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最新)
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二篇)

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围绕我州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加大关键环节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农民购买和使用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切实提高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促进我州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___年,我州州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范围为___个县。
项目资金总规模:州级财政资金___万元。
为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对各项目县的补贴资金控制额度实行动态(范本)管理。
对项目实施或结算进度慢、影响全州项目实施进度的县,州农业局商州财政局进行调整。
三、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一)补贴种类。
一是进入国家、省补贴范围,我州急需的关键、薄弱环节的农机具;二是未进入国家、省补贴范围,但我州广大农牧民急需适用的机具。
补贴种类为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耕整地机械、田间管理机械及排灌机械共7大类___个品目。
其中:1、种植施肥机械包括:麦类播种机、玉米播种机;2、收获机械包括:轮式联合收割机、小型联合收割机、割晒机;3、收获后处理机械包括:玉米脱粒机、稻麦脱粒机;4、农产品加工机械包括:磨面机;5、耕整地机械包括:双铧犁、三铧犁、四铧犁、五铧犁;6、田间管理机械包括:果(茶)树修枝机;7、排灌机械包括:抗旱机泵。
(二)补贴标准。
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突破农业机械化作业薄弱环节,___年州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对我州适用急需的麦类播种机、玉米播种机、轮式联合收割机、小型联合收割机、割晒机、磨面机、玉米脱粒机、稻麦脱粒机、果树修枝机等实行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详见《州___年州补资金补贴机具及补贴额一览表》(附件1)。
州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参照各县申报的___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需求计划并考虑资金因素而确定。
资金指标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包干使用”的原则切块下达到各县,详见《___年州级财政资金分配表》(附件2)。
2024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4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了促进农村农机化水平的提高,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和农田的作业质量,农业部决定在2024年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根据今年的工作重点和潜在需求,我将介绍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方案。
一、政策目标1.提高农村农机化水平:通过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农民购买新型农机具,更新农机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人力成本。
2.提升农田作业质量:鼓励农民购买具备先进技术和操作简便的农机设备,提高农田作业的效率和质量,提升农业产出。
3.促进农机产业发展:通过补贴政策,推动农机市场需求,刺激农机生产和销售,促进农机产业健康发展。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户。
农户必须持有合法的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且农机设备将用于农业生产。
三、补贴内容1.农机购置补贴:对购买符合规定技术标准的新型农机设备的农户,按设备购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购置价格的50%。
2.农田作业补贴:对通过购买新型农机设备进行农田作业的农户,按照每公顷补贴标准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技术标准购买农机设备的农户必须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具体的技术标准由农业部根据不同农机类别制定,包括机械性能、节能性、环保性、作业效果等。
五、监督管理1.审核认定:地方农业部门负责严格审核农户购机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农户需提供购机合同、农机设备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2.资金管理:地方农业部门负责补贴款的拨付和管理,确保补贴款按时发放到位。
同时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使用规范、透明。
六、实施步骤1.资金筹备:各级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资金筹备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的充足性。
2.收集信息:农业部门要掌握当地农机购置现状、潜在需求等信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宣传推广:农业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政策内容和购机补贴的具体细则,提高农民的知晓度和申请积极性。
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实施方案

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农业机械化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农业生产效益、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了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直补到户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直接将购置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民户头,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补贴资金直接惠及农民,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
二、主要内容1. 补贴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全国各地农户购置农业机械设备的补贴。
补贴范围包括农业机械设备的购置、修理和更新。
2. 补贴标准(1)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补贴金额按照机具的品种、型号和技术性能等因素进行区分,以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补贴标准将根据机具的节能减排效益和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鼓励农户购置具有智能化、信息化和自动化功能的农业机械设备。
3. 补贴资金来源(1)中央财政按年度分配一定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根据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进行合理分配。
(2)地方财政按比例配套补贴资金,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到位。
4. 补贴资金拨付(1)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民个人银行账户,确保补贴资金直接惠及农民。
(2)农户购置农机后,向所在地农机购置补贴管理部门申请补贴。
(3)农机购置补贴管理部门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标准,审核农户提交的申请材料。
(4)补贴管理部门核实农户购置农机的真实性,完成审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民个人银行账户。
5. 监督与评估(1)农机购置补贴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2)农机购置补贴管理部门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3)对于使用补贴资金不当或虚报农机购置情况的农户,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回补贴资金,并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
2. 各地农机购置补贴管理部门制定详细管理办法,明确责任、程序和要求。
2023年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3年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根据实施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农业机械发展现状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需求,制定2023年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如下:一、补贴对象1.乡镇农业机械合作社: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规模经营的发展,对乡镇农业机械合作社购置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
2.农户:鼓励农户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二、补贴资金1.财政补贴: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按照中央和地方共同确定的比例划分。
2.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开展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贷款,提供低利息和优惠政策。
三、补贴标准1.乡镇农业机械合作社的补贴标准根据其购置的农业机械性能和数量确定,以此提高合作社的整体装备水平。
合作社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农业机械,并提交购置补贴申请材料。
2.农户购置农业机械补贴标准根据农机性能和作业面积等因素确定。
以犁耕作业为例,根据犁耕机的排气量、功率和作业面积,划定不同档次的补贴标准。
四、申请程序1.乡镇农业机械合作社填报购置补贴申请表,提交给乡镇农机主管部门审批。
2.农户填报购置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官方认可的机械购置凭证、土地证和耕地面积证明等材料。
3.乡镇农机主管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和实地核查情况,进行初审和终审。
4.符合资格的合作社和农户,在符合审核标准的范围内,由乡镇农机主管部门予以补贴。
五、资金管理1.补贴资金由州市县财政部门和农机主管部门联合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使用透明、合理和规范。
2.建立补贴资金专项账户,对补贴资金进行专项统筹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六、宣传和培训1.加强乡镇农机主管部门的宣传工作,通过传单、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乡镇农民宣传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申请条件和操作流程等相关信息。
2.组织培训班和示范推广活动,提高乡镇农民对农业机械购置和使用的认识和技能。
七、监督和评估1.加强对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公布日期】2024.04.30
•【文号】农办机〔2024〕3号
•【施行日期】2024.04.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
见》的通知
农办机〔20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制定了《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4年4月30日。
市政办农机购置补贴方案

市政办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为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我市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本方案旨在明确补贴的范围、标准、申请流程及相关管理措施,确保补贴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使广大农民真正受益。
一、补贴范围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 15大类 42 个小类 151 个品目。
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应具备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 5 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2 万元;100 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5 万元;200 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25 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60 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按照《_____省(市、区)_____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三、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操作流程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
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2、补贴申请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21-2023山东农机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2021-2023山东农机农机补贴实施方案2021-2023山东农机补贴实施方案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机补贴政策成为促进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激发农民购置农机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山东省制定了2021-2023年的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方案的内容和具体实施措施。
一、补贴范围该方案的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农业机械设备的购置和更新,并且覆盖了机械化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如农耕设备、播种机具、收割机械等。
补贴对象为山东省内的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农机合作社。
二、补贴标准根据农机设备的种类和性能,该方案设定了相应的补贴标准。
对于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具备先进技术和高质量的农机设备的农户,补贴金额将相对较高;对于更新老旧设备的农户,补贴金额将根据设备的实际报废年限进行测算。
同时,该方案还鼓励农户购买山东本地生产的农机设备,将给予额外的购机补贴。
三、补贴申请及审批程序为了确保补贴的公平、公正和有效实施,该方案规定了详细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农户在购机之前,需提前向所在乡镇农机监理站或农机合作社提交购机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农户的身份证明、农机设备购置合同、农机产品合格证书等。
农机监理站或农机合作社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核定补贴金额。
通过审批后,农户可凭审批结果和购机凭证在指定的农机销售服务机构购买农机设备,同时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
四、补贴资金来源与管理该方案明确了补贴资金的来源和管理机制。
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省级和地方财政,同时还可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补贴资金的筹集。
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拨付补贴资金,并对补贴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和管理。
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监理站作为补贴资金的接收和管理单位,需与销售机构建立补贴结算和监管机制,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五、宣传与培训为了提高农民对农机补贴政策的了解和认知,该方案还规定了相应的宣传与培训措施。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一、引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是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资金使用原则1. 效益优先原则充分发挥补贴资金效益,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2. 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使用补贴资金,确保资源分配公平合理。
3. 节约用途原则严格控制使用范围,杜绝各种浪费和滥用现象。
4. 创新引领原则支持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的购置,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资金使用方案1.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主要包括农户、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
对于农户,主要鼓励小农户购置有效的生产设备,提升生产能力。
2. 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购置种植、养殖、收割等农业生产环节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如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等。
3. 资金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确保使用规范透明。
4. 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政策。
四、资金使用效益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购置农业机械设备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减轻农民劳动强度,促进农田生产效益提升。
2. 降低生产成本农业机械化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使农业生产更具竞争力。
3. 增加农民收入农业机械化可以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五、总结展望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方案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希望政府、社会各界共同合作,充分利用补贴资金,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推动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根据《X省农业机械管理局、X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X农机发〔X〕X号)和《X市X 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X市农机〔X〕X号)的通知精神,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总体要求,在《X省X~X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创新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机制,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实现农业(果业)作业机械化为目标。
结合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等绿色发展需要,加大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等支持绿色发展机具的敞开补贴力度,协调推进畜牧业、果业、设施农业、重要农产品加工领域装备供给全面性,加快推进农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提高服务质量,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促进农业(果业)生产快速发展。
二、补贴对象及要求补贴对象为本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补贴对象年度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
凡超过补贴数量或补贴资金总额规定上限的,购买前须经县农机中心审核备案。
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三、补贴机具种类、要求及补贴标准(一)补贴机具种类按X省X年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0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详见附件1)。
(二)补贴产品资质和具体要求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X省X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列入X年度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且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已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不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不予补贴。
补贴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金属铭牌。
铭牌必须规范,字迹清晰、整齐、经久耐用,不得随意拆卸或采用手写方式标注铭牌内容。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县农机中心有权不予办理,凡因铭牌不符合要求造成购机者无法申请补贴,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企业自行负责。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按照《X省X—X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X年调整)执行。
四、经销企业补贴产品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授权经销企业,同时在辅助管理系统内注册并完善销售产品信息。
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因补贴产品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自行承担,最终责任应由农机生产企业承担。
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对相应经销企业负有监管、培训等职责,应督促经销企业悬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授权标识,明示产品的价格和配置信息,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已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五、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X年农机购置补贴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实施方式,补贴对象到当地政府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办理补贴手续,实行先购后补、先到先补的原则。
操作程序如下:(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议价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
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名称,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
同时必须明确相关信息“已上传”辅助管理系统)、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及承诺书。
购机者对购买机具真实性负责,经销企业对所售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
生产企业在辅助管理系统内录入补贴产品信息和销售信息,上传发票、人机合影图片、承诺书,填写销售价格并确认产品相关信息。
购机者自主购机选择的补贴机具必须纳入X年度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凡购买非补贴产品无法申请补贴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行承担。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在购机之日(以购机发票为准)起2个月内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对于简易储藏设备等需要安装的设备或设施,须安装完成后方可申请。
县农机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辅助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上传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打印《X 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1份留存,1份交购机者。
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同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纸,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字样。
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姓名必须一致。
如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并到街镇(社区)财政部门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
凡购机者带机申请办理补贴,县区农机部门应结合实际,组织一次性完成申请办理、机具核实等工作,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三)核实公示乡镇(社区)工作人员及时组织对补贴系统内已上传的补贴机具信息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核实无误后在《X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以下简称机具核实表,详见附件2)上签署核实部门与核实人的意见,对机具抽查核实未通过的向购机者做出说明。
当期拟补贴信息汇总公示到村,公示无异议生成《X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上报县农机中心申请结算。
(四)资金兑付县农机中心对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机具进行不低于10%的抽查核实,对单机补贴额高或购机数量多的农机户或农机经营组织重点抽查。
确认无误后,向县财政局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
县财政局确认无误后,按月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并兑付资金。
六、退货实施方案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
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加盖公章,并及时告知县农机中心。
乡(镇)财政所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
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专户”,乡(镇)财政所和县财政局先后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并须及时报送X县农机中心。
七、工作职责(一)县农机中心职责1、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政策咨询、质量投诉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协调指导乡镇一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审核购机者资格,核对惠农“一卡通”帐号,向农户发放X省农机购置明白纸;做好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维护和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公布购机信息、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对农机补贴办理窗口实施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对乡镇上报结算的补贴机具进行不低于10%的抽查核实,核实无误后及时报送财政局申请结算,确保补贴资金到卡到户。
(二)县财政局职责1、县财政局确认无误后,按月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并兑付资金。
负责本系统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按规定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督促代发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将资金打入补贴对象“一折(卡)通”帐户。
3、指导乡镇财政所做好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对补贴对象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三)乡(镇)职责1、乡镇工作人员对补贴系统内已上传的补贴机具信息,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
核实无误后在《X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上签署核实部门与核实人的意见,对机具抽查核实未通过的要向购机者做出说明。
2、核实无误后形成补贴信息汇总表并公示到村,公示无异议生成《X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并将补贴发放明细表报送县农机中心申请结算。
3、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料归档管理工作(档案主要包括:购机发票复印件、公示表,补贴发放明细表,验货核实表等资料)。
(四)乡(镇)财政所1、负责将及时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并进行补贴额发放的数据维护。
2、对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提供的补贴发放明细表进行审核,按照不低于补贴机具的20%的比例抽查核实。
九、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人民政府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县农机中心、县财政局和乡镇(社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
一是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监察、农业、财政、苹果、畜牧、农机,乡镇(社区)负责人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机补贴领导小组;二是建立政府牵头协调,财政、农机部门和乡镇(社区)具体实施,监察部门监督参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的工作机制。
三是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在申请补贴、核实公示、监管与督查、资料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四是要加强内部约束机制,对重要工作事项要集体研究确定,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强化宣传,普及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补贴政策知晓率和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打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实施环境。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普及补贴政策,全面推行阳光政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规范和强化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策、制度、信息、咨询电话和违规现象及问题等,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农业部门网上公布。
三是督导农机企业做好产品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各方责任界定的宣传,深入推进农机企业“承诺践诺”制,让企业和购机者知责任、明义务,互相监督,风险共担,遏制违规行为发生,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经营市场。
(三)严格程序,规范办理县农机、财政部门和各乡镇工作人员要高度统一思想,认真学习新方案,全力抓好落实。
严格工作程序,认真执行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工作纪律。
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