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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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计划实施方案、申报指南

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计划实施方案、申报指南

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优化升级,拓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空间,建设产业更高端、资源更集聚、空间更广阔、交通更便利、环境更优美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高新区优化升级工作方案(2012—2015年)》(深府〔2012〕83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实施背景高新区北区是指北环大道以北、南海大道以东、广深高速以南、沙河西路以西围合的区域,总面积2.58平方公里。

20多年来,高新区北区为推动我市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面临以下发展瓶颈和突出矛盾:(一)产业结构层次不高。

农副产品、食品加工,玻璃、塑胶制造,化工生产等低端传统产业用地占高新区北区产业用地的四分之一,且半数以上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二)产业空间布局不优。

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仅为1.98,大部分早期建设的工业厂房低矮陈旧,无法满足新型总部企业办公、研发需要,也不能适应创新创业活动需求。

(三)公共技术支撑不强。

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检测机构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量少,使用效率低。

(四)公共配套设施不全。

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公园、员工宿舍等公共服务设施亟待完善,餐饮、购物、休闲等商业服务设施严重不足。

(五)交通承载能力不足。

北向道路阻断,内部循环不畅,拥堵节点较多,公共交通运力严重不足,目前尚无建成地铁站点,难以满足片区工作、居住人员出行需求。

二、总体目标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立体布局、复合更新的原则,以实现产业升级、空间倍增和产城融合为总体目标,将深圳高新区打造成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全国高新区“二次创业”探索集约型发展道路并发挥示范作用。

(一)产业升级。

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产业集群。

到2020年,高新区北区每平方公里产业用地创造工业总产值力争超过200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比2014年翻一番。

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方案

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方案

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方案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国产业园区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科技创新的不断突破,传统产业园区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不断提高产业园区的竞争力和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制定产业园区的转型升级方案。

二、转型升级方案的目标1.提升产业园区核心竞争力。

通过产业链的整合和升级,提高产业园区对外竞争力,吸引和培育高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

2.构建创新型产业生态系统。

打造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蓬勃发展的产业园区,提供企业创新所需的平台和环境。

3.加强资源整合和利用。

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环境污染。

4.推动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

以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为导向,推动产业园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转型升级方案的具体措施1.完善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道路、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园区的产能和效率。

2.招商引资,引进高新技术企业。

加强全球资源整合和合作,吸引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进驻产业园区。

同时,提供优惠政策和服务支持,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

3.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为初创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技术转移和市场推广的支持,帮助其顺利成长。

4.增设科研与教育机构。

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设立科研中心和技术创新学院,在产业园区内提供创新研发的支持,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

5.推进产业升级。

通过技术改造和升级,引导传统产业向高端产业转型。

同时,加大对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

6.建立产业链协同发展机制。

通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与资源共享,实现协同效应,提高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和效率。

7.强化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

加强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绿色制造理念,实现循环经济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8.提供优惠政策和服务支持。

针对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产业,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提供政府服务和扶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6•【字号】深府办[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的意见(深府办〔2008〕3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推进我市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的实施并加强后续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工业区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7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业区升级改造工作是化解我市“四个难以为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城市功能的重要举措。

工业区升级改造工作涉及土地政策、资金扶持、市场操作等问题,情况比较复杂,在全市范围内选取若干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工业区进行升级试点,有利于探索积累经验,制定完善相关政策,逐步在全市铺开推进。

试点项目的成功与否对于全面开展工业区升级改造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工业区升级改造应坚持以符合城市规划为原则,以符合土地产权政策为核心,以带动产业升级为目标;必须坚持“工改工”的原则,改造后的工业园区以自用为主,严格控制出租,不得转让;应按生态工业园区关于绿色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二、天安数码城厂房公寓区、福田燃机电厂、金地工业区、水贝国际珠宝交易广场、特力吉盟黄金首饰产业园区、马家龙工业区、永新工业区、福永第一工业区、黄阁坑工业区、太平洋工业区、茶光工业区(扣除政府储备用地部分)等11个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总用地规模约88公顷)列入试点项目予以推进。

三、各区人民政府应尽快就试点项目用地和建筑物权属情况征求市国土主管部门意见;根据试点项目实际,结合全市工业布局规划,组织编制试点项目产业规划和升级改造专项规划,分别报市贸工局和市规划局审批。

产业园区更新改造工程方案

产业园区更新改造工程方案

产业园区更新改造工程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传统的产业园区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发展的需求。

产业园区更新改造工程是为了提升园区功能、提高园区品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和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程。

更新改造工程旨在完善现代化园区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生产效率、改善环境条件,使园区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科技创新中心。

二、项目范围本次产业园区更新改造工程范围包括园区整体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引进、环境治理、园区安全等多个方面。

具体工程内容包括:1. 园区整体规划设计:进行园区现状分析,确定园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空间格局,制定园区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土地利用结构、道路交通系统、公共配套设施等。

2. 基础设施建设:对园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行和生产需求。

3. 生产设备引进: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园区竞争力。

4. 环境治理:进行园区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园区周边的环境质量,降低园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实现园区与周边环境的良性互动。

5. 园区安全:对园区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提高园区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园区的正常运营和生产活动。

三、项目实施步骤1. 项目立项阶段:确定项目范围、投资规模、实施方式等基本情况,编制产业园区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争取国家、地方政府等各方支持。

2. 项目规划阶段:组织专家团队对园区进行全面规划设计,确定更新改造工程的详细方案,包括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生产设备引进规划、环境治理规划、园区安全规划等。

3. 工程建设阶段: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对园区进行工程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引进、环境治理、园区安全等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 项目验收阶段:对完成的更新改造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和效果,进行竣工验收和终验,达到规划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

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各行各业都在不断面临着产业升级和改造的挑战。

如何有效地实施产业改造提升方案,成为了各国政府和企业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当前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和瓶颈,明确产业改造的方向和重点。

针对不同行业的发展瓶颈,我们可以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迈进。

其次,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的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

此外,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为产业升级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政府可以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对员工的培训投入,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持。

最后,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政府可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和信贷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创业和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的力度。

总之,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市场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才能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共同推动产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落地实施,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订可编辑版)

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订可编辑版)

深圳市各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2017年5月各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1、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2、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3、南山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4、盐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5、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6、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7. 《宝安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城市更新单元内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

权利主体自行申报 权利主 体委托 单一市 场主体申报 企业街道 原旧工业区 升级改造试 点项目结转 为更新计划 项目申报 实施主体确认 计划与规划草案同时公 示,区政府审批通过计 划后,进行更新单元规 划审批 规划及竣工验收 办联合申报 (含部分旧 住宅区) 1、权利主体:形成单一主体后向 区更新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实 施主体资格确讣。

【规划验收】实施主体 提交材料向区更新局申 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区更新局向实施主体核 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合格证》 2、区更新局:核查申报材料幵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会同区物业办(区产经促局)不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

区更新局:汇总幵处理 规划草案公示意见 申报主体:向区更新局申报计划同时,可同步申 报专项规划及土地、建筑物信息核查 【竣工验收】实施主体 提交材料向区住建局申 请竣工验收。

区住建局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用地行政许可区领导小组 审批情形 建环委审 批的情形 1、实施主体:完成建筑物拆除工作,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注销登记。

2、实施主体:向区更新局申请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批 区更新局:初审不合 格的,书面答复申请 人幵说明理由 区更新局:初审合格 的,征求各职能部门 意见 区更新 局:符 合图则 强制性 内容的, 在计划 批准后 报区领 导小组 审批 项目监管 3、区更新局:向实施主体核发《建设用地方案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职能部门: 1、区更新局:将项目 搬迁补偿方案及实施监 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报房 地产预售审批部门。

城市更新类工改工最新政策要点解读

城市更新类工改工最新政策要点解读

一站式工改产业更新运营平台|城市更新·产业运营·园区基金罗宇合一城市更新集团董事总经理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华勤城市更新研究院副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客座教授相关政策1.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①用地性质、用地年限、容积率等基本信息指引;②建筑设计用途指引规范。

2.“1+6”文件:①产品建成以后后期销售或转让等要求限制;②销售收益分成、地价补缴等规范。

3.深圳市建筑设计管理规定:①产品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与指引;②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4.《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①高新北区工改工改造指引;销售突破:城市更新项目形成的工业楼宇完全可售,配套部分补缴地价后可进入市场销售70%工业楼宇30%配套持有:涉及部分的地价补缴,补缴标准为所涉及物业的基准地价销售:按配套物业基准地价的5倍补缴地价后可进入市场销售配套物业类型:配套办公、配套单身宿舍以及小型商业服务设施。

工改项目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后形成的工业楼宇可分割转让产权划分及销售:新转让办法中最小可以间为基本单元进行产权划分;并明确工业楼宇可预售,交易方式灵活预售:工业楼宇可预售销售条件及方式产权划分灵活:依照本办法规定可以分割转让的工业楼宇,以栋、层、间为基本单元进行房地产权登记并核发房地产权利证书产权划分交易方式灵活:可在市政府土地房产交易机构公开交易或自行交易改造前产业用房为非商品性质的高新技术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和非高新技术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后,扣除政府回购创新型产业用房面积之外,其不超过新增空间的50%部分允许分割转让。

改造前产业用房为商品性质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后允许分割转让。

上述受让对象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承担单位或南山区政府。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后形成的新增产业用房,在办理房地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后,可以抵押,性质是商品房的,可以转让。

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修订说明按照市委市政府强区放权改革统一部署,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相关工作移交南山区政府。

现结合相关政策、情况的变化和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的最新进展,对《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15〕1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说明如下:一、实施背景增加南山区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做法的描述。

在市政府的指导下,2016年8月31日,南山区政府与深投控公司签订《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定深投控公司为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统筹主体。

提出“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产业升级、投控统筹”的整体思路。

二、总体目标原文“以实现产业升级、空间倍增和产城融合为总体目标”修改为:通过片区统筹来实现产业升级、空间倍增和产城融合的总体目标。

理由:避免多个主体各自为政改造带来的弊病和不足,高新区北区的升级改造采取片区统筹模式。

三、政策要点1、“(一)空间分配”第三段增加“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形成的创新型产业用地,由南山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按照专业园的模式运营管理,壮大产业集群”。

理由:产业升级改造形成的创新型产业用地,建设政府创新型产业用房,打造专业园,形成产业集聚。

2、“(一)空间分配”删除第4段末尾“已按照高新区北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移交创新型产业用地的城市更新单元,不再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

理由:《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规定》第三条规定,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城市更新项目应按相应标准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

3、“(一)空间分配”增加第5款。

高新区北区创新引入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承载产业配套、政务服务、文创设施等公共服务功能,用于市区两级政府确认的国家级实验室、孵化器、中试空间和创客平台等。

该平台作为产业公共配套,纳入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入660万片区开发总量。

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不计地价,建成后由政府回购,产权归政府所有,由单一主体统筹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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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优化升级,拓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空间,建设产业更高端、资源更集聚、空间更广阔、交通更便利、环境更优美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市政府关于深圳高新区优化升级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实施背景(一)高新区北区是指北环大道以北、南海大道以东、广深高速以南、沙河西路以西围合的区域,总面积2.58平方公里。

20多年来,高新区北区为推动我市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面临以下发展瓶颈和突出矛盾:1、产业结构层次不高。

农副产品、食品加工,玻璃、塑胶制造,化工生产等低端传统产业用地占高新区北区产业用地的四分之一,且半数以上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2、产业空间布局不优。

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仅为 1.98,大部分早期建设的工业厂房低矮陈旧,无法满足新型总部企业办公、研发需要,也不能适应创新创业活动需求。

3、公共技术支撑不强。

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检测机构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数量少,使用效率低。

4、公共配套设施不全。

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公园、员工宿舍等公共服务设施亟待完善,餐饮、购物、休闲等商业服务设施严重不足。

5、交通承载能力不足。

北向道路阻断,内部循环不畅,拥堵节点较多,公共交通运力严重不足,目前尚无建成地铁站点,难以满足片区工作、居住人员出行需求。

(二)为给产业战略升级提供空间支撑,南山区政府提出加快推进高新北整体更新,助力南山区成为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核心区、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

在市政府的指导下,2016年8月31日,南山区政府与深投控公司签订了《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定深投控公司为统筹主体,同时提出“政府主导、统一规划、产业升级、投控统筹”的整体思路。

南山区政府负责对高新区北区进行统一规划、制定园区产业升级政策,深投控公司作为高新区北区的整体运营商,代表南山区政府统筹实施具体工作。

二、总体目标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立体布局、复合更新的原则,通过片区统筹来实现产业升级、空间倍增和产城融合的总体目标,将深圳高新区打造成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全国高新区“二次创业”探索集约型发展道路并发挥示范作用。

(一)产业升级。

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产业集群。

到2020年,高新区北区每平方公里产业用地创造工业总产值力争超过200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工业增加值、利税总额比2014年翻一番。

(二)空间倍增。

通过拆除重建和综合整治等多种模式,高新区北区建筑面积由310万平方米增加到660万平方米。

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由1.98提高到5,产业用房和产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倍增。

(三)产城融合。

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公园、休闲绿地面积由8万平方米增加到16.5万平方米,商业服务面积由3万平方米增加到不低于36万平方米,员工宿舍、保障性住房、公寓面积由43.2万平方米增加到148万平方米,住户由9千户增加到2.8万户。

三、政策要点在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中,根据产业布局、更新规划和企业需求,在空间分配、分割转让、开发模式、产业保护与重大产业对接等方面创新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引导、运用市场机制、调动各方参与,以最佳的政策组合,最大限度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以最低的综合成本,取得最佳的改造效果。

(一)空间分配。

实施主体因容积率提高而增加的空间面积,应按我市城市更新相关规定向南山区政府移交公共利益用地及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

土地移交比率为移交用地面积与原用地面积之比,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比例为项目改造后提供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占项目研发用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移交土地的,移交比率按照我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及高新区北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予以确定,移交的土地应优先用于完善片区公共配套。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形成的创新型产业用地,由南山区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按照专业园的模式运营管理,壮大产业集群。

确实不适合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由南山区政府负责产业规划、提出重大项目安排和用地需求,按产业用地供应相关政策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应配建一定面积创新型产业用房。

权利主体为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开发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比例为10%;权利主体为非高新技术企业,其与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开发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比例为12%;权利主体为非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开发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比例为25%。

南山区政府按照我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规定确定的价格及相关规定对创新型产业用房进行回购。

高新区北区创新引入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承载产业配套、政务服务、文创设施等公共服务功能,用于市区两级政府确认的国家级实验室、孵化器、中试空间和创客平台等。

该平台作为产业公共配套,纳入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入660万片区开发总量。

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不计地价,建成后由南山区政府组织回购,由单一主体统筹运营。

(二)分割转让。

改造前产业用房为非商品性质的高新技术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和非高新技术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后,扣除政府回购创新型产业用房面积之外,其不超过新增空间的50%部分允许分割转让。

改造前产业用房为商品性质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后允许分割转让。

上述受让对象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承担单位或南山区政府。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后形成的新增产业用房,在办理房地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后,可以抵押,性质是商品房的,可以转让。

高新区北区产业用房的出租应按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开发模式。

权利主体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可以自行实施产业升级改造,鼓励与其他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开发。

权利主体为非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鼓励通过股权组合的方式与高新技术企业或统筹主体合作开发,在合作开发实施主体中,高新技术企业或统筹主体所占股权不得低于30%。

在《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实施前已出让土地,并且产业用房为商品性质的非高新技术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允许非高新技术企业自行开发或引入其他市场主体开发。

探索成片开发模式。

划定统筹单元对片区的公共空间、地下空间、开发时序和贡献用地等进行规划管控。

对小地块集中片区划定整合单元,原则上整体开发。

引进专业投资开发机构,按照片区统筹规划进行整体开发,需充分体现立体布局、复合更新的规划理念,保障改造单元的产业导向、功能设置和公共设施配套。

(四)产业保护与重大产业对接服务。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应做好产业保护和企业安置工作,避免因改造造成产业空心化。

改造后,南山区政府与深投控公司进行联合招商引资。

推动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项目对接重大产业落地,由南山区政府与权利主体签订产业监管协议,对引进产业项目的技术质量、产值、税收等要素进行约定,由南山区政府进行监管。

四、实施机制(一)明确事权划分。

市科技创新委指导、协调南山区政府做好高新区北区产业用地升级改造项目的统筹和管理工作,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形成产业集群,支持重大科研项目落地。

南山区政府审核高新区北区产业用地的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材料: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材料、产业升级方案等。

其中,产业升级方案包括项目定位、产业前景、主营业务和可研报告等。

经南山区政府审核同意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主体按照我市城市更新有关政策及程序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更新单元规划批准后,南山区城市更新部门对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资格进行确认。

(二)明确监管责任。

涉及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由南山区政府与实施主体签订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管协议,对配建的创新型产业用房持有并进行管理。

市政府认定的重大科研和产业项目需要在高新区北区落地安置的,由南山区政府会同市科技创新委按市政府的有关决议予以落实。

产业升级改造涉及的项目实施、公共利益用地移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搬迁补偿安置、社会事务处置等事宜,由南山区政府负责,并由南山区城市更新部门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

(三)优化工作流程。

为加快推进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按照精简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则,南山区政府负责按我市城市更新政策相关要求开展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流程优化研究,加快审批速度、提升行政效能。

五、推进步骤南山区政府组织开展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政策宣讲和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和引导产业升级改造意愿强烈、权属清晰、条件成熟的项目启动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单元计划。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梯次安排、协同推进的步骤,至2025年按照实施方案改造基本完成。

2018年,完成制定《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统筹规划实施方案》,包括规划专题、基础资料汇编、实施控制导则、交通专题、市政工程、海绵专题、综合管廊等规划。

2019-2020年,全面铺开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保障在建项目顺利推进,继续推动升级改造项目列入升级改造单元计划。

2021-2023年,竣工并投入使用一批产业升级改造项目,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产业结构和面貌明显提升,初步形成综合创新创业环境。

2024-2025年,基本完成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项目的改造,产业空间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产业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开始引领深圳高新区发展。

六、配套工程(一)道路交通优化工程。

改善对外区域快速交通节点,加强与茶光路、南坪快速、沙河西路、南海大道的连接。

打通与周边片区的交通联系,加快科技北二路与科技中二路连接工程、朗山路与侨香路连接工程、松坪山路与铜鼓路连接工程、科苑路北延工程的工作进度。

新建次干道与内部支路,提升道路密度;拓宽片区干道,渠化主要干线交叉路口,提高道路承载能力。

积极推进片区4条轨道的规划与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及场站规划。

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慢行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道路交通监管智能化水平。

(二)公共设施完善工程。

分片区增设幼儿园,扩大中小学规模,满足居民及企业员工子女教育需求。

规划建设医院、社康中心、公园、图书馆、阅览室、公共运动场地和休闲场所,建立综合性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配建单身宿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其他商品住宅,有效解决企业员工居住需求。

(三)商业服务提升工程。

建设园区大食堂、企业食堂(配餐中心)等配套设施,构建立体式餐饮供应体系,解决高新区“餐饮难”问题。

依托地铁站点建设,布局餐饮、影院、超市等综合性商业设施。

结合公共绿地、慢行休闲街区,引入商务酒店、健身、餐饮、超市等基本服务设施,形成功能完善的产业社区。

(四)智慧园区建设工程。

提升高新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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