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相关分析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问题调查报告

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问题调查报告一.前言作为一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大二学生,在大二暑假我们设计了一个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问卷调查,为了真实地了解现在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以及此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我们对这次问卷调查的结果和数据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在汇总和分析中凭借我们自己对社会保障和低保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得出我们的分析报告。
此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问卷调查于2012年七月中旬至九月初进行,进本形式为由小组成员分别携带等比例的部分问卷回到自己的家乡(涉及4个地区,包括:重庆,甘肃,江苏,河南)。
其中因为有城镇也有农村,所以问卷参与者包含多种人群。
获取到所有问卷之后,在九月初开学之后,携带问卷回到学校小组成员进行了汇总和分析.二.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情况(一)基本情况.截止至2012年9月份,我们总共收集了300份有效问卷,经过统计分析得出,300个接受调查的人中有城乡低保的是90人,占30%。
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是22人,占所接受调查的城镇人口的9。
65%;农村低保对象是47人,占所接受调查的农业人口的6。
5%.(二)低保对象构成情况。
城市低保对象中,男性4872人,占50。
4%,女性4789人,占49。
6%。
18岁以下2138人,占22.2%,18至59岁6485人,占67。
1%,其中18岁-—45岁的青壮年3817人(不含重残、重病和在校学生),占39.51%,60岁以上1038人,占10.7%.“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人员)人员382人,占4。
0%,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2401人,占24。
8%,患重病45人,占0。
5%,一、二级重残535人,占5.5%,征地农转非712人,占7。
4%,三峡移民418人,占4。
3%,水库移民456人,占4.7%。
农村低保对象中,男性12749人,占50.2%,女性12653人,占49.8%。
18岁以下2323人,占9。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引言低保是一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旨在帮助经济困难的人们过上基本的生活。
低保户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口,可以享受由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
本文将介绍低保户的标准,包括家庭收入条件、家庭人口标准以及其他重要的评估指标。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可以更加了解低保政策,以及如何申请和享受低保待遇。
家庭收入条件家庭收入是评估低保户资格的重要指标之一。
不同地区和国家的低保标准不尽相同,但通常是根据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
可支配收入指的是家庭税前收入减去税费和必要开支后的金额。
在大多数情况下,低保户的家庭收入要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政府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来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确保低保户能够支付基本的生活费用。
家庭人口标准除了家庭收入条件,家庭的人口数量也是评估低保户资格的重要依据。
通常情况下,低保户必须是一个具有经济困难的家庭,且家庭成员数量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不同地区和国家对家庭人口标准有不同的规定,一般会考虑家庭成员的数量和年龄等因素。
政府会根据家庭人口标准来确定低保户的资格,以便更好地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其他评估指标除了家庭收入条件和家庭人口标准,政府还会考虑一些其他的评估指标来确定低保户的资格。
这些指标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财产状况:政府会调查低保户的财产状况,如房产、车辆等,以判断其经济状况是否符合低保条件。
2.就业情况:政府会了解低保户的就业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和收入水平,以判断其是否有能力自给自足。
3.教育状况:政府会考虑低保户家庭成员的教育状况,如是否有在校学生等,以判断其对教育支出的需求。
4.健康状况:政府也会考虑低保户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如是否有长期慢性病患者等,以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
根据以上指标的综合评估,政府会决定是否给予家庭低保资格以及相应的低保金额。
申请和享受低保待遇如果符合低保户的标准,家庭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低保。
我国城乡居民最低保障制度对比分析

城 市 低 保 制 度 和 农 村低 保 制 度 的 建 立过 程
一
、
供养工作 的通知》 内容 )20年9 1 的 、03 月 日颁布了《 民政部关于
在全 国开展农村五保调研工 作的通知》 。部分省 、 市对农 村低 保的建立情况作 了具体 的说 明 ,如辽 宁省在2 0 年1 月2 0 4 0 7日
布了《 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 保障条 例》详 细规定 了城市低 保制 ,
度享 受范 围 、 低保 户申请标 准、 低保制 度管理 、 保资金筹 集、 低 制度 审核等 内容 。民政部 相继颁布 了相关条例和规定 ,9 9 19 年
个县 ( ) 了农村最低生活保 障工作 , 19 . 市 开展 有 53 万人 、7. 1 77 2 万 户得 到 了农 村 最低 生 活保 障 ,分 别 比上年 增 长9. 3 %和 1
援助 、 舆论援助 。
家和地方政府要做好地方资金 的匹配 ,保证康复经费 的顺利 落实 , 不断扩大残疾人康复受益面。建立大型综合性的康复 中
心。加强残疾预防 。
( ) 立残疾人 社会保 障体 系 , 五 建 强化残疾 的预 防和康 复
( ) 六 加大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力度 , 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
活保障制度的通知》20年1 4 颁布了《 、00 月1 日 关于深入贯彻城
市最低居 民生活保 障条例进一 步规范完善城市 居民最低生活
保 障制 度的通 知》20 年8 1 、0 1 月 日颁布 了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 通报各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工作进展情况 的通 知》 , 等 这
些制度奠定 了城市低保制度基础。
颁布 了 《 辽宁省人 民政府关 于印发辽 宁省农村 居民最低生活
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综述

四 、 语 结
现有 文献 的研 究准确描述 了城市低保 制度状况 , 对城市 低 保 面临 的问题进行 了细致 的分析并提 出了有针对性 的政策 建 议。但是 , 从上 文不够完整 的文献 回顾 中也可 以观察 到我国学 者对于城 市低保研究还存在着不 足 ,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 面 : 1 市低保制度研 究滞后 问题依 然存在 。学术研究 应该具 . 城 有一定的前瞻性 , 目前学界对低 保制度研究滞后 于低 保制度 但 实践。 这主要体现在 两个方 面。 其一是随着我 国城 乡户籍 改革 , 些地 区相继取消 了农业 户与非农户 的户籍 区分办法 , 这给 以 户籍作为管理基础 的城市 低保制度带来 巨大挑战 , 城市低保制 度与户籍制度改革相衔接与适应问题亟待解决 。 目前 的相关 但 研究还 尚未进行 。其 二随着我 国社会转 型的加剧 , 城市新增 流 动人 口的规模 日益庞 大 ,新增人 口的贫 困问题也 日渐 突出 , 目 前学界 虽然对农 民工等 流动人 口的社会 保障 问题进行 了大 量 的研究 , 对流动人 口的低保研 究还 极少见 到 , 但 现有 的研究 还 远不能满足研究需要 。
民人 , 硕士 , 辽宁社会科 学院社 会学研究所助理研 究员 , 研究方 向: 社会 管理。
是 实施分类救助模式 的过程 中最难解决 的问题之~ 。_ S 现 . l- U是 行 分类救助 制度没 有覆盖所 有低保 对象 ,容易造成政 策性漏 洞 , 而直 接或间接的抑制 了低保对 象的就业 。三是 分类救 助 从 使得有些“ 特殊 困难” 低保 家庭获得来 自多方 面的重复保障 , 造 成低保 身份含金量 的提升 以及 出现在 某些 “ 特殊 困难家庭 ” 的 福利叠加效应 , 引起新 的社会不公 。I t 2 ] 4 低保救助难 以惠及边缘 贫困群体 。 . 边缘贫困群体 的问题 给城市低保制度带 来的挑战主要表 现在 两个 方面 : 其一 是社会 公平问题 。 对于那些 由于微小的收入差距而无法进入低保制度 的边缘贫 困群体来说 , 低保 制度显然有失公允 。其二是 大量边 缘贫 困人 口的存在增加 了低保制度 的标准制定和瞄准难度 。 这 部分群体 中一般都有工作收入 , 而对这些 收入差距 非常小的群 体进 行分类 ,按照现行 的低保 制度设 计将是一件 很 困难 的事 情 。㈣
低保户的标准

低保户的标准低保户是指因生活困难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或个人,需要政府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救助对象。
我国对低保户的认定标准是根据家庭人均收入、生活水平和基本生活保障需要来确定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低保户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家庭收入是认定低保户的重要指标之一。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认定为低保户。
在城市地区,一般来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三分之一即可申请认定。
而在农村地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三分之一即可申请认定。
这一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来确定的,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家庭的经济困难程度。
其次,家庭生活水平也是认定低保户的重要考量因素。
除了家庭收入外,政府还会考虑家庭的生活水平。
如果家庭的生活水平远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也会成为低保户认定的依据之一。
例如,家庭居住条件差、饮食营养不良、子女教育无法得到保障等情况,都会成为政府认定低保户的依据。
此外,基本生活保障需要也是认定低保户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政府会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考虑其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包括基本的居住、饮食、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如果家庭无法自行满足这些基本需求,也会成为低保户认定的依据之一。
总的来说,低保户的认定标准是综合考虑家庭收入、生活水平和基本生活保障需要来确定的。
政府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政策,合理确定低保户的认定标准,以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低保户的生活状况,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中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回顾与评析中国城乡低保制度的发展,从1993年6月上海市首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算起,已经有16年的历史了。
16年来,作为一项普遍的、有效的社会政策,城乡低保制度对保护中国的贫弱群体与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所谓“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制度”即“根据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准的消费需求设立一个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一个公民,当其收入水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生活发生困难时,都有权利得到政府按照明文公布的法定程式和标准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救助。
”[1]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20世纪90年代,在国际上,由于经济全球化和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在国内,由于向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急剧转轨和企业改革逐步深化,在中国城市社会中引发了诸多经济、社会矛盾。
加上中国的社会保障安全网本身的脆弱和不足,在短短几年中,就在城市中迅速形成了以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停产半停产企业的职工和一部分被拖欠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他们的赡养人口为主体的城市贫困群体。
为了应对严重的城市贫困问题,1993年6月1日,上海市政府宣布,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
上海市的低保制度规定,凡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当时的标准是月人均120元),都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社会救助。
16年来,城市低保制度经历了两大发展阶段,即1993—1999年的“创立和推广阶段”和1999年至今的“提高和完善阶段”。
1.城市低保制度的创立和推广阶段在第一阶段,用了7年的时间,城市低保制度完成了由点及面,在全国普遍建立的历史使命:最初,城市低保制度的创立表现为一些城市的地方政府与时俱进的政策创意和自发的行政行为,继上海之后,又有大连、青岛、烟台、福州、厦门和广州等东部沿海城市加入了有个性地创建制度的行列;1995年,这项制度为中央政府的相应的职能部门——民政部所认可,并下决心在全国组织推广;1997年,这项制度再次上升为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在各地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在本世纪末,全国所有的城市和县治所在的镇都要建立这项制度;到1999年建国50周年前夕,民政部宣布:全国668个城市和1638个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已经全部建立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天津市最低生活标准

天津市最低生活标准
天津市最低生活标准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以
及居民生活需求等因素,制定的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最低标准。
通过制定最低生活标准,可以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根据天津市政府发布的文件,天津市的最低生活标准主要包括食品、衣着、住房、交通、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支出。
具体来说,食品方面的支出包括粮食、油盐等生活必需品的支出;衣着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的服装和鞋帽的支出;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的居住费用;交通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的交通费用;教育、文化娱乐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的教育和文化娱乐费用;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的医疗保健费用。
根据天津市政府的规定,天津市的最低生活标准将根据物价水平、经济发展水
平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天津市政府还将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
在实际操作中,天津市政府将通过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
帮扶力度,提高最低生活标准的实施效果。
同时,还将加强对最低生活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最低生活标准的相关政策,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总的来说,天津市的最低生活标准是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制度
安排,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最低生活标准的实施力度,确保低收入群体能够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共同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案例分析

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案例分析一、引言在解决困境群体温饱问题上,低保是中国政府的一项重要民生政策。
然而,低保工作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本文将探讨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具体情况。
二、附加条件过于严格1.1 限制家庭贫困程度标准在现行框架下,很多地方对家庭贫困程度有严格规定。
“特别贫困”被列为三无人员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导致了很多身患重病或残疾但不符合此定义的人无法获得补助。
1.2 忽略其他因素造成的需要目前对资金支持和救助对象都进行了类似划线操作,却没有充分考虑到其他因素可能对个体经济和社会支持产生影响。
例如,在某些摘取“豪华型”户籍之后,“外地人”的关键羊皮纸在享受同等待遇时被强调。
三、市场化改革给予少开辟新途径国家在近几年设立了很多扶贫项目,如大病保险、农村低保。
但是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中,人们对于扶贫项目越来越普遍的话题可以带来不堪重负。
为此政府要督导和解释这些指令系统到填补社会服务车间劳动力下岗职工创业中存在利益碰撞。
四、缺乏有效监管机制4.1 财务审核不完善由于行政审批和监管机构的不力,一些地方政府或者个别公务员滥用职权可能发生经费管理问题。
4.2 救助资金分配不均由于地区差异以及权责不清等原因,救助资金分配存在较大差异。
有些富裕地区更倾向提高支付标准以及覆盖范围,与此同时看其他社会救助措施非常边缘化。
五、案例分析:山西低保申请门槛过高根据相关报道,在山西省某市,在新的规定中,特别是对土地租赁收入情况进行严格限制,并将超出2500元部分归类为家庭户口所得。
许多低收入群体因为无法满足这一条件而被排除在外。
例如,有些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并没有达到2500元,并且住房贷款也较高,无法获得低保资格。
此外,在当地政府文件中,“山西首提”项目对于领取失业和养老救助金的收入进行了限制。
这种限制导致许多符合经济困难标准但不符合特殊规定的人无法享受低保待遇。
六、案例分析:北京户籍政策与退休金问题在北京市大部分区域福利资源相对富裕,各项补助和社会救助措施也比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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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研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我 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其进行比较分析: 与实际 贫困线进行比较, 各个地区之间进行横向比较, 不 同年份保障标准变化的动态比较。
11 各地公布标准整体偏 低, 大多数地区 的公 布标准低于实际贫困线
整体上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公布标准
的差距 ( 元/ 人# 月)
全国
193
152
- 41
北京市
260
285
25
天津市
249
24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8
河北省
209
131
- 78
山西省
135
156
21
内蒙古 自治区
152
118
- 34
公布标准 占实际贫
困线的 比例( % )
79 110 97 63 116
78
许多贫困家庭来说, 孩子的学杂费是一个沉重的负 担。而且, 由于经济等原因, 救助对象也疏于社交。 在医疗、教育和社交方面, 贫困家庭最起码的需求 还是很难得到满足[1] 。
5北京行政学院学报6 2003 年第 3 期 中图分类号: C913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27621( 2003) 0320059206
p 法律# 社会
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相关分析*
t 洪大用
( 中国人民大学 社会学系, 北京 100872)
摘 要: 本文对各地保障标准进行了横向地区比较和纵 向变化比 较, 指出 现行城市 居民最 低生活 保障公 布标准 整体 偏低, 难以有效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在保障标准的执行 过程中, 多数地区采用了变通 标准, 大多数地 区能够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但是很少地区根据 家庭情况执行多元化的弹性保障标准。针对目前城市 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面临的问题, 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 议。
( 2) 各地补差标准的计算方法不一致 按照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6( 以下简称 / 条例0) 第八条的规定, 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 民, 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低保待遇。执行这条 规定, 要求计算出补差标准, 从而必然涉及到如何 计算家庭人口、家庭收入。
21 各地保障标准有差距, 特别是补差标 准的 计算和实际标准方面差异较大
( 1) 各地公布标准相差较大 根据民政部救灾救济司 2002 年 1 月提供的数 据, 全国平均的公布标准可以分为三类: 最高标准 是 203 元/ 人# 月; 中等标准是 154 元/ 人#月; 最低 标准是 114 元/ 人#月。具体地看, 各地区的公布标 准相差较大, 最 高标准为广东南海 市, 320 元/ 人#
收稿日期: 2003203208 作者简介: 洪大用( 19672) 男 ,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副主任, 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 究中心研究人员。 * 本文初稿为提交民政部/ 中国城市反贫困 论坛0 ( 2002 年 12 月) 主题报告的一部 分。在初稿 写作过程中, 中国 人民大学 社会学系博士生刘仲翔曾协助搜集和整理了部分资料,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唐钧研究员提 供了很好的 建议, 民政部救 灾救济司的关领导曾提供过很多资料并给予一些指导, 南开大学社会学系关信平教授曾经参与过讨论, 在此一并致谢。
本文旨在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 比较研究, 分析各地保障标准的执行情况, 并探讨 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主要对策。本 文的资料来源有以下三个方面: ( 1) 二手文献资料, 包括笔者自己搜集的资料和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提 供的资料。在本文中, 凡是没有明确标注的数据和
资料均来自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 2) 笔 者在 2001 年和 2002 年赴北京、山东、海南、浙江、福建等省实 地考察所了解和掌握的一手信息。( 3) 笔者参与组 织实施的 2002 年/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情况抽查0( 简称/ 百城万户调查0¹ ) 数据。
东、广东、广西、海南、贵州、陕西等。其中, 公布标 的现象相当普遍, 原因是负担的医药费太贵。对于
准占实际贫困线比例最低的是海南, 仅为 54% ( 参 见表 1) 。
表 1 全国各省城市平均公布标准与平均贫困线的比较
公布标准与
实际贫 地区名称 困线
平均公布 标准
实际贫困线
( 元/ 人# 月)
( 元/ 人# 月)
) 59 )
5北京行政学院学报6 2003 年第 3 期
p 法律# 社会
是偏低的。2002 年初, 全国平均的公布标准为 152
根据一些学者在上海、重庆、武汉和兰州等城
元/ 人#月, 只占 2001 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 29% 。 市所做的调查, 当地公布标准难以有效保障贫困居
即使与 1998 年的实际贫困线相比, 全国平均的公 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低保对象的收入可以说是仍
收入等是否计算为收入, 还引起了很大争议。 ( 3) 各地实际福利标准有很大差别 各地在确定保障标准方面的差别, 突出地体现
在实际标准的差别上。大体上, 在经济发达、财政 状况好的地方, 政策规定的附加保障内容或优惠待 遇要多一些, 除了保障最低生活之外, 低保户一般 还会享受教育、医疗、水电、住房等方面的优惠, 实 际福利标准要高于名义标准, 例如广东、上海、北京 等地。其中, 北京市除了每个月给低保对象发放低 保金之外, 同时还有多达 10 项的优惠措施。
¹ 这次调查由民政部统一领导, 在 2002 年 9 月 23 日- 10 月 23 日期 间实施。具体抽 查工作由 中国人 民大学 社会学 系和南开大学社会学系承担。抽查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在全国城 市中随机抽取 100 个 城市, 然后根据各 城市上报 的低保对 象名单, 随机抽取 2660 户低保家庭( 直辖市、省会城市抽取 40 户, 地级市抽取 30 户, 县级市抽取 20 户) 进行 现场访问; 二是 根据各地报送的低保对象名单, 在 650 多万个低保家庭中随 机抽取 10000 户, 采用 邮寄问 卷方式进 行调查。 计划抽 查总共 12660 户, 两种方式调查实际回收有效问卷 6505 份, 回收率为 511 38% 。由于现场访问受到的人为干扰可能要大一些, 所以, 本文主要采用万户通信调查的数据。万户通信调查回收有效问卷 3845 份。
就家庭收入的计算而言, / 条例0规定/ 是指共 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包 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 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 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 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0。但是, 在实际工作 中, 各地 的收 入计 算范 围并 不完 全一 致。 例如, 2000 年实施的5北京 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 度实施细则6规定, 以下收入可以不计算为家庭收 入: 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 政府给予的 奖励金以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 津贴; 优抚对象所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及 保健金; 为解决在校学生就学困难, 由政府和社会 给予的补助金; 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 救助金( 5000 元以下) ; 因工 ( 公) 负伤职工的护理 费及死亡职工的亲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 民政部 门管理的因公致残返城知青的护理费; 按规定由在 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会保 险统筹费。2001 年实施的5天津市 最低生活保障 办法6则规定, 以下四大类收入可以不计算为家庭 收入: 奖学金、助学金、科技成果奖、见义勇为奖、独 生子女奖励金; 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儿童托费补贴、书报费、洗理费; 丧葬费、抚恤金、补 助金、保险金; 不应计入的其他家庭收入。一些地 区就职工和群众一次性领取的离岗、下岗或内退经 济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款、就业安置费、临时择业
关键词: 城市居民; 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
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以下有时简称 / 低保0) 制度自 1993 年创建, 经 1997 年国务院向 全国推广, 到 1999 年 10 月, 已在全国 668 个市和 1689 个县全 部确立, 为保障贫困居 民基本生活需 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民政部救灾救济司 2003 年 1 月发布的数据, 截至 2002 年 12 月底, 全国已有 2053 万城市贫困居 民享受低保。
资料来源: / 实际贫困线0 为国家统计局 城调总队、国务 院发展 研究中心和 亚 洲发 展 银行 共同 组 成的 课 题组 所 测定, 依 据的 是 1998 年城镇居民住户调 查数据; / 平均公布 标准0 为民政 部救 灾救
区; 大城市的保障标准要高于中小城市; 城市的保 障标准要高于县城。但是, 部分地区低保标准的差 距与经济发展的差距不相称, 这是不合理的, 反映 出标准制定过程中存在问题。
辽宁省
184
172
- 12
93
吉林省
153
136
- 17
89
黑龙江
157
117
- 40
75
上海市
303
280
- 23
92
月; 最低标准为海南陵水县, 52 元/ 人# 月, 两者相 差 268 元, 最高标准是最 低标准的 6. 15 倍。大体 上, 经济发 达地区的保障标准 要高于经济落 后地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自治区 海南省 四川省 重庆市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自治区 新疆自治区
72
136
- 23
86
131
- 59
69
130
- 49
73
182
- 73
71
129
- 80
62
110
- 95
54
130
-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