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假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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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造假案例

会计造假案例

会计造假案例会计造假是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故意隐瞒或篡改有关会计记录,以谋取个人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会计造假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声誉,也损害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会计造假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问题。

案例一,WorldCom公司。

2002年,美国第二大电信公司WorldCom公司因为会计造假丑闻而申请破产保护。

该公司的高管人员利用会计手段,将数十亿美元的费用误记为资本支出,以此来掩盖公司的亏损。

这一丑闻最终导致了WorldCom公司数百亿美元的资产贬值,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企业破产案。

案例二,Enron公司。

Enron公司是美国一家能源公司,也因为会计造假案例而声名狼藉。

公司高管人员通过虚构交易和隐瞒债务等手段,使公司的利润看起来更加可观,吸引了大量投资者。

然而,实际上公司的财务状况却是岌岌可危。

2001年,Enron公司宣布破产,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企业破产案之一。

案例三,山水集团。

山水集团是中国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但因为会计造假案例而备受关注。

2016年,山水集团因为涉嫌虚报销售额、利润和资产规模,被证监会处以重罚。

公司高层人员通过虚构业绩、夸大资产规模等手段,误导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最终导致了公司的信用受损和股价暴跌。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会计造假对企业和社会的危害。

会计造假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利益,也损害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因此,加强会计监管,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是防范会计造假的重要举措。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依法依规编制财务报表,增强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同时,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也应增强风险意识,理性投资,不盲目追逐高额利润,以免受到会计造假案例的伤害。

总之,会计造假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各方应共同努力,加强监管,提高透明度,防范会计造假,维护企业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会计人员财务造假案例

会计人员财务造假案例

会计人员财务造假案例会计人员在财务造假方面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些案例通常涉及虚报收入、夸大资产、隐瞒负债等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有一些案例影响深远,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法律制裁。

一、郭永怀案郭永怀是中国民营航空首富,被誉为“中国的海登·龙”。

他创立的海南航空在1992年挂牌上市后,迅速成为中国最大的民营航空公司之一。

在2000年代初期,郭永怀被曝出利用假账等方式,通过各种手段吸引投资者并先后四次非法套现24亿元资金。

后来,郭永怀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中概股造假案许多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其中不乏一些因财务造假闻名的案例。

2011年,中国最大的导游服务提供商和第二大在线旅游预订公司之一新榜网被曝出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造假,隐瞒了巨额亏损,并涉嫌挪用资金。

最终,公司被勒令退市,并支付了数百万美元的罚款。

三、万福生科公司财务造假案万福生科公司是一家以生物医药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但在几年前,该公司因财务造假问题陷入了巨大的波澜。

经媒体曝光后,万福生科公司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数额被大幅夸大。

该公司涉嫌虚增销售收入数亿元,大幅夸大资产规模,被证监会处以6亿元罚款,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采取了限制出境、冻结资产等措施。

以上案例表明,会计人员的财务造假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利益。

这些案例透露出了企业内部监管的不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备。

在这些案例的背后,有一些常见的财务造假手段,如:虚构交易、不当资本化、虚报利润等。

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控机制,加大对会计人员的监管力度,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以防止财务造假行为的再次发生。

监管部门也应进一步严格执法,确保市场的公平与透明。

会计做假账的法律后果(3篇)

会计做假账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对于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近年来,会计做假账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投资者权益。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会计做假账的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以警示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维护会计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二、会计做假账的法律定义会计做假账,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过程中,故意隐瞒、虚构、篡改、伪造、销毁或者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会计做假账的法律后果1.刑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行政处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四条,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民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会计造假案例

会计造假案例
2002年7月21申请破产保护前,世界通信是一个业务范围覆盖65个国家,拥有85000名员工、1000多亿美元资产、350多亿美元营业收入,为2000多万个人客户和数万家公司客户提供语音话务、数据传输和因特网服务的超大型跨国公司。
首先发现世界通信财务舞弊的是内部审计部的副总经理辛西亚·库伯(Cynthia Cooper),2002年末被评为《时代》杂志一年一度的新闻人物(此外,还有安然公司的雪伦·沃特金斯(Sherron Watkins)和联邦调查局的柯琳·罗莉(Coleen Rowley))
如何计提无形资产特别是商誉的减值准备,是财务会计面临的一大难题。2002年上半年,世通聘请安永(Ernst&Young)根据142号准则的要求对商誉进行评估,拟在第二季度确认一次性商誉减值损失150~200亿美元,估值差异幅度高达50亿美元。会计造假丑闻曝光后,世通聘请美国评估公司(American Appraisal)对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得出的结论是:账面价值超过500亿美元的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已一文不值,拟在查清所有会计造假问题后,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两个著名的评估机构,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对世通商誉所做的价值评估,形成如此之大的反差,确实令人瞠目。
根据SEC以及美国总检查长办公室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世界通信会计造假的动机是为了迎合华尔街财务分析师的盈利预测。世通的财务舞弊手法大致有以下五种类型。
世通的财务舞弊手法大致有以下五种类型:
1、滥用准备金,冲销线路成本
滥用准备金科目,利用以前年度计提的各种准备(如递延税款、坏账准备、预提费用)冲销线路成本,以夸大对外报告的利润,是世通的第一类财务舞弊手法。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和司法部已经查实的这类造假金额就高达16.35亿美元。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证券监管机构在接到来自东芝内部的举报后,从今年2月开始暗中调查该公司会计违规问题。日本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东芝未能实时计入亏损,涉嫌违反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受到强大外界压力的东芝公司不得不聘请由专业律师和会计师组成的第三方团队,对该公司进行独立审计。

会计法律责任案例(3篇)

会计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操作等问题。

本文将以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为例,分析会计法律责任,探讨如何加强会计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二、案例概述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自上市以来,该公司业绩一直表现良好,股价也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

然而,在2018年,该公司被曝出涉嫌财务造假,引起了广泛关注。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收入、隐瞒费用支出、虚增资产等方式,虚增利润约2亿元。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内部控制薄弱、信息披露不真实等问题。

三、案例分析1. 会计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该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

公司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监管部门将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停上市、撤销相关责任人资格等。

2. 会计违规行为分析(1)虚构销售收入该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销售发票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会计准则,误导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

(2)隐瞒费用支出该公司在会计处理中,故意隐瞒部分费用支出,导致利润虚增。

这种行为损害了公司真实经营状况的披露,违反了会计诚信原则。

(3)虚增资产该公司通过虚构资产、夸大资产价值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

这种行为误导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损害了市场秩序。

四、案例分析总结1. 该案例反映出我国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内部控制薄弱、会计诚信缺失等。

2. 会计法律责任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做假账法律责任案例分析(3篇)

做假账法律责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数量日益增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然而,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税收、粉饰业绩、掩盖经营风险等目的,不惜采取做假账等违法行为。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做假账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法律责任。

二、案例介绍某市一家名为“XX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为了虚增利润、逃避税收,公司负责人指使财务人员采取以下手段做假账:1. 将公司实际销售的产品成本列为一项“待摊费用”,分摊至多个会计期间,以达到降低当期利润的目的。

2. 将公司实际发生的费用,如差旅费、招待费等,通过虚开发票、伪造报销单据等手段,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从而达到隐藏费用、虚增利润的目的。

3. 将公司实际收到的货款,通过虚开发票、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手段,列入“预收账款”科目,从而达到虚增收入、粉饰业绩的目的。

经审计发现,XX科技有限公司做假账的金额高达数百万元,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法律责任分析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篡改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XX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指使财务人员做假账,非法占有公司财产,其行为已构成“侵占罪”。

根据其侵占金额,法院可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二)私设会计账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近十年的会计舞弊案例

近十年的会计舞弊案例

近十年的会计舞弊案例那我就给你唠唠近十年的几个会计舞弊案例哈。

一、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

1. 事件经过。

瑞幸咖啡刚出来的时候那可是风光无限啊,门店开得到处都是。

可是后来呢,被爆出了会计舞弊的大丑闻。

他们通过虚增销售额来让公司的财报看起来超级漂亮。

比如说,他们可能虚构了一些根本不存在的订单,就像凭空捏造有好多人买了他们的咖啡一样。

这些虚增的销售额让投资者们以为瑞幸咖啡超级火爆,盈利状况特别好。

2. 影响。

这事儿一爆出来,那可是引起了轩然大波啊。

瑞幸咖啡的股价就像坐过山车一样直线下跌,很多投资者都亏得血本无归。

而且这不仅让瑞幸自己的信誉扫地,还让整个中概股在美国市场的形象都受到了影响呢。

二、康得新财务造假事件。

1. 事件经过。

康得新呢,在财务上玩了个很“高明”的把戏,不过最后还是被发现了。

他们虚增了巨额的利润,手段有点复杂。

他们在银行存款上做手脚,就像给大家变魔术一样。

对外宣称自己有好多好多银行存款,实际上呢,这些数字都是假的。

他们可能是通过关联方交易或者一些复杂的财务手段,把账面上的数字弄得很漂亮,让投资者觉得这是一家很有实力的公司,很值得投资。

2. 影响。

这个造假事件可把投资者坑惨了。

那些买了康得新股票的人,原本以为是抱着个金娃娃,结果发现是个烫手山芋。

康得新最后也受到了严厉的处罚,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危机,很多员工也受到了牵连,企业形象一落千丈。

三、獐子岛扇贝“跑路”事件。

1. 事件经过。

这事儿可太奇葩了。

獐子岛说自己养的扇贝跑了,而且还不是一次。

一会儿说扇贝因为冷水团的原因都不见了,一会儿又有其他的说法。

这其实背后可能就是会计舞弊的一种手段。

他们通过把扇贝的失踪归结于自然原因,然后就可以在财务报表上做文章了。

比如说,本来应该有盈利的,因为扇贝没了,就可以把成本算得很高,利润就减少或者变成亏损了,这样就可以隐藏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

2. 影响。

这可把股民们气得不轻。

大家都觉得这扇贝跑得也太蹊跷了,就像在跟大家玩捉迷藏一样。

近年会计人员违规案例

近年会计人员违规案例

近年会计人员违规案例那我给你讲几个近年会计人员违规的案例吧。

一、康得新财务造假案。

1. 事件经过。

康得新曾经可是个明星企业呢。

但是啊,他们家的会计人员和公司高层勾结,搞出了超级大的财务造假。

他们虚增了巨额的营业收入和利润。

怎么虚增的呢?就是在会计账目上做手脚,比如说虚构销售业务。

本来没卖出去那么多产品,硬是在账上记了一大笔销售出去的收入,就好像是在画饼,还把这个饼画到了账本上。

他们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手段,让公司看起来盈利状况特别好,连续四年虚增利润达到119亿元。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就像一个人本来口袋里没几个钱,却硬要装作是个大富翁。

2. 后果。

这种造假行为被发现后,康得新的股票那是一落千丈。

投资者可就惨了,很多人因为相信了公司漂亮的财务报表而投资,结果血本无归。

那些参与造假的会计人员呢,当然也受到了严厉的处罚,有的被吊销了会计从业资格证,甚至还面临着刑事指控,就像玩火玩大了,最后把自己也给烧着了。

二、瑞幸咖啡财务造假案。

1. 事件经过。

瑞幸咖啡,大家都知道吧,到处都是它的门店。

可谁能想到,他们的会计也在搞鬼呢。

他们通过虚增销售额的方式来美化公司业绩。

比如说,他们可能自己编造了一些根本不存在的订单,或者是让员工自己下单来虚增销售量。

这就好比是自己给自己送钱,在账本上却显示是顾客买咖啡的收入。

而且啊,他们还在成本核算上做文章,故意把成本算低,这样利润就显得更高了。

这就像一个小商贩,本来进价10元的东西,他非说进价是5元,然后按照正常售价卖出去,就说自己赚了很多,其实是在骗人。

2. 后果。

事情曝光后,瑞幸咖啡的声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在美国股市上,股价暴跌,还面临着很多投资者的诉讼。

那些参与造假的会计人员也没好果子吃,被追究责任,而且整个事件也让瑞幸咖啡面临着巨大的经营危机,好多门店都受到了影响,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块倒了,带动一片都倒了。

三、獐子岛“扇贝去哪儿了”事件。

1. 事件经过。

獐子岛的会计人员可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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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是如何做假账的---终于看懂了,冀老师讲的就在第一条出现了来源:孙瀚麟belongs的日志中国上市公司的假账丑闻可谓前仆后继,连绵不绝。

从操纵利润到伪造销售单据,从关联交易到大股东占用资金,从虚报固定资产投资到少提折旧,西方资本市场常见的假账手段几乎全部被“移植”,还产生了不少“有中国特色”的假账技巧。

遗憾的是,中国媒体对上市公司假账的报道大部分还停留在表面层次,很少从技术层面揭穿上市公司造假的具体手段。

作为普通投资者,如何最大限度的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识破某些不法企业的假账阴谋?其实,只要具备简单的会计知识和投资经验,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分析,许多假账手段都可以被识破,至少可以引起投资者的警惕。

我们分析企业的财务报表,既要有各年度的纵向对比,又要有同类公司的横向对比,只有在对比中我们才能发现疑问和漏洞。

现在网络很发达,上市公司历年的年度报表、季度报表很容易就能找到,麻烦的是如何确定“同类公司”。

“同类公司”除了必须与我们分析的公司有相同的主营业务之外,资产规模、股本结构、历史背景也是越相似越好;对比越多,识破假账的概率就越大。

一、最大的假账来源:“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每一家现代工业企业都会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这是做假账最方便快捷的途径。

为了抬高当年利润,上市公司可以与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进行赊账交易(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上市公司有股权关系的企业,如母公司、子公司等;关系企业是指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关系非常亲密的企业)。

顾名思义,既然是赊账交易,就绝不会产生现金流,它只会影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决不会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上。

因此,当我们看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出现大量“应收账款”,损益表上出现巨额利润增加,但现金流量表却没有出现大量现金净流入时,就应该开始警觉:这家公司是不是在利用赊账交易操纵利润?赊账交易的生命周期不会很长,一般工业企业回收货款的周期都在一年以下,时间太长的账款会被列入坏账行列,影响公司利润,因此上市公司一般都会在下一个年度把赊账交易解决掉。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让关联企业或关系企业把货物退回来,填写一个退货单据,这笔交易就相当于没有发生,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都要重新修正,但是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已经太晚了。

打个比方说,某家汽车公司声称自己在2004年卖出了1万台汽车,赚取了1000万美圆利润(当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会注明是赊账销售),这使得它的股价一路攀升;到了2005年年底,这家汽车公司突然又声称2004年销售的1万辆汽车都被退货了,此前宣布的1000万美圆利润都要取消,股价肯定会一落千丈,缺乏警惕的投资者必然损失惨重。

在西方,投资者的经验都比较丰富,这种小把戏骗不过市场;但是在中国,不但普通投资者缺乏经验,机构投资者、分析机构和证券媒体都缺乏相应的水平,类似的假账陷阱还真的骗过了不少人。

更严重的违规操作则是虚构应收账款,伪造根本不存在的销售记录,这已经超出了普通的“操纵利润”范畴,是彻头彻尾的造假。

当年的“银广夏”和“郑百文”就曾经因为虚构应收账款被处以重罚。

在“达尔曼”重大假账事件中,“虚构应收账款”同样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

应收账款主要是指货款,而其他应收款是指其他往来款项,可以是委托理财,可以是某种短期借款,也可以是使用某种无形资产的款项等等。

让我们站在做假账的企业的角度来看问题,“其他应收款”的操纵难度显然比“应收账款”要低,因为“应收账款”毕竟是货款,需要实物,实物销售单据被发现造假的可能性比较大。

而其他应收款,在造假方面比较容易,而且估价的随意性比较大,不容易露出马脚。

有了银广夏和郑百文虚构销售记录被发现的前车之鉴,后来的造假者倾向于更安全的造假手段;“其他应收款”则来无影去无踪,除非派出专业人士进行详细调查,很难抓到确实证据。

对于服务业企业来讲,由于销售的不是产品,当然不可能有“应收账款”,如果要做假账,只能在“其他应收款”上做手脚。

在中国股市,“其他应收款”居高不下的公司很多,真的被查明做假账的却少之又少。

换一个角度思考,许多公司的高额“其他应收款”不完全是虚构利润的结果,而是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结果。

早在2001年,中国上市公司就进行了大规模清理欠款的努力,大部分欠款都是大股东挪用资金的结果,而且大部分以“其他应收款”的名义进入会计账目。

虽然大股东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早已被视为中国股市的顽症,并被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进行清查,但至今仍没有根治的迹象。

在目前中国的公司治理模式下,大股东想企业资金简直是易如反掌;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做假账,但肯定是一种违规行为。

二、与“应收账款”相连的“坏账准备金”与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关键词是“坏账准备金”,通俗的说,坏账准备金就是假设应收账款中有一定比例无法收回,对方有可能赖帐,必须提前把这部分赖帐金额扣掉。

对于应收账款数额巨大的企业,坏账准备金一个百分点的变化都可能造成净利润的急剧变化。

举个例子,波音公司每年销售的客运飞机价值是以十亿美圆计算的,这些飞机都是分期付款,只要坏账准备金变化一个百分点,波音公司的净利润就会出现上千万美圆的变化,对股价产生戏剧性影响。

理论上讲,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金比例应该根据账龄而变化,账龄越长的账款,遭遇赖账的可能性越大,坏账准备金比例也应该越高;某些时间太长的账款已经失去了偿还的可能,应该予以勾销,承认损失。

对于已经肯定无法偿还的账款,比如对方破产,应该尽快予以勾销。

遗憾的是,目前仍然有部分上市公司对所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同一比例计提,完全不考虑账龄的因素,甚至根本不公布账龄结构。

在阅读公司财务报表的时候,我们要特别注意它是否公布了应收账款的账龄,是否按照账龄确定坏账准备金,是否及时勾销了因长期拖欠或对方破产而无法偿还的应收账款;如果答案是“否”,我们就应该高度警惕。

从2002年开始,中国证监会对各个上市公司进行了财务账目的巡回审查,坏账准备金和折旧费都是审查的重点,结果有大批公司因为违反会计准则、进行暗箱操作,被予以警告或处分,它们的财务报表也被迫修正。

但是,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无论证监会处罚多少家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有多大,如果普通投资者没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类似的假账事件必然会一再重演,投资者的损失也会难以避免。

三、最大的黑洞——固定资产投资许多中国上市公司的历史就是不断募集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历史,他们发行股票是为了固定资产投资,增发配股是为了固定资产投资,不分配利润也是为了省钱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在固定资产投资的阴影里,是否隐藏着违规操作的痕迹?固定资产投资是公司做假账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但是这种假账不可能做的太过分。

公司可以故意夸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借机转移资金,使股东蒙受损失;也可以故意低估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或者在财务报表中故意延长固定资产投资周期,减少每一年的成本或费用,借此抬高公司净利润——这些夸大或者低估都是有限的。

如果一家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上做的手脚太过火,很容易被人看出马脚,因为固定资产是无法移动的,很容易审查;虽然其市场价格往往很难估算,但其投资成本还是可以估算的。

监管部门如果想搞清楚某家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有没有很大水分,只需要带上一些固定资产评估专家到工地上去看一看,做一个简单的调查,真相就可以大白于天下。

事实就是如此简单,但是在中国,仍然有许多虚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没有被揭露,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投资者,对此都缺乏足够的警惕性。

如果一个投资者对固定资产投资中的造假现象抱有警惕性,他应该从以下几个角度分析调查:上市公司承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没有在预定时间内完工?比如某家公司在2000年开始建设一家新工厂,承诺在2003年完工,但是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又宣布推迟,就很值得怀疑了。

而且,项目完工并不意味着发挥效益,许多项目在完工几个月甚至几年后仍然无法发挥效益,或者刚刚发挥效益又因故重新整顿,这就更值得怀疑了。

如果董事会在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中没有明确的解释,我们完全有理由质疑该公司在搞“钓鱼工程”,或者干脆就是在搞“纸上工程”。

目前,不少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呈现高额化、长期化趋势,承诺投入的资金动辄几亿元甚至几十亿元,项目建设周期动辄三五年甚至七八年,仅仅完成土建封顶的时间就很漫长,更不要说发挥效益了。

这样漫长的建设周期,这样缓慢的投资进度,给上市公司提供了做假账的充裕空间,比那些“短平快”的小规模工程拥有更大的回旋余地,监管部门清查的难度也更大。

即使真的调查清楚,往往也要等到工程接近完工的时候,那时投资者的损失已经很难挽回了。

四、难以捉摸的“其他业务利润”从财务会计的角度来看,操纵“其他业务利润”比操纵“主营业务利润”更方便,更不容易被察觉。

因为在损益表上,主营业务涉及的记录比其他业务要多的多,主营业务的收入和成本都必须妥善登记,其他业务往往只需要简单的登记利润就可以了。

对于工业公司来说,伪造主营业务收入必须伪造大量货物单据(也就是伪造“应收账款”),这种赤裸裸的造假很容易被识破;伪造其他业务利润则比较温和,投资者往往不会注意。

为了消除投资者可能产生的疑问,许多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往往玩弄文字游戏,把某些模糊的业务在“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之间颠来倒去,稍微粗心的投资者就会受骗。

比如某家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把“主营业务”定义为“房地产、酒店和旅游度假业”,但是在主营业务利润中却只计算房地产的利润,把酒店和旅游度假业都归入其他业务利润,这显然与年度报告的说法是矛盾的。

在中国资本市场目前的混乱局面下,也不能排除某些公司把某项业务利润同时计入“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的可能。

作为普通投资者,我们不可能深入调查某家公司的“其他业务利润”是不是伪造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分析出一定的可能性——如果一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与“其他业务利润”严重不成比例,甚至是“其他业务利润”高于“主营业务利润”,我们就有理由怀疑它做了假账。

中国投资者和证券媒体没有意识到上市公司的“其他业务利润”可能存在造假行为,也并非完全出于疏忽,因为上市公司不好好做自己的主营业务,反而热衷于在“其他业务”上大捞一笔,在中国股市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许多公司名义上是“运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经营或投资(实为投机)活动,其实是什么赚钱做什么,完全不把主营业务当一回事。

最近几年房地产行业热度很高,许多上市公司纷纷改头换面做房地产,开始是把房地产当成短期的“其他业务”,后来有的公司干脆进行产业重组,改为正式的房地产公司;钢铁、医药、进出口乃至旅游度假等比较热门的行业都有类似情况发生。

追逐利润固然是资本的天性,但是作为资本数额很大、负有社会责任的上市公司,如此目光短浅的追求短期利润,对公司前景根本没有长远战略,无疑会损害股东乃至整个社会的长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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