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全流程操作实务
签署合同流程

签署合同流程
合同签署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涉及到各种法律条款和程序。
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需经过一系列步骤和程序,以确保合同的合
法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签署合同的一般流程:
1. 协商和起草,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就合同条款进行讨论,并起草初步合同草案。
在这个阶段,双方需明确合同的目的、内容、权利义务和约束条款。
2. 审查和修改,双方当事人对起草的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和修改,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这个阶段,双方应当特别注意
法律条款的表述,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3. 签署和盖章,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条款确定无误后,进行正式
的签署和盖章。
在签署过程中,双方应当确保签署的是最新版本的
合同,且签署人具有法律代表资格。
4. 存档和备份,签署完成后,双方应当及时将合同存档并备份,以备将来查阅和证明合同的有效性。
在签署合同的整个流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指导,请及时咨询合同范本专家,以确保合同的顺利签署和执行。
工程劳动合同流程

工程劳动合同流程一、合同准备阶段在正式签订工程劳动合同之前,甲方(雇主)需要准备好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概况、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等。
同时,乙方(劳动者或承包商)应当提供其资质证明、业绩记录以及相关人员的技术等级证明等。
双方应当充分沟通,确保对工程的要求和条件有共同的理解。
二、合同条款协商甲乙双方基于工程项目的需求,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
这些条款通常包括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力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三、合同草案审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或乙方起草合同草案,并由双方进行审阅。
在审阅过程中,双方应当仔细检查合同的每一条款,确保没有遗漏或误解。
如有需要,可以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阅,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合同修改与完善根据审阅结果,对合同草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这一步骤可能需要多次反复,直到双方都认为合同条款准确无误,能够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愿为止。
五、合同正式签署在合同草案经过双方确认无误后,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通常情况下,合同应当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也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六、合同备案与执行签署后的工程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备案。
备案完成后,合同正式生效,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变更或补充,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七、合同履行监督与管理为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甲方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和管理机制,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同时,乙方也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管理,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在遇到问题时主动沟通协调。
八、合同结算与验收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如果存在争议,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劳动合同法 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

第一章员工的入职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本章导读新员工入职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最原初的环节,也是企业最先可能遭遇法律风险的时点。
在本章的阅读里,读者可以了解以下重要法律要点:1.企业在员工招聘、面试和录用阶段要善用知情权,详细了解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但是,企业不能侵害应聘人员的隐私权,不能征询与劳动合同无关的,诸如恋爱、婚育、家庭情况等方面的隐私问题。
2.企业应当在员工报到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迟延订立劳动合同会存在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或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但是如果企业与员工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再次续订时则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3.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
工作内容和地点、工时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备条款关系员工切身利益,企业要慎重处理。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4.法律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试用期间待遇的最低保障以及使用试用期的次数上限,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企业将承担重的法律责任。
企业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方可延长、中止或缩短试用期。
企业不能随意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5.企业应认识到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和处理的制度加重了相应的处罚后果。
工资单、员工工卡、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
企业应避免主观采用和客观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应对事实劳动关系形成的事后策略是及时补签劳动合同。
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最先遇到的环节,就是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全部劳动关系权利义务配置的前提,也是此后劳动关系存续中权利义务责任确定的基础。
劳动争议的产生或者说法律风险的出现,第一个节点就在于劳动关系的建立。
而对于什么时候劳动关系得以建立,则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
有一种观点认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得以建立。
施工合同签署流程

施工合同签署流程一、合同准备阶段1.1 确定合同类型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双方需求,明确合同类型,如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成合同等。
1.2 收集资料收集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地点、工程期限等。
1.3 制定合同模板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同模板。
合同模板应包括:合同当事人信息、合同标的、合同价格、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谈判阶段2.1 初步沟通双方就合同内容进行初步沟通,就合同价格、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
2.2 详细讨论针对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讨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3 合同修改根据双方讨论意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形成最终版本。
三、合同签署阶段3.1 合同审批合同文本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各自内部审批。
审批通过后,合同进入签署环节。
3.2 签署合同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共同签署合同。
签署合同时,需确保双方代表具有授权资格。
3.3 合同备案合同签署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合同文本备案至有关政府部门。
四、合同履行阶段4.1 合同履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2 合同变更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进行合同变更。
4.3 合同解除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解除情形,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后续事项。
五、合同终止与解除5.1 合同终止合同到期或者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
5.2 合同解除发生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
5.3 合同终止与解除后的处理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结算、赔偿责任、保密义务等。
六、合同管理6.1 合同归档合同签署后,双方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合同归档,妥善保管合同文本。
工程合同签订合同流程

工程合同签订合同流程前期准备在正式进入合同签订流程之前,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需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项目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这一阶段,双方应该各自进行市场调研,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并进行初步的设计和预算编制。
招标与投标甲方发布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详细说明工程的规模、质量要求、工期等关键信息。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报价单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甲方。
评标与中标甲方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和投标情况,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乙方。
评标过程应公正、透明,确保所有投标者在同等条件下竞争。
中标结果公布后,甲方将向中标的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甲乙双方在确认无误后,正式签订工程合同。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的每一条款,确保理解并同意所有内容。
合同备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某些工程合同需要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甲乙双方应携带已签署的合同及相关材料,到指定部门完成备案手续,以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
开工准备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开始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队伍的组建、材料的采购、设备的调配等。
甲方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如场地移交、资金支付等。
履行合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定期召开工程进度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验收合格后,乙方将获得最终的工程款项支付。
若存在瑕疵或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乙方应按约定进行整改。
后期服务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还应提供一定期限的售后服务,包括维修保养、技术支持等,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

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劳动合同法精解与经典案例分析——何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最佳——如何正确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充分、合理运用“可以约定事项”条款——劳动者在哪5种情形下,均不能二次约定试用期——什么是试用期的风险管理及其防控措施——培训服务期的违约金支付要点是什么——保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如何有效操作——上市公司如何规避社保购买——如何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何为“N+1”?如何正确理解及运用——何为“不胜任工作”与“客观情况”——裁员的6大实操要点是什么?对6大特殊群体进行协商解除的5大步骤是什么——出具或不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的风险及其具体操作技巧是什么——集体合同的立法脉络与初衷是什么——何为劳动者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以上问题,将由国内著名劳动法/劳动关系管理实战专家、著名劳动争议预防与应对专家、员工心理健康管理专家毕春秋老师带您各个击破,为企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操解决方案,以防控企业面临的各种劳动法律法规风险。
识点运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之中3、帮助学员正确、完整、充分解读《劳动合同法》条文,同时将有关内容拓展至《社会保找讲师、公开课,上诺达名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平台/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民法通则》等领域,使相关知识系统有机结合,自成逻辑体系1.1.“如实告知”的关键1.2.岗位职责须确保有效签收1.3.劳动者应承担“非如实说明事项”的责任2.第十条解读与建议2.1.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关系2.2.事实劳动关系的决定性作用2.3.何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最佳2.4.相关法条(案例一:资阳李XX案)3.第十六、十七条解读与建议3.1.用人单位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的风险3.2.工作地点可能出现变动/搬迁的风险3.3.“可以约定事项”的充分利用4.第二十六条解读与建议4.1.应聘期间提交虚假资料的应对4.2.入职之后提交虚假资料的应对4.3.合同是否有效的认定4.4.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事例5.第八十二条解读与建议: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6.第九十一条解读与建议:中高级人员入职前的背景调查专题二试用期1.第十九条解读与建议1.1.本条的立法初衷1.2.同一劳动者在如下5种情形下,均不能二次约定试用期 1.3.延长试用期的风险1.4.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风险2.第二十一条解读与建议2.1.“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错误认知(案例二:上海池XX案)找讲师、公开课,上诺达名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平台/2.2.“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的潜台词2.3.违法解除的比支付经济赔偿金(2N)更为严重的后果2.4.防止出现违法解除的三条基本措施2.5.试用期精细管理的意义3.第七十条解读与建议: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4.第八十三条解读与建议:违法约定试用期与延长试用期的赔偿责任(2N)专题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第十四条解读与建议1.1.“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完整理解1.2.第三款之前提条件及其运用1.3.对是否存在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进行梳理和评估1.4.正确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避之道2.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解读与建议: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法律风险专题四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第四条解读与建议1.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全程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2.妥善保存证据材料3.公示或告知乃必要步骤4.告知以签名确认为最妥5.将送达视为告知6.以集团公司名义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当然地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案例三/1:深圳易XX案)(案例三/2:深圳何XX案)专题五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员工处理第三十九条解读与建议1.如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2.如何(先发制人地)制定规章制度3.如何界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如何界定双重劳动关系5.劳动者的“欺诈”情形及其应对技巧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认定7.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专题六培训服务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及违约金等1.第二十二条解读与建议找讲师、公开课,上诺达名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平台/1.1.合同期满,但服务期尚未结束的处理办法1.2.三条具体应对措施1.3.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形1.4.试用期不能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形1.5.服务期与正常工资调整(案例四:上海李X案)2.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解读与建议2.1.保密、竞业限制、竞业禁止的区别与联系(案例五:大连岳XX案)2.2.保密与竞业限制的订立、补偿与范围2.3.违约金约定的原则2.4.竞业限制的年限2.5.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2.6.竞业限制的具体操作技巧3.第二十五条解读与建议: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4.第九十条解读与建议:劳动者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要件专题七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1.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解读与建议:用人单位试图通过单位变更、合并或分立等方式免除自己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行为均属徒劳2.第三十六条解读与建议: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均可进行解除3.第三十七条解读与建议3.1.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3.2.“书面形式”明确申请解除时间的重要性3.3.劳动者未遵守提前通知义务的赔偿责任4.第三十八条解读与建议4.1.如何避免“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4.2.用工成本与“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
结合FIDIC合同条件谈谈工程总承包理论与操作实务

结合FIDIC合同条件谈谈工程总承包理论与操作实务1、看工程本身是否符合工程总承包的要求(1)哪些工程适合工程总承包?(2)哪些工程不适合工程总承包?(3)风险提示A.业主要求中主要是功能性的,而非具体的工程量清单,具体的施工要求。
如前所述,标准化程度较高、业主注重最终功能,而非具体详细的外观、具体要求的工程项目适合工程总承包。
比如:石油、化工、电气行业以及工业厂房等最适合。
B.作为承包人及时辨别和提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作为发包人也面临着这样的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甚至被打破固定总价,最终据实结算的风险。
2、看招标文件是否符合工程总承包的特点(1)工程总承包的特点有哪些?(2)哪些不是工程总承包的特点?(3)风险提示。
A.正如FIDIC序言包含的该条款“If construction will involve substantial work underground or work in other areas which tenderers cannot inspect”,如果涉及大量的承包人无法检查核实的工作,比如包含地下工程或无法核实的其他项目,导致即使再有经验的承包人,做了尽可能的尽责义务,也无法准确知道风险有多大,也无法做出相对合理的工程报价,这样的工程也不是真正的EPC。
B.实践中要注意两个极端:一是招标文件太具体,具体到承包人只能按照发包人的详细要求去做,一点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权利。
二是招标文件太模糊,即便再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合理准确报价。
C.特别要注意的是复杂的房屋建筑等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阶段是否适合工程总承包首先看项目投标人能否准确理解业主的要求。
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制度法规将设计阶段划分为:项目可研(含估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设计(如基坑、幕墙、建筑智能化)等阶段。
其次看投标人能否做出相对合理的报价。
基于初步设计(概算)发包,一般情况下由于设计深度很难达到“招标图”深度,可计价性一般不足,故此使得招标方难以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方也无法做出相对公平合理的报价。
借贷合同:2024年合同法实务操作标准

借贷合同:2024年合同法实务操作标准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贷款方的主体资格及定义1.2 借款方的主体资格及定义1.3 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第二条:贷款金额与用途2.1 贷款金额2.2 贷款用途第三条:贷款期限3.1 贷款期限的起止时间3.2 还款期限的计算方式第四条:贷款利率4.1 贷款的年利率4.2 贷款利息的计算方式第五条:还款方式与还款计划5.1 还款方式5.2 还款计划表第六条:担保方式及担保人6.1 担保方式的约定6.2 担保人的主体资格及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借款方的违约行为7.2 贷款方的违约行为7.3 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争议的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机构的约定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的条件9.2 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条:合同的效力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失效条件第十一条:合同的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定义11.2 保密信息的披露范围第十二条:合同的继承与转让12.1 合同继承的约定12.2 合同转让的约定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3.1 合同适用的法律13.2 争议解决的法律适用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约定14.2 本合同的附件清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贷款方的主体资格及定义1.2 借款方的主体资格及定义1.3 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1)贷款: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货币资金。
(2)贷款本金:指乙方从甲方取得的贷款金额。
(3)利息:指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算方式支付给甲方的贷款利息。
(4)贷款期限:指从甲方将贷款金额支付给乙方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之日止的时间。
(5)还款: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向甲方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行为。
第二条:贷款金额与用途2.1 贷款金额2.2 贷款用途乙方承诺,所取得的贷款仅用于____(用途),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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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全流程操作实务主讲人:旭一、腾中重工收购悍马如果最近大家留意今年的大事件,腾中收购悍马这个事都应该知道,我接到卫老师给我布置的任务以后,我就特别搜集了一些相关的材料,包括我自己这么多年的案卷,我自己认为有价值的案例。
腾中重工收购悍马,这个案例我认为在今天这个场合在做一个介绍也是有价值的,这个简单案情大家可能都知道,但为了便于大家能听明白,我还是要先介绍一下。
悍马美国军用吉普车,它是通用公司生产的,通用公司在现在这种经济环境之下,它目前一直处在亏损状态,大家如果关注美国通用公司的相关信息,我们从中央电视台播的消息当中,我们可以经常听到看到。
由于这样的一种环境,它的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且通用汽车公司的汽车销售总业绩也是一种下滑状态,在这个过程中,大家可能都知道,通用汽车公司就遇到了很大的资金方面的麻烦,需要做一些资产方面的处置。
它在2008年的10月6号通用汽车公司确认出售悍马和法国的这个工厂,悍马把它整个的商标,相关的知识产权,生产的整个工艺等等都要出售,那么当它有这样的一个意思表示以后,全球有很多的大企业表示愿意购买悍马这个品牌。
然后在2008年10月有了这样的消息以后,在2009年的6月3号,我们有一家腾中重工机械的企业,伸出头来了,跟通用汽车公司共同发布消息称,腾中重工正在于通用汽车展开谈判,要计划收购通用旗下的悍马运动型多用途车,我们一般总说SUV这个品牌。
在这个交易里边,腾中重工将享有使用悍马品牌的权利,并获得其关键高级管理层和运营队伍,才将继续于悍马经销网络相关的现行经营商来签合约。
大家都知道,腾中是一家民营企业,但它主营做的是什么?它做的是一个路桥建筑机械和能源设备的制造商,没有做过汽车。
在2009年10月9号,腾中重工与通用汽车就宣布双方就通用汽车旗下的高端全路面品牌这个悍马业务,出售给腾中的协议已经最终签署了。
腾中出资1亿7000万美元,他获得的是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同时它拥有生产悍马所必须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然后腾中一方还将承接悍马与现有经销商签订的所有经销协议,也就是说,以前悍马所签订的关于悍马所有的经销协议,腾中公司给承接过来,它是这么一个一揽子合作协议,价格是1亿7000万美元。
这个消息我相信你们关注经济新闻的人都听到过,我们也在关注这个案例,事情看起来好像发展的很顺利,那么这比交易按照约定在2010年的1月31日来履行完毕,但在2010年的2月1号腾中与通用突然又达成了协议,并且发表声明。
双方已经同意将最后的履行期限延长到2月低,然后在2010年2月25日,通用汽车在它的底特律总部宣布与腾中重工没能按期完成对悍马的收购,此项收购交易失败,然后它自己又宣布将逐步关闭对悍马的运营。
我们讲收购近程到了这个地步的时候,我们就认为它的收购失败,我们对于这个交易它为什么会失败,有很大的问号,但我不知道你们各位考虑过没有,通用汽车公司的解释是,双方在商定的期限未能获得中国相关监管机构对悍马交易的批准,这个问题就来了,这是我们今天讲的重点问题。
腾中重工在约定期间,是否申请主管部门审批了,如果真的是主管部门回绝了这个申请,原因又是什么?我这个讲座的前提是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前面弄的很热闹这个项目,通用汽车、腾中重工调子都很高,尤其腾中重工作为一个民企,似乎在向外人宣布,我一个中国的民企能够收购这么一个老牌汽车公司的一个项目,这个收购失败了,失败在什么地方?我们要总结的就是这个问题。
我们来看一下,它失败的原因是什么?我整理了相关媒体的报道,看到的情况是这样的,从2009年6月开始,腾中重工方面就表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就收购悍马品牌一事在展开沟通,并且称省上商务厅和省发改委也已经就此交易分别向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上报了有关的容,当记者向这个国家发改委外资司的相关处事来了解有关情况的时候,得到的消息是,根本就没有受到他们所声称的上报资料,没有这样的申报。
而且对这个整体过程,作为主管部门发改委外资司根本一无所知。
另外商务部的发言人,也曾在例行的发布会上表示,还没有受到民营企业要宣布收购悍马的申报,这两个主管部门都没有受到这样的申报,那么在这个期间也有媒体报道,商务部已经驳回了腾中重工收购悍马的相关申请,原因是,腾中重工在上报商务部的审批材料当中,声明仅收购悍马品牌,并不涉及知识产权新建工厂等等容。
而且也没有表示将在国生产悍马,在这种情况下,商务部的主管官员就认为,品牌是限于产品或技术上,因此要求腾中重工对此作出详细说明。
另外,还有报道说,国家发改委也彻底回绝了腾中收购的申请,理由是,腾中上报的收购报告中仅仅收购悍马的品牌,不属于发改委核准的项目,这里面究竟怎么回事。
大家可能关注过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书福收购沃尔沃等等这种大的国际收购项目有很多,有的成功有的失败,包括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也是失败的,有很多原因,那么我们这个案例当中类型究竟怎么样?我们不去讨论,那么我们需要讨论的是什么?我们要讨论的是腾中重工收购悍马,这个案例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如果我们在座的各位是这个收购企业的负责人,是具体的实务操作者,我们在这个收购过程当中,我们要注意什么?我们先来做一些法律分析,腾中重工收购悍马协议法律属性是什么?刚才我看了一下签到的学员,有很多还是企业的负责人、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法务等等,那么我们做为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实际操作者,我们怎么来分析这个收购协议的法律属性。
我们认为腾中重工收购悍马这个协议,及其法律行为,我们认为是属于对外贸易方面的法律畴,如果我们进一步做法律细分我们认为这个收购协议还涉及到国家的产业政策,国家的经济安全、环境保护等等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如果我们从对外贸易法和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来看,那么这个收购协议,本质上我们认为它是一个对外技术贸易合同,或者我们把它叫做国际技术贸易合同,如果它的法律属性是这样,那它应该受到我们国家涉外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双重归置、管理。
我们学过国际经济法、涉外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在座的学员大家可能都知道,我们在做一个项目的时候,对这个项目的有关法律关系都要加以梳理,它是那儿几条线,涉及哪儿几个方面的问题。
我们根据收购案的相关协议规定来看,腾中重工要获得的是悍马的品牌、商标、商品名称的所有权,同时它要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须的具体专利使用权,注意我前面说的,商务部也好,发改委也好,驳回了腾中重工的申请,一个具体的理由就是,你收购的仅仅是一个悍马的品牌,而不是我们前面讲到的具体的商品有关的品牌、商标、企业名称等等,说白了你是不是用一揽子,把这个企业都都给收购过来,它仅仅是买人家一个品牌,这个有关容是大不相同的。
我们如果来解读这个案例,我们真正要把握的是什么?我们这样交易的法律本质和特征是什么?这是我们要把握的,如果我们要把握交易的法律本质和特征,那么我们就要理解国际贸易的标的物是什么?是没有载体的一个技术知识的使用权,还是有一个载体我们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一个流水线,一个厂子相关的东西,这是我们要把握的。
另外,我们还要理解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受让方取得的权益是什么?按照惯例一般向这种技术贸易,我们受让的一般是技术知识的使用权,而不是说有权,还有我们要理解这种技术贸易当中的交易长期性,如果短期的,当你这边生产线都上马了,那边说我不让你用了,知识产权方面不让你用,限制你,这样就惨了。
所以这还有一个长期性的特点,由于它的履约期间长,我们这个具体的交易过程就会比较复杂,我们解剖了一下这个案例,这个案例当中不仅涉及到知识技术的选定,知识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分析。
另外,我们还要研究受让技术的相关消化、吸收、改进等等这些技术性问题,当然这可能不是我们做法务的工作人员的任务,是有一些对这个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那些专家,包括产业结构、环境保护,等等这些方面的经济性能如何,这是要研究的问题。
那么由此就会涉及到国家的贸易政策、相关的条件,支付方式等等法律层面的问题,所以我们认为,这个交易当中,除了必然涉及到的合同法之外,我们认为还会涉及到知识产权法、技术转让法、对外贸易法,等等法律法规的一些规定,而且我们还会涉及到很多国家已经参加缔结的一些国际技术贸易有关的双边条约、多边条约等等,既然是国际贸易,就会非常复杂。
作为法律分析,我们就要研究的一个问题就是,腾中重工它收购悍马这个协议当中有什么样的法律归置,这个案子,我们都知道它属于涉外技术投资贸易性质,理应受到我们的对外贸易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相关的产业政策的法律归置,尽管腾中重工并非国企,也不是我们所说的央企,而且收购不涉及国有资产的流失。
但从产业政策布局角度来看,国家主管部门同样要考虑这样交易在商业、经济、环保、政策上的合理性,可行与否。
首先我们来,国家行政审批的归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需上报商务部审批。
腾中收购悍马的交易金额,刚才说过了1.7个亿美元,就管理角度来讲,应该上报国家商务部,不是地方商厅就能解决的项目。
另外国家发改委在2004年还颁布实施了一个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这样的一个文件,在这个文件当中,国家对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项目施行核准的管理,也就是说,如果你资金占用的数额较大,而且项目归类属于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的,这样的项目我们国家实行的核准管理,也就是说,你必须让发改委核准以后才能上马。
在这样的一种法律归置情况下,在开展对外谈判前我们就要向国家发改委要报备,要得到确认函以后,才能够进行谈判,这也就是说,我们签这个合同的前置条件,也就是说,你准备做这个项目,前期开展调研以后,想做一定要上报国家发改委来进行相关的审批备案,才有可能做的下去。
但是这个国家的主管部门在审批这样的项目时候,它要综合考虑一些因素,对外贸易法有这样的一个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一个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进口,这一类是国家要管理的。
第二,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公共道德,为了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进口,这个也是有限制的。
另外这个管理办法当中,还明确规定,境外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我们就可以看出,我们做这个交易的法律依据,应该是对外贸易法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这个是这个项目能不能获得批准,能不能做的一个法律依据,这是从国家行政审批归置角度来讲,如果我们从环境保护法规归置来讲,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9条第1款还有个规定,就企业境外投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部和省级上午主管部门不予批准,第一,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