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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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代码

规划用地代码

规划用地代码规划用地代码是指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的需要,对不同用途的土地进行分类编码的一种标识系统。

它是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基础,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规划用地代码的标准格式以及其具体含义。

一、规划用地代码的标准格式规划用地代码采用一定的编码体系,通常由数字和字母组成,具体格式如下:1. 一级编码:表示用地的大类,普通为一个数字,范围从1到9。

例如,1表示住宅用地,2表示商业用地,3表示工业用地,4表示农业用地,5表示公共设施用地,6表示交通运输用地,7表示绿地和景观用地,8表示特殊用地,9表示其他用地。

2. 二级编码:表示用地的小类,普通为两个数字,范围从01到99。

例如,01表示城市居住用地,02表示城市商业用地,03表示城市工业用地,04表示农村居住用地,05表示农村工业用地,06表示农村商业用地,07表示农村农业用地,08表示公共设施用地,09表示交通运输用地,10表示绿地和景观用地,11表示特殊用地,12表示其他用地。

3. 三级编码:表示用地的细类,普通为两个字母,用于进一步细分用地类型。

例如,AA表示一类住宅用地,AB表示二类住宅用地,AC表示三类住宅用地,BA表示一类商业用地,BB表示二类商业用地,BC表示三类商业用地,CA表示一类工业用地,CB表示二类工业用地,CC表示三类工业用地,以此类推。

二、规划用地代码的具体含义规划用地代码的每一个级别都有其具体含义,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规划用地代码及其含义:1. 一类住宅用地(AA):指城市中的高档住宅区,通常包括别墅、高层住宅等。

2. 二类住宅用地(AB):指城市中的中档住宅区,通常包括多层住宅、小区等。

3. 三类住宅用地(AC):指城市中的经济适合住房区,通常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等。

4. 一类商业用地(BA):指城市中的商业中心区,通常包括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公司等。

5. 二类商业用地(BB):指城市中的社区商业区,通常包括便利店、小型超市等。

规划用地代码

规划用地代码

规划用地代码规划用地代码是指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对不同用途的土地进行分类编码,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

规划用地代码的编制和使用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它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编制原则规划用地代码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统一性原则:规划用地代码应具有统一的编码体系,便于管理和查询。

2. 完整性原则:规划用地代码应包含所有常见的用地类型,覆盖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

3. 可扩展性原则:规划用地代码应具有一定的扩展性,以适应城市规划的调整和发展。

4. 易读性原则:规划用地代码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使用。

二、编码体系规划用地代码通常采用多级编码体系,以便对不同级别的用地进行分类和编码。

1. 第一级:用地大类第一级编码用于对用地进行大类划分,常见的用地大类包括:- 住宅用地:用于居住建造和相关设施的用地。

- 商业用地:用于商业、零售、餐饮等服务业的用地。

- 工业用地:用于工业生产和相关设施的用地。

- 农业用地: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的用地。

- 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用地。

- 自然保护用地:用于自然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用地。

- 特殊用地:用于特殊用途的用地,如交通运输、水域、矿产资源等。

2. 第二级:用地细分第二级编码用于对每一个用地大类进行细分,以更具体地描述用地的功能和特性。

例如,对于住宅用地,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普通住宅、高档住宅、经济适合住房等。

3. 第三级:用地属性第三级编码用于对每一个用地细分进行属性划分,以描述用地的特定属性。

例如,对于普通住宅用地,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多层住宅、小区住宅、别墅等。

三、编码示例以下是一个规划用地代码的编码示例:- 住宅用地:100- 普通住宅:110- 多层住宅:111- 小区住宅:112- 别墅:113- 高档住宅:120- 高层住宅:121- 豪宅:122- 经济适合住房:130- 经济适合住房A区:131 - 经济适合住房B区:132 - 商业用地:200- 商业综合体:210- 商业中心:211- 购物中心:212- 娱乐场所:213- 零售业用地:220- 便利店:221- 超市:222- 商业街:223- 工业用地:300- 普通工业用地:310- 工厂:311- 仓库:312- 高新技术产业用地:320 - 研发中心:321- 高新技术企业园区:322- 农业用地:400- 粮食种植用地:410- 稻田:411- 麦田:412- 果园:420- 苹果园:421- 橘子园:422- 公共设施用地:500- 学校:510- 小学:511- 中学:512- 大学:513- 医院:520- 三甲医院:521- 社区医院:522- 自然保护用地:600- 自然保护区:610-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11 -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612- 生态公园:620- 国家级生态公园:621- 地方级生态公园:622- 特殊用地:700- 交通运输用地:710- 高速公路:711- 火车站:712- 水域:720- 河流:721- 湖泊:722- 矿产资源用地:730- 煤矿:731- 铁矿:732四、使用方法规划用地代码的使用方法如下:1. 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每一个规划用地进行编码,并记录在规划文件中。

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南京市规划局2005年9月前言为实现城市规划在南京市域的覆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在都市发展区内的全覆盖,须合理地划分城市规划编制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

本规定确定了“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体系的城市规划地域划分,通过合理的编码,确保每一地块的唯一性。

为建立规划成果信息系统做好基础。

上述五级体系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元。

在都市发展区内,规划的城镇发展用地和生态保护用地之间规划基础不一,一般地说,都市发展区内的新市区、新城总体规划已经确定,可以根据规划结构比较容易划分规划编制单元。

为实现都市发展区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本次原则上划定了新市区、新城城镇建设用地内的规划编制单元;远郊城镇规划编制单元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原则上暂不划定,而仅划分至“分区”。

未来工作深化以后,可以根据编码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编制单元。

生态用地上的规划编制单元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分。

1.总则1.1地域划分根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其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也可根据需要合并若干个规划编制单元一同编制,也可将规划编制单元进一步细分为编制次单元进行编制组织。

1.2地域边界及调整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调整。

边界调整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

1.3地域划分的原则1.3.1“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三级由市规划局划分、确定编码;“图则单元-地块”两级由规划设计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1.3.2在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新市区、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可根据城市规划结构先行确定规划编制单元;在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用地、远景城镇以及远郊城镇的规划编制单元可以视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另行确定。

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附件二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前言规划研究及编制的对象及载体是城市地域。

为实现控制性规划在都市发展区内的全覆盖,须合理的划分城市规划编制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规划编制的基础。

本规定确定了“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规划管理单元-地块”五级体系城市规划地域划分,通过合理的编码,确保每一地块的唯一性。

同时,为建立规划成果信息系统,以及与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做好基础。

上述五级体系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基本单元。

在都市发展区内,规划的城镇发展用地和生态保护用地之间规划基础不一,一般地说,都市发展区内的新市区、新城总体规划已经确定,可以根据规划结构比较容易划分规划编制单元。

为实现都市发展区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规划全覆盖,本次原则上划定了新市区、新城城镇建设用地内的规划编制单元;远郊城镇规划编制单元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原则上暂不划定,而仅划分至“分区”。

未来工作深化以后,可以根据编码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编制单元。

生态用地上的规划编制单元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分。

开展规划单元划分及地块编号工作尚属首次。

因为经验不足,定有许多缺陷及错误。

请局内各处室、分局,各参与南京规划编制的设计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多提宝贵意见。

有关反馈意见请汇总至局规划处。

1.总则1.1地域划分根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规划管理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其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基本单位。

编制控制性规划时,也可根据需要合并若干个规划编制单元一同编制。

1.2地域边界及调整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调整。

边界调整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

1.3地域划分的原则1.3.1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三级由市规划局划分、确定编码;规划管理单元~地块两级由规划设计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台州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

台州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

台州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区内的全覆盖,做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性”和“唯一性”,实现“一张图”的高效管理模式,须合理地划分城市规划管理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进行规划管理的基础。

第二条(依据)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为依据,参照同类城市有关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台州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台州市区行政界线所辖范围,在该范围内组织和承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按照本规定进行地域划分和命名。

本规定原则上划定了《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单元。

对于远郊城镇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暂不划分,今后工作深化后,根据命名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管理单元。

第四条(划分体系)根据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分区-片区-规划管理单元- 图则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第五条(划分权限)“分区- 片区-规划管理单元”三级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分、确定编码;“图则单元-地块” 两级由规划编制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微调。

边界调微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并报市局总师办同意。

第二章地域划分要求第六条(分区)分区划分主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地理特征和区行政边界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台州市区划分为3 个分区,分别为椒江分区、黄岩分区、路桥分区。

第七条(片区)片区划分主要根据分区规划,并结合街道(镇)的行政界线确定。

台州市中心城区共划分为30 个片区,分别是:(一)椒江分区,包括章安片区、前所片区、葭沚片区、白云片区、海门片区、洪家片区、下陈片区和三甲—椒江农场片区。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R11
R12
R13
R14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C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1
S2
S21
S22
广场用地
交通广场用地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
交通集散为主的广场用地
游憩、纪念和集会等为主的广场用地
S3
S31
S32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4
R41
R42
R43
R44
四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用地代码

规划用地代码

规划用地代码规划用地代码是指根据国家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为了统一规划用地的管理和监督,对不同类型的用地进行编码和分类的一种标识体系。

它是规划用地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划用地代码的组成规划用地代码由一系列数字和字母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份:1.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用于表示该规划用地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行政区划代码,普通为两位数字。

2.市级行政区划代码:用于表示该规划用地所在的市、地级行政单位的行政区划代码,普通为两位数字。

3.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用于表示该规划用地所在的县、县级市、自治县、旗的行政区划代码,普通为两位数字。

4.规划用地类别代码:用于表示该规划用地的类别,根据国家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进行编码,普通为两位数字。

5.其他标识:根据需要可以添加其他标识,如特定地块的序号、用途等。

二、规划用地代码的应用1.规划管理:规划用地代码是规划管理的基础,通过对不同类型用地进行编码,可以方便对各类用地进行管理、监督和统计分析,为规划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土地利用:规划用地代码可以指导土地的合理利用,通过对不同类型用地的编码,可以明确土地的用途和功能,为土地的开辟利用提供指导。

3.资源保护:规划用地代码可以对自然资源进行分类和保护,通过对不同类型用地的编码,可以明确资源的类型和分布,为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

4.环境保护:规划用地代码可以指导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对不同类型用地的编码,可以明确环境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为环境保护的决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三、规划用地代码的分类根据国家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规划用地代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类别:1.城市住宅用地:用于城市居民住宅建设的用地,编码为01。

2.工业用地:用于工业生产和企事业单位建设的用地,编码为02。

3.商业服务业用地:用于商业、金融、旅游等服务业建设的用地,编码为03。

4.交通运输用地:用于交通运输设施建设的用地,包括道路、铁路、机场、港口等,编码为04。

台州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

台州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

台州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区内的全覆盖,做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性”和“唯一性”,实现“一张图”的高效管理模式,须合理地划分城市规划管理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进行规划管理的基础。

第二条(依据)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为依据,参照同类城市有关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台州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台州市区行政界线所辖范围,在该范围内组织和承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按照本规定进行地域划分和命名。

本规定原则上划定了《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单元。

对于远郊城镇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暂不划分,今后工作深化后,根据命名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管理单元。

第四条(划分体系)根据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分区-片区-规划管理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第五条(划分权限)“分区-片区-规划管理单元”三级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分、确定编码;“图则单元-地块”两级由规划编制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微调。

边界调微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并报市局总师办同意。

第二章地域划分要求第六条(分区)分区划分主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地理特征和区行政边界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台州市区划分为3个分区,分别为椒江分区、黄岩分区、路桥分区。

第七条(片区)片区划分主要根据分区规划,并结合街道(镇)的行政界线确定。

台州市中心城区共划分为30个片区,分别是:(一)椒江分区,包括章安片区、前所片区、葭沚片区、白云片区、海门片区、洪家片区、下陈片区和三甲—椒江农场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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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南京市规划局
2005年9月
前言
为实现城市规划在南京市域的覆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在都市发展区内的全覆盖,须合理地划分城市规划编制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

本规定确定了“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体系的城市规划地域划分,通过合理的编码,确保每一地块的唯一性。

为建立规划成果信息系统做好基础。

上述五级体系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元。

在都市发展区内,规划的城镇发展用地和生态保护用地之间规划基础不一,一般地说,都市发展区内的新市区、新城总体规划已经确定,可以根据规划结构比较容易划分规划编制单元。

为实现都市发展区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本次原则上划定了新市区、新城城镇建设用地内的规划编制单元;远郊城镇规划编制单元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原则上暂不划定,而仅划分至“分区”。

未来工作深化以后,可以根据编码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编制单元。

生态用地上的规划编制单元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分。

1.总则
1.1地域划分
根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其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也可根据需要合并若干个规划编制单元一同编制,也可将规划编制单元进一步细分为编制次单元进行编制组织。

1.2地域边界及调整
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调整。

边界调整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

1.3地域划分的原则
1.3.1“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三级由市规划局划分、确定编码;“图则单元-地块”两级由规划设计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1.3.2在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新市区、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可根据城市规划结构先行确定规划编制单元;在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用地、远景城镇以及远郊城镇的规划编制单元可以视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另行确定。

1.3.3各规划编制单元除以编码表达外,还应以单位内最主要地理名称命名本编制单元,一般以编码后加括号形式标明。

2.综合分区
2.1综合分区划分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结构,全市划分为8个综合分区。

即:中心片区综合分区、东部综合分区、东南综合分区、南部综合分区、浦口综合分区、六合综合分区、溧水综合分区、高淳综合分区。

2.2综合分区的边界
综合分区划分主要以地理特征和区行政边界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3.分区
3.1分区的划分原则
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分区的边界由主城内的片区、新市区、新城边界以及其他条件确定。

原则上主城外围的新市区、新城须单独划为一个分区。

生态用地及远郊区根据所在区、县的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镇片区特征,由2-5个乡镇(镇道)划为一个分区,划分时可结合乡镇或镇道界线确定。

按照上述原则,在综合分区的基础上,将除溧水、高淳综合分区以外的6个综合分区进一步划分为31个分区。

3.2中心片区综合分区
中心片区综合分区划为5个分区。

即:
老城分区
主城北分区
钟山分区
主城南分区
河西分区
3.3东部综合分区
东部综合分区划分为5个分区,即:
八卦洲分区
新尧分区
栖霞分区
龙潭分区
仙林分区
3.4东南综合分区
东南综合分区划分为4个分区,即:
沧波门分区
青龙分区
汤山—上峰分区
淳化—湖熟分区
3.5南部综合分区
南部综合分区分为7个分区,即:
板桥分区
牛首-祖堂分区
东山分区
东善-谷里分区
方山-秣陵分区
铜井分区
禄口分区
3.6浦口综合分区
浦口综合分区分为4个分区,即:
汤泉—永宁分区
泰山—珠江分区
老山分区
桥林分区
3.7六合综合分区
六合综合分区分为6个分区,即:
竹镇分区
新篁分区
雄州分区
龙袍-灵岩分区
化工园分区
大厂分区
3.8溧水综合分区(由溧水县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具体划定分区)
3.9高淳综合分区(由高淳县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具体划定分区)
4.规划编制单元
4.1规划编制单元确定的原则
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由规划结构确定规划编制单元,一般面积在4-20km2之间。

在生态廊道及远郊地区,一般每一乡镇划分为一个规划编制单元。

本次可不明确。

4.2依据上述原则,本次共划定了85个规划编制单元。

已确定的规划编制单元详见附表和附图。

本次有10个分区未及划定规划编制单元。

未及划定规划编制单元的地区在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前,由市规划局在规划编制技术要求中明确单元边界及编码。

4.3规划编制单元使用规则
规划编制单元一般是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也可在规划编制单元之下进一步划分“次单元”。

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也可将若干规划编制单元合并,但项目名称应是同时列若干规划编制单元,且图则单元的确定及地块编号仍从属其原有规划编制单元进行。

5.图则单元
5.1图则单元含义
图则单元是为实现“一张图管理”而建立的地域单元。

应以图则单元为载体,进一步通过划分地块全面表达规划确定的各类强制性及指导性指标。

5.2图则单元划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居住社区(新区)、行政街道(旧区)界限范围;
2.明确的四至及围合界线(如主次干道、重要河流、铁路等);
3.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和功能内在的关联性;
4.合理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5.适度的用地规模(旧城中心区以20-30公顷为宜,新区以80-150公顷为宜)。

6.地块
6.1地块的含义
地块是规划用地强度赋值的基本单位。

6.2地块划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协调性;
2.与土地权属相关;
3.便于土地出让。

7.编码规定
7.1编码权限
规划编制单元及以上的编码由规划局统一赋予。

图则单元及地块的编码由规划设计单位赋予。

7.2编码体系
由5级10位码构成,即:
综合分区码:2位代码由大写英文字母缩写作为代码。

分区码:1位代码由小写英文字母作为代码
规划编制单元码:3位代码 XXY作为代码(X为1-9的阿拉伯数字)
其中前两位“XX”作为规划编制单元码
后一位“Y”作为划分次单元时的代码(如无次单元则为0)图则单元码:2位代码 01-99作为代码
地块码: 2位代码 01-99作为代码
7.3编码规则
规划编制单元及以上的编码由规划局统一按自西北往东南,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编排。

图则单元及地块编码,由规划设计单位按自西北往东南,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编排。

7.4表达方式
规划设计单位仅表达图则单元及地块2级编码即可。

附表
附图:1、综合分区及分区划分图
2、各综合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图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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