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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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安全意识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

然而,尽管各种安全措施和法规的不断完善,仍然难以避免发生安全隐患事件。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1. 树立安全意识:通过建立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意在引导各方加强对安全问题的重视,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

2. 预防事故发生:通过追究责任,强制相关责任人加强事前防范措施,从源头上消除或降低安全隐患的发生可能性。

3. 确保公众安全:通过追究事前责任,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依法维护公众利益的机制。

三、内容1.制定责任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各单位和个人应制定责任清单,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责任细则。

2.制定事前预防方案: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责任清单,制定相应的事前预防方案,明确具体操作步骤和预防措施。

3.加强培训教育:各单位应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和相关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使其能够正确处理安全问题。

4.定期检查审查:各单位应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验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为后续的安全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5.健全督导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的督导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人。

6.强化权责对等:各单位和个人应明确自己的权力和责任,做到权责对等,不能因权利而忽视责任。

四、实施1. 提高法律意识:相关责任人应提高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开展工作。

2. 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合力。

3. 完善制度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完善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的制度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追究程序。

4. 加大宣传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大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安全问题的重视。

5. 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小学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责任倒查和追究,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追究原则1. 安全责任追究原则是安全工作的根本要求,任何违反安全规定、出现安全事故的行为,都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 依法追究责任,重点调查事故责任人的过失和疏忽行为,并查清责任分工,确保责任的明确和清晰。

3. 追究责任时,要坚持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和适用性原则,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进行调查,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追究。

三、安全责任追究程序1. 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2. 成立责任追究小组,由学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为成员,全面调查和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责任。

3. 追究责任对象包括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4. 小组成员需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程序进行调查和核实工作,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准确。

四、安全责任追究措施1. 安全责任追究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撤职处理等。

2. 直接责任人的追究措施主要包括记过、留校察看、停职检查等。

3. 间接责任人的追究措施主要包括警告、降职、免职等。

4. 领导责任人的追究措施主要包括责令辞职、解聘等。

5. 追究措施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执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五、安全责任追究结果公示责任追究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公示,包括责任人姓名、违规行为、追究措施等信息,便于学校师生和家长了解并监督。

公示内容需明确、准确,便于广大师生和家长监督责任追究的实施情况。

六、监督和改进1. 学校组织开展安全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到位。

2. 每学期,学校组织对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和完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领导团队所有。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无论是因生产活动还是其他原因所致。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坚持“责任明确、追究公正、惩罚有力、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每个单位的领导人员应当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系统责任三个层次。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第六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

第七条对于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人员,应当追究直接责任。

第八条对于安全事故中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人员,但其行为或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或者扩大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第九条对于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制度缺陷、运行不畅等问题的,应当追究系统责任。

第十条对于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应当积极开展善后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三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如下:(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的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组应当全面搜集、核实相关证据,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三)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听取事故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意见,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四)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

(五)对于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进行相应处罚,确保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对于主要领导责任人,应当追究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七)对于系统责任人,应当调整、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四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执法机关和处罚措施第十二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当由相关部门主管的安全生产执法机关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

(二)书面警告或批评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安全教育培训责任追究制度模版

安全教育培训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责任追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以及外来人员和临时工。

三、责任部门和人员1.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2. 安全生产部门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 培训责任人员每个岗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内容1. 基础安全教育对每一位员工进行基础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2. 岗位安全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工作环境,开展相应的岗位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承担相应职责的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定期复习和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复习和考核,加强员工对安全知识的掌握和应用,确保安全教育培训的有效性。

五、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1. 现场教育培训利用会议、讲座、培训班等集中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在岗教育培训利用工作岗位上的实际操作,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 网络教育培训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安全教育培训,方便员工随时随地学习。

六、追究责任制度1. 各级领导责任追究对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不认真负责的工作单位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2. 培训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对于未按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岗位责任人员,或者培训无效、未达到预期目标的情况,将追究其个人责任。

3. 个人责任追究对于未按要求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或不合格的员工,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奖惩制度1. 优秀单位奖励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2. 优秀培训责任人员奖励对安全培训责任人员在培训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予以奖励。

3. 不合格培训责任人员和员工处罚对于培训责任人员和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不合格的员工,将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二篇)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二篇)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引言安全是企事业单位发展的基石,关系到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企业的形象和发展。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阐述,通过明确责任主体、追究方式和追责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提高各个层级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从而推动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责任主体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中,明确了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即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各级管理人员作为安全工作的牵头负责者,应承担责任追究的首要责任。

全体员工是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 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和班组长等,他们在安全工作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

首先,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政策和目标,并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部门经理应当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再次,班组长要组织安全会议和演练等活动,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各级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风险的消除。

2. 全体员工的责任全体员工是安全工作的基础,在日常工作中要养成安全意识。

首先,员工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其次,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活动,如安全演练和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最后,员工要勤于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留意周围环境,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安全环境。

三、追究方式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中规定了多种追究方式,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安全责任追究需要。

1.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轻微安全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口头警告予以处理。

口头警告的目的是提醒员工注意安全,警示成员员工不能将安全工作轻视。

口头警告不会留下不良记录,但多次接受口头警告的员工应受到进一步处理。

2.书面警告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安全违规行为,可以通过书面警告予以处理。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章追究责任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员工和外来劳动力。

任何人在本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如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行为,都将被追究责任。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主体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主体分为两类:一是管理责任主体,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二是工作责任主体,即员工和外来劳动力。

第四章管理责任的追究1. 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负总责,如发生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工作程序,监督落实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如发现管理失职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工作责任的追究1. 员工和外来劳动力应遵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如发生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

2. 员工和外来劳动力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如发现违规行为不报告或者包庇他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追究责任的程序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进行调查核实。

2. 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应给予被调查人合理的辩解权利,并充分听取相关证据和意见。

3. 在调查核实结果确认后,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置和追责。

第七章追究责任的结果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追责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经济处罚、停职、开除等。

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后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签字)(日期)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司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本公司安保科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公司、部门经理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1、安保科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2、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3、各公司、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安保科调查;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___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6、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六、各公司、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____%--____%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____%至____%的处罚;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8、指挥不当或乱指挥的。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明确追究责任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所有部门、项目单位和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责任。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制订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院校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所有岗位人员都要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生产培训,以提升工作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七条各级主管人员要落实安全生产指导,严禁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

第八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各级主管人员要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各级主管人员要积极配合安全督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依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协助安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各级主管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安全。

第十四条各级主管人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保障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公司要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典型事迹进行表彰,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员工及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本,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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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5891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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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更好地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的可靠性和适用性,落实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本矿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该制度。

一、副总以上矿领导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负责监督、督促分管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制的制定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向矿长负责,矿长向法人负责,法人向全体员工负责。

2、认真抓好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伤事故的,每次罚款200-5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3、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每次罚款200元,重伤以上人生事故每次罚款200-5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参与分管范围的事故追查分析,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4、对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必须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如不及时组织安排处理,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罚款4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5、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属于自身分管范围的,要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联系反映,督促落实,如不反映又不落实而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每次罚款3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6、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当班处理不好的,必须交下一班带班领导现场交接清楚方可离开,否则一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7、各分管领导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8、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各分管领导必须认真对待,要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第2条处罚。

9、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行为和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10、各分管领导不得为业务部门追究处理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打招乎,违者报矿研究处理。

11、副总以上领导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办公会,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

并在会上对自己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作详细的安排和布署。

12、凡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每次罚款50元。

二、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负责监督、督促各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贯彻与落实,兑现和检查工作,严于职守,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向矿分管领导负责。

2、认真抓好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事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经理层研究处理。

3、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复查。

同时要向矿调度和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安全副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4、对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处理,并及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安全副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5、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因自己或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失误的,每次罚款5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经理层研究处理。

6、在井下现场发现"三违"现象及"三违"人员时,要立即给予制止,并提出处罚意见交安检队执行处罚,否则,每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副矿长组织追查处理。

7、业务部门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对其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罚款500元。

8、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对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出,每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经理层研究处理。

9、业务部门追查事故不得徇私舞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

10、业务部门必须组织人员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不派人参加或指派人员不到位的,每次罚部门主管50元,安排的人员不听安排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

11、每项工程的开工,生产管理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规程措施要求对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发给开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可以开工。

如生产管理部不组织,每次罚款200元,有关单位不派人参加,每次罚款200元。

不符合开工条件谁允许开工罚谁2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经理层研究处理。

12、所有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度,采、掘、巷修的作业规程措施由生产管理部组织、采掘副总工程师主持会审,机电运输系统的由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并主持会审,"一通三防"的由通风副总工程师组织并主持会审,不经过会审的规程和没有分管领导签字的措施一律无效。

13、政工部的教培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拟定矿年度培训计划,对矿井特殊工种、在册员工、新招员工进行培训,凡未按计划要求组织培训的,对政工部门负责人及其相关单位负责人,每次处200元的经济处罚。

14、各业务部门的部门主管必须参加矿组织的相关专题会,几不参加的每次罚款50元。

三、生产、辅助单位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1、严于职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如失职、不坚持原则,每次罚款100元,由于自身原因当月出现三次失职或不坚持原则者,降薪一级。

2、对业务部门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安排落实整改,不落实整改的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罚款2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降薪一级。

3、深入现场及时查找自身所辖范围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安排整改,如对自身所辖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又不安排整改,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降薪一级。

4、各队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不加制止,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队主管领导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没有措施严禁安排施工,对没有参加规程措施学习或学习后末履行签字手续的职工,严禁安排参与施工,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罚款2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降薪一级。

6、队技术员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

措施的编制必须在安全管理方面有针对性,做到字迹清晰、图文并茂,每一份措施必须传达到本单位作业区域的每一个职工,并履行签字手续。

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7、队领导对本单位的"三违"人员不得包庇、纵容,更不得替其说情或干扰业务部门对"三违"人员的查处,必须协助业务部门对"三违"人员进行查处,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8、队主管队长和主管技术员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总问题必须现场盯住处理,当班处理不完的要在现场移交给下一班继续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和分管领导汇报,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9、队领导必须按《班前会及周二安全学习制度》认真召开班前会和组织周二安全学习,不组织的,每次罚款100元,达不到制度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10、队负责人必须参加矿组织召开的与本队组织召开的有关专题会议,无故不参加的,一次罚款100元。

11、队管理人员严禁安排无证人员干特殊岗位的工作,否则,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罚款2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由安检部门组织追查处理。

12、队长安排到本队实习期末满的员工必须签订师徒合同,不签订师徒合同的,不得安排上班,并罚队长100元。

因不签订师徒合同而造成一般事故的,罚队长2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安检部门组织追查处理。

四、特殊岗位工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井下所有特殊、要害岗位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不持证上岗者每次罚款100元。

2、通风队及业务部门必须加强对瓦检员的监督,如发现漏检、假检或假汇报者,每次罚款100元。

3、井下所有岗位工必须坚守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凡不按本制度执行的,将以脱岗行为按《矿安全管理奖罚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瓦检员对当班所辖范围内出现瓦斯超限时,必须及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当瓦斯出现异常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向通风队和矿调度汇报,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5、安检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盯住现场督促处理,一时处理不完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安检队和矿调度汇报,并现场交给下一班安检员,如不盯住现场督促处理,又不向安检队和调度汇报,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罚款1000元。

6、安检员对现场的"三违"行为的人员必须立即制止,不立即制止的一次罚款100元。

因制止"三违"行为不力,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罚款500元。

7、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放炮器钥匙,装药放炮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操作,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换牌放炮"制度,否则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罚款1000元处理。

8、放炮员必须将炸药、雷管分装分运,严格按《火工品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火工品,造成丢失或不按规定管好用好的按矿《安全管理奖罚办法》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9、炸药库岗位工严禁将火工品发给无证、无专用运输工具的放炮员,雷管必须编号,对领用和退还火工品登记清楚,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造成丢失的,按矿《安全管理奖罚办法》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10、风门工必须随时检查、监督风门情况,行车行人都不能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无车辆或行人通过时,风门必须全部处于关闭状态,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11、井下变电工必须严格按照停送电制度进行停送电,否则一次罚款100元,因操作不当或误送电造成一般事故的,降薪一级,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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