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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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制度1. 背景为了透明、公开地管理医院事务,并保护患者和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医院逐渐推行院务公开制度。

2. 目的此文档旨在规范医院院务公开程序,明确各项公开内容以及实施方式,保证公开透明,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强患者和公众对医院的信任度。

3.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内各项经济管理、医疗管理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

4. 具体规定4.1 公开主体医院作为公众服务机构,是主体,应该对外公开全部与医院经济和服务有关的信息。

各医院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单独部门负责公开工作,配备专职公开工作人员,保证发布顶层设计文件和各项公开内容符合规范。

4.2 公开内容医院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4.2.1 顶层设计和规章制度医院应公开顶层设计和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各类文件、政策及相关文件公开的情况,并充分保障法律法规的知情权。

4.2.2 经济管理信息医院应公开医疗服务价格、设备和资金配置等与患者及社会有关的信息,不得有任何遮掩行为。

4.2.3 医疗管理和医疗服务医院应公开医疗服务品种、数量、质量、安全等医疗服务有关的信息,此外,还需公开医师、护士等医疗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如职业资格等级、受过的专业培训等。

4.2.4 质量管理医院应公开医疗安全、医疗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包括医院医疗质量水平的评定结果、临床路径、医疗质量管理手册和个案质管资料、事件监测数据、不良事件等方面的信息。

4.3 公开方式医院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4.3.1 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医院主动向社会或相关人员公开信息,主动公开性信息应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形成覆盖面广、透明度高的公开信息网。

具体的主动公开方式包括:•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局、医院官网、患者之家公布信息•编制宣传册、发放患者满意度调查表等4.3.2 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指社会公众或相关人员针对医院信息公开申请,医院依法提供的服务。

医院公开管理制度

医院公开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根据《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指医院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以及其他与医疗卫生服务有关的信息。

第三条医院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医疗管理部门(或院长办公室)设立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1)承办全院信息公开事宜,对公开信息向公众进行必要解释。

(2)受理和处理院内外向医院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3)采集、维护和更新医院信息。

(4)对医院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医院信息公开原则第四条医院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第五条若发现与医院相关、可能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三、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第六条下列信息实行主动公开:(1)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

(2)反映医院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

(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下列信息实行依申请公开:(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医院申请获取本制度第六条未主动公开的信息。

(2)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经医院批准后,可以提供相关信息摘要或者相关部分的复印件。

四、信息公开程序第八条信息公开前,按照保密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第九条信息公开应当通过以下方式:(1)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

(2)在医院公告栏、宣传栏等场所公开。

(3)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电话等方式公开。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处理:(1)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医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浙江省台州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办法

浙江省台州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办法

浙江省台州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办法(2007年1月27日台州医院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及台州市卫生局《市级医院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精神,为认真落实政府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院务公开,推进医院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民主参与权和民主决策权,现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务公开主要是指将医院办事依据、目的、职责、程序、纪律、结果及评估等医院运营与发展的必要信息公布于广大职工,发动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医院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医院的院务公开工作。

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陈海啸成员:章永川蔡玉英朱成楚朱坚胜季一鸣周世娟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室。

办公室主任:蒋斌彪成员:郑彩霞吴晓艳唐礼江黄米武詹才胜卢岩杨双齐第五条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院务公开的领导、策划、协调、沟通工作,组织全院各部门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2、负责对公开的具体事项、公开对象、公开形式、考核、评议、督办等有关院务公开的重大事项的审定;3、定期听取院务公开情况汇报,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办法;4、及时收集职工群众对院务公开、临床、医技各科室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安排相关科室人员限时整改并提出考核意见;5、监督和督促医院的各类基建工程、重要设备、材料、医疗设备、药品、卫生材料、宣传广告制作、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等实行招投标。

第六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院务公开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检查、指导、反馈、协调及统计报告。

2、开展相关评议,提出批评与表扬等建议。

3、负责对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的修订。

第三章院务公开内容第七条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为切实做好我院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透明度,采取由院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监察室和工会组织实施监督的方式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一、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凡是与医院行政管理、卫生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1、规范准则公开。

公开医德规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服务用语、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

(责任科室:医务科)2、医疗收费公开。

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

公开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单位;药品品名、规格和价格;医保价格更新文件。

(责任科室:信息科、药械科)3、医疗管理制度公开。

公开病人就医事项,公开诊疗程序和规章制度,公开进行的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手续;公开医护人员诊治权;公开病员入出院、转院管理;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公开手术安排时间,病房空床情况,科室设备,公开病人选择医生事项,公开专家姓名、职称、专业、门诊及会诊时间;公开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程序。

(责任科室:医务科)4、公开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事项。

公开医保制度有关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审批程序以及医保价格目录等。

(责任科室:医保科)5、工程项目公开。

工程建设项目(含大型修缮)都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

经批准的邀请投标也要按严格程序办理,不一对一进行。

公开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和决算以及审计等。

(责任科室:总务科、项目部)6、物资采购公开。

药品、医疗仪器、设备、公务机动车辆、救护车、计算机、空调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电子监控设备等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

(责任科室:办公室、药械科、总务科、信息科)(二)向职工公开的事项1、医院管理公开。

公开医院的发展目标、长远规划、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投资决策和实施情况。

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制度一、院务公开的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坚持重点突出的原则。

坚持院务公开以医院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及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

(三)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

医院广泛发动职工关心、参与、支持、监督院务公开工作,让职工知院情、议院事、参院政。

二、院务公开的范围(一)医院管理公开范围: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医疗管理方案,质量安全信息,应急管理,药事管理,药物、耗材使用监控结果,行风廉政建设,职工权益,人事管理。

(二)医院财务公开范围: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大宗物品及医疗设备购置的决策和招标执行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和修缮项目,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招待费、差旅费支出情况,奖金分配方案。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一)向社会及患者公开的内容1.医院资质信息公开:如诊疗科目、业务设置、开放床位数等。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如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价格、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等。

3.便民措施。

4.门诊出诊信息。

5.医院网址、通讯地址、固定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等。

(二)向医院内部、职工公开的内容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2.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3.人事管理情况。

4.党务信息。

5.职工权益事项。

6.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单位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一)对社会、病人公开的主要形式1.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

2.在门诊、病房或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院务公开栏、电子屏幕公告栏、触摸屏、宣传橱窗。

3.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4.对外公开投诉、咨询电话、行风热线。

(二)对医院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形式1.职工大会或职代会。

2.院周会、院长办公会。

3.院报、院内网络、微信平台、医院通报。

4.院务公示栏。

5.职工座谈会。

五、院务公开的领导和监督。

建立由党委成员、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医院院务公开是指医院将其相关信息、数据、政策等向社会公开,以增加透明度、提升公信力、促进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

为了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公开内容1. 医院基本情况:包括医院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医院等级、床位数、科室设置等信息。

2. 医院管理机构:包括医院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行政部门设置和职责等信息。

3. 医院服务项目:包括医院提供的各类诊疗服务、手术项目、特色科室等信息。

4. 医院荣誉与业绩:包括医院获得的各类荣誉、科研成果、学术交流等信息。

5. 医院财务情况:包括医院年度财务报表、收入来源、支出情况等信息。

6. 医院人员情况:包括医院员工总数、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人员构成、人员培训等信息。

7. 医院安全管理:包括医院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设施等信息。

8. 医院患者权益保障:包括医院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医疗纠纷处理情况等信息。

三、公开方式1. 医院官方网站:医院应在官方网站上设立院务公开栏目,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2. 公告栏:医院内设立公告栏,公开重要信息、政策、通知等。

3. 媒体发布:医院可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4. 电话咨询:医院应设立咨询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和反馈。

5. 纸质材料:医院可制作院务公开手册、宣传册等纸质材料,向社会公开。

四、公开频率1. 基本情况、管理机构、服务项目、荣誉与业绩、财务情况、人员情况、安全管理、患者权益保障等信息应至少每年公开一次。

2. 其他重要信息应及时公开,如政策调整、突发事件处理等。

五、公开责任1. 医院领导班子负责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3. 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院务公开工作。

4. 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不得隐瞒、篡改、延迟公开信息。

六、公开效果评估医院应定期进行院务公开工作的效果评估,包括社会公众对公开信息的满意度、信息的使用情况、公开工作的改进意见等。

医院院务公开规章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规章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规章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的信息公开和透亮度,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员工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医院院务公开规章制度》。

1.2 依据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依法保障患者及公众的知情权、参加权和监督权。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三、规定内容3.1 院务公开的管理标准1.医院总务部每年定期公开医院年度工作计划、长期进展规划、重点改革措施等,通过医院内部刊物、官方网站等渠道向员工和公众公布。

每项重点事项公布后,要设立专门的接收看法和投诉的通道,并适时回复和处理相关问题。

2.医院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方式和周期,并适时向员工和公众公布。

各部门负责订立并执行实在的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定期评估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医院每月组织一次院务公开工作座谈会,由医院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要全面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员工和公众的提问和建议,并适时进行回应和解答。

4.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成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由医院法务部门牵头,并邀请独立的第三方组织参加。

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公开制度的行为进行惩罚和矫正。

3.2 院务公开的考核标准1.医院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设立相关指标和权重。

依据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对各部门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作为部门年度考核结果的依据之一。

2.医院将院务公开工作作为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通过评估员工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表现,综合考核其工作业绩,影响个人绩效部分得分。

3.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中履职不力或有意隐瞒、篡改信息等违规行为的员工,医院将视情节轻重,实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扣减个人绩效奖金、停职检查、降职甚至解雇等。

四、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应由医院总务部提出并经医院领导班子审议决议。

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医院院务公开是指医院将其管理和运营的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开,以增加透明度、促进公众参与和监督,并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为了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定和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公开内容:1.1 医院概况:包括医院的基本信息、组织架构、医疗设备、人员构成等。

1.2 医疗服务:包括医院的科室设置、医疗技术、诊疗流程、医疗质量等。

1.3 经济管理:包括医院的财务状况、收入支出情况、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等。

二、公开方式:2.1 网络平台:医院可以建立官方网站或专门的院务公开网站,通过发布公告、新闻稿、公示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2.2 信息公示栏:在医院内设立信息公示栏,定期更新医院的相关信息,方便患者和公众查阅。

2.3 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宣传、公众讲座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医院的开放政策和院务公开的重要性。

三、公开时间:3.1 定期公开:医院应当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定期公开相关信息,如每季度、半年度或年度公开。

3.2 临时公开:对于重要的事项和突发事件,医院应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3.3 紧急公开:对于涉及公众利益和安全的紧急事件,医院应当立即公开相关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

四、公开责任:4.1 医院领导责任:医院领导应当高度重视院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2 相关部门责任:医院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院务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并及时更新。

4.3 公众参与责任:公众有权利参与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医院的公开工作。

五、公开效果:5.1 提高透明度:医院院务公开可以使医院的管理和运营更加透明,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加公众的信任度。

5.2 促进参与和监督:公众可以通过了解医院的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医院的管理和决策,同时也可以对医院的行为进行监督。

5.3 提升服务质量:医院院务公开可以促使医院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满足公众的需求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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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办法浙江省台州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办法(2007年1月27日台州医院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及台州市卫生局《市级医院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精神,为认真落实政府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院务公开,推进医院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民主参与权和民主决策权,现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务公开主要是指将医院办事依据、目的、职责、程序、纪律、结果及评估等医院运营与发展的必要信息公布于广大职工,发动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医院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医院的院务公开工作。

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陈海啸成员:章永川蔡玉英朱成楚朱坚胜季一鸣周世娟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室。

办公室主任:蒋斌彪成员:郑彩霞吴晓艳唐礼江黄米武詹才胜卢岩杨双齐第五条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院务公开的领导、策划、协调、沟通工作,组织全院各部门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2、负责对公开的具体事项、公开对象、公开形式、考核、评议、督办等有关院务公开的重大事项的审定;3、定期听取院务公开情况汇报,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办法;4、及时收集职工群众对院务公开、临床、医技各科室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安排相关科室人员限时整改并提出考核意见;5、监督和督促医院的各类基建工程、重要设备、材料、医疗设备、药品、卫生材料、宣传广告制作、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等实行招投标。

第六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院务公开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检查、指导、反馈、协调及统计报告。

2、开展相关评议,提出批评与表扬等建议。

3、负责对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的修订。

第三章院务公开内容第七条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的主要内容1、医院资质信息(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科室设置;(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3)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1)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2)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

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3)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4)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3、便民措施(1)按规定应病人或其家属要求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如病历的查询、复印)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2)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门诊医生安排;(3)医院门急诊部、职能科室、住院部各病房的位置格局以及抵达路径,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

4、行业作风建设情况(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2)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3)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医院院务的主要内容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1)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方针、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2)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含医院建设发展与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生产经营方面重大决策、多元经营、工资分配方案、职工培训计划、集体合同修订和其它各项改革举措等事项。

2、医院运营管理情况(1)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包括: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2)财务管理事项: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办法、核销程序,职工“三金”缴纳情况,职工互助金使用情况,有关职工工资发放及扣款情况等;(3)用量前十位的药品排序及重点监控抗生素等药品使用情况;(4)物资采购情况。

包括: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年度设备引进计划、论证、实施招投标的情况、设备验收情况等,办公通用设备、机电设备、专用设备(含教学实施设备、科研仪器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质量检测设备、文化体育设备、图书及档案管理设备等)、卫生材料、后勤保障材料、燃料及大宗印刷品在规定金额内的一律实行招投标;(5)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情况;(6)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7)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改项目、基建工程项目承发包制度及招投标情况。

3、人事管理情况(1)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薪酬体系,工资、劳务、奖金分配、政策性提薪、违章违纪考核、分配结果情况等,以及住房调整;(2)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考核形式、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3)岗位评聘、解聘、辞聘职工的标准及程序;(4)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职称晋升、年度工作考评等。

4、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职能科室中层干部情况;(2)上级领导机构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3)干部个人年收入、住房、通讯费支出,公车使用改革后的车辆年核销费用情况,廉洁考核情况及干部违纪违规处理情况;第八条院务公开的内容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医院实际和新形势的需要,其内容也相应地不断调整和丰富。

第四章院务公开形式第九条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为: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以公示栏和各种会议为经常形式,以院内计算机网络为辅助形式的三种公示形式。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

无特殊情况一般一年召开一次,是院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凡医院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事项、长、短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务年度预、决算、业务招待费、生活福利费的使用情况、民主评议干部等情况在职代会上公开。

职代会闭会期间,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在职代会联席会议上公开,经协商通过后执行,并向下次职代会报告确认。

第十一条公示栏和各种会议为院务公开的经常形式。

公示栏固定设置,经常性的张贴、刊载有关院务,用于属固定项目的公开,如:工资、职称晋升、培训教学、福利保障等院务的公开及职工应当了解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性、临时性、突发性问题的公开。

院内按月、周、半年、年召开各类会议研究工作、通报运营情况等院务,并在会议上公开院务。

第十二条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实施公开。

医院将通过局域网、板报、医院内部报刊、简报、各类广播、电台、省市级报刊、报告会、职工座谈会、沟通会等形式适时进行公开,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还可设立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触摸屏等;建立院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制度,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第五章公开程序第十三条对会议议定的公开院务项目应由承办部门报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备案,经有关领导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

同时,应将医院院务公开目录,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以便监督。

第十四条院务公开工作实行于院长领导下各专项小组分工负责制,积极推动医院的院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拓展,同时倡导各科室推行科务公开。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多种形式的不定期的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抽查,考核医院院务公开工作。

对院务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院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行政主体工作不到位、公开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公开更新不及时,应责成有关医院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整改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下内容进行督查、整改和考核:(一)组织领导1、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机构健全;2、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3、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负责人职责,定期研究院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工作到位。

(二)工作制度1、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2、有经职代会通过的院务公开制度、办法或实施细则;3、每年向职代会通过的院务公开工作情况,并接受职代会评议;4、建立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三)公开内容院务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具体并结合实际,一般应包括改革方案,大宗物资采购、重大基建工程、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等重大资金投向,领导班子选拔使用情况,中层干部竞聘方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社会保险、职工培训等情况。

(四)公开形式1、坚持以职代会为主形式和基本载体;职代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按规定时间、程序、要求进行;2、在便于职工观看、较固定的地方设立公开栏;3、有其他有效有形式:如党政工联席会、职工代表团(组)长会、院情发布会、院报、网络等多种形式。

(五)公开程序公开程序合法规范,公开渠道畅通。

(六)公开时间属职代会审议的事项,会后公开;属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属重点难点问题,适时公开;属重点难点问题,适时公开;属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七)公开档案院务公开、职代会工作原始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八)公开效果1、职代会各项职权得到落实,其中民主评议领导班子信任率在80%以上;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党群、干群关系融洽,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比较满意;3、院务公开制度有效融入医院管理制度之中,管理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得到提高;4、医院重大改革措施方案得到职工群众广泛认可并认真实施,成效明显;5、较好地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效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群众对院务公开满意率在80%以上。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涉及医院机密或《保密法》规定的有关事项,不宜全部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在院长办公会上予以通报,并在适当时机再行公开。

第十八条除上述十七条规定之情况外,其它所有院务工作均属公开范畴,要求一律实施公开。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由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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