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促进企业创新政策浅析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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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及启示

德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及启示

德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及启示论文报告:德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及启示一、引言在全球化的时代下,中小企业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国家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如说,在欧洲,德国政府一直以来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措施,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德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1. 制定中小企业特别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德国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的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资金。

其中,制定中小企业特别政策,是德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突出举措。

2006年,德国政府发布了《中小企业政策纲要》,明确了政府对中小企业支持的政策和措施。

要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中小企业管理的横向机制和纵向机制。

2018年,德国政府再次修改了《中小企业政策纲要》,明确了中小企业的战略地位和支持重点。

2.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财政扶持是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德国,政府一直以来都倾斜于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比如说,对于小额贷款,政府给企业提供了贷款担保。

此外,德国政府还为中小企业提供了税收优惠,例如发布了《促进中小企业创新法案》。

3.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科技支持在全球化竞争的时代下,中小企业必须拥有先进的技术和相应的创新能力。

因此,德国政府加强了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

比如说,政府提供了创新基金,用于资助有潜力的创新企业进行创新研究。

此外,德国政府还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

4. 支持中小企业进行国际化拓展德国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进行国际化拓展,帮助中小企业将业务扩展到世界其他地区。

政府通过出台涵盖国际化拓展各方面的政策,提高德国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和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德国政府还积极参与欧盟的中小企业国际化计划,为中小企业争取更多的机会。

企业创新管理:学习德国与美国的经验

企业创新管理:学习德国与美国的经验

企业创新管理:学习德国与美国的经验创新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之一,如何有效地管理创新,成为各国企业的一个共同问题。

德国与美国在创新管理领域具有广泛的经验,本文将以此为基础,探讨如何学习德国与美国的经验并将其应用于中国企业的创新管理中。

一、德国德国在制造业方面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其制造业增长率已超过欧盟平均水平。

德国的创新主要得益于其经济政策,即政府与企业的密切合作、关注人才培养、制定创新政策等。

以下是德国创新管理的一些成功经验:1. 政府角色德国政府在创新管理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府需要制定创新政策,提供相应的基本设施、资金、技术支持和人才培训以支持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政府的介入可以促进创新,加快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在宏观上推动了德国创新的迅速发展。

2. 企业角色德国企业在创新管理中经验丰富,其创新过程主要关注于能力的培养和企业文化的建立。

企业需要自我评估并找到自身的创新机遇,建立一套全面的创新流程,从前端研发到市场战略的整体规划。

同时,企业也需要注重创新人才的吸引和培养,提高企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以使企业处于创新的前沿地位。

3. 人才角色人才是创新的关键,德国致力于发展和培养创新人才,使其成为国家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政府鼓励企业在人才入职时优先考虑本地人才,为他们建立多样化的培训项目,并鼓励企业与研究机构合作进行创新研究,以培养出大量高素质的创新人才,进而带动企业的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美国作为全球创新的先驱,美国一直就是创新管理的佼佼者。

美国在创新领域的成功,得益于其市场环境、资源丰富和技术先进等一系列因素。

以下是美国创新管理的一些成功经验:1. 市场环境角色美国市场的开放和自由,给予了企业丰富的市场机会和竞争空间。

美国的创新管理也是基于市场的需求和机遇进行设计的。

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制定出创新发展的计划和策略,以此尽快将创新转化为经济价值,进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2. 研究角色美国重视科学研究、教育和培训,这也是其在创新方面的成功之路。

德国促进文化创意经济发展的措施及其启示

德国促进文化创意经济发展的措施及其启示
德国文化创意产业对GDP的贡献率 逐年上升,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 擎。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 链的发展,如设计、广告、出版、影 视等,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增长。
就业机会创造
文化创意产业为德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包括艺术家、设计师、演员、导演 等职业。
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还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如音乐、游戏、动漫等,为年轻 人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德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领域
影视制作与发行 德国是欧洲最重要的影视制作与 发行市场之一,拥有世界级的电 影和电视制作公司,以及广泛的 发行网络。
艺术与设计 德国在艺术与设计领域具有国际 影响力,拥有众多世界著名的艺 术家和设计师,以及重要的艺术 机构和博物馆。
音乐产业 德国音乐产业拥有悠久的历史和 强大的实力,涵盖古典音乐、流 行音乐和独立音乐等多个领域。
德国促进文化创意经济发展 的措施及其启示
汇报人:文小库 2024-01-04
目录
• 德国文化创意产业概述 • 德国促进文化创意经济发展的
措施 • 德国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的贡
献 • 德国文化创意产业对其他国家
的启示 • 德国文化创意产业的未来展望
01
德国文化创意产业概述
德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历程
国际化人才培养
德国重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人才,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 合作提供人才支持。
可持续发展
环保理念
德国在文化创意产业中融入环保理念 ,倡导绿色生产和可持续消费,减少 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社会责任感
德国强调文化创意产业的社会责任感 ,关注社会问题,通过创意和创新为 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0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提 供了法律保障。

德国政府促进创新创业的主要政策和举措

德国政府促进创新创业的主要政策和举措

德国政府促进创新创业的主要政策和举措王敬华;赵清华【期刊名称】《全球科技经济瞭望》【年(卷),期】2016(031)007【摘要】The German federal government attaches great emphasis 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taking various measures to strengthen and consolidate its innovative power status. After years of efforts, the German federal government has formed a multi-level, multi-sectoral, multi-ifeld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supporting system. From four aspects, including gathering resources, strengthening innovation subject, stimulating vitality, and promoting culture,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main policies and measures to promot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in Germany, which are good reference for China’s Mass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德国联邦政府非常重视创新创业,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和巩固其创新强国地位。

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形成了多维度、多部门、多领域的创新创业扶植促进体系。

本文从集聚科技资源、做强创新创业主体、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四个方面,对德国促进创新创业的主要政策和举措进行了梳理汇总,其做法和经验对推动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德国扶持中小企业的启示

德国扶持中小企业的启示

德国扶持中小企业的启示近年来,全球各国政府都在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

作为经济体量较小,创新能力有限的企业群体,中小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德国作为欧洲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模式,为其他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政府扶持政策的全面支持德国政府非常注重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和成长。

首先,德国政府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为其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和税收减免政策。

其次,德国政府推动中小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帮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和拓展国际合作。

此外,德国政府还提供全面的资源支持,包括技术咨询、人才培养和市场信息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二、政府与企业的紧密合作德国政府与企业之间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负责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支持工作。

例如,德国工艺研究协会(Fraunhofer-Gesellschaft)是德国重要的科研组织,与中小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

此外,政府还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通过产业链的衔接和资源共享,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三、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模式在德国,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了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模式。

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研发支持,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和提升创新能力。

中小企业则为高等院校提供实践场景和市场需求,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促进了创新产业的发展。

四、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视德国高度重视培养创新人才,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持。

德国以其优质的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培养出了许多优秀的技术人才和创新人才。

此外,德国还鼓励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为企业提供实习和培训机会,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人才。

人才培养的重视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持续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潜力。

德国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举措及启示

德国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举措及启示

垄断局面。

垄断者通过限制产量,抬高价格等手段,获得额外利润。

如电力部门,石油部门,电信部门的垄断等都是显著的表现,垄断使消费者失去了平等竞争的地位。

4对策及建议4.1进一步完善公共产品定价的法制化制定规范公共产品定价的专门化法律条款,明确定价的范围、目标,定价方法、程序以及定价监督和法律责任等问题,重构规制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责任,为实现依法定价,有效协调和保护各种公共利益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完善成本约束机制、价格诚信机制,约束不合理定价行为,抑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4.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加速政企分离为了有效地消除政府与公用事业企业在定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政府定价更好地反映成本,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如:要求各个企业定期公布经营状况,及时把握企业的经营及投资状况;对企业的财务数据,委托专业、独立的会计公司进行严格的核算;政府定价部门和监管部门对企业财务数据以及中介机构的核算进行严格审计;政府在定价过程中比照相似企业,特别是同区域同行业企业的成本与价格,通过绩效评价,确定该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般收费标准。

另外,要加速政企分离,有利于更好地对其进行监管,提高企业效率、竞争压力,降低成本,强化服务意识等。

4.3打破单一的成本定价模式,强化市场竞争机制由公共产品定价原则可知,根据不同的公共产品采用不同的定价方法,形成不同的差价、比价,可以促进资源的节约和效率的提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可以通过实行不同的定价策略,灵活的产品价格,来提高公共产品的配置效率。

同时加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维持市场竞争压力,让市场机制在公共产品价格形成过程中起到基础性的作用。

5结语公共产品的定价行为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含着诸多因素,其定价机制的选择与公共产品的供需,公共企业的效益以及社会效益息息相关。

只有充分考虑当下社会经济各方面形势,具体分析公共产品定价存在的各种问题,才能制订出真正适应公共产品的定价体制机制。

关于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德国实践及经验借鉴★_

关于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德国实践及经验借鉴★_

【摘要】政府在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

德国政府通过实施一系列明确且高效的策略,显著增强了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这些策略包括:为中小企业提供丰富的创新资金支持,并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推动合作创新和知识共享,提供有利的法律保障;强调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并构建稳健的科技成果转化系统。

通过借鉴德国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实践经验,总结出以下关键策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创新资金投入,扩大投资领域;优化创新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合作创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注重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应用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关键词】中小企业;合作创新;创新成果市场化; 科技成果转化【中图分类号】F273.1中小企业是国家和地区经济韧性、就业韧性的重要支撑。

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部分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滞后,面临生产工艺水平低、技术创新能力弱、盈利稳定性差等问题,导致整体上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如何支持更多中小企业运用技术创新实现竞争优势,对促进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德国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享誉世界。

根据欧盟2014年统计,德国超过42%的中小企业将新产品或新工艺创新推向市场,远高于欧盟30%的平均比例。

这一高水平的创新能力离不开德国政府对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有力和有效支持。

本文将分析德国政府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方面的实践经验,并对其进行归纳和总结。

一、文献综述中小企业具有巨大创新潜力,但由于资源限制,往往面临研发资金不足、人才短缺等挑战,构建创新生态对于提升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李大庆等(2013)认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是与其它创新主体进行协同合作,而选择合适的协同创新模式是建立协同创新体系的关键。

为了选择恰当的协同创新模式,科技型小微企业需要根据自身不同的特点和影响要素进行选择[1]。

薛捷(2015)认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应充分利用良好的区域创新环境,积极拓展在区域内的网络联系,通过构建自身的知识网络以获取互补的知识资源[2]。

德国专精特新企业成长路径及激励政策

德国专精特新企业成长路径及激励政策

德国专精特新企业成长路径及激励政策德国一直以来都是世界上创新能力最强的国家之一,其专精特新企业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盛誉。

这些企业以其独特的技术和创新能力,成为德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本文将探讨德国专精特新企业的成长路径以及政府所采取的激励政策。

首先,德国专精特新企业的成长路径可以追溯到其独特的创新生态系统。

德国拥有一流的教育体系和研发基础设施,为企业提供了优质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此外,德国的产业集群也为企业提供了合作和交流的机会,促进了创新的发展。

这种创新生态系统的存在,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其次,德国专精特新企业在成长过程中注重技术创新和市场导向。

这些企业通常专注于某个特定领域,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来提高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

同时,他们也注重市场需求,积极与客户合作,不断改进产品或服务,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这种技术创新和市场导向的策略,使得德国专精特新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此外,德国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激励政策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成长。

其中之一是提供创业资金和风险投资支持。

德国政府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基金,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他们渡过初期的资金难关。

此外,政府还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和融资服务,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除了资金支持,德国政府还通过税收优惠和减少行政审批等方式来激励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

例如,政府为创新企业提供了研发费用的税收抵免政策,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

此外,政府还简化了企业的注册和审批程序,减少了创业的障碍。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然而,尽管德国的专精特新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其中之一是人才短缺问题。

随着德国经济的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但供给却相对不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德国政府加大了对教育和培训的投入,鼓励年轻人从事科学和技术领域的学习和研究。

另一个挑战是国际竞争的加剧。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德国的专精特新企业面临来自其他国家的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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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促进企业创新政策浅析及借鉴摘要:为了完善我国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本文将中德两国促进企业的创新政策进行了比较。

首先阐述了德国促进企业创新的几方面政策,再通过选取德国促进企业创新政策的成功之处并与我国的进行比较,发现我国促进企业创新政策存在的一些问题。

最后通过分析借鉴,取长补短,提出了要促使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加强企业和各创新单位之间的联系,完善创新信息服务系统,适当加强促进企业创新的资金支持等建议。

关键词:企业;创新政策;比较在知识社会或信息社会的今天,创新已成为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受到广泛重视。

在新的经济环境下,推动我国企业进行创新,积极应用先进技术,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国家创新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政府为了促进企业创新,通常通过制定相应的创新政策来得以实现。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经济增长快速,但如何确保更深层次的发展也是我国当前面临的挑战,创新成为了实现未来发展目标的关键之一。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科技发展主要依赖技术进口,科学与技术的提升及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始终落后于经济增长,但这个趋势在前几年有所改变,国家创新能力也有很大的提高。

德国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对于促进企业创新高度重视,很早就致力于运用政策和法规构筑创新体系,重视并积极促进创新活动,已成为典型的创新型国家。

德国历届政府和企业界始终把技术创新视为企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所在。

其科研成果转变成商品的转化率高,有较多的科技型创新企业和知识密集型产品。

在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方面,德国的经验有一些可以借鉴的地方。

创新和创新政策(一)创新理论起源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在1912年发表其著作《经济发展理论》,首次提出了“创新”这一概念,从而开创了创新理论的先河。

熊彼特认为创新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即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

熊彼特所说的“经济发展”,可以定义为“执行新的组合”。

同时,熊彼特指出创新是一个经济学范畴而非技术范畴,指出发明(Invention)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发现(Discovery);创新(Innovation)则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实施(Implementation)。

(二)技术创新的概念熊彼特提出的创新概念非常广泛,包括了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和制度创新。

在技术创新方面,熊彼特将创新和发明区分了开来:发明是提出新概念,新设想,而技术创新则是把发明或其他科技成果引入生产过程,形成新的生产技术,制造出市场需要的新型商品,是科技成果商业化、产业化的过程。

因此,根据熊彼特的创新概念,技术创新是一个将科技成果变为生产技术或新型商品的经济过程。

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和创新概念提出后,尽管对于技术创新的概念国内外学者的理解和表述各不相同,但对于“技术创新是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过程”这一认识是一致的。

因此,可以将技术创新总结为:技术创新是从新产品或新工艺设想的产生,经过研究开发、工程化、商业化生产,到市场应用这一完整过程的一系列活动的总和。

(三)技术创新政策的涵义对于技术创新政策,国内外学者尚无统一的定义,各从不同角度对技术创新政策进行了表述。

通过总结各个学者的对于创新政策概念的理解,可以得出技术创新政策涵义包括:(1)随着创新政策的发展而使其成为一个政策体系,涉及多个领域,其中包括很多相关政策并需相互协调;(2)技术创新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技术创新的速度、引导技术创新的方向、扩大技术创新的规模和规范创新主体行为;(3)其核心功能是促成创新成果与技术应用之间的良性循环;(4)关注从基础研发到技术创新到技术商业化全过程。

德国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德国技术创新的特点首先是在高水平基础上的渐进累积式的创新提高,即改进和升级原有产业,尤其是已确立优势地位的技术,如机械制造和化工。

其次德国政府认为研发活动首先是私人部门的事情,在私人部门对创新进展较慢时或者规模不够时才会介入。

政府政策旨在降低风险,刺激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及改善信息流动,提供更好的中介服务,为企业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等。

纵观德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其中一条重要思想是不断加强有关技术创新的各主体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促使科研同实际市场需要和问题相结合,加强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合作,以促进科研成果更快转化成新产品和新技术;同时加速技术的扩散与转移。

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

德国促进企业创新的各方面政策特点如下:(1)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德国一向以企业作为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历来重视企业在创新中的作用。

无论是著名的大型企业还是占德国企业数量95%的中小企业,都把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许多德国大企业设有独立的工业研究实验室,并配备为数众多的科研队伍,在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上也较大。

德国国内的科研能力60%以上集中于企业,高校约占20%,科研机构所占不到20%。

(2)德国促进企业创新的资金支持德国政府资助企业创新的方式很多。

政府资助包括欧盟、联邦、州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优惠贷款、项目资助。

德国每年科研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都在2.3%以上,居欧盟成员国首位。

同时,德国在企业税收优惠方面经常帮助企业将其研究成果尽快转化为产品,并给与适当的补贴。

包括减免企业从事研发而增加的个人所得税、资产税;增加因购买研究开发设备、仪器及专利的补贴等。

(3)技术创新转移体系企业除了自主研发之外,获取外部技术转移服务是其获得技术创新的另一条途径,德国大多数企业都接受过技术转移服务,并与技术转移机构保持长期的服务关系。

德国政府在推动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同时,积极促使科研单位为企业创新服务,鼓励创新能力缺乏的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开发活动。

同时,德国政府鼓励企业和大学的合作交流。

在德国广泛存在的中介机构也帮助德国科研成果能够迅速转移到企业,为德国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保持明显优势。

这些中介机构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大型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研发机构。

德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主要有:德国技术转移中心、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和弗朗霍夫协会。

(4)促进德国企业创新的咨询服务及优惠德国政府为企业创新提供所需的各种信息。

主要方式有:通过设立专业情报系统和情报传播联络处、专利陈列机构、免费提供专利说明书、让企业参加各种学术讨论和信息会议等。

如德国联邦研究技术部建立了16个技术创新咨询处,资助30多个其他机构建立类似的咨询部门,并规定企业为技术创新咨询费用由国家补贴40%,若5年内接受同一咨询机构咨询,凡不超过15天,政府负责50%的费用。

中德两国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比较(一)创新主体在德国的创新体系中,一直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

为了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及更高的利润,无论是德国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都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放在重要位置。

德国国内的科研能力60%以上集中于企业。

其中大型企业一般拥有自己的研发部门,并配备为数众多的科研队伍,在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上也比较大,研发资金自筹率也较高,政府一般不予以干预,只通过国家政策和重点资助计划给予引导;德国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弱,创新资金缺乏,德国政府一直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予以支持。

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机制尚未完善,企业还不完全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首先,由于企业的改革没有完全到位,导致企业技术创新缺乏需求拉动,企业没有自发的技术创新动力。

其次,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较低,组织机制还不完善,技术开发能力相对较弱,如三分之二的技术开发力量在企业之外,大中型企业中只有一半拥有技术开发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比较薄弱,研发能力不足。

(二)技术转移机构和信息服务机构德国广泛存在着中介机构可以帮助科研成果迅速转移到企业,其定位和服务侧重点是有明显的层次和分工的。

我国技术转移机构种类繁多,但各机构规模小,结构松散,彼此间缺乏联系,缺少有力的支持,难以形成网络化调配能力,不能满足企业技术创新的需要。

作为沟通科研机构与企业间的桥梁,我国技术转移机构与二者的联系不够紧密,首先无法发掘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能力,只是停留在现有的科研成果,我国虽然也依托高校设立了国家技术转移中心,但此中心目前只担负高校技术成果向社会推介的职能,无法真正利用高校科研资源,承担企业的技术需求课题;其次,我国广大企业尚未真正了解和熟悉技术市场,无法很好利用技术市场来进行技术创新。

(三)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德国国内的科研机构、大学研究所和企业实验室非常重视技术的研究。

在科研机构开始一个科研课题之前,必须要考虑市场需求及能否为企业所用而实现产业化;同时,任何国家级大型科研项目,必须至少有一个中小企业参加,否则不予批准。

因此,德国的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产品或新生产技术的程度较高。

我国的科研机构的部分研发活动并没有遵循市场化原则,容易造成科研成果无法产业化,只能封存于实验室。

在我国企业的技术改造中,由于企业可获得风险较低、比较优惠的政策贷款,一般从国外购买先进技术,造成大企业的技术进步基本上与科研部门无关、许多国内己有能力实现的技术仍从国外进口,有时出现重复引进的现象。

同时,国家的一些重大科技计划主要是面向科研机构,对企业的影响有限,企业参与的比例很少。

上述局面造成了科研院所与企业,科研院所与设计单位在技术创新工作上的脱节,即造成了科技与经济发展的脱节,资源不能有机地集成。

(四)资金支持德国政府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全部资金中政府预算资金占有较大份额,并成立了专项基金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对于企业从事创新工作的项目中,德国政府以各种形式减免税收和对项目费用及参与研发人员给予补贴。

在金融方面,为解决中小企业创新融资难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并通过补贴政策性银行来促使其为中小企业创新发放贷款,或联合风险投资公司为企业创新项目投资。

我国税收政策还不能充分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我国税收政策长期以来对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和优惠,但对于企业自主开发性的技术创新税收优惠较弱,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上面也缺乏配套的税收政策。

另一方面,我国缺乏适应技术创新的风险投资政策。

技术创新资金投入不足成为阻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因素。

(五)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德国一直很重视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通过健全管理机构、完善法律法规和建立中小企业集中研究机构来促进其积极进行技术创新。

与德国相比,我国缺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门管理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的重视还不够,无法和大型企业相比。

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其技术创新和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德国促进企业创新政策对我国的启示德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成熟,对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大,技术创新体系也比较完善,政府对技术创新的调控效果也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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