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认识
在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在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上的讲话为认真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切实加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与人大的工作联系,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民主执政、科学施政,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建立相关制度讲几点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摆到了事关现代化建设成败的高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原创:对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党的领导,保证人民行使权利,保证国家兴旺发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在促进我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特别是在党的十六大召开以后,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监督工作有了新加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了新进展,认识任免监督有了新改进,代表工作有了新发展,机关建设有了新进步。
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经过多年广泛宣传和深入工作,县政府及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日益深刻。
充分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党对国家实施领导的一大政治特色和优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实行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全县“三个文明”建设,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建设商洛生态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两会制度的认识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对两会制度的认识对“两会”制度的认识摘要:两会是中国的窗口,关注中国就不能不关注“两会”。
“两会”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已经成“制”。
我国的“两会”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选择并坚持的政治发展道路的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两会具有重要的作用以及独特的特点和巨大的优势。
关键字:两会作用特点优势意义正文:春光明媚的三月,喜逢两会胜利召开。
在我们充满勃勃生机的校园里立刻掀起了一股“两会”学习热。
作为一个大学生,我认真收听、收看“两会”相关报道,借此机会我想谈一下对“两会”的了解及两会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特点和作用。
两会是中国的窗口,关注中国就不能不关注两会。
经过60年的持续发展,特别是30年的改革开放,今天的中国经济总量世界第二,进出口总额世界第二,外汇储备世界第一,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日益提高。
我们的发展和走势直接影响着世界经济态势和政治格局。
因此,国际社会不能不关心中国的情况,两会就必然地成为国际看国内的一个重要窗口、世界看中国的一个重要平台。
一、两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两会”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已经成“制”。
我国的“两会”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选择并坚持的政治发展道路的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当然,也是体现了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规律的。
从政治文明发展规律的层面说,我国的“两会”制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
一、“两会”制体现了代议民主与协商民主有机结合的政治形式民主的实质只有一个,就是人民当家做主。
就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而言,民主大体有两种基本形式:即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
民主的这两种形式分别由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来体现。
我国人大制度认识上的几点误区

治制度 。 根本 , 重在强调“ 核心” 本质”基本 , 和“ ;
重 在 强调 “ 基础 ” “ 可 缺少 ” 和 不 。但 “ 根本 的” , 首 先 必 须是 “ 基本 的 ” 。从 这 个 意义 上 看 , 民 人
席、 副主席 ,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是 由全国人大选
腐败, 因而是建立社会主义法制所必需的。 四是 有学 生提 出人 民代 表 大会 为什 么不 实
行 “ 院制 ”政 协可 以看 成是一 个 “ 吗? 两 ? 院” “ 院制 ”是 西 方 国家 议 会 的 一 种 组织 形 两 式 。所 谓 “ 院制 ” 单地 说就 是把 议 会分 为两 两 简
人民群众经过选举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代表理所当然地应该为产生它的政治基础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方式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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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长期的高中政治教学中,发现许多 学生在学习关于我国人大制度时对其认识常陷
大决定任命的。同时 , 国人大有权罢免上述人 全 员 。国家主席在全 国人 大和全 国人大常委会作 出
决定 后予 以宣布或执行 。国务院是最高 国家行 政 机关 , 是全 国人 大 的执行 机关 , 全 国人 大负 责 对
法国叫“ 参议院” 国民议会”荷兰叫“ 和“ ; 第一院” 和“ 第二院”瑞士叫“ ; 联邦院” 国民院”等等。 和“ ;
制度 。前者要求 国家政权 的组织 形式 , 有利 于 要
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后者要求在处理
中央与地方 的关 系问题 上 , 既要发挥 区域 自治地 方 的 主动性 、 积极性 , 又要确 保 中央的统一领 导 , 将 中央 和地方 的利 益关 系很 好地 有 机地 协调 起 来 。这 两个方 面的原 因 , 以说是 我 国实行 人 民 可 代表大会制 的重要 的国情基础 、 治基 础 。 政 人 民代 表大 会制 度 的核心 内容是 “ 主权 在 民” “ 和 民主集 中” 人 民通过 选举 代表 组成 国家 。
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安排。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尤其是县乡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标签:县乡人大工作思考一、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
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基础在县乡。
县乡人大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实现基层政治生活民主化的根本途径。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健全基层国家政权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县乡人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县乡人大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二、县乡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1.少数县乡人大会议质量不高,存在“走过场”现象极少数地方县乡党委对代表的政治观、素质观、结构观等把关不严,极少数县乡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审查不严,一些地方还出现过选举违规现象;一些地方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加报到半天就结束,程序极其不规范。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导致少数地方县乡人大会议质量不高,存在“走过场”现象。
2.少数县乡人大行使法定职权不充分,存在“虚化” 现象一是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定位模糊化。
对县乡重大事项的决定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知情不充分。
客观现实是党委政府直接将已经形成的重大事项提案提交到人大,之前并没广泛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也没有让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委员们参与、参加重大事项的讨论、调研全过程。
在一些重大决策事项上,往往以党政联合决策代替人大决定权。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已有50多年历史,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与完善的程度是衡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
随着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逐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在不断发展、日趋完善。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
本文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出发, 论述其发展的必要性,分析其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使其更好地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发展,问题,完善目录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特征 (1)(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涵义 (1)(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特征 (1)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 (2)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3)(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现状 (3)(二)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存在缺陷 (4)(三)人大议事公开存在不足 (5)(四)人大监督力度不足,缺乏实效 (6)四、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议 (7)(一)改革人大代表选举制度 (7)推进人大议事的公开化 (8)(三)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强化监督实效 (9)五、结束语 (11)六、参考文献 (11)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和特征(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涵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不仅包括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的有关制度,而且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关系的一系列基本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依据: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我国国家政权的本质直接联系在一起,二是我国国家政权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对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的几点认识

对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的几点认识作者:陈田贵来源:《人大研究》 2018年第3期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过程中,就如何进一步坚定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牢固树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地方人大工作,谈点粗浅的认识。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探索建立的历史选择,是体现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党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的重要制度载体,必须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第二,坚持党的领导要求人大一切工作必须体现党的意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宪法和法律赋予的。
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必须贯彻落实。
因此,必须强调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立和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作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始终坚持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领导下的全局工作之中,紧紧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人大工作,在实践中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
要坚决贯彻党的决策部署,确保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确保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确保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改革与发展 1998年09期我们国家之所以建立并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国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这一根本性质决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密切人民代表同人民的联系。
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这一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
一、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党对国家的领导,最根本、最主要的是思想政治领导,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靠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靠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并不是由党来包办一切,不是简单地由党对人民群众直接下命令。
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国家形式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
同时,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和活动,都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的。
加强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一致的。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人大工作,关心人大的建设。
要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党中央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凡是应该由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决定的事项,都要提交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
在人大代表培训班上的总结讲话

在人大代表培训班上的总结讲话在人大代表培训班上的总结讲话在人大代表培训班上的总结讲话各位代表、同志们: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这次市人大代表学习班举办得很成功,成效很大。
在这两天半的时间里,大家认真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毕可仁同志的重要讲话,听取了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刘和海教授和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于志洁副主任的专题辅导报告,名市人大代表就执行代表职务及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方面的经验和体会作了交流发言。
在学习中,大家集中精力,认真听讲,积极讨论,许多同志还记了大量的学习笔记。
大家普遍感到,这次学习班时间虽短,但收获很大。
一是通过学习明确了宪法的法律地位,即宪法具有根本性、最高性、高度稳定性和权威性;二是加深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应有之义,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客观需要三是进一步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权利和义务,增强了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执行代表职务的有关知识,提高了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全面履行好代表职责的自觉性。
可以说,这次学习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参加本次学习班的代表们表示祝贺和感谢!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非常重视,继某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意见》之后,去年九月,又成功举办了第一期市人大代表学习班,有多名市人大代表参加了学习。
经过学习班较为全面、系统地学习,代表们对履行职责“为什么、干什么、怎么做”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许多代表和代表小组召集人把学习班上学到的知识带回去,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应用到代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去年月,我带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的同志,到个县市区对代表开展活动情况作了专题调研,与多名代表小组召集人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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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认识(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对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极大。
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
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既包括国家性质方面的制度,也包括政权组织形式方面的制度,两者是内容和形式相辅相成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成立,就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人民群众成了国家的主人,它标志着我国从实质上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这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伟大变革。
但是,只有这一方面还不够,还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政权组织形式,使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力。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我们对这个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夺取了政权、建立了人民共和国就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虽然一九五四年宪法写上了“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但在实际工作中,未能一以贯之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甚至一度将它搁置不用。
五十年的历史告诉我们,凡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时候,社会民主生活就比较健全,决策就比较符合实际,国家政治生活就比较和谐稳定,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就比较顺利。
反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旦遭到破坏,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就会发生混乱,人民群众就会陷入灾难。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前,党和国家重视民主法制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生活中发挥了较大作用,因而保障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政通人和,社会稳定,各项事业进展顺利。
这是新中国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
但是,1957年以后,没有始终如一地坚持民主法制思想,一些应当提交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依法办理的重大事项,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去做,打乱了国家的正常秩序。
比如,1958年2月,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计划报告中,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指标,确定1958年钢产量为624.8万吨,比1957年钢产量535万吨增长17%。
应当说,这是一个比较实事求是的指标。
但在同年6月,没有经过全国人大再讨论,即决定1958年钢产量的指标为1070万吨,要比一九五七年“翻一番”。
由此发起了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使国民经济的发展比例严重失衡。
又如,依照一九五四年宪法的规定,乡、镇一级政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委员会(即人民政府),同样,未经修改宪法,也未经全国人大讨论,只是党内作了一个决定,就用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更换了宪法规定的乡镇政权。
大跃进的发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开展,是导致三年困难的重要原因。
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停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以“革命委员会”更换宪法规定的地方各级人大和人民政府,打倒一切,全面内战,则更使民主法制荡然无存,国家和人民遭历劫难,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在做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一重大决策的同时,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战略方针。
由此开辟了我们国家充满生机和希望的历史新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我们党高度重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律化、制度化建设。
江泽民同志代表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从战略高度指导和推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重大进展。
除国内外有目共睹的立法成就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审议决定了全国和地方的一些重大问题,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预决算,还包括三峡工程的兴建。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还依法选举和任命了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监督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展并逐步增强实效。
五十年的历程证明,只要认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能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保证国家机器正常、有效地运作,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卓有成效地组织全体人民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稳步地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
(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根本保证。
五十年的历史证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程,是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的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党的先进性和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决定的,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
1979年初,邓小平同志曾说:“在中国,在五四运动以来的六十年中,除了中国共产党,根本不存在另外一个象列宁所说的联系广大劳动群众的党。
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我国过去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大国,近代历史表明,任何其他政党和政治势力,都没有能力真正实现国家的统一,他们设计的任何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都没有在全国范围真正实行过。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创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使之不断完善,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真正实现了人民民主。
当前,我们这样一个56个民族、近13亿人口的大国,面对改革和现代化建设这样一个伟大、艰巨的系统工程。
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政治核心,领导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建设好自己的国家。
西方三权分立制度是同资产阶级多党制联系在一起的。
各政党通过竞争角逐,取得议会的多数或者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的职位,达到掌握国家权力的目的。
我国决不能实行西方国家的多党制。
那样做势必会取消共产党对国家生活的统一领导,导致政治纷争不已,国家权力失控,甚至国家的分裂和动荡,危害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这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
在处理党和政权的关系上,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经历了一个长期探索的过程。
在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全国政权掌握在反动统治阶级手里,加上为了适应变化着的革命斗争形势,党的领导更多地是通过政策和直接领导的形式实现的。
在党领导人民建立了全国性政权以后,党的领导方式应当转变为领导人民掌握政权,既要依靠党的形式,又要依靠政权形式;既要依靠政策,又要依靠法律。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我们党是注意了这个问题的。
除立法外,国家的一些重大问题,包括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商业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等决定,都依法定程序提交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讨论通过,然后去执行。
1957年以后,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加上权力过度集中的体制,党的组织往往包办政权事务,没有很好发挥政权机关的作用。
国家进入改革和建设的新时期以来,我们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学说,总结历史经验,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提出并实践了改善党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在实际工作中,凡是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国家重大问题,都是先由党中央作出决策,然后提交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依法审议通过,形成法律或者决定。
这种通过不是简单地走形式,而是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严肃、周密的过程。
这个转化意义深远。
经过这样一个转化过程,一是更好地集中了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使决策更加完善周到,避免出现重大失误。
二是体现着党领导人民通过民主程序履行当家作主的权力,发挥广大人民的主人翁精神,使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人民的自觉行动。
三是以法律形式来规范各级国家机关和全体人民的行为准则,可以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的贯彻落实。
这是党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它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使党真正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我们国家推进现代化建设,经得起各种风险的重要保证。
(三)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任务。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核心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国家权力,再由人大产生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分别行使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作过程,就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民主集中过程。
人大享有的立法权、重大问题决定权、选举任免权和监督权,都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体现。
其中,立法和监督是具有经常性和全局意义的两项权力。
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广大人民的意愿进行的创制活动,是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给自己立规矩。
二十多年来,全国人大和有关地方人大一直把立法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取得了重大、辉煌的成就。
现行宪法根据国情,确定了统一的、分层级的立法体制,既发挥了中央与地方两个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适应了行政管理和地方管理的实际需要,又保证了国家法制的统一。
立法法对全国人大与国务院、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基本的立法程序、法的适用规则和立法监督工作,作了统一规范。
立法法的制定与实施,标志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立法体制已经建立起来。
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比较完整、成熟的具体制度之一。
二十多年来,除现行宪法和四个宪法修正案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出包括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门类的200多件现行有效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600多件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7500多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60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实现了有法可依,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六大重申了这一立法目标。
实现这一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也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我们应该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根据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抓紧制定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些基本的、急需的、成熟的法律。
人大的监督,从实质上说,是人民群众对属于自己的、经人民代表大会授予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的权力,有控制其运转的权力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