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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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0.05.25•【字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34号]•【施行日期】2000.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4号)《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0年5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0年5月25日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0年5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商品房的经营活动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土地、房屋、工商、计划、规划、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并符合本条例有关资质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资质标准

房地产开发资质标准

房地产开发资质标准
房地产开发是一个需要资质认证的行业,其资质标准的制定对
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
要的意义。

房地产开发资质标准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条件、管理制度、经营行为、财务状况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对房
地产开发资质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企业的基本条件是房地产开发资质标准的首要考量因素。

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固定资产、生产经营场所等基本条件,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实力和资源来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同时,企业的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也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以
保证企业在开发过程中能够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和施工。

其次,管理制度是房地产开发资质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企业
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企业在开发过程中能够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另外,经营行为也是房地产开发资质标准的重点考核内容。


业需要遵守市场规则,诚信经营,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企业
在市场竞争中能够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财务状况也是房地产开发资质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企业需要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保证在开发过程中能够按时足额地履行相关的财务义务,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和消费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房地产开发资质标准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认证的重要依据,其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认真执行相关标准,共同推动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健康发展。

商品房开发法律规定(3篇)

商品房开发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商品房市场日益繁荣。

商品房作为居民居住的重要载体,其开发、销售和交易等环节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

本文旨在对商品房开发法律规定进行梳理,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商品房开发主体及资质要求1. 商品房开发主体商品房开发主体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等。

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主要的开发主体。

2. 商品房开发资质要求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四个资质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不同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经验等方面均有不同要求。

三、商品房开发项目审批及规划1. 项目审批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需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审批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用地预审意见等。

2. 规划许可商品房开发项目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详细规划,并经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规划许可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

四、商品房开发用地及土地供应1. 用地类型商品房开发用地主要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供应;集体建设用地需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后,方可供应。

2. 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供应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

(2)拍卖: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

(3)挂牌: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

(4)协议出让:在特定情况下,经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应土地。

五、商品房开发建设及质量管理1. 施工许可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需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

2. 质量管理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办理条件

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办理条件

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办理条件
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最高资质等级,具备了一定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够独立进行房地
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销售。

办理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
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注册资金要求,一般情况下,申请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的企
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实力,通常要求在5000万元以上。

2. 技术能力要求,申请企业需要有一定的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和资质,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建筑设计
乙级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等。

3. 经营管理要求,申请企业需要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
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

4. 人员配备要求,企业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
括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

5. 资质申报要求,申请企业需要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企
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证明、技术人员资质证书、企业管理制度等。

总的来说,办理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资金
实力、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核程序,才能取得这一资质。

具备了一级
开发资质的企业将能够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中拥有更多的竞争优势,
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

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

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文号:苏建房[2001]250号颁布日期:2001-08-06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0]第77号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经营业务。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市、县(市)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第六条申请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亿元以上;(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亿5千万元以上;(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七条申请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上一年房屋建设面积竣工8万平方米以上;(四)近3年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亿5千万元以上或者上一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五)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北京2024年下半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物业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考试题

北京2024年下半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物业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考试题

北京2024年下半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物业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考试题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下列关于需求价格弹性与消费者支出之间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若某种商品的需求富有弹性,则价格与消费者支出成同方向变动B:若某种商品的需求为单一弹性,即价格升(降)的百分率与需求减(增)的百分率相等C:若某种商品的需求缺乏弹性,则价格与消费者支出成反向变动D:若某种商品的需求缺乏弹性,则价格与消费者支出成同向变动E:执行层的组织协调2、在国有建设用地运用权挂牌出让中,为竞买人确定报价供应参考依据的估价,一般是评估。

A:挂牌底价B:正常市场价格C:竞买人可承受的最高价D:最可能的成交价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3、下列不属于无偿收回土地条件的是。

A:城市规划区范围内B:除因不行抗力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的动王开发延迟除外C: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运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D: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E: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需加盖公章4、__通常是构成城市居住区的基本单位。

A.居住小区B.居住组团C.胡同D.四合院5、某房地产在正常状况下,年总收益为140万元,年总费用为40万元,酬劳率为12%,出让时的土地运用权年限为50年,现已运用了35年,则该宗房地产的现实总价为__万元。

A.817.55B.953.52C.1144.57D.681.096、预料某宗房地产将来第一年的净收益为18万元,此后各年的净收益会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万元,该类房地产的资本化率为8%,该房地产的价格为__万元。

A.225.00B.237.50C.381.25D.395.837、在测算资本金融资成本时,其资金占用费是按计算的。

A:综合利率B:贷款利率C:折现率D:机会成本E:借款合同8、在__,我国经济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建立房地产市场,确立了房地产市场的地位,宣告了中国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的诞生。

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一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一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企业达到一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问题】央企房地产开发上市公司达到一级资质,应需要有的条件有哪些?【回答】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底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5年建筑工程精确度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其他档次资质条件略)大家还想了解房地产开发的会计知识,就去看李凤老师讲解的细看房地产企业票据、合同、账务、报表实训吧!李凤: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实战型财税培训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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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

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

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文号:苏建房[2001]250号颁布日期:2001-08-06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0]第77号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经营业务。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市、县(市)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第六条申请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亿元以上;(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亿5千万元以上;(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七条申请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上一年房屋建设面积竣工8万平方米以上;(四)近3年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亿5千万元以上或者上一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五)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九)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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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应具备的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三)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四)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五)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六)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七)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八)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提交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企业章程;
(5)企业验资报告(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上年度及上月财务报表(原件或扫描件);
(6)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书扫描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扫描件;
(7)企业近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批复、计划任务、规划许可证、国土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批准文件扫描件;
(8)企业近3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房地产开发累计投资的正式发票(原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
(9)企业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
(10)《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执行情况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以A4纸制作,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资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不予受理,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或者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二)审查
标准:申请人条件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规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15个工作日
(三)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4个工作日
(四)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初审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

对初审不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时限:1个工作日(不包括送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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