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危险源辨识通知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3.2单元unit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成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3.3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for hazardous
物
10
W1.31.4项爆炸物50
易燃气体W2类别1和类别210
气溶胶W3类别1和类别2150(净重)
氧化性气体W4类别150
-类别1
W5.1-类别2和3,工作温度高于10
沸点
-类别2和3,具有引发重大
易燃液体
W5.2
事故的特殊工艺条件
包括危险化工工艺、爆炸极
50
限范围或附近操作、操作压
力大于1.6Mpa等。
2二氟化氧一氧化二氟7783-41-71
3二氧化氮10102-44-01
4二氧化硫亚硫酸酐7446-09-520
5氟7782-41-41
6碳酰氯光气75-44-50.3
7环氧乙烷氧化乙烯75-21-810
8甲醛(含量>90%)蚁醛50-00-05
9磷化氢磷化三氢;膦7803-51-21
10硫化氢7783-06-45
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3.7混合物mixture
由两种或者多种物质组成的混合体或者溶液。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3.8 辨识依据
4.1.1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具体见表1和表2。
危险化学品的纯物质及其混合物应按GB30000.2、GB30000.3、GB30000.4、GB30000.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2018年11月19日发布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 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本的第1章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3.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18-2000、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e)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的第1章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3.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仝、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18—2000、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018新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定义(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临界量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5)储存单元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儲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具体见表1—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表略)和表2—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量。
危险化学品的纯物质及其混合物按规定进行分类。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可分为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应按表1确定;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确定其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应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3)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时,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S = q1/Q1+ q2/Q2+...十q n/Q n≥1式中:S—辨识指标;q1,q2,...q n——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Q1,Q2...Q n——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司各部门2018年上半年危险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各单位:根据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健康安全环保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公司计划近期开展危险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需要报告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的物资申报部门应划分作业活动和步骤,并进行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
09年3月,没有组织有能力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汇总形成重要环境因素/不可接受风险清单,经领导审核后向公司报告。
3月23日,1、工作活动划分工作表2、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登记表3、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表4、重要环境因素清单5、不可接受的风险和控制措施计划表安全工程部于3月23日制定重要环境因素/不可接受的风险“管理计划”1、重要环境因素管理计划2、不可接受的风险管理计划安全工程部根据3月23日安全工程部培训的识别结果汇总进行危害因素全员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高危害因素识别的相关工作效果,提出以下要求:1 、全员参与。
在去年的健康安全环保检查和评价过程中,发现一些单位的危害因素识别工作还很肤浅,没有涉及到所有人员,导致风险识别不完整,控制措施落实不力。
在识别过程中,必须从仓库团队、部门开始,所有人员都参与识别。
经过讨论,形成“作业活动清单”、“危险源清单”和“环境因素清单”。
识别和评价应逐项进行,以免遗漏。
本次危险源辨识作为今年的第一次更新,重点是对2017年危险源辨识结果的补充和更新,应结合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变化过程、周围环境等进行全面辨识。
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识别请参考《生产过程中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分类和代码》(GB/T13861-2009)。
危险源辨识“事故后果”不包括“财产损失”。
应尽可能使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中的20种伤害。
2 、加强管理活动的识别为进一步加强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识别,识别应涵盖本岗位、本单位、本部门的所有管理活动,特别是加强识别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或应急处置计划中存在的管理漏洞。
2018新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
1.定义
(1)危险化学品
元。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辨识依据
危险化学品应依据其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具体见表1—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表略)和表2—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及其临界
量。
危险化学品的纯物质及其混合物按规定进行分类。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可分为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
况:
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S=q1/Q1?+q2/Q2+...十q n/Q n≥1
式中:
S—辨识指标;
q1,q2,...q n——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 n——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3.重大危险源分级
R
α
β1,β2,...βn—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q1,q2,...q n—每种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
Q1,Q2...Q n—与每种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
在表3(表3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取值略)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β值按表3确定;未在表3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β值按表4(表略)确定。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m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按照下表设定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
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的第1章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3.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仝、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18—2000、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GB18218-2018(2018年11月19日发布2019年3月1日起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 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本的第1章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3.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18-2000、GB18218-200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 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e)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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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日期:2018-3-5文号:01191802003
发:各部门
由:安全保障部
页数:3
关于:开展风险因素和环境因素辨识活动
为了全面梳理和辨识生产管理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 评价并判定其风险程度,制定对应的管控措施及应对方案,达到预测和防控环境因素、危险源的目的,防范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公司决定开展2018年“环境因素和风险因素辨识和更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辨识内容:
1、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环境因素: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环境因素辨识部门为:设备维修、生产管理、轮胎物流、华臻物流、安全保障部,其它部门可不参与。
2、危险源、重大风险因素(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要求公司各部门参与辨识。
二、辨识范围:
1、公司所有工作岗位、作业场所及涉及的工艺流程和业务过程的环境、
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和风险评价;
2、以公司范围内所有的活动、人员和材料、设备、生产过程产生的环
境职业健康安全危险、危害为对象,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过
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因素。
三、工作流程:
按照班组全员辨识→部门汇总、评价→安全保障部审核、定稿→主管
领导批准→发布、公示→组织员工学习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一)辨识与评价阶段:3月6日—3月12日
1、各部门要以班组为单位,参照2017年辨识结果,并结合一年来的事故、险兆情况,采用现场查证与经验识别相结合的方法对新增风险因素、环境因素进行再辨识和补充。
2、部门组织对班组辨识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风险因素采用打分法和是非判断法再次进行评价,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因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风险因素辨识内容:因人员违章或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自己或他人可能造成伤害的行为;因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况,对自己或他人可能造成伤害的情形;办公场所用电设备的不安全使用和隐患情况;各场所消防隐患及可能发生火灾的因素;环境变化后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形;其它可能发生事故和存在风险的情形。
环境因素辨识内容:工作各环节中向大气、水体、土地的排放及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释放。
(二)部门上报及公司审核阶段: 3月13日至3月20日
各部门汇总班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与《重要风险因素清单》,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于3月13日下午5:30前报公司安全保障部。
安全保障部进行修订和审核,确定本单位的重要风险管理对象与控制措施,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在集团安技部备案。
(三)公示、宣贯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
将“清单”在各班组园地张贴公示,部门以事故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为目的,组织开展环境因素、危险源“口述手指”培训(建立培训记录),尤其要做好新进员工的“两因素”培训工作,要求全员100%掌握本岗位的风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及防范、控制方法。
(四)持续控制阶段:4月1日至次年再辨识阶段
对于辨识出来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因素,要加强日常运行监控,同时,将这项工作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有计划地纳入隐患控制和治理范围,用防范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如遇工艺改变、设备变更、工作环境变化等情况应及时修订《环境因素、危险源清单》并在安全保障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1、“双因素”辨识是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活动,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各部门在组织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以班组为单元,人人参与辨识,真正将工作过程中涉及的风险因素识别出来,并制订控制措施,形成班组风险因素辨识清单,不能走过场、搞形式。
各班组要将员工辨识结果汇总,作为班组安全基础资料存档。
(2017年部门危险源识别清单、环境因素识别清单及附件,请各部门在公共交换区(ftp: ∥172.16.51.4/公共交换区/安技环保室/2017年环境/风险因素清单)下载。
附:1、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2、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表
3、重要风险因素清单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表号:SQ/SPR23.1.2第2018版,第1次修改编号:001 陕西通汇汽车物流公司部门: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表
表号:SQS/SPR24.2.1第2017版,第0次修订编号:
编制:审核:批准:
陕西通汇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重要风险因素清单
表号:SQ/SPR23.2.2第2018版,第1次修改班组:
陕西通汇汽车物流部门:岗位: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