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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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真正做好安全工作,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定生活区安全措施。

一、生活区的搭建必须符合当地的气候特点,必须防雨、防风,生活区周围排水顺畅。

二、生活区尽可能形成院落,尽量作到全封闭,留一门出入,有利于防盗。

三、职工食堂要整洁明亮,要有单独的操作间,烧煤的锅灶必须有烟窗排烟,夏季要安装纱门、纱窗,以防苍蝇等进入。

剩饭、剩菜要集中处理。

四、生活区用电必须按规范要求,线路架设整齐,导线要有良好的绝缘,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电路安装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五、厕所要建在适当的位置,粪池要进行覆盖,要经常打扫卫生。

六、要做好防火工作,生活区要配有消防设施。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活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居住区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生活区的居民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安全的社区环境。

第四条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全面、综合、预防为主、主动防御、依法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生活区内的安全责任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承担:1. 居民个人:居民要自觉遵守社区规定,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2. 物业管理方:物业管理方要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并组织居民参与安全活动;3. 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并解决居民安全问题;4.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生活区的巡逻防控,维护居民的安全。

第六条物业管理方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七条居委会应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巡查,并将巡查的情况及时上报物业管理方和公安机关。

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生活区的监控系统,加强对疑似违法犯罪行为的监控和打击。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为保证全体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生活,特制定本规范,望全体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1、生活区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各办公室、宿舍、食堂设专人负责。

2、办公室、宿舍所有床罩不得随意移动改变位置,必须保证1米宽的安全通道3、办公室、宿舍不得存放气瓶等危险品,宿舍、办公室通道不得随意占用或封堵。

4、宿舍、办公室、食堂内不准存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及易挥发有毒气体材料,防止燃烧、爆炸或有害气体的伤害。

5、宿舍、办公室、食堂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及大灯泡或碘钨灯、禁止把36v转换220v变压方法用电等,危险电气,防止触电和火灾。

6、宿舍、办公室、食堂严禁明火采暖,照明等或点蜡烛等。

7、严禁食堂、仓库内住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食堂液化气罐不得存放屋内,应存放室外使用防止泄气造成爆炸或火灾。

9、宿舍职工禁止坐在床上或躺在床上吸烟和在宿舍、办公室做饭。

希望广大干部认真执行,对违章纠正不改者,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赶出施工现场,产生严重后果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学校的重点部位、场所主要在电脑室、语音室、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室、食堂、教师办公室等。

师生生活区的重点部位在师生宿舍。

2、把好门卫关。

除本校师生及教师家属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有特殊情况的经门卫同意登记后方可进校。

外来人员需住校的报学校同意后方能在校住宿,教师及家属不得随意接纳。

3、在电脑室、语音室、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室、食堂、教师办公室、师生宿舍等学校重点部位、场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人员负责制,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护校队、巡逻队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4、鉴于校园内坎多,踏步多,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师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追赶、拥挤、玩危险游戏等,坚持行人靠右行的原则,防止事故发生。

管理人员生活区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生活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管理人员生活区的管理,提高生活区的生活质量,保障管理人员的生活权益,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管理人员的生活区。

三、生活区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生活区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等,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 文明有序:倡导文明行为,维护公共秩序,营造和谐、温馨的生活氛围。

3. 生态环保:注重环境保护,倡导绿色生活,提高生活区的环境质量。

4. 互帮互助:倡导团结友爱,相互关心,共同维护生活区的和谐稳定。

四、生活区管理制度1. 入住规定(1)管理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办理入住手续,领取钥匙。

(2)入住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用电安全(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2)使用电器时,注意防止过载、短路等安全隐患。

3. 消防安全(1)生活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室内吸烟。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 食品安全(1)严禁在生活区内饲养宠物,保持室内卫生。

(2)严禁在生活区内私自加工、销售食品。

5. 环境卫生(1)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

(2)不得在生活区内乱贴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6. 社区秩序(1)遵守社区管理规定,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2)禁止在生活区内进行噪音扰民行为。

7. 社区活动(1)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增进邻里感情。

(2)关心社区建设,为社区发展献计献策。

五、奖惩措施1. 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2. 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

3. 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生活区管理规章制度

生活区管理规章制度

生活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活区指的是一个由多个住户共同居住并分享基础设施和公共空间的区域。

为了维护生活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住户的正常生活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活区内的所有住户,包括产权人、租户以及租客等。

第三条住户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生活区的和谐环境。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需经生活区半数以上住户的同意,并经生活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五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是由住户组成,负责监督生活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协调住户之间的关系,维护生活区的秩序。

第二章住户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住户有享受生活区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权利,应当根据生活区管理委员会的安排和要求使用和维护公共设施。

第七条住户有享受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的权利,应当自觉保持自己的居住环境整洁。

第八条住户有享受和谐邻里关系的权利,不得对邻居进行干扰和侵犯。

第九条住户有向生活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的权利,有参与管理委员会工作的权利。

第十条住户应当遵守生活区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委员会的指挥,不得损害生活区的利益和形象。

第十一条住户应当自觉参与生活区的公共事务,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环境。

第十二条住户应当自觉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影响生活区的社会稳定。

第三章生活区管理第十三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定期进行巡查,维护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处理住户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四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组织居民会议,听取住户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生活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方案。

第十五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定期公布生活区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内容,接受住户监督和评价。

第十六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住户的需求和意见,做好宣传和交流工作。

第十七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常规的文明行为和法制教育,提高住户的文明素质和法治意识。

第十九条生活区的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住户的投诉和纠纷。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生活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活区的和谐稳定,确保生活区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生活区内所有居民、住户、工作人员以及来访人员。

三、安全责任1. 生活区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生活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安全责任。

3. 居民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入住管理(1)入住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登记个人信息。

(2)禁止将生活区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员。

2. 安全设施管理(1)生活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应急照明等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2)禁止擅自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

3. 消防安全管理(1)生活区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4. 交通安全管理(1)生活区内车辆停放应规范,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2)禁止驾驶无牌无证、酒后、疲劳等违规车辆。

5. 安全巡查(1)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生活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6. 突发事件处理(1)发生火灾、盗窃、伤害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处置。

(2)保护现场,协助警方调查,协助受伤人员救治。

五、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要求整改。

3. 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可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生活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七、宣传教育1. 生活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2. 鼓励居民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生活区安全。

公司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生活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生活区的安全,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活区内所有员工、家属以及来访人员。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公司生活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2. 生活区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负责生活区的日常安全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在生活区的安全负责。

4. 所有员工、家属及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

四、安全管理措施1. 生活区入口管理(1)设置门卫,负责对进入生活区的人员进行登记、核查,确保外来人员的安全。

(2)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生活区。

2. 安全用电(1)生活区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定期检查生活区内的电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员工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消防安全管理(1)生活区内设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4)禁止在生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等。

4. 防盗安全(1)加强生活区内的巡逻,确保生活区内治安稳定。

(2)对生活区内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3)加强员工防盗安全教育,提高员工防盗意识。

5. 疫情防控(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生活区内的消毒、通风等工作。

(2)加强员工疫情防控教育,提高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生活区安全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生活区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活区管理制度细则

生活区管理制度细则

生活区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区的管理秩序,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保障居民的正当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活区管理制度细则适用于所有居住在生活区内的居民。

第三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负责生活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组织,负责制定和管理生活区管理制度细则。

第四条生活区居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生活区规定,自觉维护生活区的公共秩序和环境。

第五条生活区居民应当积极参与生活区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第六条生活区居民有权对生活区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批评和制止。

第七条生活区居民应当相互尊重,友善相处,不得有歧视、侮辱、攻击他人的言行。

第八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应当保护居民在生活区内的合法权益,推动居民自治,加强居民与管理委员会的沟通交流。

第二章:居民权利和义务第九条生活区居民有权享有安全、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管理不当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十条生活区居民有义务遵守生活区管理规定,不得干扰生活区的正常秩序,不得损坏生活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

第十一条生活区居民有义务维护生活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不得从事危害他人利益或生活区利益的行为。

第十二条生活区居民有义务定期参加生活区组织的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工作,积极参与生活区建设、管理、卫生和环保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三条生活区居民有义务保护环境,不得乱扔垃圾、污染环境,要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生活区居民有义务尊重邻里和睦,与邻居和谐相处,不得有损邻里和谐的行为。

第十五条生活区居民有义务保密生活区内的相关信息,不得擅自泄露他人隐私,不得擅自传播谣言或破坏社会稳定。

第三章: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十六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生活区管理制度细则,并保障其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生活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居民自治,推动居民自治,并负责处理生活区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生活区管理制度

生活区管理制度

生活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区的管理,维护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安全,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生活区是指集中居住的区域,包括小区、单元楼、楼栋、单元等。

所有在生活区内居住的人员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生活区的管理应依法合规,尊重居民的意愿,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第四条生活区的管理单位应履行管理职责,做好相关的日常维护和服务工作,确保生活区的安全、整洁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居民权益第五条居民有享受安全、健康、文明的居住环境的权益,有参与生活区管理的权益,并有权了解生活区管理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居民有权对生活区管理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在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的范围内,有权依法参与生活区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居民有义务遵守生活区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生活区管理单位开展日常工作,协助保持生活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八条居民有义务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并不得损害他人财产的安全。

第三章生活区管理单位的职责第九条生活区管理单位应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生活区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生活区管理单位应及时公布生活区管理制度和规定,确保居民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生活区管理单位应做好生活区的日常维护和服务工作,及时处理居民的反映和投诉。

第十二条生活区管理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居民有权了解生活区的管理规定、管理费的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并有权了解相关的维修和服务事项。

第十四条居民有权参与生活区管理的决策过程,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并依法行使相关的权益。

第十五条居民有义务遵守生活区的管理规定,共同维护生活区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第十六条居民有义务按时交纳生活区管理费,并根据规定合理使用公共设施和资源,不得浪费或滥用。

第五章违规处罚和争议解决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生活区管理规定的居民,生活区管理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限制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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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区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2、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环境。

3、加强食堂,厨房,宿舍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4、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

7、在生活区入住者必须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凭身份证登记到册,由项目办理上岗证,发放胸卡、床位卡。

8、严禁室内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居。

9、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财
物,恶意损坏需原价赔偿。

10、外来人员应登记,未经同意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1、严禁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电褥子、小太阳等)
1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1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施工工具入室。

14、住宿区内需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严禁随意挪用,损坏灭火器材。

以上规定望住宿人员认真执行,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

太原市经开区四号电力隧道项目部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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