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类)官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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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类)一、总则为确保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本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食品安全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企业应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职责,制定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到人。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质证明。

2. 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3.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按照规定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遵守卫生操作规范。

2. 食品加工制作场所、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清洗、消毒。

3.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食品安全。

五、食品销售与配送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相关信息。

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运输安全,防止食品污染。

3. 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管理。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 按照规定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员工培训与考核1. 企业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建立员工食品安全考核制度,确保员工掌握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及时进行培训和指导,直至合格。

八、食品安全自查与改进1. 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官方版(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官方版(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官方版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____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办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法、清水冲、热水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洁消毒,不隔餐隔夜。

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8、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定时做紫外线消毒,做好《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官方版(二)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餐厅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餐厅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餐厅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入职前需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证明无传染病及恶性疾病。

第六条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每隔一年需要提交一次体检报告。

第七条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及工作区域,不得抽烟、喝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

第八条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必须穿着工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男士不得留长发;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

第三章食材管理第九条餐厅食材应从固定合作商处进购,合作商需通过店内管理人员的筛选,确保食材来源可靠。

第十条餐厅应建立食材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购的食材进行查验,确保食材新鲜、无腐败变质。

第十一条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须检查店内食材存放情况,及时清理过期、不新鲜食材,不得将其用于餐食制作给顾客食用。

第十二条餐厅应建立食材追溯体系,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第四章加工制作管理第十三条餐厅应建立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餐厅应定期对加工制作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餐厅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第五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六条餐厅应建立餐饮服务管理制度,确保餐饮服务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餐厅应定期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餐厅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

第六章卫生管理第十九条餐厅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扫,确保餐厅环境整洁。

第二十条餐厅应建立健全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对餐厅进行卫生检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总则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3)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餐饮具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食品原料采购与管理1. 食品原料采购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不符合标准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2. 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

3. 食品原料入库前,应进行验收,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合格。

4. 食品原料应按照类别、品种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措施。

四、加工过程控制1. 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4.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1. 餐饮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进行清洗消毒。

2. 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存放在专用保洁柜中,防止二次污染。

3. 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应齐全,便于追溯。

六、食品安全自查与监督检查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餐饮具等进行监督检查。

3. 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1.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5篇)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5篇)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和培训制度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3.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需接受临时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3.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3.4当观察到以下症状(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3.5从业人员必须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一)进入经营场所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

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二)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

男士禁止长发、长胡须。

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三)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食品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具有指导和监督作用。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标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选择食品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合理的储存温度和湿度要求,定期检查和清理储存设施。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设置专门的食品加工区域,确保加工设备和器具的卫生和安全。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制定食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配送车辆和人员的卫生和安全,防止食品被污染或变质。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识完整、真实,制止过期食品销售行为。

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训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对新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档案记录。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再培训。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违法行为的,监督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要求食品经营者立即改正,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积极配合监督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第五章罚则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监督部门可以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餐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餐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餐饮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定义1.餐饮服务机构:指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2.食品:指人们日常食用的具有营养价值,可以满足人体生长、发育、健康维持和生命活动需要的物质。

3.食品安全:指确保食品不受有害因素侵害,不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状态。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餐饮服务机构的责任1.餐饮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餐饮服务机构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餐饮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餐饮服务机构应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五条从业人员的责任1.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食品安全。

2.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3.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六条食品采购准则1.餐饮服务机构应选择具有合法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供应商,购买合格食品原料。

2.餐饮服务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档案,记录食品供应商信息和采购核查情况。

3.餐饮服务机构应对进货食品进行验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食品储存管理1.餐饮服务机构应对食品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2.餐饮服务机构应严格控制食品储存温度,确保食品保存质量。

3.餐饮服务机构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储存设施,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供应管理第八条食品加工操作规范1.餐饮服务机构应遵守食品加工卫生规范,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2.餐饮服务机构应定期维护和清洁加工设备,防止出现食品安全隐患。

3.餐饮服务机构应加强食品加工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不患传染病。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二)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具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四)每年接受一次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二)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监督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四)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五)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章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第四章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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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本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单位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每日人员晨检,及时将“五病”人员调离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工作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就餐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7、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我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我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米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我单位建立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对经营过程中各关键环节(食品原料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加工过程、销售等)进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1、采购: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

2、运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米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验收及贮存:建立食品验收、贮存管理、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食品加工制作环节: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应保持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按要求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标准的餐饮具。

5、成品供应: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正,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2、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3、建立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并按规定进行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

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6、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7、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8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工用具、设备、洗涤剂、洗涤剂等)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2、采购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3、严格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原料, 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采购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

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2、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

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

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3、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4、主食、副食分区存放。

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5、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6、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7、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我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单位负责人负责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本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分别处理,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禁止将操作间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餐厨废弃物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具有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散落;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榨取地沟油;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我单位定期对所经营食品的保质期限、感官性状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封存处理。

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 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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