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命名全省建设系统20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苏建科[2011]65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01.27【实施日期】2011.01.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通知(苏建科〔2011〕65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根据苏建科[2010]296号《关于开展2010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0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增设援助四川绵竹灾后重建项目)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评选共有350个项目获2010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其中获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250项(一等奖33项,二等奖87项,三等奖130项);江苏省援川工程项目获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100项(一等奖14项,二等奖25项,三等奖61项)。
各专业获奖情况为:建筑设计申报项目122项,获奖项目82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29项、三等奖45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申报项目39项,获奖项目20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9项);风景园林设计申报项目47项,获奖项目23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1项);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申报项目25项,获奖项目16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6项);城市规划申报项目103项,获奖项目43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21项);村镇建设申报项目37项(村镇规划28项、村镇建筑设计9项),获奖项目23项:村镇规划19项、村镇建筑设计4项(村镇规划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1项,村镇建筑设计一奖空缺、二等奖空缺、三等奖4项);城市与工程勘察申报项目80项(工程勘察67项、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13项),获奖项目43项:工程勘察36项、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7项(工程勘察一等奖4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19项;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一等奖空缺、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获奖项目名单见附件,请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通知各获奖勘察设计单位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查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10.18•【字号】苏建设计〔2021〕154号•【施行日期】2021.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通知苏建设计〔2021〕154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园林(市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鼓励设计人员创优创新,提升设计水平,以一流设计引领一流建设,创精品工程,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苏建科〔2017〕59号),我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对照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范围,认真组织好本地区2021年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工作,并将本地区获奖项目(含一、二等奖全部项目以及三等奖前50%获奖项目)推荐参加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
部、省属勘察设计单位可直接参加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但申报项目不得重复。
2.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自2021年起,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增设城市更新大类评选,各设区市应做好组织评选工作。
3.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10月29日前登录系统(网址:http://221.226.0.185/jskcsjfront/Login.aspx)申报,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及地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处,联系人:叶精明,************;申一蕾,025-********。
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联系人:殷承杰,************,51868132(传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2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表彰大会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2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表彰大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5.30•【字号】苏建函建综[2013]349号•【施行日期】2013.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2012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表彰大会的通知(苏建函建综〔2013〕349号)各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省建筑行业协会:为表彰全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在促进行业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全省建筑业调整优化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定于2013年6月6日在南京召开2012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表彰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会议时间:2013年6月6日下午14:30-16:30,会期半天。
报到时间:6月6日14:00前。
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江苏省会议中心(钟山宾馆)主楼三楼金陵厅。
二、会议内容1、总结2012年全省建筑业工作情况,部署2013年下半年全省建筑业工作任务;2、表彰2012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建筑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3、经验交流;4、省政府领导讲话。
三、参会人员邀请各省辖市分管市长参会;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分管领导,泰州市建工局主要领导,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分管领导,各省辖市建筑业发展处(建管处、市场监管处)负责人;建筑强县(市、区)、建筑之乡建设(工)局相关领导(名单附后);受表彰的百强企业负责人(企业名单附后);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
邀请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四、其他请各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省建筑行业协会于6月3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会人员食宿自理。
联系人:厅建筑业发展与综合处,周振中,************、51868568(传真),电子邮箱,*************。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7.01•【字号】苏建科[2010]296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苏建科〔2010〕296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规划局:为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鼓励技术创新、繁荣设计创作。
我厅将开展2010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增设援助四川绵竹灾后重建项目)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省辖市按照《江苏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管理办法》和《2010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的评选,并将本地区获一、二等奖的项目推荐参加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评选。
二、本次活动申报文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发布,请通知各申报单位登录http://下载。
三、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工作由省建设厅科研设计处负责组织实施,省勘察设计协会协助承担评选具体工作。
各市的申报材料和部、省属勘察设计单位直接申报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申报材料须于2010年8月20日前,统一送至省勘察设计协会。
四、援助四川绵竹灾后重建的城乡规划项目按照省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参加二OO九年度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灾后重建规划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2010〕苏规协秘字第4号)单独申报,统一组织评选。
五、援助四川绵竹灾后重建的勘察设计项目,单独申报并统一组织评选。
有关评选要求,同意《苏援川指发[2010]7 号“省援建指挥部关于评选江苏省对口四川省绵竹市援建项目“优秀勘察设计”的函”》(不另行批复)。
申报材料由江苏省援建指挥部签章后,于2010年7月30日前,统一送至省勘察设计协会直接申报参评。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等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毕业分配【发文字号】苏人社发[2011]257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6.22【实施日期】2011.06.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57号)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泰州、宿迁市党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委员会、卫生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市委: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的要求,我省决定从2011年起连续5年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苏中、苏北32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为3年,每年招募人数以中央下达计划为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人才强国、人才强省战略以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
到2010年,全国共选拔14.3万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取得显着成效。
实践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发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一支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10•【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省上下更加自觉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深化思想认识。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制止餐饮浪费不仅关乎社会风尚和传统美德,而且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价值追求,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使崇简抑奢成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的文明新风尚。
(二)明确工作目标。
广泛动员全社会自觉争做抵制餐饮浪费的示范者、践行者、推动者、传播者,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动,强化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到2022年基本建立褒奖节约、惩戒浪费的政策法规、监管体系、工作机制和行业标准,推动崇简抑奢蔚然成风,总体遏制住餐饮浪费现象。
(三)落实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领导责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推动,制定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命名全省住房城乡建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命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0―201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表彰第三届省级优秀青年标兵的决定【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苏建文明[2012]622号【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12.28【实施日期】2012.1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命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0-201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表彰第三届省级优秀青年标兵的决定(苏建文明〔2012〕622号)各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市政)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团市委,厅直属各单位: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行政机关、行业、单位和共青团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根据行业和职能特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培育优秀青年标兵活动。
创建活动立足本职,以提高职业技能、优质服务、爱岗奋进为重点,以推动青年全面发展和促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为目标,大力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讲文明、树新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激励更多的青年集体和青年干部职工,在献身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中创先争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团省委决定,命名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等56个集体为省级青年文明号(见附件1),表彰颜江等63位同志为第三届省级优秀青年标兵(见附件2)。
同时,对往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团省委联合表彰的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等67个省级青年文明号,经审核合格,予以确认;表彰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管线管理所“110”供水抢修中心等24个单位为优秀省级青年文明号(见附件3、4)。
对上述命名和表彰的集体与个人,各单位可视情给予适当的奖励。
希望新命名和被确认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受表彰的优秀青年文明号和青年标兵,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全面展现行业的良好形象。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7.02•【字号】苏建传[2008]29号•【施行日期】2008.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苏建传(2008)29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省建设系统坚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在省委、省政府和建设部的统一部署下,紧急行动,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地投身和支援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出色地完成了房屋应急评估、规划、勘测、设计、工程建设、市政工程、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应急任务,取得了辉煌的阶段性成果。
截止6月30日,过渡安置房建设已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给江苏的任务,共2.8万套,超额完成8000套。
全省建设系统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为受灾群众建造了近2000幢、42万平米活动板房,创造了援建奇迹,得到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评价。
前线指挥部和各建设大队,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勇挑重担,自加压力,不等不靠,连续作战,攻坚克难,科学组织,千方百计提前完成了任务,建设了一座设施配套齐全的“板房新城”,涌现了一批顽强拼搏、甘于奉献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体现了江苏人民对绵竹人民的一片深情,展示了“江苏速度”和江苏精神。
为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省建设系统工作者的积极性,大力倡导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我厅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评选表彰首批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建设系统参加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单位,包括临时组建的赴川抗震救灾队伍等。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建设系统参加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干部职工,包括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应急抽调的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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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命名全省建设系统2008-2009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表彰第二届省级优秀青年标兵及确认上届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苏建文明[2010]5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1.04
【实施日期】2010.0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命名全省建设系统2008-2009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表彰第二届省级优秀青年标兵及确认上届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苏建文明〔2010〕5号)
各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市容)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建工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云港市拆迁办,团市委:
近年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行政机关、行业、单位和共青团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培育优秀青年标兵活动。
创建活动以职业道德、职业文明为核心,讲文明、树新风,以提高执业技能、优质
服务、爱岗敬业为重点,以促进青年全面发展、促进各项工作为目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团组织和优秀团员青年,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各项工作中更充分地发挥了突击队作用和先进示范作用,涌现了一大批优秀青年集体和先进个人,展示了全省建设系统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激励更多的青年集体和团员青年,在献身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争先创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团省委决定,命名中山陵园管理局票务中心等43个集体为省级青年文明号(见附件1),表彰金陵等55位同志为第二届省级优秀青年标兵(见附件3)。
同时,对往届省建设厅和团省委联合表彰的南京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登记受理科等44个省级青年文明号,经考核合格,予以继续确认;表彰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等28个单位为优秀省级青年文明号(见附件2、4)。
对上述命名和表彰的集体与个人,各单位可视情给予适当的奖励。
希望新命名和被确认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受表彰的优秀青年文明号和青年标兵,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创新活动方式,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全省建设系统各单位、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向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优秀青年标兵学习,立足本职,争先创优,建功立业,继续以青年文明号创建为载体,团结带领全系统广大青年,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实现全省“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1、全省建设系统新命名(2008-2009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名单
2、全省建设系统优秀省级青年文明号名单
3、第二届省级优秀青年标兵名单
4、全省建设系统继续确认合格的省级青年文明号名单(省建设厅和团省委联合命名)
二○一○年一月四日附件1:
全省建设系统新命名(2008-2009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名单
(共43个)
中山陵园管理局票务中心
中国中铁四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南站建设项目部
中国石化集团第二建设公司电仪工程公司调试中心
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宣教科
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
南京市公交总公司30路线
中北集团巴士分公司汽车八队28路线
中建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郑光辉项目经理部
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抄收管理所城北办事处青年抄表班
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滨湖大队四中队
徐州市城建便民服务中心
徐州市城市客运管理处服务大厅
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徐州康宏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营业部
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B12路线
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服务中心
金坛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常州市红梅公园园景班(绿化创新小组)常州市房管局房产登记中心受理科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供水服务中心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公司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启东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如东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连云港市路灯管理处连云所
连云港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清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规划大队淮安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淮安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
楚州区市政公司黄大红女子掏污队
盐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工艺二班
盐城市绿化管理所驾驶班
盐城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青年集体)
盐城市公积金中心阜宁管理部业务科
镇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工程公司项目部
镇江市公交总公司17路线
镇江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登记科
泰州市城建热线“12319”办公室
宿迁市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与交通规划所
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附件2:
全省建设系统优秀省级青年文明号名单
(共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