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治安管理制度

生活区治安管理制度
生活区治安管理制度

生活区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生活区的文明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个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生活区治安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违者处以200元/次罚款。

2、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生活区及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自觉节约用水,不得在墙壁、地板上乱涂、乱画、乱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

4、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行为。违者处以200元/次罚款。

5、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或用生产火取暖,不得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违者处以500元/次罚款。

6、严格用电安全管理。不准使用任何用电器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违者处以100元/次罚款。

7、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违者处以100元/次罚款。

8、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违者处以500元/次罚款。

9、自觉将宿舍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不得随地大小便,剩菜剩饭务必轻轻倒入专用垃圾桶,保持文明卫生整洁。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在哪个房间门口或室内发现,则对使用该房间的班组处以罚款)

10、生活区厕所由专人值日打扫。

11、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交谈或播放音响及弹奏,影响人休息。

12、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3、离开工地时,班组管理人员必须到办公室办理手续,损坏一切

公共物品则照价赔偿。

14、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生活区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15、对在文明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中成绩显著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文明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治安巡逻制度(新编版)

学校治安巡逻制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89

学校治安巡逻制度(新编版) 为加强学校安全、文明建设,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人身安全,加强校园巡查,对校园内外实施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良好的校园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治安巡逻队成员 学校值周领导、校中层值日领导、值日班主任及干事。 二、工作纪律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全员参与。坚持实行校门口全程值班、校内外定时巡查制度。重点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要认真检查,闲杂人员要严格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要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校园安全。

2、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值班时间保证通讯畅通,一呼即到,不拖拉,不推诿。 3、值班领导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安全巡逻情况记录,以明确各自的责任。 4、值班人员禁止酗酒后上岗或在值班期间酗酒,要迅速准确地处理突发事件。 5、值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对违纪违规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工作职责 1、对校园巡查,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危险游戏活动、防打架斗殴工作,确保教学区、宿舍区、灶房、保管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报告,消除隐患。 2、学生宿舍关灯后,要巡查学生宿舍,检查学生就寝人数和就寝安全,发现学生违反就寝管理制度和不安全行为,要及时进行教育。 3、值班人员应加强校园巡逻,对校园实施有效的监控,加强学

施工现场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首建集发[2014]156号 关于颁发《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治安防范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管理工作,贯彻“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第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精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公司施工现场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加强治安防范安全措施落实,保证职工人身安全,防止国家财产流失,为工程建设施工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特制定施工现场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现将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治安防范管理制度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修订完善工作,确保专业制度的落实。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附:《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施工现场治安防范管理制度通知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4年8月15日印发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施工现场治安防范工作,有效预防盗窃等刑事案件发生,确保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第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7号令《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建设施工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施工的规模。建立保卫组织,落实治安防范检查工作,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第三条各单位都要按照本规定精神、结合单位工程建设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现场治安防范管理制度。 第四条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含大、中修施工现场)要在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领导下成立安全保卫组织,负责制定并实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卫方案及制度。 第五条重点工程治安防范管理实行分片承包的办法。一般工程现场视不同情况,可把关键性施工部位划分到重点保卫区域中。重点工程需制发证件,派人看守,严格验证,防止无关人员混入。 第六条重点工程现场要切实做好治安防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的设备、备品备件、材料、工具和其它易发生被盗的物品部位,要做好保护工作。工程现场要设巡逻人员负责看守,严禁乱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规章制度(九种)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九种) 审核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一)、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身体强壮、责任性强,不得使用老弱病残人员担任门卫工作。 2、门卫人员当班期间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进出车辆、物品、客人有登记。 3、夜间不准睡觉,定时巡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发生案件应迅速拨打110,不得延误。 4、不准在门卫室进行打牌等妨碍门卫的活动。 (二)、值班制度 1、每天确定一名领导带班,一名部门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值班,负责检查、处理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2、值班时间为每天早8点至次日早8点/ 3、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不能值班者,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找人替班。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喝酒、玩牌等违纪行为。 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坚持重大事情请示报告制度。 (三)、巡查制度 1、值班、门卫人员对巡查目标定时巡查,反之被盗和破坏事故发生,力争抓获犯罪分子,并及时报警。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等领导和公安人员到场后,及时提供有关情况。

2、对于违反规定者,要当场予以制止和批评,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3、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掌握使用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扑救、报警。 4、巡逻时间不得作任何影响和违反履行职责的行为,特别是夜间不许睡觉。 5、做好巡逻记录,按时交接班。

2、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干部职工要认真遵守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 3、适时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对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进京上访闹事事件的发生 4、各部门每天早晨上班对本部门要开展班前安全检察,发现发生被盗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好现场。 5、各部门每天晚上下班要坚持打扫卫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搞好安全检察,确保无隐患后方可离岗下班。 6、门卫、值班人员严格遵守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7、个人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在机关内。 8、禁烟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9、加强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保养和管理,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10、机关的安全防范工作,由保卫科负责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行政、安全等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转,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一.学校按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置安全保卫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干部、人员和校园保安。 二.学校建立健全校园治安管理责任制度职责,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坚持“一岗双责”原则,分解、落实和明确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实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三.学校与公安部门合作配合,建立健全“五位一体”(民警、保卫干部、专职保安、护校队、班级安全委员)校园治安警勤务管理机制。 四.学校治安管理坚持人防、技防、物防“三防”结合,加强学校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技防设施,建立技防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机制。 五.学校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登记、校园安全巡逻制度、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领导值班值守等制度,加强师生员工、聘用人员和临时工等各类校内人员准入资质审查和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六.学校值班领导、保卫干部、保安等安全保卫人员应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和禁止校外人员、学校师生员工在校园及周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七.学校建立完善法制安全教育制度,与公安、司法部门合作配合,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加强校园治安法制安全教育。通过广播、专栏、集会讲座、班(队)课和基地教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506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制度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贯彻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八项要求,为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治安秩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及时打击,保障安全”的方针和《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以及《浙建二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进入项目部施工的我单位职工和联营队伍。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

理室治安、消防、交通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把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范围,并落实各项职责。 三、凡扰乱正常的施工现场秩序,其行为够不上犯罪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情节显著轻微的,按本制度处罚执行。 四、有下列违反、扰乱施工现场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见第五条规定): 1.有拒绝妨碍值班人员查询、查验物品行为的。 2.偷窃价值较少的工程材料、设备,无产生严重后果的。 3.偷窃少量废旧、边角料等材料的。 4.轻微损坏机械设备的。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2003修正)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2003修正)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文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3.06.26 【实施日期】199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11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2月1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

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馆、印章刻制、印刷、旧货、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和下列公共场所: (一)舞厅、卡拉OK厅(包房)、游戏(艺)机房、台球室、游乐场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以下统称娱乐场所); (二)电影院、剧场、音像制品放映场所; (三)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 (四)咖啡馆、茶座、经营酒类的餐饮场所; (五)体育场(馆)、游泳池(场)、溜冰场、营业性射击场; (六)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场所。 第三条上海市公安局是本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 区、县公安部门和专业公安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工商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体育、旅游、文化广播影视、绿化、商业、卫生和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许可和审核 第五条开办旅馆、印章刻制、旧货业中的典当行和拍卖行、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开办咖啡馆、茶座、营业性射击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举办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以下简称《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以下简称《公

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制度最新版

学校周边治安管理 制 度

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洁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2)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学生进出。 (3)学校的开口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沿街开口,根据不同情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 (4)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的,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在人行横道线处必须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而此开口处不再增设横道线等其他交通设施。 (5)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应当在开口处设置人行横道线、(大、中学校的开口处设置注意行人标志)和人行横道预告标示,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6)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除了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告标示、

注意行人标志或注意儿童标志外,还应当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信号灯和在道路上设置车行信号灯。 (7)上、放学时段,交通复杂路段的中小学校主要出入口有教师和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护导,疏导人流,师生、家长进出秩序良好。 (8)有条件学校周边设置上、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学校安排人员配合疏导工作,学校门口没有拥堵状况。 (9)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及时处理,配合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10)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要与公安部门协商:要求设立治安岗亭。 (11)将校园周边地区与公安、社区、衔接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 (12)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 (13)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14)严禁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15)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规范经营,并保持整洁卫生。

企业内部治安管理制度(模板2017)

企业内部治安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司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场站生产安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以及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治安保卫工作是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四条、公司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管理目标,与工作、生产等工作任务同时布置、考核、奖惩。 第五条、公司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各部门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按照本公司的内部治安保卫规范,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根据需要,必须检查进入本公司和场站人员的证件,经同意后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三)在公司或场站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 (四)维护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五)督促落实公司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建立以下有关制度:(一)防洪、防汛值班制度; (二)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公司内部的消防、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四)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五)公司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七)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七条、公司的法人是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一)加强对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部署重大的保卫任务; (二)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保卫教育; (三)组织制定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 (四)组织检查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关系千家万户。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意识,做到严密防范,警钟长鸣,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特明确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学校保卫组具体负责和管理学校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学校实行校、年级组和各重点部位三级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员工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拐骗的预防教育。 三、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保卫组设专人担任义务消防员,校后勤处负责全校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检查,随时保证消防设备完好无损。负责用火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四、安排校领导行政值日,负责检查当日校风校纪,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校政教处负责检查学习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五、全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宿舍门,保卫要注意监看。

六、来客必须进行登记,进出车辆必须凭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门卫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门卫制度。 七、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期,学校安排行政值日,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切实保护学校的安全。 八、各办公室、教室必须按统一规定时间落锁,防止盗窃现象。一些重要场所,必须有专人开设安全系统,切实保护好学校财产免受损失。 九、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①学校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板报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②各班每周利用星期日第一节息课上安全教育课。 ③学校每学期请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安全交通、防火等专题辅导课。 ④落实假期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学校、班级制定假期公约,假期前后,做好教育、检查、总结工作,建立假期行政、教师值班制度。 十、加强教学安全工作管理。 ①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②电脑室、语音室,课前由任课教师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③每节课的任课教师是教学安全责任人。体育课、活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治安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1213 治安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治安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总则 1.1 为了保持项目部施工生产和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当地公安机关对项目部治安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2 凡参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的人员,都必须学法守法,讲求社会公德。提倡树正气灭歪风,勇敢地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上下要齐抓共管,为项目部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1.3 本规定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 组织职工学法每月不少于一次,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以下是文书帮为大家准备的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社会治安管理制度一 为促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摘录如下,以便执行。 一、定期议事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各基层单位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二、履职汇报制度: 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向上级汇报综合领导工作情况,基层单位每季向公司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特殊情况随时向公司汇报。 三、检查考核制度: 1、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公司每季度对各基层单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讲评。基层单位每月自检考评一次。 2、治安、消防安全检查:

公司对各单位生活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场所)的检查采用平时检查(不定期的下基层、工地)与集中检查(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相结合的办法实施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对所属重点部位,治安复杂场所等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节假日、重大活动的治安、消防大检查应有领导带队。 3、夜间巡逻检查: 有专职夜间巡逻队的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逻检查,并灵活安排巡逻时间和路线;无专职夜间巡逻队的单位要教育门卫、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和检查。保卫部门应适时组织夜间突击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外包单位管理制度: 1、外包单位在签订生产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治安防范、防火安全协议》,并在一周内提供外包施工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办理寄住证,缴纳城市建设费。 2、外包单位治安负责人要经常组织对本单位宿舍、工具间、办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3、外包单位治安负责人联谊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治安、消防责任制的检查、考评参照本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的检查。 五、法制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制度: 1、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爱祖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人、物资、车辆 1、进入工地管理人员要佩带胸卡,工人要戴好安全帽。 2、外来人员来访要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保安人员作好人员出入记录, 记录要另外记明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见会客登记表)。 3、人员出入需按项目部指定大门出入。 4、物资出场要开取出门证。出门证由经理部签发,各区办理出门证 必须由本区管理人员办理,区项目领异班子成员签字。(出门证)。 5、车辆入场要有内部职工接待并登记,在记录中要记录接待人,保安 人员做好车辆登记(车辆出入登记表)。 6、各区办公用车办理“车辆通行证”,按规定停车。各区协作单位因工 作需要需经常出入的,且可信用的车辆办理“车辆准入证”。办理 车证时,办证部门对办证单位及车辆做好记录。 7、办理“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出入免检但要做好出入记录。办理“车 辆准入证”的车辆,出入仍需登记及载运物资需办理出门手续。 8、各门口放置出入告示牌及限制车辆出入装置。 9、各门要进行功能划分。 二、检查制度 1、每周三对门卫工作进行周检,日常进行抽查和监督。 2、每月月底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对不足的地方进行改进和加强。 三、岗位职责 1、经理部主管保卫工作副经理: i. 对保卫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ii. 解决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iii. 定期对保卫工作进行总结; iv. 督促保卫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2、经理部保卫负责人: i. 对保卫工作进行定期(周检)和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ii. 对保卫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iii. 对违章违纪人员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iv. 总结保卫工作中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经理部主管领导汇报。 3、各区项目负责人: i. 监督本区员工遵守保卫管理制度,督促本区员工支持保卫人员工 作。 ii. 解决本区在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障碍。 4、保安人员: i. 必须坚守岗位,做到不脱岗,严格遵守值班时间。编写各岗值勤 表。 ii. 认真检查、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iii. 对违纪人员和单位要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经理部。 iv. 语言方明,礼貌待人。 v. 服装整洁,不留长发。 vi. 做到下班后在宿舍待命,外出必须向项目部有关主管提出书面请假条,经主管批准。外出必须二人以上同行。 vii. 在外出期间不得惹事生非,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四、处罚制度 1、保安人员脱岗一次对保安公司罚款50元,累计脱岗三次辞退。 2、对外来无关人员进场不阻拦、外来办事人员不登记、物资出场没办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适用本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一元以上,二百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第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和查获的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可以依照规定没收。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规定。

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第九条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第十一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第十二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 第十三条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第十四条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罚。教唆或者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单位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 第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内部治安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治安管理制度范本 一、公司必须按要求设治安保卫机构和相应组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安全人民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二、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制度齐全,有专人检查、落实。 三、不得雇佣无户人员,年老体弱人员担任警卫编外人员担任警卫工作。 四、厂部警卫,夜勤人员按要求配齐电话、照明、报警装置和值班记录册。 五、警卫、值班人员发现必须按时到岗、认真交接、坚守岗位、加强检查、严禁迟到、早退、睡觉、脱岗或酒后上岗。 七、警卫、夜勤人员严格执行出入厂手续,做好人、车、货物的登记,查验证制度。 八、公司每月至少对所辖内的治安安全防范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听劝说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值班门卫人员,没有按门卫制度履行职责,造成公司财产被盗、火灾事故的除全额赔偿全部损失外,视情节严重给予100~500元罚 款并限期离岗。 5.1盗窃、诈骗、侵占公、私财物50元以下的。 5.2损坏公司办公、消防设施、器具的,擅自将消防器具挪作他 用的。 5.3损坏施工设备、工具、建筑物、安全设施价值50元以下的。 5.4为违法犯罪分子存放、转移赃物、作伪证,情节轻微的。 5.5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与值班人员发生争吵、无理取闹的。 5.6在公司内部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

5.7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公共场所、房屋租借给他人或私自留用,经劝不改的。 5.8酗酒闹事情节轻微的。 5.9私自偷盗水电被公司职能部门查处,对处罚不服的。 5.10财务部门对现金、有价票据等未按规定存放的(公司财务 300元)。 5.11私自携带管制刀具、藏刀、子弹、雷管、炸药、剧毒物品,数量少且情节轻微的。 5.12阻碍公安、保卫人员执行公务的,尚未达到暴力抗法的。 5.13聚众上访闹事,围堵政府、企业机关,阻断交通,经劝离开,情节特别轻微的。 5.14拒绝阻碍公司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水电及房屋管理 等工作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的。 5.15违反其他职能部门制度,受到处罚不服闹事的。 5.16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或对工作不满意,谩 骂或带有语言侮辱性的,情节轻微的。 6对于各类治安、刑事案件情节严重,涉案金额较高的将移交公 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7本制度为公司内部治安管理的一项试行制度,如在运行过程中,有不妥之处,将再进行修改完善。 8解释权归公司保卫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治安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防盗、防灾工作,遏制各类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 本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职责: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目的:为加强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优化,对生产现场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维持与改善,做到人流、物流畅通有序,目视管理良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达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六不走:1、不切断电源,熄灭火种不走;2、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3、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4、工件未码放整齐不走;5、交接班和原始记录未填写好不走;6、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 三、职责 (一)运营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1、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对生产作业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督察生产作业现场的工装设施、物料、产品的定置管理。 3、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四、过程及要求 (一)对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1、按定置管理原则、方法及要求,合理设计定置图,搞好生产作业现场物品定置。 2、生产现场固定物品都要绘制定置图,若需变更,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3、生产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区域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无关物品。 4、对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对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定置停放。 (二)对生产现场物品堆放管理 1、生产现场各类物品应分类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2、各种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具箱应摆放合理有序。 3、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生产现场无废弃杂物。半成品、成品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安全通道应畅通无物,严禁占道作业。 (三)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制度.doc

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制度1 内部治安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生产、经营、工作、生活次序和治安次序,保障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员工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教育广大员工遵纪守法,加强治安保卫、门卫值班人员的责任心,事业心,特规定: 1 治安保卫工作人员、消防、安全、交通等部门没有发挥职能作用,造成公司被盗、火灾、交通及安全事故的或引发民事、刑事治安案件,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对其部门及直接责任人罚款100~1000元。 2 值班门卫人员,没有按门卫制度履行职责,造成公司财产被盗、火灾事故的除全额赔偿全部损失外,视情节严重给予100~500元罚款并限期离岗。 3 值班门卫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有监守自盗、里勾外联,盗窃公司财物的除追回被盗物品,全额赔偿外,另给予500~1000元罚款并给予开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各分公司发生盗窃、治安案件2小时内没有报保卫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人员在接警后20分钟未赶到案发现场的,给予100~300元罚款。 5 在公司内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00~500元罚款并通 报批评。 5.1 盗窃、诈骗、侵占公、私财物50元以下的。 5.2 损坏公司办公、消防设施、器具的,擅自将消防器具挪作他用的。

5.3 损坏施工设备、工具、建筑物、安全设施价值50元以下的。 5.4 为违法犯罪分子存放、转移赃物、作伪证,情节轻微的。 5.5 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与值班人员发生争吵、无理取闹的。 5.6 在公司内部打架斗殴,情节轻微的。 5.7 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将公共场所、房屋租借给他人或私自留用,经劝不改的。 5.8 酗酒闹事情节轻微的。 5.9 私自偷盗水电被公司职能部门查处,对处罚不服的。 5.10 财务部门对现金、有价票据等未按规定存放的(公司财务300元)。 5.11 私自携带管制刀具、藏刀、子弹、雷管、炸药、剧毒物品,数量少且情节轻微的。 5.12 阻碍公安、保卫人员执行公务的,尚未达到暴力抗法的。 5.13 聚众上访闹事,围堵政府、企业机关,阻断交通,经劝离开,情节特别轻微的。 5.14 拒绝阻碍公司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水电及房屋管 理等工作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的。 5.15 违反其他职能部门制度,受到处罚不服闹事的。 5.16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或对工作不满意,谩骂或带有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校园治安管理条例》,加强保卫工作,以保证师生和财产安全。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创安和防火意识。 三、学校必须建立“创安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制度,定期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四、校园内一切土地、房舍、动产、不动产、花草林木和公共设施等公物均应爱护,不得任意侵害和私人占有。使用和移动公物,须经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和移动。 五、加强学校门卫和来客登记工作,管好大门。加强防火安全工作,每天放学清校后要巡视,检查各班电器断电情况。 六、师生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一般不得在校玩耍,非本校人员未经同意不许进入校内活动。 七、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好值班表,值班老师准时上班,定时巡视,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要电话报警或报告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八、学校重要室、如财务室、多功能室、电脑室、图书室、实验室等要加固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蛀等工作。 九、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十、凡学校师生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写好报告经教育局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活动归来也必须向局领导汇报安全情况。 十一、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学生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了解情况,通知家长、上报学校。严格禁止学生在学期间随意出校门。 十二、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管理条例,任何人不得滋事、打闹、起哄、冲击和干扰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十三、要爱护消防器具和公用电线电器,加强易燃爆物品的管理和正确使用,严禁违反安全用火、用电和行车操作等现象发生。严禁私人乱装电线电器,禁放鞭炮烟花,在室内燃烧纸张等杂物或大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十四、注意公共环境的整洁美观。不得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烟蒂,不随地吐痰,乱倒残羹剩饭。 十五、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谨防事故的发生。 违反上述各项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条规给予惩处。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处理。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制度(标准版)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24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制度(标准版) 为贯彻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的八项要求,为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治安秩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及时打击,保障安全”的方针和《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以及《浙建二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进入项目部施工的我单位职工和联营队伍。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理室治安、消防、交通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把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范围,并落实各项职责。 三、凡扰乱正常的施工现场秩序,其行为够不上犯罪而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情节显著轻微的,按本制度处罚执行。 四、有下列违反、扰乱施工现场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见第五条规定): 1.有拒绝妨碍值班人员查询、查验物品行为的。 2.偷窃价值较少的工程材料、设备,无产生严重后果的。 3.偷窃少量废旧、边角料等材料的。 4.轻微损坏机械设备的。 5.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妨碍施工进度的。 6.提供利用交通工具,偷运工程物资的。 7.窝藏、销售被盗物资的。 8.对不法或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 9.不按制定地点停放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的。 10.在工棚、车间使用大功率电器照明取暖的。 11.私自存放危险、易燃物品的。 12.破坏消防设施的。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11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2月1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 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馆、印章刻制、印刷、旧货、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和下列公共场所: (一)舞厅、卡拉OK厅(包房)、游戏(艺)机房、台球室、游乐场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以下统称娱乐场所); (二)电影院、剧场、音像制品放映场所; (三)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 (四)咖啡馆、茶座、经营酒类的餐饮场所; (五)体育场(馆)、游泳池(场)、溜冰场、营业性射击场; (六)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场所。 第三条上海市公安局是本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

门,负责实施本条例。 区、县公安部门和专业公安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工商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体育、旅游、文化广播影视、绿化、商业、卫生和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许可和审核 第五条开办旅馆、印章刻制、旧货业中的典当行和拍卖行、音像制品复制等特种行业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开办咖啡馆、茶座、营业性射击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举办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以下简称《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以下简称《公共场所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注:本条中关于“部分公共场所治安许可证(茶座、咖啡馆)的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音像制品复制行业)的核发”的行政许可项目已被《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停止执行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6月23日实施日期:2004年7月1日)停止执行。 第六条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营业场地的布局和设施符合治安管理要求; (二)符合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规定的资质条件; (三)有治安管理制度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有符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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