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一、XXX网是XXX在互联网上对外宣传的总窗口,是全面展示修文形象,统一发布政务信息,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为群众、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总平台。
二、XXX办公室是XXX门户网站的主管机构。
网站内容发布、版面设计等具体工作由XXX信息科负责。
三、各乡镇、各部门确定一名抓政务公开工作的副职领导分管,明确专人报送上网信息,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报XXX信息科备案。
各类报送信息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以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四、网站信息发布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五、信息按重要程度分为三类:A类信息:即普通信息,包括县委、XXX及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日常会议、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等信息;B类信息:即重要信息,包括县委、XXX重要会议、主要领导重要活动以及重大事项情况等信息;C类信息:即敏感信息,包括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可能被媒体恶意炒作、涉及全县的重特大事件及各类突发事件等信息。
六、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网站(后台)信息的发布审核实行“三级负责制”,即:一级审核:实行网站责任编辑负责制,由信息科确定的责任编辑负责A类、B类信息的信息采集和(后台)责任分工栏目内的信息整理、编辑审核。
二级审核:实行信息科科长负责制。
由信息科科长负责对C类信息采集和网站信息全面审核,对一级审核负有修改权。
三级审核:实行政府办公室主任总负责,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制。
政府办主任负责对XXX、政府办公室需上网发布文件的审核把关;政府办分管副主任负责C类信息发布审核和网站版面、功能适用等审核;对一级、二级审核负有修改权。
对涉及全县的重特大事件、突发群体事件等信息,由政府办主任把关报请XXX有关领导批准后发布审核。
七、栏目发布审核实行授权制。
网站“专题专栏”栏目的责任编辑由XXX办公室授权给有关部门,栏目具体结构及内容由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审批,审批后内容交由信息科上网发布。
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

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
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是指在公开信息发布前,要进行三次审查和校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具体的流程如下:
1. 第一审查:由信息发布部门的相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主要检查信息的来源、内容是否包含敏感信息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 第二审查:由公开信息管理部门的专门人员对信息进行权威性评估和内容审核。
主要检查信息的可靠性、可信度和权威性,确保信息来源的可信度,并对内容进行审核,排除错误和不实信息。
3. 第三审查:由公开信息发布机构的主管领导或专家组成的团队对信息进行最终审核和判断。
主要检查信息的重要性、敏感性和公众利益,核实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做出最终审定决策。
在这个制度下,对公开信息的发布进行了严格的把关,确保了信息的准确度和可信度。
同时,通过多次的审查和审核,有效地排除了信息中的错误和不实内容,保证了公众接收到的信息是真实、全面和可靠的。
公开信息的三审三校制度是一个重要的保障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信息的发布质量,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审核制度目的
审核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网络信息发布环节中的内容把关与质量把关,保证网络信息发布的真实准确、合法性,维护网络信息秩序,减少网
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的流行,有效防止网络信息的恶性传播。
二、审核原则
1、客观真实:审核的网络信息要具有可靠性,是客观真实的;
2、公开透明: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必须公开透明,建立可追溯的
记录机制;
3、及时严谨:审核要尽快完成,在有效期间内以严谨的态度审核;
4、责任承担:网络信息发布审核要有明确的审核责任制,责任者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以法治之精神:网络信息发布审核要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措施为
基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三、审核对象
1、根据平台的性质和设定的目的,定义本平台接受审核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评论、教程、文章、图片、视频、活动等;
2、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平台的特定要求,定义不接受审核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涉黄、暴力、血腥、反动等;
3、审核涉及的信息,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社会公德,把控
网络秩序,维护网络安全秩序。
四、审核流程。
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为加强我局信息安全管理,促进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发布内容遵循的总体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单位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发布内容:1、我局制定的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等;2、由我局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3、可共享的其他文件信息。
二、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具体流程参考附件2)1、由信息制作部门填写《信息公开审批表》(附件1),逐项签字审批;2、签字后的《审批表》统一交至调研室,由调研室负责保存和信息对外报送;3、审批通过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由信息中心负责公开发布。
三、信息审核、发布时间对需要审核的信息,原则上做到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紧急约稿信息按照有关要求相应调整审批及报送时间。
四、信息安全要求1、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2、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有关规定,被转载的网站应是国家、省、市的政府网站,以此保证所转载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
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信息公开审批工作制度(5篇)

信息公开审批工作制度一、指导原则为做好我场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根据《____保守国家____法》及《____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保密局与____家机关有关部门制定《国家____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机关网站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林场工作方面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保密管理要求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各分场、科室负责人和计算机操作人员对本部门在互联网上____息的保密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2.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采取系统身份认证、权限控制、数据保护等保密监控措施。
未采取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不得联网。
3.____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直接、间接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4.对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审批。
国家____、内部事项、涉及政治、____、商业____、知识产权等比较敏感的信息不准上网。
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播、存储、处理涉及国家____和损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批程序1.办公室负责全场网站维护及信息公开的协调工作,各分场、科室负责本部门信息收集上报,办公室负责信息保密检查及指导工作。
2.各种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履行保密审批程序后,方可发布。
3.各分场、科室须将所要公开的信息如实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批单,经本部门领导、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发布。
五、责任划分1.各分场、科室对所提供上网发布的信息负责,并须严格____本部门发布的信息,不得将国家____及其他不得上网公开的工作____在网上发布。
2.上网发布的信息如造成泄露国家____的,按国家关于____问题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信息公开审批工作制度(2)是指对于信息公开申请的审批流程和规定的一套工作制度。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信息公开审批工作制度的内容:1. 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应提交详细的信息公开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说明、相关证据等。
- 申请材料必须清晰、完整、准确,并符合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要求。
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1、网站按实际情况适时发布最新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报道等),内容必须正确、客观、健康合法,并经过相关审核后才可
正式发布。
2、网站信息分类:
(一)政府信息:官方发布或向网站提供的有关政策、文件、公示、
消息等政府机构发布的信息;
(二)行业信息:有关行业动态、行业发展要闻、业内报道及新闻资
讯等;
(三)行政审批信息:与行政审批有关的公开信息、公共服务、投诉
举报等信息;
(四)社会信息:社会实践、社会事件、文化活动、人物动态等信息。
3、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一)信息投稿:信息投稿人应当确保投稿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同时本人拥有该信息的所有权,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发布:根据信息审核结果,经审核人员同意后将信息发布
到网站,以实时促进社会信息的及时发布;
(四)信息管理: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要及时建立信息管理体系,定期
对信息进行审查和更新。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汇编3篇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汇编3篇为使我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更好地展示我市档案风貌,为局的中心工作服务,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信息化意识,关心档案工作发展,激发干部职工的主人公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及职责1、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员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负责新闻报道的策划、协调工作,负责全局网络新闻的发布管理工作。
2、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员负责提供统一的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及时解决运行管理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门户网站主页信息发布安全可靠。
3、局定期对网络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对各科室及个人配合局新闻宣传工作所做的各方面工作,如提供信息、撰写稿件、组织活动等,给予评价和表彰。
二、信息发布内容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市档案各项工作最新动态,内容要及时更新,确保网络宣传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1、发布举办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发生的重大事项;2、有特色或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以及其他需要社会或全体干部职工知晓的新闻事件。
3、档案政策及法规文件;4、其他有必要发布的通知通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遵照执行的具体工作要求等的内容。
三、信息发布审核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应经过本局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
1、反映局重大事项信息稿件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相关科室提供材料,专人撰稿。
经局长审核后方可发布。
2、各科室开展的工作、活动信息,由各科室组织撰写文稿,科室负责人对需要发布上传的稿件进行审核,并经分管科室的领导、局信息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
四、信息编辑与发布1、各科室应及时将本科室的新闻信息报送到局办公室,原则上要求当天事件当天报送。
2、各科室要重视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3、重大活动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最迟不得在重大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
五、信息发布安全要求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用户名、密码由办公室专人妥善保存,不得泄露密码,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取消登录。
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制度为建立规范的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更新机制, 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室、直属单位送交的政府信息内容予以审核,对是否公开进行审定。
,第二条认真贯彻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根据保密工作责任制所明确的“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擅自公开”的原则,各科室、直属单位在形成政府信息的过程中,要严格界定政府信息的密与非密、区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科室负责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信息审核的内容包括:网上公开信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信息有无涉密,目前公开此信息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内容是否属实,统计数据是否准确等。
在政府信息是否公开界定过程中,对难以区分是否涉密的信息报市机要和保密局确定。
,第三条各科室、直属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收集新产生和掌握应对外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于信息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审核。
审核通过后,送局信息维护员汇总、归档和发布。
第四条对公文类信息,各科室、直属单位在草拟公文应当以方便和服务群众为原则,参照公文类信息的要求确定其属性。
类文件的同时,应在发文拟稿单备注栏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属性。
属于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免予公开的理由。
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第五条信息更新(一)办公室信息维护员应时刻关注网上信息动态,一旦发现有超时、过期、失效的信息,应及时调整、更新。
(二)已上网的信息有新的动态需跟踪报道的,按程序报批审核发布。
(三)需要网上公布的信息,必须是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未经领导批示,或属于内部掌握的信息,不得在网是公开。
.第六条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将按照《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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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我局信息安全管理,促进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发布内容遵循的总体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单位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发布内容:1、我局制定的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等;
2、由我局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3、可共享的其他文件信息。
二、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具体流程参考附件2)
1、由信息制作部门填写《信息公开审批表》(附件1),逐项签字审批;
2、签字后的《审批表》统一交至调研室,由调研室负责保存和信息对外报送;
3、审批通过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由信息中心负责公开发布。
三、信息审核、发布时间
对需要审核的信息,原则上做到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紧急约稿信息按照有关要求相应调整审批及报送时间。
四、信息安全要求
1、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2、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有关规定,被转载的网站应是国家、省、市的政府网站,以此保证所转载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
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五、本制度由局调研室负责最终解释。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信息公开审批表》
附件2:信息公开流程图
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