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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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务外包合同补偿

解除劳务外包合同补偿

一、解除劳务外包合同的情形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外包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务外包合同。

2.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单方面解除劳务外包合同。

3. 外包员工单方面解除:外包员工因法定原因或用人单位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务外包合同。

4. 劳务外包合同期满:劳务外包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合同。

二、解除劳务外包合同的补偿标准1.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违法解除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务外包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未签订书面合同赔偿金:用人单位未与外包员工签订书面合同,解除劳务外包合同时,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收入的25%支付赔偿金。

4. 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合同赔偿金:用人单位因法定原因或自身原因解除合同,导致外包员工失业,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收入的25%支付赔偿金。

5. 其他赔偿:根据具体情况,用人单位可能还需承担其他赔偿,如医疗费用、培训费用等。

三、解除劳务外包合同的补偿程序1. 用人单位应向外包员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明确解除原因、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2. 外包员工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应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补偿金额。

3. 协商不成,外包员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依法作出裁决。

5. 对裁决不服,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解除劳务外包合同应注意的事项1. 用人单位应依法解除劳务外包合同,不得违法解除。

2.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外包员工经济补偿。

3. 用人单位与外包员工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 用人单位应妥善处理解除合同后的善后事宜,如交接工作、归还设备等。

总之,解除劳务外包合同补偿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合同,保障外包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劳务解除合同的范本精选3篇

公司劳务解除合同的范本精选3篇

公司劳务解除合同的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协议如下: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

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

(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5、甲方依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供应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当办理全部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把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隐秘(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全部支配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付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范本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务合同辞退赔偿

劳务合同辞退赔偿

一、引言劳务合同辞退赔偿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因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本文将从劳务合同辞退赔偿的概念、法律依据、赔偿标准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概念劳务合同辞退赔偿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因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赔偿标准1.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工资: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加班费: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

4.未休年假工资: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未休的年假工资。

五、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扣除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劳动者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详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4.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避免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引发纠纷。

六、案例分析某公司因业务调整,决定辞退一名工作了5年的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向该员工支付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共计2万元。

然而,在支付过程中,公司未扣除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导致实际支付金额为2.2万元。

七、结论劳务合同辞退赔偿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

劳务解除合同最简单三个步骤

劳务解除合同最简单三个步骤
1)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 或者职工的意见;(20人或占企业人数的10%) (2)上报有关部门:拟定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 (3)工作交接:各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们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们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 付员工们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 在十五日内为员工们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 查。
劳务解除合同最简单 三个步骤
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根据不同的情况,流程存在差异,通常 有如下情况:
一、协商解除 二、法定解除
(一)单位解除: 1、过失性辞退;2、无过失性辞退。 (二)劳动者解除: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2、劳动者随时解除。 三、约定解除
一、协商解除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 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 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 备查。
三、约定解除
(1)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2)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 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 (3)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4)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 备查。 综上所述,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流程,在上面的文章中都已经给出。首先 是要分为协定解除或者是单方解除的情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对方有 一定的过错,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陷阱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陷阱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

然而,在这种用工模式下,劳务派遣公司合同陷阱也日益显现,给劳动者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将针对劳务派遣公司合同中常见的陷阱进行剖析,提醒广大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需提高警惕。

一、合同期限不明确部分劳务派遣公司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故意在合同中模糊合同期限。

例如,将合同期限写为“根据项目需要”,或者“根据公司安排”,这种表述使得劳动者难以确定合同期限,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将处于不利地位。

二、工资待遇不合理劳务派遣公司有时会故意压低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使其低于同岗位正式员工的工资水平。

此外,合同中可能存在“按月发放工资”的条款,但实际上却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损害劳动者权益。

三、福利待遇不完善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中可能存在福利待遇不完善的情况,如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提供带薪休假等。

这导致派遣员工在享受福利方面处于劣势,一旦发生工伤、疾病等问题,劳动者将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四、劳动合同解除条件苛刻部分劳务派遣公司在合同中设置苛刻的解除条件,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

实际上,这些解除条件可能被滥用,一旦劳动者违反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即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导致劳动者失业。

五、不提供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有时以各种理由不提供劳动合同,或者提供虚假合同。

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补签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中介费用陷阱部分劳务派遣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会收取高额的中介费用。

这些费用往往包含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难以察觉。

一旦发现,劳动者已经陷入了费用陷阱。

为避免劳务派遣公司合同陷阱,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理。

2. 关注合同期限、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关键信息,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3. 保留合同原件及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维护自身权益。

4. 如发现合同存在陷阱,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务合同公司单方解除

劳务合同公司单方解除

一、引言劳务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了实现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用人单位的劳动义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务合同公司可能会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文将就劳务合同公司单方解除的相关事宜进行探讨。

二、劳务合同公司单方解除的条件1.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劳动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如:擅自离岗、旷工、打架斗殴、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

2.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公司同意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公司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由于不可抗力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如:公司破产、兼并、重组等。

5. 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合同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三、劳务合同公司单方解除的程序1. 通知劳动者: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2. 说明理由:公司在通知劳动者时,应明确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

3. 劳动者提出异议:劳动者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提出。

4. 协商解决:公司应与劳动者协商解决异议,如协商不成,公司可单方解除合同。

5. 劳动者离职手续:劳动者离职后,公司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四、结语劳务合同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是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香港劳务合同被辞退

香港劳务合同被辞退

近年来,随着香港与内地的经济交流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内地人士选择赴香港工作。

然而,在香港工作的劳务合同问题也逐渐成为职场关注的热点。

本文将针对香港劳务合同被辞退的情况进行分析,以帮助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

一、案例背景张先生(化名)于2019年8月应聘到香港某公司担任市场营销岗位,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务合同。

合同约定,张先生的月薪为港币20,000元,工作地点在香港。

然而,在2020年12月,公司以张先生工作表现不佳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张先生的劳务合同。

二、案例分析1. 劳务合同解除的合法性根据香港《雇佣条例》,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给予雇员合理通知或支付相当于通知期的工资。

在本案中,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张先生,也未支付相当于通知期的工资,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 张先生的权益保护(1)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通知期的工资。

根据《雇佣条例》,雇主应支付雇员相当于通知期的工资,即张先生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2)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根据香港法律规定,雇主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未满一年,雇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雇员双倍工资。

本案中,张先生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未满一年,因此张先生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3)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根据《雇佣条例》,雇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雇员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本案中,张先生在该公司工作了5个月,因此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五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应对措施1. 与公司协商解决。

首先,张先生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权益,争取公司支付相应赔偿。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赔偿,张先生可以向香港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3. 申请劳动仲裁。

在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无果的情况下,张先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范本

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范本

【合同解除通知】尊敬的 [派遣员工姓名]:我方 [劳务派遣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我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自 [合同签订日期]起至 [合同到期日期]止。

鉴于以下原因,我公司现通知您,本合同将于 [解除合同日期]解除。

一、解除合同的原因:1. [具体原因一,例如:]- 由于 [派遣岗位或项目]的工作性质发生变化,我公司需要调整派遣人员,而您的工作技能或资质不符合新岗位的要求。

2. [具体原因二,例如:]- 您在派遣期间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无效,我公司决定解除合同。

3. [具体原因三,例如:]-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或公司战略调整,我公司决定停止派遣业务,导致您的工作岗位不再存在。

4. [其他原因,例如:]- 双方协商一致,经充分沟通后,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二、解除合同的程序:1. 我公司已就解除合同的原因与您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给予您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2. 您在接到本通知后,应于 [通知送达日期]前向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3. 如双方未能就异议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 [通知送达日期]起解除。

三、解除合同后的相关事宜:1. 您在合同解除后,应立即停止履行合同义务,不再为公司提供劳务。

2. 我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支付您合同解除前的工资、福利等费用。

3. 您应将工作场所、工作工具等归还我公司,并配合我公司进行工作交接。

4.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尊重,不得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纠纷。

四、其他:1. 本合同解除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解除后,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遗留问题。

特此通知。

【劳务派遣公司名称】【通知送达日期】【合同解除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件:1. 劳务派遣合同副本2. 合同解除原因说明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解除合同事宜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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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务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篇一:劳务合同解除赔偿篇一:新法之下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新法之下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一览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篇二:劳动合同赔偿解除及赔偿金标准劳动合同赔偿解除及赔偿金标准解除劳动合同必读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形式,一是单位向解除和某位员工的劳动合同,二是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5、6、7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劳动法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赔偿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对此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文件资料、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释」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

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x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做了明确的规定。

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

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

例如,劳动者甲自20XX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XX年。

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XX年算起,共四年。

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

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合同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部1996年《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施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较我国以往的做法,更为细化了。

1994年,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不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草案也曾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在修改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为适应生产需求,有些企业每年招用许多季节工和临时工,这些人员一般工作期限较短,只工作几个月,却按一年支付经济补偿,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负担,建议细化标准。

因此,本条将计算标准进一步细化,以六个月为界限,分别支付一个月和半个月工资为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又六个月,经济补偿为二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一年又五个月的,经济补偿为一个半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五个月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的工资。

三、计算基数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关于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本企业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当地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有以下考虑:第一,保持制度的延续性,原有规定有不足的,适当进行修改。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按照该规定,月平均工资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内容,这样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但失之于设计过于复杂,不利于劳动者掌握。

同时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不同。

因此,劳动合同法统一了月平均工资的内容,这样便于操作,一目了然。

第二,讲究公平性,平衡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月平均工资为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比较长,最初的工资可能比最后的工资要低得多,考虑到物价等因素,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

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收人相适应。

一般来说,受市场规律的调节,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很高,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较低。

某一个地区,不同企业之间有着很大差别。

如果规定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平均工资为标准,将对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公。

四、计算封顶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认为有些高端劳动者,工资收人较高,谈判能力较强,在劳动关系中并不总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完全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担太重,也体现不出经济补偿的性质和特点,建议劳动合同法做出调整。

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更好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低端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对于高端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市场调节并举的方式,保护其合法劳动权益。

但考虑到我国还没有将劳动者区分不同群体,并适用不同法律的先例,在立法技术上也较难处理,因此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将高端劳动者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但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端劳动者做了一定限制。

即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做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经济补偿,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篇三: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大家都知道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类型:双方协商解除、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

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员工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以及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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