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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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2024版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2024版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2024版高校实验室是开展教学、科研和创新活动的重要场所,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特制定本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2024 版。

一、管理职责1、学校层面成立专门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划和方针政策,研究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职能部门(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评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等。

(2)保卫部门负责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安全培训,对实验室的消防设施和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后勤部门负责实验室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保障,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4)教学科研部门负责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科研项目管理,督促教师和学生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

3、二级单位各学院(系、所)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明确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二、安全教育1、纳入教学计划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开设实验室安全课程,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

课程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2、新入职教职工培训新入职的教职工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常见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等。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实验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和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实验室。

三、管理机构本单位设立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专责人和实验室使用人员代表组成,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四、实验室设备管理1、实验室设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验收入库,严禁私自购置实验设备。

2、实验室设备应有使用手册,定期进行各项检修和维护。

3、设备借用应填写借出单,清点清洁后方可外借。

同时,借出人须对借用设备负责,并保证使用安全。

4、设备出现故障或无法正常使用时,应立即通知管理员,并做好标识,严禁交叉使用。

5、设备报废应到固定场所进行彻底销毁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或私自拆解。

五、实验室用品管理1、实验室用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验收入库,严禁私自购置实验用品。

2、实验室用品应分类管理,储存时应注意分类放置,确保存储环境卫生整洁。

3、实验室用品的借入借出应填写借出单,清点清洁后方可外借。

同时,借出人须对借用用品负责,并确保使用安全。

4、实验室用品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洁,不得任意挪动或私自使用。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放回原处并进行清理。

六、实验室安全管理1、实验室应有专门的安全专责人,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2、实验室应明确各项安全规定和应急措施,并保持透明化,方便各位使用人员理解和遵守。

3、实验室应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的管理,严禁私自存储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

4、实验室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借用设备及实验用品应仔细核对,避免出现不安全因素。

5、实验室容易囤积容器,请统一回收并做好处理,以免堆积、过期、腐烂产生异味。

7、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1、实验室环境应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无菌。

2、实验室应制定详细的环境清洁方案和管理制度,及时清洁并消毒实验室、设备和用品。

3、实验室垃圾、废品应分类处理集中存放,并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和消毒。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

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领导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第六条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下设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和规划;确定实验室安全工作政策和原则,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督查和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研究提出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的工作计划、建议和经费投入,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

第七条实验管理中心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在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完善全校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发布或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是化学、辐射、生物等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实验室安全检查。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某某医院(一)基本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

第三条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二)一般规定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

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临床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定

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定

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定1. 引言实验室作为科研和创新的重要场所,对于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有序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高效、规范,制定本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定,以规范实验室成员的行为,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 实验室使用权限2.1. 所有实验室成员(包括研究人员、实验室助理等)在得到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及授权后方可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资源。

2.2. 对于非实验室成员的个人,严禁未经授权进入实验室,未经批准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资源。

3. 实验室安全与卫生3.1. 实验室成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常识,严禁任何违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3.2. 实验室成员应遵守实验室的严格卫生要求,定期清理工作区域和个人使用的器具,并做好洗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工作。

3.3. 实验室中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4. 实验室设备与保养4.1. 使用实验室设备前,实验室人员应事先了解相关设备的操作指南,并遵循指南的要求进行正确操作。

4.2. 实验室成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并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运行时,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进行维修或处理。

4.3. 实验室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使用。

5. 实验材料与样品管理5.1. 实验材料和样品的存放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材料和样品应用标签明确标注并分类存放。

5.2. 实验材料和样品的使用应事先经过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5.3. 实验材料和样品的管理应定期检查和清点,对于过期、变质或损坏的材料和样品应及时处理和更新,以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科研诚信和知识产权6.1. 实验室成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的原则,不得进行数据造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6.2. 实验室成员在进行科研工作时,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实验室是指经学校批准建立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依托学校建立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实验室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完成所承担的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实践、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任务。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机构第四条实验室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并对实验室实行分类归口管理。

在学校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统筹管理。

第五条学校设立实验室建设委员会,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和科技处处长任副主任,并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第六条实验室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实验室主要管理制度、实验室资源科学合理配置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出建议。

第七条学校教学实验室的归口管理部门是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协调全校教学实验室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依法草拟和完善学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和学院起草教学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三)负责组织拟定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经费、教学实验维持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的年度使用计划,组织做好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四)负责全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

组织做好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五)负责审核实验室用房配置、使用及调整计划;(六)与保卫处、科技处协同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第八条学校科研实验室的归口管理部门是科技处。

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协调全校科研实验室工作。

科技处负责科研实验室的建设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部等相关部门和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学校科研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细则,并对科研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一)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培养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验室是高等院校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重要场所,是反映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三)学校各类实验室,必须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努力为社会服务。

(四)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设置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提高投资效益。

(五)各院(系)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确保实验室管理的规范化。

第二条实验室任务:(一)根据学校的实验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要完善实验教材及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实验室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与学术交流,增强实验室的活力。

(四)加强仪器设备的计量及标定工作,定期校验,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的术状态,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五)做好实验室所用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及家具的一般修理工作第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及职责:(一)负责实验室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固定资产账目,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负责实验室的器材药品、易耗品及材料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建账,严格出入库手续,定期清查盘点,核对帐物,做到帐物相符。

对有特殊实验要用到的危险品、有毒药品、试剂等要单独存放,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到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并严格按审批数量发放。

(三)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学生实验后要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电等安全管理工作。

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四)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因此,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就尤为重要,不仅关系到教师及学生的人身安全,而且还关系到学院资产的安全。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办法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办法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加强中小学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小学教育特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中小学的实验室及其附属设施。

1.3 实验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规范操作、节约资源、服务教学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2.1 学校应设立实验室管理机构,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发展规划。

2.2 实验室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

2.3 学校应成立实验室安全委员会,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3.1 实验室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处理流程等。

3.2 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3.3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师生安全。

第四章设备与物资管理4.1 实验室应建立设备和物资管理制度,明确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和报废流程。

4.2 实验室应建立设备和物资档案,记录设备和物资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

4.3 实验室应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教育经费。

第五章人员管理5.1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5.2 实验室应建立师生培训制度,确保师生熟悉实验室设备操作和安全规程。

5.3 实验室应鼓励师生参与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

第六章环境与卫生管理6.1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有序,定期进行卫生清洁。

6.2 实验室应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合理处理实验废弃物,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3 实验室应提供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保障师生健康。

第七章附则7.1 学校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7.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7.3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通过上述管理办法,可以确保中小学实验室的安全、高效运行,同时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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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工作管理办法
总则
为了加强洞绥公路第A3合同段试验工作的管理,确保第A3合同段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满足业主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试验室工作的原则和工作作风
试验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以数据说话的工作原则,为科学施工提供准确无误的试验检测资料的理论依据。

在试验工作过程中,试验人员必须按试验规范进行操作,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树立乐观向上的人生价值观,培养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

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是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质量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此,试验室要统一试验方法,客观、准确、及时地为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计算指标和数据。

1、试验人员应予高度重视试验检测工作,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悉试验操作理论及操作规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请休假制度。

3、加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

4、充分发挥工地试验流动站的现场试验检测作用,按规范操作试检程序、按规定频率取样检测。

5、认真记录、计算、复核试验原始数据,不涂改、不伪造试验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6、充分利用微机在数据处理方面的优势,及时提供各项试验检测资料。

7、不怕苦、不怕累,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工作在质量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试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第三节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根据施工进度和质量计划,编写试验工作计划。

2、负责检查、鉴定和试验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及时提出报告。

3、负责做好各类原材料试验和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及时提供试验报告。

4、检查、指导试验人员的工作。

5、制定试验仪器的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6、建立试验仪器和设备台帐,妥善保存试验资料。

7、加强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联系,搞好试验工作。

第四节试验流动站负责人职责
1、在中心试验室领导下,根据分部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写分部试验工作计划。

2、负责检查、鉴定和试验(或送中心试验室鉴定)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及时提出报告。

3、配合中心试验室负责做好各类原材料试验和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及时提供试验报告。

4、检查、指导试验人员的工作,并对试验结果负责。

5、认真做好试验报告和检测记录,做到数据准确、字
迹清晰、整齐规范、签证齐全。

6、制定试验仪器和设备台帐,并定期请计量部门对试验仪器和设备进行检定,确保仪器设备计量准确。

7、做好每天的试验工作日誌,妥善保存试验资料。

8、加强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联系,搞好试验工作。

第五节试验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试验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努力钻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严格按照有关试验规程和试验方法做好各项试验,及时填写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试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试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技术主管部门。

3、试验人员应详细观察和记录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或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4、爱护试验仪器设备,做到定期维修保养并妥善保管,确保试验仪器设备正常完好,量值准确。

5、试验人员接到现场试验任务后应积极行动,优质高效完成试验任务,不得拖拉延误,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试验结束后,清扫场地,整理安放好试验仪器及试验资料,保持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做到干净卫生,安全可
靠。

7、严守企业秘密,不得将试验技术随意外传。

第六节试验室仪器管理及操作规程制度
1、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技术,了解各种试验仪器的性能。

2、试验仪器由专人操作,专人管理,定期检修。

对有怀疑的仪器应及时进行标准测定,检验其准确性、精确度。

3、试验人员应爱护仪器,保持仪器的良好技术状况。

熟悉各类仪器的操作方法,发挥其工作效率,预防和排除故障。

并正确操作,避免因人为错误操作而损坏仪器或减低其正常使用寿命;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切实提高试验工作质量和水平,规范操作,为试验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提供保证。

5、试验前应调试仪器,使仪器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6、试验完毕后,应清理试验场地,仪器按原位归类摆放。

7、所有试验设备统一由中心试验室登记造册后下发到各分部试验流动站和拌和场试验室,凡到中心试验室领取试验仪器设备必须登记备案,并由领取人签字,妥善保管,安全使用,作好保养,定期进行检验校核,对所领仪器进行全过程负责。

8、欠缺的试验仪器设备,应尽早通知并将清单上报中
心试验室,以便统一调配、配置,不影响施工进度。

9、凡发放到各分部的仪器由领取人负责,服从中心试验室统一调配,工程完工时,应如数退交中心试验室。

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本合同段的试验工作管理实行二级垂直管理体制,即中心试验室为一级;各分部的试验流动站(含拌和场试验室)为二级。

中心试验室负责对各分部的试验流动站的工作进行整体布署和管理。

各分部的试验流动站人员必须无条件授受中心试验室的工作安排和指导。

试验室组织机构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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