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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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篇)

2023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篇)

2023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篇)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我区中小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1、根据我区现行的财务管理模式,局属各学校(园)对所辖中小学财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乡镇学校只设报帐员,在中心学校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区直学校需设主办会计与报账员,在区财政局监督与学校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2、各学校(园)的专兼职财务人员必须选派原则性强,廉洁奉公,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有一定专业知识,爱岗敬业,全心为教育事业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的人员。

3、各学校(园)财务人员的配备必须按规定上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学校不得擅自更换财务人员。

二、会计核算管理1、各学校(园)必须按照《中小学会计制度》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2、各学校(园)每月5日之前向区教体局计财股上报上月财务报表。

三、预算管理1、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包括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特殊学校。

农村中小学预算以财务独立核算的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2、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要求:(1)学校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合理编制年度收支计划。

(2)学校应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的内容要全,预算的数据要实,预算的安排要细,预算的执行要严。

四、票据管理1、票据的发放。

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供应,区直学校在区财政局统一领购,乡镇学校在教体局计财股统一领购。

学校要严格执行“专人保管、限量领购、以票管费、票款同行”的规定。

2、票据的使用。

各校必须明确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各类款项必须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经区物价局批准许可性收费项目须使用《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严禁票据混用。

学校财务追究制度

学校财务追究制度

一、引言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财务活动,保障学校财务安全。

2. 明确财务责任,强化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

3. 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制度内容1. 财务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3)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学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财务追究范围(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2)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私分学校资金的行为;(3)违反学校财务审批程序,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4)隐瞒、谎报、篡改财务数据,导致财务信息失真的行为;(5)其他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

3. 财务追究方式(1)批评教育: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2)通报批评: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3)经济处罚:对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扣发奖金等经济处罚;(4)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5)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财务追究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由财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3)对批准的处理意见,由财务部门执行;(4)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并建立档案。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活动,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提高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学校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2024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中学财务管理制度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吉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务必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由出纳员保管,法人章、收费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四、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五、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七、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务必控制在限额____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八、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初中学校财务制度

初中学校财务制度

初中学校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学校经济合理使用、合理保值、合理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1.节约开支,提高使用效率;2.规范收支,强化财务监督;3.保障资金安全,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三、财务管理体制:1.学校设立财务部门,由专门负责财务事项的财务人员负责;2.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关财务知识和工作经验,严守财务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3.学校领导应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资金管理:1.学校应按照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合理安排财务预算,确保财务收支平衡;2.严格执行收支计划,严禁违规挪用公款;3.学校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严格分账核算,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无误;4.学校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财务监督:1.学校应建立财务监督制度,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学校财务进行定期审计;2.加强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3.学校应及时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资产管理:1.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制度,对学校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和登记;2.加强资产管理,做好资产维护和保养工作,延长资产使用寿命;3.确保资产安全,防止资产财产损失。

七、经济合同管理:1.学校与外部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2.对已签订的合同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合同合法性和执行情况;3.如遇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维护学校利益。

八、奖励和处罚:1.对遵守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的财务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对挪用公款、违规操作等行为,给予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九、财务制度的修订:1.学校应定期对财务制度进行检讨和修订,使之更加符合学校实际需求;2.修订工作应由校领导牵头,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制度的完善性。

十、附则:1.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财务管理活动;2.对于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规定。

中小学财务各项规章制度

中小学财务各项规章制度

中小学财务各项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财务风险,保障财务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财务管理责任1. 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领导,应当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

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 财务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细心谨慎,依法行事,切实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3. 学校财务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学校财务管理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学校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学校财务监督委员会是学校财务监督机构,由校内外独立财务监督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5.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失责的财务人员进行处理,并通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6. 学校应当将财务管理责任制度纳入校内公示,并定期对校内人员进行财务管理课程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财务管理制度1.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2.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流程、财务管理程序、财务管理要求等内容。

3.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应当严格执行,不得违反或变通。

4.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要做到科学合理、安全有效、规范有序。

四、财务管理流程1.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办理各项财务事务。

2. 财务收支流程包括经费拨付、收入核算、支出审核、票据报销等环节。

3. 财务监督流程包括财务监督、财务审计、财务评估等环节。

4. 学校每月应当对财务流程进行检查和复核,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财务管理程序1. 学校财务管理程序是学校财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包括收入程序、支出程序、审计程序等。

2. 学校应当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程序,详细规定资金流动、资金监督、资金使用等各项内容。

3. 学校财务管理程序要求严格执行,不得私自调整或更改。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12篇)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12篇)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12篇)中学财务管理制度1一、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档案室是保管档案、资料的重地,是学校机密核心。

为了确保档案室的安全和档案的完好无损,特制订制度如下:1、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分门别类,本着存放有序、方便查找的原则立卷归档;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2、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档案,做好“八防”(防火、防尘、防污、防光、防虫蛀、防盗、防高温、防水)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3、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4、禁止将明火、食物、水渍、昆虫、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等物带进档案室。

5、档案进出应仔细清点和登记,按规定程序办理移交接手续,案卷调节器用后须准确无误地放回档案箱、柜。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消防器材。

7、进档案室查阅资料,由档案员调出,在专门查阅室内查阅,查阅者不得抽烟、不大声喧哗。

8、查阅人员须凭有效证件或介绍信登记后方可查阅,查阅时不得撕页、涂改,一旦发现由查阅者负全部责任。

二、档案保密制度1、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国家机密,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档案一律不外借。

3、不得擅自外泄档案内容,不能在私人通信通讯中涉及机密,不得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如违反保密纪律,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档案员岗位责任制1、加强自身政治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适应本职工作需要。

2、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归档及时、分类明确、档案完整、存放整齐有序。

3、对业务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加以督促、指导。

4、及时做好档案的利用、统计、分析工作。

5、努力挖掘档案信息资源,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6、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

7、切实做好库房湿度的调节和控制。

落实防治有害生物和防尘、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中学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中学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和规范中学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保障中学工会的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学工会的财务管理,涵盖财务收支、资金监管等。

第三条中学工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体现规范、高效、透明的特点。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中学工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中学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包括: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编制中学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进行修订和完善;(二)组织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监督和指导财务收支的执行;(三)负责资金的募集、使用、监管和归集;(四)组织财务审计工作,对中学工会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五)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中学工会的财务收支应按照预算、计划、合规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中学工会应制定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在各项活动之前提交审批。

第九条中学工会的财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会费、赞助和其他合法途径。

第十条中学工会财务支出应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一条中学工会的财务支出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审批、报销等程序应明确规定。

第四章资金监管第十二条中学工会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中学工会的资金应开设专门的账户进行管理,每笔资金都应有明确的来源和去向,确保资金流向的透明和可追溯。

第十四条资金监管应实行分级管理,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十五条资金监管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财务报表和审计第十六条中学工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

第十七条财务报表应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编制,确保公开、公正、真实、准确。

第十八条财务报表应及时报送给主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

第十九条中学工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由专业机构或独立审计员进行。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中学工会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追究法律责任等。

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国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中小学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民主管理: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师生参与学校财务管理。

(三)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学校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人由学校校长提名,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任命。

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编制、执行学校财务预算。

(三)管理学校各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四)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活动。

(五)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学校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教育事业费预算、基本建设预算、设备购置预算等。

第八条财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编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合理编制预算。

(二)优先保障: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和学校发展。

(三)统筹兼顾:统筹兼顾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四)公开透明:预算编制过程公开透明。

第九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学校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各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二)收支平衡: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三)安全合规:确保资金安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

财务处责任追究制度

财务处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处工作,维护学校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处责任追究制度的基本要求1. 财务处负责人应当履行职责,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积极推进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

2. 财务处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高效。

3. 财务处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相关规定,防止违规操作,保护学校利益。

第三章责任追究对象1. 财务处负责人是本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追究对象,包括财务处主任、副主任等。

2. 财务处工作人员也是责任追究的对象,在工作中有失职、失误等情况下,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责任追究内容1. 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财务处负责人,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采取相应追究措施,包括警告、撤职等。

2. 对于财务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失职、差错等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诫勉、记过等。

3. 对于涉及财务管理中的违规操作,如财务造假、挪用公款等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责任追究程序1. 责任追究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确保程序的公正、透明。

2. 追究程序包括调查、听证、审查等环节,确保对财务处责任追究事项的全面、客观处理。

3. 对于追究结果不服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处理。

第六章责任追究的监督与检查1. 学校领导对财务处的责任追究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实施效果。

2. 财务监督部门对财务处的责任追究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章附则1. 财务处责任追究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对于存在违反制度情况的人员,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财务处所有。

以上便是关于财务处责任追究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各位财务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学校的财务安全和利益,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篇1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

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

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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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中心中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为规范会计人员依法理财行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预防或减少工作过错发生,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是指对因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过错行为的责任人给予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

对过错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会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处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三、会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有九种:限期改正补救;赔偿损失;扣发绩效工资或目标考核奖;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优秀及评先进资格;年度考核不合格;暂时停止本职工作;取消会计任职资格;行政处分等。

四、工作过错追究的范围:
(一)在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学校制度上确有错误,必须纠正的行为。

(二)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中,因工作人员的过失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在工作中确有重大错误,造成不良后果或重大损失,必须纠正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受到群众举报和领导及有关部门追查,经核查属实的。

(五)接转电话、传达通知、参加有关会议、传达领导旨意、执行领
导交办任务失误,造成不好影响或影响工作的。

(六)遇重大问题情况不报或办理不及时导致延误或误传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统计、行文、审核、签章工作中马虎从事,未按规定把关并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八)对公物、重要物品管理不善,导致公物、重要物品损失或者丢失的。

(九)收费不执行政策的。

(十)应及时归档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件、资料未按要求及时归档,造成残缺或丢失的。

(十一)办理业务不执行规定,态度粗暴或久拖不决,造成上访或矛盾激化的。

(十二)擅自将单位现金不及时存入银行导致被盗或丢失的。

(十三)工作任务不能完成或失误较多受到上级部门或校领导的点名批评或由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造成在检查评比活动中失分的。

(十四)分工不明确,责任模糊,致使互相扯皮或故意扯皮、推诿等导致影响工作的。

五、工作过错责任确认:
(一)个人独立行使职权并作出处理的,由其个人承担责任。

(二)少数人共同决定并处理的,其成员共同承担责任,坚持正确意见未被采纳的成员不承担责任。

(三)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由导致错误决定的成员承担责任,
没有过错的成员不承担责任。

(四)对同一工作过错负有责任的不同人员,应根据过错主次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六、追究会计工作过错责任,应根据过错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一)由于工作行为造成的过错,需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赔偿损失的,由学校或所属独立核算单位赔偿损失后,再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责令过失或故意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损失及费用。

(二)在工作中因人为责任事故造成财产、资金损失,责令赔偿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扣罚绩效工资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或1000元。

(三)对工作过错的调查由学校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的,计财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四)工作过错的调查,需指派两名以上人员进行调查,调查完成后形成专题调查材料。

(五)工作过错追究的认定由财务处班子或学校领导在听取调查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

(六)工作过错认定生效后,由计财处或学校发出过错责任追究通知书,责令有关单位纠正过错行为或采取措施挽回过错造成的影响。

七、被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单位或人员,对认定的过错和处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书一周内向财务处或学校说明原因,提交校长办
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取消,减轻或维持责任追究。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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