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doc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名称申请人须知1、签署文件和填表前,应当阅读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 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
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其他登记填写分公司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 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
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
“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 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 “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致敬的[公司名称]领导阁下:
题目: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我谨代表[分公司名称],就分公司负责人的变更事宜向贵公司提出正式申请。
由于前任分公司负责人[姓名]先生/女士已于[日期]离任,我们诚挚地提名[新任负责人姓名]先生/女士接替其职务。
[新任负责人姓名]在公司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素质过硬,我们对其领导能力充满信心。
随函附上[新任负责人姓名]先生/女士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参考。
变更负责人后,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为公司和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我们正与工商部门就此事项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在此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垂询。
谨此申请,敬请批准。
谢谢!
[公司名称]
[分公司名称]
[日期]。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模板】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模板】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以下是必填项:名称隶属企业(单位)名称(设立登记不填写)营业场所/经营场所联系电话企业类型营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邮政编码以下是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的必填项:名称负责人申领执照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填写)资金数额(分公司除外)币种(人民币或其他)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填写)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以下是变更/备案/注销(仅限注销登记填写)的必填项:注销原因清税情况债权债务清理(分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不填写)缴回公章情况(分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不填写)注意事项:本申请书适用于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负责人信息(仅限设立及变更负责人填写):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固定电话电子邮箱国别(地区)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拟任负责人签字:年月日负责人任免文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包括二手车经销、置换和拍卖等。
采集表1至8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信息采集表5和6需要农牧部门备案。
中介组织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备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道路运输普通货运分公司、道路货运代理和船舶代理等业务也需要备案。
艺术品经营、出版物出租等业务的企业或单位也需要备案。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最新5篇)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最新5篇)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
为了让您在写申请书中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牛牛范文为大伙儿带来的5篇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篇一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名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发起人)备案事项: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公司盖章:年月日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篇二尊敬的xxxxx文化局:您好!本人作为xxx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1、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不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本公司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5、本公司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特此申请!申请人:20XX年XX月XX日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篇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申请书)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本人作为(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1.本企业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不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本企业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4.本企业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企业名称□负责人□经营场所□出资数额□经营范围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取消经营范围中项下标注内容□修改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其他法定代表人签字①:(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年月日注:①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的,由上级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登记单位变更登记的,由其所从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变更登记申请表(备案申请表)①注:①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②经营场所请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③“资金数额”指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为所设立的营业登记单位拨付的资金数量。
④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其他事项”栏内填写。
(所从属企业名称变更填写此页)(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营业单位变更资金数额填写此页)所从属企业变更后基本信息资金拨付信息①注:①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营业单位变更资金数额时,由上级所从属企业在“所从属企业加盖财务章处”栏内加盖主办单位财务章,并在“拨款数额”栏内注明拨款。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
填写“基本信息”栏(“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若无则无需填写)、“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附表3“联络人信息”。
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4.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分公司名称、分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
以下事项属于变更项目:名称、住所、类型、负责人。
以下事项属于备案项目: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联络人。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名称变更,“基本信息”栏中的“分公司名称”填写原名称。
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
申请经营范围备案的,根据实际情况选填附表2“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并提交。
备案联络人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人信息”。
“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分公司名称、分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经营范围”栏请根据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商事主体经营范围自助生成器”勾选生成的经营范围填写。
7.“基本信息”栏中的“经营场所”若尚未备案,则可不填写。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负责人信息备注:1、移动电话必填。
(备案)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样表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改制。
注:1、申请普通注销、简易注销的公司、非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
2、人民法院裁定清算(破产)的由其指定的清算组负责人(破产管理人)签字。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财务负责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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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公司名称:
本人作为(所从属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不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先行取得商务部门批准,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3.分公司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4.分公司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分公司名称□负责人姓名□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其他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修改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其他
所从属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年月日
变更登记申请表(备案申请表)①
注:①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空白栏内填写。
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②经营场所请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XX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
(涉及负责人变更时填写此页)
负责人信息登记表
注:①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及“政治面貌”。
(涉及经营场所变更时填写此页)
经营场所证明
注:①请在“经营场所”一栏写清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XX市XX区XX路(街)XX 号XX室”。
②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字。
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③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由有关部门在“需要证明情况”一栏盖章,视为对该房屋权属、用途合法性的确认。
具体可出证的情况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
(企业联系人或公共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填写此页)
企业联系人信息①
敬请留意:
①企业联系人:负责本企业与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转达工商部门对企业传达的信息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意见;向工商部门反映企业的需求或意见。
联系人凭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
联系人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②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负责人等事项时涉及公共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填写此项。
核发营业执照情况
一次性告知记录
一次性告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