人。
3、表格不够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