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物证(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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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与理赔:第四章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第一节概述一、痕迹物证的基本概念所谓痕迹物证是能够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物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交通事故中一般为车辆、散落物,以及留有事故痕迹的物品等。

痕迹物证是以它的存在情况、形状、质量、特性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因为痕迹物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具体物品,比较容易查明,不像其他证据那样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和其他复杂情况的影响,所以可用来审查其他证据的真伪。

在这里,需要单独说明痕迹的概念。

痕迹是事物运动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影像或形象。

公安、司法部门所研究的痕迹是专指犯罪行为所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这些统称为犯罪痕迹。

这些痕迹,有的反映着作案活动过程和手段,有的则反映着作案人本身以及使用工具(如车辆)的形貌和特征,且均可用来证明犯罪事实,甚至证实犯罪人。

由于犯罪痕迹所反映的对象不同,在案件中解决的对象不同,形成研究工作的不同领域,因此又把痕迹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1.广义的痕迹广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所引起(现场范围内)的一切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

例如,伤害人身形成的伤痕、血迹;毒害人命中的毒品和尸体;交通肇事后车辆的附加痕;撬门压锁被破坏而变形的钌铞和门框上凹痕;被翻动过的箱、柜、抽屉的凌乱状态;走动和接触物体时所留下的足迹、手印;罪犯在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工具、枪弹、烟头、纸片,或者从身上掉落的纽扣、毛发、分泌物、呕吐物和碎末、附着物、气味、颜色等。

这些痕迹的存在可以提供研究犯罪实施过程,分析案情性质和其他具体情节的重要材料,有的则可以提供检验鉴定的物质基础,因此在侦查案件中能起到重要作用。

广义痕迹不可能只由一门痕迹技术进行研究,有一些是法医检验的对象,有的则是刑事化学、刑事物理学、现场勘察学或者其他科学的研究对象。

2.狭义的痕迹狭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中使一客体作用于另一客体,前者引起后者发生形态的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反映形象。

第四章 火灾痕迹物证

第四章 火灾痕迹物证

1.正在燃烧的可燃物掉落燃烧 2.起火点在地板上 3.地板上的纺织物燃烧 4.轰燃后燃烧
四、液体燃烧痕迹的证明作用

1.证明起火部位、起火点 2.证明起火原因 3.证明肇事者或当事人
五、液体燃烧痕迹的提取

提取部位: 各种燃烧轮廓内 家具的下面 地板裂缝 火灾后的死水面 各种生产装置、储存容器
第四章 火灾痕迹物证
第一节 烟熏痕迹
一、烟熏痕迹的形成

1形成: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炭附着在物体
的表面或侵入物体孔隙而形成。 2成分:炭微粒为主 ,有少量燃烧产物 、热分 解产物。 3烟熏程度的影响因素:由烟浓度和烟熏时间 决定。其中烟浓度与物质种类、数量、氧浓度、 温度、湿度有关。


二、烟熏痕迹的证明作用

钢铁 铜 铝及其合金
5. 赤热体灼烧痕迹


赤热体接触木材而留下 的炭化痕迹。 特征:炭化层厚薄不均, 有明显的炭化坑、洞, 炭化区域非炭化区界限 明显。
三、木材燃烧痕迹的证明作用

1 证明蔓延速度

炭化层薄,炭化与非炭化部分界限明显, 说明火势强,蔓延快。


炭化层厚,炭化与非炭化部分界限不清, 说明火势中等。 炭化层厚,炭化与非炭化部分有明显的 过渡区,说明火势小,蔓延慢。

第三节 液体燃烧痕迹
一、可燃液体燃烧规律



可燃液体的燃烧实质上是液体蒸气的燃 烧 可燃液体的燃烧性能与其易挥发程度有 关 可燃液体的流动性使其痕迹存在独有特 点
二、液体燃烧痕迹特征
1 平面上的燃烧轮廓
地 板 上 的 燃 烧 轮 廓
2 低位燃烧
3 烧坑和烧洞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的鉴定(一)物证类型一、附着物类型交通事故发生后,粘附在肇事车辆、尸体及其其他物体表面能够证明事故状况的物质,叫做事故附着物。

附着屋类型包括喷溅附在车体、人体和其他物体表面的物质,例如:血迹、毛发、油脂、纤维,以及一些附着在各种机械创痕上的物质(油漆微粒、橡胶颗粒、热熔塑料薄膜等)。

二、散落物类型由碰撞、振动及刮擦等原因,使车体某些脆弱部分发生破碎,其碎片从运动中的车体上掉落地面所形成的散落物群,叫散落物痕迹。

散落物痕迹包括由车体掉落的零部件、钢制或木制碎片、油漆涂层碎片、塑料及玻璃碎片,橡胶碎片、碎块;结构性土沙碎片;自人体抛落在地面上的穿戴物品、携带物;人体分离出来的器官、组织;从其他物体上撞、擦掉落地面上的树皮、断枝、水泥石块等。

三、痕迹类型交通事故现场痕迹主要包括车辆轮胎的拖印、压印和擦印;车辆之间、车辆与地面以及车辆与其他物体之间的碰撞与刮擦痕迹;车辆、路面、人体及其他相关物体因某些附着物涂污而形成的痕迹等。

这些痕迹在形状、尺寸、颜色上各有不同,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的侧面反映。

(二)搜寻和提取现场痕迹物证的必备工具一、用于记录物证痕迹形态和位置的照相机、摄象机、现场照明灯、放大镜。

二、镊子、匙子、塑料标本瓶、聚乙烯口袋、试管及纸箱等。

三、小型吸尘器。

(三)现场痕迹的处理方法一、怎样进行痕迹物证的提取(1)现场物证的提取1、对事故痕迹和附着物进行拍照和摄像;2、将粘附有可疑的小物品、衣物及易分解的车辆零部件,采取整体提取的方式。

3、对粘附在车体或其他物体上的附着物,根据其性质和附着情况,在不影响痕迹鉴定的前提下,采取响应方法进行提取。

4、在提取可疑附着物的同时,在怀疑是附着物原载体如车辆、伤亡人员的衣着、体表或其他物体的相应部位,提取空白对照样品。

5、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提取的,对事故痕迹和附着物,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坏丢失。

对于转向盘和轮胎等活动部件上存在附着物和痕迹的肇事车辆,必须先行提取,方能移动。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第一节发现提取痕迹物证的原则1.先静观后动手;2.先记录后提取;3.先地面后高处;4.先外表后内部;5.先重点后一般;6.先易消失后稳定。

1.先静观后动手:即检查现场上各种物体时,要先做静态观察,寻找痕迹物证,然后再翻转移动物体进行细致检查。

2.先记录后提取:是指勘查人员发现痕迹物证时,先用现场记录的方法,将痕迹物证所在位置、状态等固定下来,然后再做提取。

3.先地面后高处:是指勘查人员寻找痕迹物证时,必须首先从地面开始,然后再检查高处的物体,进一步寻找发现痕迹物证。

4.先外表后内部: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上的各种客体时,必须首先检查客体外表,然后再检查客体的内部。

5.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现场重点部位和重要客体,然后检查一般部位和一般客体。

6.先易消失后稳定: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提取容易消失和容易遭到破坏的痕迹物证,然后再勘验提取较稳定的痕迹物证。

第二节痕迹物证发现提取的基本方法一、潜在手印物证的发现提取方法(一)手印物证的发现方法1、严格遵守勘验的程序和方法。

现场勘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案犯的活动过程和可能接触遗留手印的部位,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去寻找发现手印。

先重点后一般;先静观后动观;先观察后显现;先戴手套后拿动。

2、必须设法保全手印不被破坏A 及时保护好现场;B 禁止非现场勘验人员触动现场物品;C 不要随意触摸现场物品;D 对已发现的手印,用色笔划出明显标记;E 对提取的手印要妥善保管;F 用其它方法处理手印前应先照相;G 照相提取的手印原物要保留一段时间;H 提取、包装带有手印的物品时方法要正确。

3、观察寻找手印的方法(1)立体手印和平面有色手印好观察(2)无色潜在手印:A 透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B 反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和有光泽的非透明体。

C 哈气法,适用于有光泽、吸湿性较弱的透明体或非透明体。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和提取第一节发现提取痕迹物证的原则1.先静观后动手;2.先记录后提取;3.先地面后高处;4.先外表后内部;5.先重点后一般;6.先易消失后稳定。

1.先静观后动手:即检查现场上各种物体时,要先做静态观察,寻找痕迹物证,然后再翻转移动物体进行细致检查。

2.先记录后提取:是指勘查人员发现痕迹物证时,先用现场记录的方法,将痕迹物证所在位置、状态等固定下来,然后再做提取。

3.先地面后高处:是指勘查人员寻找痕迹物证时,必须首先从地面开始,然后再检查高处的物体,进一步寻找发现痕迹物证。

4.先外表后内部: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上的各种客体时,必须首先检查客体外表,然后再检查客体的内部。

5.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现场重点部位和重要客体,然后检查一般部位和一般客体。

6.先易消失后稳定:是指勘查人员勘验检查现场时,必须首先勘验提取容易消失和容易遭到破坏的痕迹物证,然后再勘验提取较稳定的痕迹物证。

第二节痕迹物证发现提取的基本方法一、潜在手印物证的发现提取方法(一)手印物证的发现方法1、严格遵守勘验的程序和方法。

现场勘查人员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案犯的活动过程和可能接触遗留手印的部位,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去寻找发现手印。

先重点后一般;先静观后动观;先观察后显现;先戴手套后拿动。

2、必须设法保全手印不被破坏A 及时保护好现场;B 禁止非现场勘验人员触动现场物品;C 不要随意触摸现场物品;D 对已发现的手印,用色笔划出明显标记;E 对提取的手印要妥善保管;F 用其它方法处理手印前应先照相;G 照相提取的手印原物要保留一段时间;H 提取、包装带有手印的物品时方法要正确。

3、观察寻找手印的方法(1)立体手印和平面有色手印好观察(2)无色潜在手印:A 透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B 反射光观察法,适用于透明体和有光泽的非透明体。

C 哈气法,适用于有光泽、吸湿性较弱的透明体或非透明体。

痕迹物证(1-4)ppt课件

痕迹物证(1-4)ppt课件
区界限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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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材炭化层的测量与计算
(一)电阻测定法 炭化层电阻值越小,说明受热温度越高。
(二)工具测定法 利用简单工具或炭化深度测定仪对木材炭
化深度的定性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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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炭化层电阻值与受热温度的关系
加热温度(℃ 炭化层阻值(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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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明燃烧物种类 1、根据烟痕成分(化学分析),作为判断燃烧物 种类的依据。 2、根据烟痕表观性状判断。 石油产品燃烧产生的烟痕为黑色,有石油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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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明燃烧时间 一般情况下,燃烧时间越长,烟熏越重,
而且牢固,不易擦去。
(六)证明开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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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辐射着火痕迹 1、炭化层厚; 2、龟裂严重,裂纹随温度升高而变短; 3、表面具有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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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热自燃痕迹
1、炭化层深; 2、有不同程度的炭化区,即沿传热方向依次出 现炭化坑、黑色的炭化层、发黄的焦化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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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明起火特征 按起火方式分为三种类型: 阴燃起火、明火起火、爆炸起火
起火特征 起火速度 烟熏程度
阴燃起火

明显
明火起火

稀少
爆炸起火

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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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物证鉴定范围

痕迹物证鉴定范围

痕迹物证鉴定范围痕迹物证鉴定是法医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通过对痕迹物证的检验和分析,为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审判提供科学依据。

痕迹物证鉴定范围广泛,涉及到多个领域,包括生物学、物理学、化学等。

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来介绍痕迹物证鉴定的范围。

1. 生物学痕迹物证鉴定:生物学痕迹物证鉴定主要涉及到DNA分析、血迹鉴定和体液鉴定等。

通过对犯罪现场留下的血迹、体液等生物痕迹进行检验和分析,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提供证据支持。

2. 物理学痕迹物证鉴定:物理学痕迹物证鉴定主要涉及到物理学原理的应用。

例如,通过对足迹、工具痕迹等进行分析,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或者犯罪手段。

此外,还包括对纤维、玻璃、金属等物质的检验和比对,以确定犯罪现场与嫌疑人之间的联系。

3. 化学痕迹物证鉴定:化学痕迹物证鉴定主要涉及到化学分析技术的应用。

例如,通过对火灾现场残留物的分析,可以确定火灾的起火原因;通过对毒物残留的检验和分析,可以确定是否存在毒物中毒等。

此外,还包括对药物、爆炸物等物质的检验和鉴定。

4. 文字痕迹物证鉴定:文字痕迹物证鉴定主要涉及到对文书、文件等物品的检验和分析。

通过对文件的墨迹、纸张、印章等进行鉴定,可以确定文件的真伪、篡改等情况,为案件的侦破提供重要线索。

5. 声音痕迹物证鉴定:声音痕迹物证鉴定主要涉及到对录音、视频等物品的检验和分析。

通过对声音的频谱、波形等进行比对和鉴定,可以确定录音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案件的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 数字痕迹物证鉴定:数字痕迹物证鉴定主要涉及到对计算机、手机等数字设备的检验和分析。

通过对数字设备中的数据、文件等进行提取和分析,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轨迹、通讯记录等,为案件的侦破和审理提供证据支持。

痕迹物证鉴定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到生物学、物理学、化学等多个领域。

通过对不同类型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和分析,可以为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司法审判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公平。

痕迹物证鉴定的发展也需要不断更新和提升技术手段,以适应日益复杂的犯罪手段和科技环境。

痕迹 物证

痕迹 物证

交通事故物证的提取、保全、 第三节 交通事故物证的提取、保全、送检
(二)提取物证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1.痕迹、 1.痕迹、物证的提取 痕迹 直接提取法; 直接提取法; 间接提取法:照相或录像;静电吸附;石膏制模;硅橡胶提取; 间接提取法:照相或录像;静电吸附;石膏制模;硅橡胶提取; 硬塑料提取;醋酸纤维素薄膜(Ac纸)提取;复印。 硬塑料提取;醋酸纤维素薄膜(Ac纸 提取;复印。 2.固定颗粒、 2.固定颗粒、散落物的提取 固定颗粒 用小镊子夹取;用到或针进行挑、 用小镊子夹取;用到或针进行挑、拨、刮取;用透明纸粘取; 刮取;用透明纸粘取; 用软毛刷提取;用磁铁吸取;静电吸附。 用软毛刷提取;用磁铁吸取;静电吸附。 3.黏附物的提取 3.黏附物的提取 织物上附着物提取; Ac纸或脱脂棉球提取;直接提取。 织物上附着物提取;用Ac纸或脱脂棉球提取;直接提取。 纸或脱脂棉球提取
(二)按车体形成机理不同分类
1.撞击痕迹 1.撞击痕迹 2.挂擦痕迹 2.挂擦痕迹 3.其他车体痕迹 3.其他车体痕迹
道路交通事故的痕迹、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的痕迹、物证
三、其他痕迹
破损、附着、 (一)衣着痕迹 破损、附着、碾压 (二)体表痕迹 表皮脱落、皮下出血、挫伤、挫裂伤、 表皮脱落、皮下出血、挫伤、挫裂伤、 骨折、 骨折、关节脱位 (三)路面损伤痕迹 1.撞击 是确定车辆碰撞接触点精确位置的唯一方法。 1.撞击 是确定车辆碰撞接触点精确位置的唯一方法。 2.刮擦 可以反映车辆运行状况和运行轨迹是否一致。 2.刮擦 可以反映车辆运行状况和运行轨迹是否一致。 3.挫压 轮胎、鞋底、人体挫压痕迹等。 3.挫压 轮胎、鞋底、人体挫压痕迹等。 4.其他路面痕迹 路面散落物和喷溅痕迹。 见下图) 4.其他路面痕迹 路面散落物和喷溅痕迹。 (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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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火灾痕迹物证 的形成和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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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一、火灾痕迹物证的概念及研究内容
(一)痕迹物证的概念
火灾痕迹物证是指能证明火灾过程真实情
况的一切痕迹和物品。
1、物品是指能够证明火灾发生过程真实情况 的物质实体。 2、痕迹是物体与物体相互作用,在力的作 用下留在物体对应位置上的印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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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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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依附于其客体而存在,无客体痕迹也不能 存在,火灾现场采取时连其客体一并采取。例如, 地面上的液体燃烧痕迹,是依附地而存在,采取 时或者照相固定;或者连同地面一并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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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证明玻璃破坏时间 1、火灾前打碎的玻璃碎片大多数紧贴地面,上 面是杂物灰烬;
2、火灾前打碎的玻璃碎片断面上往往有烟熏;
3、找到一块贴与地面有烟熏的玻璃碎片,证明
玻璃是在火中被烧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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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证明火 场原始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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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证明管道或容器内发生过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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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烟熏痕迹的固定、提取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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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二)研究内容:
1、痕迹物证的形成机理; 2、证明作用; 3、发现、提取和固定方法; 4、现场鉴定方法; 5、实验室鉴定方法; 6、模拟实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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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三)痕迹物证的分类 1、按痕迹物证的状态分类 (1)液态物证 (2)气态物证 (3)固态物证 2、按痕迹物证的证明作用分类 (1)证明火势蔓延方向的痕迹物证 (2)证明起火点、起火部位的痕迹物证 (3)证明起火原因和火灾责任的痕迹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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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熏痕迹的证明作用
(一)证明起火点和起火部位的位置 1、证明起火点 (1)根据烟熏痕迹形状判定 “V”字形烟痕
圆形烟痕
门窗上部烟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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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点:如果火烧到猛烈阶段,又易烧掉原来
的“V”形烟熏痕迹,成为烧掉的“V”形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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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明起火部位
天花板上部山墙 上有烟熏痕迹, 证明起火部位在 天花板以上。
身的最低温度;
自燃点是指在空气中木材自行燃烧的最低温度;
相同点—指木材本身的最低温度 不同点—有无外部点火源
木材的燃点:260°C左右;
自燃点:400 °C左右。 木材受热时间越长,自燃点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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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木材的燃烧过程 110℃水分基本蒸发完全; 150℃左右开始发生热分解, 200℃开始焦化变色; 260℃达到着火危险温度,表面出现黑色; 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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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面墙上天花板上下形 成浑然一体烟熏痕迹证明 起火点就在墙根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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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证明蔓 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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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明起火特征 按起火方式分为三种类型:
阴燃起火、明火起火、爆炸起火
起火特征 阴燃起火
起火速度 慢
烟熏程度 明显
明火起火
爆炸起火


稀少
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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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明燃烧物种类
第五章
火灾痕迹物证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烟熏痕迹 第三节 木材燃烧痕迹 第四节 液体燃烧痕迹 第五节 火灾中的倒塌 第六节 玻璃破坏痕迹 第七节 混凝土在火灾中的变化 第八节 金属在火灾中的变化 第九节 短路 第十节 过负荷 第十一节 其它痕迹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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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火灾痕迹物证概述

一、火灾痕迹物证 的概念及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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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烟熏痕迹的形成
热烟气
扩散
温度下降
附着于物体表面
离开火焰的温度达1000ºF,烟气向上的流速一 般为2.0m/s; 烟气水平流速一般为0.5m/s,蔓延时的温度为
600~700º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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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烟熏痕迹的组成 (1)碳微粒为主;
(2)热分解产物;
(3)燃烧物的挥发组分; 判断燃烧物种类的依据
用并不能在任何火场、任何部位都能体现。
3、应该用多种痕迹物证证明一个火灾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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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烟熏痕迹
主要内容
一、烟熏痕迹的形成与组成 二、烟熏痕迹的影响因素 三、烟熏痕迹的证明作用 四、烟熏痕迹的固定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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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烟熏痕迹的形成与组成 (一)烟熏痕迹的概念 物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碳附着在物体 的表面或侵入物体孔隙中所形成的一种形态。 例如:墙体表面、天花板、玻璃的表面;插 座的插孔、墙体的缝隙中;死亡人员的鼻腔、 口腔、呼吸道内。
1、根据烟痕成分(化学分析),作为判断燃烧物
种类的依据。
2、根据烟痕表观性状判断。
石油产品燃烧产生的烟痕为黑色,有石油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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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明燃烧时间
一般情况下,燃烧时间越长,烟熏越重,
而且牢固,不易擦去。
(六)证明开关状态 根据烟熏痕迹是否连续,来判断
刀形开关、插座的通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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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燃固体氧化物和无机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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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烟量和烟熏痕迹的影响因素 1、可燃物的种类:含碳量越大的物质,燃烧产生的烟 量越大。 2、燃烧物的状态:粉末状的物质发生燃烧,产生浓密 的烟痕。 3、可燃物数量:可燃物的数量越多,烟熏程度越明显。 4、可燃物的湿度:湿度越大,产生的烟量越大, 烟熏 程度越明显。 5、燃烧时的通风条件:通风条件差,供氧量少,产生 的烟越多,烟熏程度明显。 6、燃烧时温度:燃烧时温度越低,化学反应速率越慢, 发烟量越少。
1、固定:照相、录像、绘图
2、提取:
(1)竹片(瓷片)刮取法:主要针对较浓密的烟痕
(2)脱脂棉擦取法:主要针对较稀薄的烟痕 (3)对于烟尘或浸入物体内部的烟痕,可连同物体 一并提取 3、检验:化学分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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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木材燃烧痕迹
一、木材的基本特性 二、木材燃烧痕迹的种类 三、木材炭化层的测量和计算 四、木材燃烧痕迹的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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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二、火灾痕迹物证的形成和证明作用 (一)痕迹物证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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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二)痕迹物证的证明作用
概述
1、证明火势蔓延方向、起火部位和起火点
2、证明起火时间;
3、起火原因;
4、火灾性质和火灾责任;
5、火灾危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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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二、火灾痕迹物证的形成和证明作用 (三)应注意的问题 1、对发现的痕迹物证应从多方面证明它的可靠性。 2、一
(一)木材的容重:单位体积木材的质量
容重大于450kg/m3为重杂木,小于450kg/m3
为轻杂木;容重越大,炭化速率越小,裂纹越密,
自燃点越高。
(二)木材的化学成分 主要化学成分:C、H、O、N等元素
产物:可燃气体CO、CH4、C2H4和不燃气
体H2O、C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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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材的燃点和自燃点 燃点是指木材被一个外部明火火源点燃时木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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