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实施方案设分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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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范管理制度7篇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7篇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工作规范管理制度7篇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规范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规范管理制度1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德育的骨干力量。

班主任工作规范的制定是为了体现陈校长提出的规范、服务的理念,切实加强我校班主任工作管理,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班主任工作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实效性。

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工作规范需要密切联系实践,结合我校目前急需规范的几个方面,现提出以下试行稿,欢迎各班主任多提宝贵意见。

(一)个人考勤1、一日三转:提倡班主任每天上、下午课前十五分钟及放学后到班内,关注班内各项事务,如课前准备,卫生、安全等,及时解决问题。

2、学校组织各类德育常规活动,例如:课间操、大课间活动、班队会、晨会、清洁大扫除等班主任都必须按时到场组织。

特提醒:请间操等,请班主任列于各班级队伍之前,以便管理。

3、周末放假需等全部学生被接走后方可离校。

(二)班级建设1、全面了解学生,对每一位学生的家庭情况,健康水平,兴趣爱好,心理特征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2、制订班级工作计划、明确班级管理目标,建立班级常规,抓好班级文化建设,把班级建设成学生美好的精神家园。

3、认真挑选班干部,充分调动班干部的积极性,努力创设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我发展,师生共同成长的教育环境。

4、狠抓学生学习常规:如课前准备、作业规范等。

(三)日常管理1、卫生管理:认真组织学生做好清洁区的打扫和保洁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将结合值日岗日常检查、指定日期大扫除检查及班子成员不定期抽查对班主任此项工作作综合评定。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19•【字号】榕发改价格〔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20〕22号各县(市、区)发改委、高新区经发局、市场监管部门,国网福州供电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工作精神,将降价的政策红利传递到终端用户,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安排,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开展转供电主体摸排、转供电价格政策宣传、调查和督导工作(3月15日-4月15日):1、切实摸清转供电主体底数。

各地电网企业对转供电主体进行细致排查,建立转供电主体台帐,准确掌握转供电主体的基本信息、转供电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转供电主体数量增减变化情况。

2、多渠道宣传转供电价格政策。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主动上门、印制宣传单以及在电网企业营业场所公示政策、在给转供电主体的电费通知单上提示政策等多种方式,开展对转供电主体的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让他们了解、熟悉相关价格政策规定。

二、转供电主体开展转供电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4月16日-5月15日):转供电主体应准确统计终端用户情况、每户电量和收取电费的构成,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检查是否按照国家转供电价格政策规定的方式结算电费,是否及时将2018年以来先后8次降低电价的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是否在转供电环节存在乱加价、乱收费、重复收费等非法谋利行为,对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及时纠正违法收费行为,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发改局、市场监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建档备查。

用电单位授权委托书范本

用电单位授权委托书范本

用电单位授权委托书范本尊敬的供电部门:我单位(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因业务需要,现授权委托贵供电部门代表我单位进行电力使用相关事宜的处理。

特此致函,就有关授权事项明确如下:一、授权范围1. 委托贵供电部门代表我单位办理用电报装、用电变更、用电终止等电力使用相关事宜;2. 委托贵供电部门代表我单位进行电力设施的维修、保养、检查等工作;3. 委托贵供电部门代表我单位处理与电力使用相关的费用结算、投诉、举报等事务;4. 委托贵供电部门代表我单位参加电力使用相关的会议、培训、座谈会等活动;5. 贵供电部门认为需要委托单位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除非双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授权,否则授权期限自动续期。

三、授权代表1. 贵供电部门指派的授权代表为我单位的合法代表,有权在我单位授权范围内处理电力使用相关事宜;2. 授权代表姓名:____,性别:____,职务:____,身份证号码:____,联系电话:____;3. 授权代表的行为均代表我单位,与我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授权条件1. 贵供电部门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为我单位提供优质的电力服务;2. 贵供电部门应确保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恶意损害其名誉和利益;3. 委托单位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相关费用,如有欠费,贵供电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五、其他事项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授权委托书不得转让、转授权或部分授权;2. 委托单位有权随时解除授权,但应提前通知贵供电部门;3.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在签订正式授权委托书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省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办法

省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办法

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特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能计量资产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依据以下标准制度:DL/T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第五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电能计量资产:电能计量资产包括电能计量器具(电能表、互感器)、采集终端(采集器、集中器、公变终端、专变终端)、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周转箱、计量箱柜、失压计时仪、封钳/印、采集终端用通信卡、编程器)等。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省公司(一)营销部1.负责审批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等年度需求计划。

2.组织编制全省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等年度需求计划。

3.负责审核全省电能计量设备招标计划和招标需求。

(二)物资部1.负责审批电能计量设备的招标需求计划,根据招标目录向国网公司上报全省招标采购需求。

2.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催交、结算和供应商评价等工作。

(三)财务资产部负责电能计量资产价值管理工作.(四)省计量中心1.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及审核各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年度需求计划,汇总编制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年度需求计划.2.负责审核编制全省电能计量资产招标技术规范.3.开展全省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订货、到货验收和检定工作,及本级库房管理和配送工作.4.负责本中心电能计量检测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的购置、建档、使用、维护及报废.第七条地市电业局(一)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1.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及审核所属县公司电能计量设备年度需求计划。

2.负责编制本单位电能计量资产招标技术规范。

3.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配送需求申报及配送工作。

4.负责本单位电能计量器具、采集终端的运行维护工作。

福建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福建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福建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闽价[1994]公字297号)各地(市)物委(物价局)、电业局:为规范我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维护广大客户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统一收费标准,根据省物委闽价[1992]综字367 号《关于颁布(省及省以上管理价格的商品和部分非商品收费目录)的通知》文件规定,我们制定了《福建省供用电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及《福建省供用电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从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物委反映,以便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供电、用电服务(以下简称供用电服务)收费的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维护广大用户和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工业部电安生{1994}381 号《关于印发(供电企业收费项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省物委闽价[1992]综字367 号《关于颁布〈省及省以上管理价格的商品和非商品收费目录〉的通知》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福建省境内进行的所有供用电服务收费,均需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供用电服务收费是指各供电单位开展供电业务活动或为用电户提供服务而进行的收费。

属于供电部门正常管理费支出范围的业务活动,不得设立收费项目。

属于电费和贴费以及随电费收取的各种国家制定的规费等,不列入本办法管理范围,其收费标准仍按规定办法执行。

第四条供用电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有偿服务、合理收费、以收抵支的原则,根据提供服务的成本高低及成本难易程度确定。

第五条供用电服务收费的管理和审批权限,属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供电部门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报批制度。

各地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六条供用电服务收费项目的制定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由省电力工业局提出意见,并提供有关经营、服务、财务收支等方面资料,报省物价委员会审批执行。

国家规定的供用电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省实际贯彻执行。

第七条为方便群众监督,各供电部门必须在营业场所明显处公开收费标准。

供电所小型基建方案说明(A类)完整版本

供电所小型基建方案说明(A类)完整版本

第二篇供电所典型设计〔A方案〕第1章设计总说明2.1.1 设计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3〕 ?民用建筑设计通那么?GB 50352—2005〔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2021〔5〕国家、福建省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标准2.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福建省电力公司农村供电所的典型设计方案局部中的A类方案。

征用拟建工程用地:基地一面为临规划道路红线,A-1、A-2方案征地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合3.0亩〕和A-3征地面积为1800平方米〔合2.7亩〕。

2.设计范围本次设计包括有供电所办公楼及附房,分为A-1,A-2,A-3三个方案。

2.1.4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筑面积均按照供电所生产用房通用测算标准执行1〕供电所典型设计A-1方案:2〕供电所典型设计A-2方案:3〕供电所典型设计A-3方案:第2章总平面设计2.本工程为福建省电力公司供电所的建立,基地一面为临规划道路红线,主入口为临街方向。

根据基层供电所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效劳的需要,将基地自然地分成办公与效劳区、生产与后勤区和绿化休闲区。

〔1〕办公与效劳区:供电所办公楼布置在临街的一侧,一层为面向道路的效劳大厅,以满足农村供电效劳的需要。

〔2〕生产与后勤区:包括有附房、车棚,以满足生产与后勤的需求。

〔3〕绿化休闲区:通过绿化贯穿全区,并且通过绿化融入企业文化。

2.2.2 交通组织设计设计将办公及后勤出入口与营业厅出入口分别设置,办公及后勤出入口布置在办公楼的侧边,营业厅出入口设置在办公楼的一层,防止了人流的穿插影响。

在基地内部设有消防车道,道路宽度不小于4米,并设有车棚位置。

2.3 竖向设计根据现状地形和地貌,以及水位关系,在设计中基地内道路中心标高与对外出入口的城市干道平滑连接,场地标高均高于周边道路标高,以防止场地积水。

区内道路纵坡≥0.3%,以利雨水排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7.28•【字号】闽政办[2000]151号•【施行日期】200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0]151号)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0年七月二十八日福建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明确城乡用电同价的有关政策,规范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和农网改造中的价格和收费管理,促进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顺利实施。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2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8]134号、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024号、[2000]364号和省政府闽政[1999]1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省城乡用电同价实施意见。

一、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物价部门要积极参与“两改一同价”工作,在“同价”工作中发挥综合协调和主导作用,确保“同价”与“两改”工作有机衔接,促进城乡用电同价目标顺利实现。

二、为保证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地物价部门要积极参与“两改”工作。

一是要参与农网项目的资产评估、招投标和验收工作。

农网改造项目概算的调整应考虑还贷加价情况,征求省物价部门的意见。

二是要加强对农网改造中设备材料价格与收费的管理。

(1)农网改造过程中除经招投标采购的材料价格外,其他工程材料价格应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核认定,才能作为今后核定价格的依据;(2)农网改造所需设备材料要按采购价格计入投资改造成本,不准加价。

供电公司增容报装委托书

供电公司增容报装委托书

尊敬的供电公司:我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为(详细填写委托方名称及地址),因我公司(或家庭)用电需求增加,需对我公司(或家庭)现有用电设施进行增容改造。

为确保增容报装工作顺利进行,现特委托贵公司进行增容报装事宜,具体委托事项如下:一、委托事项:1. 对我公司(或家庭)现有用电设施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增容改造方案。

2. 协助我公司(或家庭)办理增容报装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审核申请材料、签订增容合同等。

3. 负责组织施工队伍对我公司(或家庭)用电设施进行增容改造,确保施工质量。

4. 在增容改造过程中,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 增容改造完成后,协助我公司(或家庭)进行验收,确保增容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增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止。

三、委托费用:1. 委托方承担增容改造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验收费等。

2. 委托方同意贵公司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收取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委托方责任:1.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增容报装所需资料。

2. 配合贵公司完成现场勘察、办理手续、施工等各项工作。

3. 按时支付委托费用。

五、贵公司责任:1.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供优质、高效的增容报装服务。

2. 确保增容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

3. 按时完成增容改造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进行验收。

4. 在增容改造过程中,妥善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六、争议解决:本委托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贵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供电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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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为规范农电用工管理,推进供电所专业化、精益化管理,不断提升服务“三农”水平。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实施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农〔2012〕1050号)文精神,结合福建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供电所管理现状(一)概况。

目前,福建公司有9个地市电业局,共63家县级供电企业,农村供电所(含中心供电所,以下简称“供电所”)431个,另有中心供电所下辖营业所281个,营业网点756个,承担980个乡镇、14745个村,共2648万人口的供电服务任务。

(二)人员构成及劳动合同情况。

全省现有供电所员工总数18146人,由三类人员组成:一是供电企业长期职工2539人,占总人数的14%;二是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农电工15344人(其中:无固定期限合同2509人、长期劳动合同12222人、短期劳动合同613人),占总人数的84.6%;三是劳务派遣工,263人,占总人数的1.4%。

总体上,供电所工作人员以农电工为主。

2012年底劳动合同到期的有2977人、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19.4%;2013年底劳动合同到期的有4486人、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29.2%,2014年底劳动合同到期的有1129人、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7.4%,2014年以后劳动合同到期的有6752人、占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44%。

(三)组织机构。

目前,供电所设有“一长三员三班”,有所长、书记、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等岗位和生产班、营销班、服务班等专业班组。

售电量大、人员多的中心供电所还设有副所长和4个以上的专业班组,下设2-4个营业所;售电量小、人员少的供电所只设生产、营销服务班组。

(四)业务类型按性质可分为三类:一是综合管理业务。

包括:供电所标准化建设;规章制度修编;检修维护计划及实施管理;备品备件管理;“三率”(电压合格率、可靠率、线损率)统计分析和管理措施实施;安全质量管理和监督;安全工器具管理;经济活动分析;资料档案管理;绩效考核;人员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应用等。

二是配电检修业务。

包括:10千伏及以下配电设施的运行巡视、维护、检修管理;线路通道清障;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农村安全用电宣传等。

三是营销服务业务。

包括:营业抄表;电费核算、收缴和催费;低压客户业扩报装;表计拆装轮换、故障处理;市场开拓;节能降损;业务咨询;用电检查;客户服务等。

二、总体思路按照国网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指导意见的统一要求,在尊重农电工群体特殊历史成因,立足供电所现有人员结构和业务分工实际,遵循“规范管理、稳定队伍、平稳过渡、统一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开展供电所有关业务的委托工作,在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

从而完善农电工权益保障机制,规范农电工组织关系,拓展农电工职业生涯成才通道,提高农电工劳动待遇,激发农电工工作活力,增强农电工归属感。

实现供电所管理及用工的规范化、集约化,推进依法治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业务受托公司的组建模式(一)设置层面。

在各市级层面组建业务受托公司,并在相关县(市)级层面设置业务受托公司分公司,分别承接各地市电业局直供直管供电所委托业务和县(市)供电企业农村供电所委托业务。

(二)公司名称。

市级层面业务受托公司名称统一为:××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农电服务公司”);市农电服务公司在各相关县(市)级层面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称统一为××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

县(市)分公司承接县(市)供电企业农村供电所委托业务。

市农电服务公司可设一个直属分公司,承接地市电业局直供直管供电所委托业务。

(三)出资方式。

原则上,市农电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地市电业局所属集体企业出资70%,地市电业局所辖各县(市)供电企业主业共同出资30%。

市农电服务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依法注册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市农电服务公司应具有相应的电力承装(修、试)资质。

(四)机构设置及岗位1、市农电服务公司市农电服务公司股东会由出资的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市农电服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市农电服务公司为正科级单位,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2名,部门设置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业务管理部等4个职能部门。

每个职能部门人员编制为3-5人,管理岗位总人数控制20人以内。

委托业务合同统一由市农电服务公司与地市电业局、各县(市)供电企业签订。

市农电服务公司机构设置见图1。

图1 市农电服务公司组织机构图2分公司为副科级单位,设经理1名、副经理1-2名。

在市农电服务公司的领导下,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受托业务。

分公司设置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部、营销服务部。

职能部门人员编制为3-5人。

分公司管理岗位总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

根据业务集中情况,条件具备时,分公司设置检修工程中心、抄表服务中心两个专业中心,检修工程中心与安全生产部合署办公、抄表服务中心与营销服务部合署办公。

为了平稳过渡和工作衔接,分公司在对应的农村供电所办公场所,下设相应的业务站。

业务站设置配电班、营销班和服务班三个专业班组,负责除供电所核心业务之外的委托业务。

分公司机构设置见图2。

图2 分公司组织机构图(五)办公场所地市电业局和县市供电企业为市农电服务公司及其分公司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原则上不与供电企业混合办公。

分公司下属业务站开展相关工作时可使用供电所的场地及生产、生活设施。

××业务站(六)人员组成现有农电工全部与市农电服务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市农电服务公司的企业职工。

原劳动合同到期的农电工,直接与市农电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农电工应按照合同转移方式,与市农电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农电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市农电服务公司的职工后,其工龄可连续计算。

根据工作需要,市农电服务公司及其分公司可分别少量借用电业局、县市供电企业长期职工,为避免同工不同酬,借工人员仍由供电企业支付劳动报酬。

(七)费用来源通过委托业务合同约定,按照农维费使用规定,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费用由供电企业从农维费中向农电服务公司支付,农维费不足的由供电企业在成本中列支;10千伏农村电网运行、巡视、维护和检修管理费用由供电企业在相关成本费用中列支向农电服务公司支付;专项工程(大修、技改、网改)费用由供电企业与农电服务公司签订专项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八)薪酬管理完善农电服务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五险二金”和劳动保障。

原则上,与农电服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时,员工薪酬比上年有所提高,并建立每年可持续的工资增长机制。

(九)党群组织农电服务公司党、团组织和工会按照《党章》、《团章》、《工会法》规定成立相应的党、团、工会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

四、人员配置方案按供电所业务整合重新配置中心供电所和农电服务公司及其分公司人员。

(一)供电所人员(全部为供电企业长期职工)。

按照现有供电所实行业务委托后,供电所作为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依然保留,供电所名称、标识不变。

供电所核心业务不能委托,由供电企业直接管理。

现有供电所可因地制宜进行整合为中心供电所,每个中心供电所安排5-7名供电企业主业职工,具体负责供电所不对外委托业务的实施及对外委托业务的督导、评价。

中心供电所设“一长三员”(所长、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及若干管理人员,考虑到供电企业人员紧缺,一套供电所管理人员可兼管理2-5个供电所。

(二)农电服务公司人员(除借工人员外,全部为农电工)。

为稳定队伍,农电服务公司组建后,供电企业目前使用的农电工(包括不在供电所工作的农电工)全部改为与新组建的市农电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全部转换为市农电服务公司的企业职工。

由市农电服务公司及其分公司重新聘任管理人员、业务站站长、班长和其他岗位人员等,特别优秀的农电工经考核可选聘为分公司的管理人员。

五、委托业务范围(一)不对外委托的业务为保持供电企业对供电所的有效管控,核心业务不对外委托。

所长、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等岗位的业务,主要包括:规章制度修编,资料档案管理,配电设施检修维护计划及实施管理,备品备件管理,“三率”(电压合格率、可靠率、线损率)统计分析和管理措施实施,安全质量管理与监督,安全工器具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等;电力电缆运维检修等生产技术要求高的配电检修类业务;业扩报装方案审批,电费核算,窃电查处,违约用电处理,供用电合同签订等核心营销服务类业务。

以上业务必须由供电企业所属供电所直接承担。

(二)可对外委托的业务10千伏及以下配电设施的维护、检修;配电设施故障抢修;电费回收;业扩报装受理;用电检查(不含违约用电处理);计量装置拆装和故障处理(不含检测);营业窗口服务;客户服务;节能降损措施实施等业务;营业抄表;欠费催缴;配电设施运行巡视;线路通道清障;配电设施防外力破坏;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办公场所安保清洁、车辆驾驶、炊事等。

六、委托业务的管理农电服务公司与供电企业之间是基于经济契约的承包与发包、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必须按照业务项目分项逐个签订业务委托合同。

业务委托后,供电企业仍然作为农村供电服务责任主体,承担农村电网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供电服务和队伍稳定等责任,对委托业务履行监管责任。

农电服务公司作为农村供电服务的执行主体,承担农村电网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供电服务和队伍稳定等责任。

主动接供电企业的监管。

(一)各方职责1.供电企业职责负责确定委托业务内容;负责签订业务委托合同;负责供电所管理等工作。

需重点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委托业务管控。

一是建立标准、制度和工作流程。

协助农电服务公司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指导业农电服务公司按照供电企业各专业标准及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工作流程及考核办法。

二是选派管理人员。

抽调责任心强、管理能力强、业务熟练的骨干借工到农电服务公司工作。

(2)建立业务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委托业务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规范县供电企业对委托业务的考核流程和考核标准,并充分发挥供电所的实时评价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指导农电服务公司开展工作。

县供电企业相关专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农电服务公司开展相应工作,并积极做好业务流程管理的配合工作。

2. 农电服务公司职责(1)用工管理。

农电服务公司与聘用人员(农电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岗位、绩效、技能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和工资增长机制,实现工资分配与岗位责任、能力素质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引导和鼓励本企业职工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

(2)受托业务开展。

农电服务公司根据委托合同中明确的具体业务,按供电企业有关标准、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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