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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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德国专利需要注意事项

申请德国专利需要注意事项

申请德国专利需要注意事项德国外观专利申请德国外观专利申请概述德国专利商标局对外观设计实行形式审查制,一项外观设计的公开或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的传播,如不违反公共秩序或社会良俗等,即给予注册。

申请外观专利所需材料:1、申请书,其中应写明设计人和申请人的中英文姓名和中英文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的话,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2、外观设计的商品;3、外观六面图;4.申请人和设计师的姓名和地址(中英文)5、如果要求了优先权,应提交优先权文件,其包括经证明的在先申请副本;6、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

外观专利申请流程:1。

收到收据所需时间:2个月2。

授权所需时间:46个月3、有效期:25年(有效期5年,每5年可续展一次,一共续展4次,总共可保护25年)4、主张优先权(如果有):1). 优先权申请应当自另一国首次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2). 申请后,可在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申请优先权。

德国外观专利报价报价:9000rmb翻译说明:中英文翻译费标准为:400元/1000字;英语到德语的翻译费标准为1800/1000字。

注1:外观说明:1。

包括前五年的年费;2.有效期为25年注2:报价说明:因为海外专利业务情况复杂价格多涉及到,如权利要求项目,翻译,文件页数等方面的特殊规定,因此在见到具体申请文件之前无法确定最终价格。

以上报价仅做参考,具体报价以我司收到申请文件后发出的正式报价为准。

另外,国外费用可能会发生变化,如超出报价时间2个月后,遇到具体业务请找我司重新确认价格。

注3:本报价不包括回复审核意见的费用及后续年费。

德国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发明专利所需信息:1专利说明书(需翻译)发明名称;3.申请人及发明人的姓名地址(中英)4.优先权申请地点、申请编号和申请日期(如果需要优先权)、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英文翻译。

5.委任书。

专利申请流程:1、递交申请:2个月领取官方回执;2.检索:如果申请人提出独立的检索请求,审查员需要对相关的现有技术进行全面(有限范围)的检索,以确认哪些已发表(现有技术)文件可以被考虑,从而确定申请中要求保护的发明的可专利性。

德国与欧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简介

德国与欧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简介

德国与欧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简介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德国作为欧洲的经济大国,以及欧盟这个庞大的经济体,都拥有着较为完善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历史悠久且不断发展完善。

在专利方面,德国专利法对发明给予了明确的保护。

发明专利的授予需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德国的专利审查程序严谨,以确保专利的质量和有效性。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其保护的要求相对较低,审查程序也较为简便,能为一些技术改进提供较快的保护。

商标是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的商标法为商标所有者提供了有力的保护。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组合等,只要具有显著特征,能够将商品或服务与其他提供者区分开来。

德国不仅对在本国注册的商标进行保护,对于在欧盟范围内注册的商标,也依照相关法律予以保障。

著作权在德国的知识产权体系中同样占据重要地位。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如书籍、音乐、电影等,自创作完成之时起,作者就自动享有著作权。

这种保护不仅涵盖了作品的复制和传播,还包括对作品的改编和公开表演等权利。

德国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也相当健全。

在民事领域,知识产权所有者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刑事方面,对于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如大规模的盗版和假冒,会受到刑事处罚。

在欧盟层面,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在不断加强和统一。

欧盟通过一系列的指令和法规,协调成员国之间的知识产权法律,以促进欧盟内部市场的统一和公平竞争。

欧盟的专利制度旨在建立一个统一的专利体系,即“欧洲专利”。

获得欧洲专利的发明在多个欧盟成员国都能得到保护,这大大降低了专利申请人的成本和程序复杂性。

欧盟的商标制度以“欧盟商标”为核心。

注册一个欧盟商标,可以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获得保护,无需在每个成员国分别注册。

这为企业在欧盟范围内开展业务提供了便利,也加强了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

全球10个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对比

全球10个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对比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统计数据,截至目前为止,世界上有约120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实用新型或类似的制度。

而这些国家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规定都有所不同,如审查制度、保护客体、保护时限等。

为了让大家更清晰明了的了解各国实用新型专利,接下来,我司选取了世界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较高的10个国家以做对比。

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交的材料:依据我国的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需提供: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二、申请流程图三、注意事项:1.审查方式(1)形式审查制(仅对形式缺陷进行审查);(2)初步审查制(对形式缺陷和部分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但不进行现有技术检索);(3)实质审查制(通过现有技术检索对新颖性和/或创造性进行审查)(4)形式审查制+评价报告(或类似制度)(评价报告是指报告出具方通过现有技术检索,至少对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做出评价的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检索报告、现有技术报告、专家报告、技术评价报告、检索服务均归类于评价报告类似制度);2.创新性要求(1)新颖性要求(是指相对于国内外出版公开和使用公开的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2)新颖性+创造性要求(是指相对于国内外出版公开和使用公开的现有技术具备创造性,创造性高度与发明专利相同);(3)新颖性+较低创造性要求(“较低创造性”是指相对于国内外出版公开和使用公开的现有技术具备创造性,创造性高度相对于发明专利较低);(4)相对新颖性要求(“相对新颖性”是指相对于国内外出版公开和国内使用公开的现有技术具备新颖性);(5)相对新颖性+创造性要求;(以上内容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以上是全球10个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制度的对比介绍。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知墨墨了解!知墨墨(zhimomo)是专业提供国际知识产权服务的代理平台,业务项目多达200余种,且已在全球建立了知识产权关系网,合作所覆盖136个国家,依托于十余年跨国知识产权管理经验、自身专业实力,知墨墨致力为客户提供全方面、专业的全球知识产权服务。

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正文:一、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1.1 德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概述德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创新和创造,鼓励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1.2 专利保护德国的专利保护体系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德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并在专利被授予后享有专利权。

1.3 商标保护德国的商标保护体系允许企业注册并保护自己的商标。

商标注册可以通过德国商标和专利局进行,注册后商标所有人可以享有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1.4 著作权保护德国的著作权法保护原创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版权。

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的享有和保护方式,包括作品的创作权、翻译权、复制权和发表权等。

二、中德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2.1 技术合作纠纷在中德技术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例如合作双方对某项技术的专利权归属产生争议。

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2.2 商标纠纷中德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商标权纠纷。

当商标权归属存在争议时,可以通过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和法院等途径解决纠纷。

2.3 侵权纠纷中德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可能会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例如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商标或著作权。

在这种情况下,侵权方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附件:本文档未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指对新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技术成果所授予的专有权。

2.商标:指用于企业进行商品或服务标识的标志。

3.著作权:指对创造性表现形式的原创作品所授予的保护权。

4.知识产权:指人们在创造和创新活动中所拥有的权利。

【盘点】各个国家及地区的专利名称和专利类型! _专注鱼网

【盘点】各个国家及地区的专利名称和专利类型! _专注鱼网

【盘点】各个国家及地区的专利名称和专利类型!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各个国家及地区的专利名称和专利类型。

中国专利分为三类:1、中国发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中国实用新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中国外观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中国香港专利分为三类:1、中国香港短期专利2、中国香港标准专利3、中国香港外观设计中国台湾专利分为三类:1、中国台湾发明2、中国台湾实用新型3、中国台湾外观设计中国澳门专利分为三类:1、中国澳门实用专利中国澳门实用专利(又称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作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中国澳门发明专利中国澳门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中国澳门设计及新型中国澳门设计及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两者的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美国专利分为三类:1、美国发明(1)美国发明-大实体(2)美国发明-小实体(3)美国发明-微实体2、美国外观设计3、美国植物专利加拿大专利分为两类:1、加拿大发明(1)加拿大发明-小实体(2)加拿大发明-大实体2、加拿大外观设计澳大利亚专利分为三类:1、澳大利亚标准专利2、澳大利亚创新专利3、澳大利亚外观设计新西兰专利分为两类:1、新西兰发明2、新西兰外观设计英国专利分为两类:1、英国发明英国发明是针对产品技术结构、方法、工艺流程或工艺参数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英国外观设计英国外观设计是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世界各国各种专利的保护期限

世界各国各种专利的保护期限

世界各国专利的有效保护期限,你了解多少?我国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保护期限分别为20年、10年和10年。

专利小常识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从申请日算起,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

大家知道除了中国,国外其他国家的专利都有什么类型?保护期限有多长时间吗?不同国家、不同类型的专利,它们的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世界各国专利的有效保护期限:美国专利的保护期限①美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②美国外观设计:自授权日起15年。

注意a.2015年5月13日前提交的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授权后保护期为授权日起14年。

b.2015年5月13日后提交的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授权后保护期为授权日起15年。

c.美国的药品、食品、色素添加剂、医疗器械、动物药品、兽用生物制品等专利的专利期可以延长,一个专利最多可以延长保护5年。

d.在1995年6月8日或之后提交的部分续展、分割或续展申请中授予的专利,其有效期自最早申请的提交日起20年届满;1995年6月8日之前的专利,保护期自授权之日起17年。

△:本文讨论的是1995年6月8日及之后申请的发明专利。

一般情况下,美国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这里的“申请日”是指哪一天呢?或者说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是哪一天呢?我们先看一下客户经常问到的问题:上述美国申请A2、A4、A6、A8和A9获得授权后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是哪一天呢?美国专利申请可以分为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 )非临时申请(Non-ProvisionalApplication )和后续申请三种类型,不同申请类型的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期如下:(1)临时申请临时申请本身不存在保护期限,但临时申请可以通过“转化”为正式申请,或者可以作为正式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德国专利法原文

德国专利法原文

德国专利法原文引言德国专利法(Patentgesetz,简称PatG)是德国的专利法律体系的核心,旨在促进科学技术的创新,保护发明者和创造者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

本文将对德国专利法的原文进行全面、详细、完整的探讨。

一、专利保护的范围根据德国专利法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一节的规定,专利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发明的可保护性要求根据德国专利法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款的规定,为了获得专利保护,发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新颖性:发明在申请日之前没有被披露给公众。

•创造性:发明对于一个通常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来说,不能是明显的技术。

•工业可应用性:发明需要具有实际应用的可能性。

2. 可申请的技术领域根据德国专利法第一章第一节第二款的规定,凡是在任何技术领域作出的新发明,都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技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机械工程•电子技术•化学工程•药学•生物学•农业工程3. 可申请的专利类型根据德国专利法第一章第一节第三款的规定,可以申请的专利类型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对于新发明以及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对于新型的技术方案、构造等,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对于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二、专利权和专利权的获取根据德国专利法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节的规定,专利权是发明者获得的专利保护,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 专利权的享有者根据德国专利法第一章第二节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权的享有者是发明者或其继承人。

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发明是由雇佣关系或委托关系产生的,专利权归属于雇主或委托人。

2. 专利权的获取程序根据德国专利法第一章第二节第二款的规定,获得专利权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专利申请发明者需要向德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申请中需包括发明的描述、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等内容。

2) 专利审查德国专利局将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可应用性等的审核。

各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时间是多久

各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时间是多久

实用新型专利又被称之为“小发明”,相比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有授权快、费用低等特点。

目前,全球共有八十多个国家设置有实用新型专利。

那么,这些国家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各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时间
各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时间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6个月左右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1年左右
日本实用新型专利6-12个月左右
韩国实用新型专利2年左右
法国实用新型专利1年左右
意大利实用新型专利1-2年左右
俄罗斯实用新型专利1年左右
西班牙实用新型专利2-6个月左右
巴西实用新型专利2-3年左右
秘鲁实用新型专利1-3年左右
阿联酋实用新型专利2-3年左右
埃及实用新型专利1-2年左右上面以12个国家为例,和大家举例说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时间。

通常,不需要对实用新型专利实审的国家授权时间会比较快,如中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

如有其它问题,欢迎随时咨询知墨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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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的特别之处
1.在授权之前,可以修改申请内容,前提是不得扩大原申请主题范围 2.可以随时提出分案 3.可以享受德国国内优先权
a.若申请人以前在德国就同一发明提出一项有效的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可 在提出实用新型申请时同时提出一份声明要求享有该专利申请的申请日。 专利申请要求的优先权,也适用于实用新型申请。依据第一句规定的优先 权,可以在专利申请的审查或者异议程序终结当月月底之日起二个月内行 使,但最长自专利申请的申请日起十年内行使
时申请发明和UM) 3.从PCT申请指定德国、或从欧洲申请或德国发明专利申请中派生出UM
,只要母申请copending,或者母申请被授权、拒绝或者有效地撤回 后的两个月内,派生都是允许的 4.从通过PCT的欧洲专利或德国专利申请中派生
申请日的确定
1.派生UM的申请日是母申请的申请日; 2.由PCT派生的UM,申请日是PCT申请日
Chapter 1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法条简介
德国实用新型(UM)特点
• 无实质审查,授权周期短,6-12 weeks ,特别适用于需紧急实施专利权 (如临时禁令、专利侵权诉讼)
• 可在德国发明审查或异议程序终结当月月底之日起两个月内且最长自发 明申请日起十年内申请
• 可与发明同时存在(此处发明指《德国发明专利法》的“专利”)
b.自向德国专利局提起在先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申请后十二个月内,申 请人对同一发明申请实用新型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但在先申请已经要求 了国内或者外国优先权的除外。在先专利申请不视为撤回
c.如果申请人在德国国内、外展览会上展览其发明,并在第一次展览该发 明之日后6个月内提起实用新型申请的,可以主张展览会优先权(在首次展 览日后16个月内提供展览证据)
UM专利性评价
新颖性评价标准(采用现有技术) • 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日以前,公众通过书面记载或者在德国境内的使
用,能够公开获得的任何知识。在申请日前六个月内的书面记载或者 使用,如果是建立在申请人或者其在先权利人的构想基础上的,不应 当认为是现有技术。 • 抵触申请、口头公开等不能用于评价UM的新颖性 创造性评价标准 等同于德国发明
保护期限与授权后维持
• 保护期为十年,自申请日起算,届满于十年后申请月的最后一天。 • 在登记日起的第四年到第六、七、八年以及第九、十年交纳维持费。
Chapter 2 如何申请德国实用新型
申请途径介绍
1.在中国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直接向德国专利局申请 2.在中国在先申请日起30个月内通过PCT进入德国国家阶段时申请(可同

UM不可保护客体
1.发现、科学理论或者数学方法; 2.美学作品; 3.智力活动、游戏、商业活动的方案、规则和方法,计算机程序; 4.信息的表达; 5. 生物技术发明 6. 实施会违反公共秩序或者善良风俗的。 7.植物或者动物品种; 8.方法。
• 除方法外,UM可保护客体与德国发明相同
• 材料属于UM可保护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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