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如何完善⼈民代表⼤会制度如何完善⼈民代表⼤会制度⼈民代表⼤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针对如何完善⼈民代表⼤会制度,以下我主要从两⽅⾯进⾏阐述:⼀、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是全国⼈民代表⼤会的重要职能。
⽬前,我国⽣效的法律共231部,其中223部是党的⼗⼀届三中全会以后制定的。
这说明,改⾰开放3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发展的黄⾦时期,我们⽤30年的时间完成了其他国家需要⼏百年才能完成的⽴法任务,⽴法速度之快为世界所罕见,堪称世界⽴法史上的奇迹。
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个国家法律制度成熟的标志。
200多部法律的颁⾏,表明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这是我国改⾰开放30年所取得的重⼤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社会主义伟⼤成就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国⼈⼤作为⽴法机构所取得的重⼤成果。
这项重⼤成果的来之不易,不仅在于⽴法的数量,更在于这些法律的中国特⾊。
中国特⾊的法律体系是以中国国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两⼤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法律体系在内容和作⽤上都不同于西⽅,我们不能⽤西⽅的法律体系来套中国的法律。
外国法律体系中没有的法律,只要我们需要就及时制定;反之,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如果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需要,我们就不搞。
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由法律、⾏政法规和地⽅性法规组成的。
有些事项,⽤法律来规范尚不具备条件,可先依法制定⾏政法规和地⽅性法规,待条件成熟后再制定法律,这是中国特⾊。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段,但并⾮唯⼀⼿段。
在中国特⾊法律体系形成过程中,我们还充分运⽤伦理道德、习惯规则、⾏业⾃律、市场机制来调整社会关系,以便集中⽴法资源,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这也是中国特⾊。
提⾼⽴法质量是全国⼈民代表⼤会的⾃觉追求,⽽科学⽴法、民主⽴法是提⾼⽴法质量的内在要求,必须贯穿于⽴法⼯作的全过程。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摘要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9周年,赞颂人民代表大会取得伟大成就的时候;在大讲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候,我们不要忘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取得的成就,主要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系列重要改革的结果。
应该看到,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职权还远没有充分落实,人民群众还不够满意。
在新的形势下,人民代表大会又面临许多新的越来越大的挑战,不对人民代表制度进行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想的优越性就不能发挥出来,也就不可能很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所以,本文想谈谈人民代表大会当前面临的问题、挑战和如何改革的问题。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完善目录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实质 (4)(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 (4)(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 (4)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概述 (5)(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5)(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 (5)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6)(一)人大代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6)(二)选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8)(三)人大监督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8)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议 (9)(一)完善人大代表制度 (9)(二)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 (10)(三)完善人大监督制度 (10)五、结论 (13)六、参考文献 (13)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实质(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经过民主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并由权力机关产生其它国家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
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实行合议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保证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实行中央与地方适当分权,发挥两个积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在我国的政治体系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视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民主制度。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之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保障人民权益、推动国家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治环境的变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
本文将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之处进行探讨。
一、加强代表的素质培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在于代表,好的代表可以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真实地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诉求。
为了提高代表的素质,应该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和教育。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举办专门的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向代表传授法律知识、政治理论、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代表的考核和监督,确保代表能够真实地履行职责。
二、充实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主要包括立法、监督和决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功能,可以适当增加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数量和会议时间,确保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另外,应该加强代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立法和决策的过程。
此外,为了增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功能,可以建立健全以代表会议为主体的特别检查组织,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加强公众参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因此公众的参与非常重要。
为了加强公众参与,可以通过举办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反馈给人民代表大会。
此外,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应该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媒体等途径,向公众传递政策信息,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
四、加强法治意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需要在法治的基础上进行。
代表应该始终站在法治的制高点,依法行使权力,为国家和人民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代表的权责和行为准则,确保代表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
只有不断加强代表的素质培养,充实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加强公众参与,以及加强法治意识,才能更好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健康发展,实现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优化。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已有50多年历史,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与完善的程度是衡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
随着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逐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在不断发展、日趋完善。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
本文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出发, 论述其发展的必要性,分析其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使其更好地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发展,问题,完善目录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特征 (1)(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涵义 (1)(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特征 (1)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 (2)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3)(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现状 (3)(二)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存在缺陷 (4)(三)人大议事公开存在不足 (5)(四)人大监督力度不足,缺乏实效 (6)四、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议 (7)(一)改革人大代表选举制度 (7)推进人大议事的公开化 (8)(三)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强化监督实效 (9)五、结束语 (11)六、参考文献 (11)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特征(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涵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不仅包括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的有关制度,而且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基本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直接联系在一起,二是我国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试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试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定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中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们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2、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3、各级人大作为各级国家机关的核心(权力机关)。
4、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一院制,其代表实行兼职制,并设委员会为常设机构。
第1 页5、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与活动原则。
三、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问题自1954年宪法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至今已整整五十年。
这期间,宪法虽历经多次修改,但人大制度的基本架构却一直沿袭下来。
但是,当前人大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1、选举制度的具体规定与程序不够科学,不够完善。
我国人大代表选举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间接选举使得代表民意的可能性下降。
2、人大制度在发扬民主方面还有待加强。
人大代表就是联系人大与人民的重要枢纽,现阶段代表还缺少切实深入地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有效渠道,代表与选民与选举单位的联系还缺少制度保证与内在动力,代表在反映群众意见与要求,督促政府解决群第2 页众困难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
代表的作用不能真正发挥出来,推进人民当家作主方面的工作就无法推进。
3、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利的法律效力难以确定。
例如在常委会不生产书面的法律文件的情况下,委员发表意见其法律效力如何。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结论是否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是否必须作为司法判决或者行政决定的依据,是否存在着取代行政决定与司法判决的可能。
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通过"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其生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这些问题在现行法律中都无法找到答案。
4、人大代表构成不合理,人大代表作用发挥较差。
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途径作者:姚科来源:《俪人·教师版》2014年第02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长期以来,由于根深蒂固的“人治”思想的影响,人们对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宪法和法律意识不强。
2、宪法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制约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常发展我国没有建立起完备的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成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宪法监督缺乏具体的监督程序、制裁措施和起诉审查方法。
事实上,宪法只有具有获得司法化的强制效力,才能进入普通人的生活,而不只是高高在上的最高法。
3、民主法治传统的缺失邓小平在1980年回答意大利记者提问时就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
”民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立政基础,唯有切实的民主,才能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落实。
民主法治传统的缺乏从根本上制约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4、缺乏激励和竞争机制首先,在我国目前人大代表的选举中,竞争因素少之又少。
不仅差额选举制度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而且有的地方还搞“上面定名单,下面画圈圈”的被动消极选举,严重挫伤了选民的积极性。
其次,在人大代表履职中缺乏激励机制。
积极履职的得不到奖励,不犯错也不作为的没有罢免,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
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人大代表工作的积极性,得过且过。
二、新时期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路径完善人民大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的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点,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
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权力运行的法治化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制保障。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一)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一)论文摘要: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议会,可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却没有得到应该有的尊重,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在人民群众的心中的地位也没有得到体现。
但这个世界上权力最大、人数最多的议会,其权力行使的效果却不甚理想,它具有许多重要的权力,却从不行使。
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人大代表的素质不高,其原因是制度的缺陷。
人是在制度中长大的,制度造成了人,也培养了人的素质。
本文从七个方面阐述了对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的探讨。
关键词:人大代表制度问题解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腾飞,但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却没有得到应该有的尊重,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在人民群众的心中的地位也没有得到体现。
其原因就在于人大代表制度本身的缺陷,要完善人大代表制度,就必须从相关制度本身的改革入手。
一、代表人数太多,应大量减少人数我国选举法第15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不得超过3000名。
选举法第9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350名,省、自治区每15万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直辖市每250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1亿的省,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000名。
我国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2970人,第八届代表为2978人,第九届代表为2979人,第十届代表超过了3000名。
3000人左右的一个会议,如果让每个代表发言1分钟的话,就得3000多分钟,两天两夜多。
再看地方,北京市人大代表名额为781人,河南省为957人,山东省为930人,最少的是青海省399人,宁夏423人,西藏445人。
所以,在全体会议上,每个代表的发言只能是没有,大会的时间留给大会主席团来发言和主持表决,代表的作用也只能限于鼓掌欢迎举手通过了。
在一个议会里,代表人数越多,每个代表对全体会议上通过议案的作用就越微弱,代表的价值就越小。
代表人数越少,每个代表对全体会议通过议案的作用就越大,代表的价值就越大。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完善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完善第一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各级人大代表职务制度。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二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全国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了全国人民的利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表明,它对推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政府各部门都需要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确保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了地方人民的利益。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表明,它在地方政府工作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政府各部门需要向地方人大代表报告工作、接受地方人大代表监督,确保地方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了基层人民的利益。
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表明,它对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基层建设、维护基层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在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政府各部门需要向基层人大代表报告工作、接受基层人大代表监督,确保基层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三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是我国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
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是保证人大代表代表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保障。
应进一步完善选举程序,把选举制度和选民权利有机结合起来,保障人民有更多的表达意愿、参与政治决策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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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论文摘要: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议会,可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却没有得到应该有的尊重,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在人民群众的心中的地位也没有得到体现。
但这个世界上权力最大、人数最多的议会,其权力行使的效果却不甚理想,它具有许多重要的权力,却从不行使。
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人大代表的素质不高,其原因是制度的缺陷。
人是在制度中长大的,制度造成了人,也培养了人的素质。
本文从七个方面阐述了对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的探讨。
关键词:人大代表制度问题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腾飞,但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却没有得到应该有的尊重,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在人民群众的心中的地位也没有得到体现。
其原因就在于人大代表制度本身的缺陷,要完善人大代表制度,就必须从相关制度本身的改革入手。
; 一、代表人数太多,应大量减少人数
我国选举法第15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不得超过3000名。
选举法第9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350名,省、自治区每15万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直辖市每250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1亿的省,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000名。
我国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2970人,第八届代表为2978人,第九届代表为2979人,第十届代表超过了3000名。
3000人左右的一个会议,如果让每个代
表发言1分钟的话,就得3000多分钟,两天两夜多。
再看地方,北京市人大代表名额为781人,河南省为957人,山东省为930人,最少的是青海省399人,宁夏423人,西藏445人。
所以,在全体会议上,每个代表的发言只能是没有,大会的时间留给大会主席团来发言和主持表决,代表的作用也只能限于鼓掌欢迎举手通过了。
; 在一个议会里,代表人数越多,每个代表对全体会议上通过议案的作用就越微弱,代表的价值就越小。
代表人数越少,每个代表对全体会议通过议案的作用就越大,代表的价值就越大。
我国有些人大代表,对开人大会议的积极性是不高的。
人大代表名额的多少,对于在人大会议上能否产生出热情洋溢的政治民主气氛实有着一种关键的作用。
从议会便于开会讨论问题的角度来看,以200到300人为准,较为合适于开会,往上则呈饱和状态,人数再多,开会的效果肯定不好。
从国外议会制度来看,只有极少数几个国家,如日本、意大利、印度等,它们的两院制议会中有一院是超过500人以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它们的议会中任何两院都没有超过500人以上的。
所以,有鉴于我国人大代表开会的现状和国外议会制度的建设经验,应当适量地将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名额进行压缩,将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压缩到400-500名。
省级和省级以下的地方人大代表名额,压缩到200-300人,甚至更少。
; 二、改革人大代表审议议案由代表团分组审议,再交付大会表决制度
由于我国各级人大的代表过多,在全体会议上无法审议议案,所以人
大代表审议议案只能交由代表团分组审议,再交付大会表决。
以全国人大为例,代表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的代表组成。
代表团的作用是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组织本团代表对议案进行审议,也可以由代表团团长或者选派代表,在全体会议上代表代表团发言。
; 但代表团既是按地区来分类,代表团的团长往往就由该区的省委书记或省长等党政要员来担任。
所以,一个议案的提起,往往先由团长作提示性发言,最后作总结性发言。
全国人大代表从全国各地来到北京,除要监督中央各国家机关外,还要借助中央来监督地方,但在代表团团长由地方行政长官来担任的前提下,使得代表们的发言受到牵制,往往不谈问题,只谈成绩,不谈官员个人责任,而只谈地区自然条件差异等,成了一种表决心,展望未来的讲台。
所以,在不能立即修改选举法减少代表人数的情况下,分组审议时应该打破以地区为分组标准,改革为随机分组,选举组长进行主持。
; 三、改革我国人大代表兼职制度,实现人大代表的职业化
在欧洲中世纪,议员是一项属于贵族的荣誉职业,一个重要原因是议会那时不是一个职业机构。
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的复杂化和民主参政意识的提高,议会的职能不断提升,议会立法不断取代由司法贵族制定的判例法。
自从18世纪以来,英国下议院的地位不断提高,议员也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正式职业。
如果你做议员,就可以从国家获得保障的体面收入。
由于现代社会高度复杂,而法治国家的社会关系必须获得立法的及时调整,议员是一项很忙碌的专门职业,因而不允许
从事“第二职业”。
中国的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至今仍然是一项非正式职业,除了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外,绝大多数人大代表甚至人大常委会的普通委员都在从事着别的社会职业;参加人大只是其“第二职业”,因为她(他)要从其本职工作来拿工资的。
立法是一项耗时费力且经常需要困难的利益妥协的工作,因而要求专门的注意力。
人大工作机构有一些专职工作人员,但他们大多数人不是人大代表,不能代表选民的利益。
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但人大代表本身有相当一部分,却是来自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官员。
全国人大由主席团来主持会议,但主席团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国家领导人,他们主导了会议。
所以,人大开会,成了国家领导人自己监督自己,在代表团中,成了地方领导人自己监督自己,整个人大的监督功能就落空了。
; 四、改革人大的会期制度,延长开会时间和次数
我国各级人大每届任期5年,但开会时间太短,5年之内只开5次会议,1年1次,每次2至3个星期。
开会时间如此之短,使得人大代表大多数时间又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所谓人大代表的人民性,是指人民代表来自于人民,又复归于人民,在我国即是指采用兼职代表制,代表在每年1次的人大会议外,都有自己的工作,所以代表往往视每年一度人大会议只是自己繁忙工作之外一种消遣和放松。
所以,任期太长,而开会时间太短,容易导致人大代表忘记了自己的职责。
他对自己执行职务就会形成漫不经心的习惯,他来开会,只能感性地
谈一下自己的日常生活,而不可能对某个议案有更深刻的洞察。
; 我国的人大制度跟西方议会制有一个区别的是,就是在人大全体会议下,设一个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继续工作,每二个月举行一次会议,一次一个星期左右。
所以,把全国人大的开会时间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会时间加起来,也不过九个星期,六十几天左右。
议会是一个开会的地方。
议会不开会,经常处于休会期间,议会的权力是无法体现出来的。
从西方国家来看,法国宪法将议会的开会时间明确写进了宪法,“议会每年自行召开两次常会,第一次会议自十月二日开始,会期八十天。
第二次会议自四月二日开始,会期不得超过九十天。
”如西班牙宪法规定:“两院每年在两个固定期间召开会议:第一期间是九月至十二月,第二个期间是二月至六月。
”议会开会的时间越长,就越能体现议会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力。
从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来看,绝大多数国家的议会会期至少都在3个月以上,另外,还有几个非洲国家的宪法规定,会期最长不超过4个月。
; 我国宪法有一个缺陷,就是没有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开会时间作出明确规定。
欲要发挥人大代表监督政府的功能,就得使议会经常处于开会的时间,就得对人大代表参与开会有一定要求,不在会议时间,对人大代表考察民情,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也有一定要求,这些应由法律作出进一步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