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
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
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
4、疫情管理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及时审核,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
5、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录入网络直报系统,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
8、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9、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10、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及疫情管理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
11、疫情管理人员应保障网络直报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疫情管理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并严格保密。
医院传染病报告与网络直报制度

医院传染病报告与网络直报制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员,其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
任何责任人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
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
审核无误后提交至疾病预防控制科,由网络直报人员进行录卡,报至区疾控中心。
2、疾病预防控制科为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直报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和报告,并建立传染病登记簿。
3、疾病预防控制科做好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和疫情自查,每月底对本月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自检记录。
对发现传染病不报、迟报或漏报的医生,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4、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须在2小时内上报区疾控中心,同时上报疾病预防控制科及分管的领导; 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区疾控中心。
5、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上报院分管领导、医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同时上报区疾控中心。
6、医院疫情报告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进行网络直报。
7、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报告,出现瞒报、缓报、漏报或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8、医务人员未经区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麻风病、艾滋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等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5篇)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一、首诊医生为疫情报告责任人,要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
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村名或街名和门牌号。
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二、疫情管理人员为网络直报责任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同时负责本单位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要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在网络直报中遇到技术问题,立即与市疾控中心联系,及时解决,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三、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和保存工作,收卡后应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不得延误,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至少保留三年备查。
四、一旦发现疫情,必须立即在规定时限内上网直报,特殊或重大疫情要同时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
传染病报告时限:甲类____小时,乙类____小时,丙类____小时内。
五、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网络直报要求进行网络报告、开展测试及其他工作,绝对禁止在正式网站上进行练习、测试。
六、疫情管理员要积极与市疾控中心对所报疫情进行复核,每季度复核一次。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2)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信息系统,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的实时监测、直报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做出科学决策,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保护公众健康。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直报平台建设:建立一个传染病直报的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及时上传和管理。
这个平台可以由卫生部门负责搭建和管理,提供给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使用。
2. 直报流程规范:明确传染病直报的流程和规范,包括哪些传染病需要直报、直报的时间要求和频率、直报的内容等。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导言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在当前社会具有较高风险性,为了及时掌握疫情情况、有效防控传染病的扩散,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通过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传染病发生、传播情况的快速收集和及时汇报。
本文将分析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流程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重要性1.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效率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收集、整理和汇报传染病疫情数据。
与传统的人工汇报相比,网络直报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可以实现全天候、全地域的数据采集和传输,大大提高了疫情监测的效率。
2.加强传染病疫情预警和防控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可以及时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情况,提高疫情预警和防控能力。
通过网络直报,相关职能部门可以迅速获知疫情信息,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控,有效减少传染病的危害。
二、流程1.疫情数据的收集和整理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建立一个信息采集平台,包括传染病监测中心和各级卫生机构。
监测中心负责收集和整理各个卫生机构上报的传染病疫情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疫情数据的传输各级卫生机构将收集到的传染病疫情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监测中心。
为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采取加密和防火墙等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保护。
监测中心根据上报的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汇报给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3.疫情数据的汇报和发布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接收到监测中心的汇报后,根据传染病的疫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发布公告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公众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或手机移动应用程序获取最新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三、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数据传输安全性问题在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中,数据传输的安全性是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可以采取加密技术和访问控制措施。
同时,建立专门的网络防御系统,阻止非法入侵和攻击。
2.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问题为了确保传染病疫情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可以培训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数据处理技能。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时收集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按时汇总、分析,并将汇总分析结果按规定的时限通过网络传输到上一级卫生防疫站。
2、卡片录入及传输时间:市直及乡镇医疗直报单位每天分上午8时及下午1 6时,按时将收集到的传染病报告卡核对后上级输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县(市区)疾控中心上午8时、下午16时上网收到直报单位输入的卡片后,及时审核并上传到地(市)疾控中心。
医院各科室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请务必做好及时送卡及登记工作.
3、旬月年报时间: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在“国家疫情管理系统”中按收卡日期生成当月本县(市、区)传染病发病、死亡数据表,旬报为每月逢“0”,月报时间为每月月底,年报时间为年底。
并向市疾控中心上报;市级卫生防疫站汇总各县(市、区)报表数据,并生成当月报表向省卫生防疫站传报。
4、平时主要以网络方式报告传染病卡片。
与网络不通的情况,系统管理员要及时调试网络或向上级部门申请解决。
5、各级医疗直报单位每天上、下班时间要求上网收取网上通知,以便及时收到各种文件和数据.
6、在紧急疫情期间,要逐级及时向省卫生厅上传疫情数据。
7、原有的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旬、月、年报)按原要求照常进行。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由防保科负责,由疫情专职管理人员执行。
非工作时间由值班人员执行,并做好传染病疫情登记。
二、对法定传染病、病源携带者、疑似患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按照规定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漏报、迟报。
三、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源携带者、疑似患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完成以上报告程序前须先报告分管院领导,同时电话报告杏花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网络直报人员在提交传染病报告卡前要认真审核传染病报告卡的内容,特别是所报疾病的名称,保证准确无误。
五、对瞒报、缓报、漏报、谎报或报告错误者,按《传染病奖惩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网络直报人员要妥善保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下发的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不得随意转让或泄漏。
七、专职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定期不定期修改密码。
医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领导负责制。
2、主管院长及感染管理科负责人为直报工作直接领导人,感染管理科专职医师为直报的责任报告人,必须参加“疾病监控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培训。
3、医院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生在接诊传染病病人、疑以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及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并且按医院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要求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4、感染管理科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审核,发现有缺项或错误的地方,立即给予以核实、补充和更正。
5、任何人发现有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则应按规定上报。
6、感染管理科直报人员通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登录账号和密码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并将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存档备查。
7、医院必须确保“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畅通运行。
8、任何人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得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二、医院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计算机网络管理的维护,当网络系统出现故障时,应以最快速度排出故障,切实保证网络直报通讯系统通畅。
三、为保证网络的通畅,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在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件,若发现,扣当事人奖金20元。
四、传染病网络直报录入人员为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的报告责任人应熟悉计算机操作程序,及时掌握网络直报的要求,及时、准确无误地完成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
五、录入人员每日录入完毕后,应再次核对录入每张卡片的姓名、地址、病种及录入卡片的数量等,检查有无录入错误及遗漏,以保证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录入人员应按病种每月进行一次统计,以检查网络统计报表与卡片统计报表是否一致。
七、录入人员每日录入完毕、工作结束时,应按规定程序关闭计算机系统。
八、网络直报完毕后,录入人员应分类登记传染病卡,并分类妥善保管传染病卡,不得遗失,传染病卡及各种登记本保存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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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
1、我院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和村及个体诊所医务人为责任报告人。
2、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医生负责制。
3、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根据诊断结果,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
发现漏报的应及时补报。
4、疫情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如发现上述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5、网络直报人员收集到传染病报告卡片后,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报告,以便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监测、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
6、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上月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上报主管院长。
8、责任报告人和疫情管理人员应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9、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五年。
10、传染病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处分,并给予相当经济处罚。
11、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
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南屏卫生院甲方:苗木供应合同书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苗木数量:
二、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
合计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有关事项:
1、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 以下。
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
(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