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限额以上单位划分标准

服务业限额以上单位划分标准
服务业限额以上单位划分标准

服务业限额以上单位划分标准

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工信部等四部委出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细分了企业规模类型,将企业分为大、中、小、微 型。这次划型标准修订重要突破和亮点在于新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 2011 年6 月18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 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 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 【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1000×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原煤产量(吨) 分子项: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企业原煤生产所消费的各种能源,主要包括矿井(露天)原煤生产过程中的回采、掘进(剥离)、运输(不包括为矿区服务的大铁路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风、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填充、矿灯充电、矿机修、工业照明、工业供水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不包括非原煤生产用能量、非生产部门的用能量、基本建设工程用能量和生活用能量。 非原煤生产用能量指煤矿企业附属的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用能量。如选煤厂、机修厂、运输队、建材厂、火药厂、化工厂、支架厂、钢铁厂、综合利用厂等用能量和由各种专用基金支付的工程(如大修理、更新改造工程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非生产部门的用能量:指煤矿企业的非生产部门用能量。如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机关职工食堂、住宅区浴室、消防队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基础建设工程用能量:指企业内基础建设工程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分母项:原煤产量为矿井产量、露天产量、其他产量。矿井产量指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它产量。露天矿产量指采煤阶段产量、剥离阶段产量和露天其它产量。其他产量指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和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矿)煤产量。 回采产量指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量。但对下列情况应作如下处理:(1)矿井未正式移交之前,对准备出的回采工作面,进行实际采煤,其采煤量应计入基建工程煤内; (2)列入科研计划的新采煤方法试验面和使用新机试采面得出煤量,应计入矿井其它产量内; (3)掘进已完成,在回采过程中掘凿的巷道(一般称“采后掘进”)出煤,应计入回采产量内; (4)对已报废的矿井进行复采,由原煤生产费负担的,计入矿井其它产量。 掘进产量指在生产矿井中由生产费用负担的生产掘进巷道所出的煤量。不包括由更改资金进行的掘进工作出煤和井巷维修工作出煤。对采掘产量混在一起分不清的,用下式计算:

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一、参考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二、适用范围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三、具体划分标准 计量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单位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万元≥≤< ≤< < 从业人员() 人≥≤< ≤< < 工业* 营业收入() 万元≥≤< ≤< < 营业收入() 万元≥≤< ≤< < 建筑业 资产总额() 万元≥≤< ≤< < 从业人员() 人≥≤< ≤< < 批发业 营业收入() 万元≥≤< ≤< <

零售业 从业人员() 人≥≤< ≤< < 营业收入() 万元≥≤< ≤< <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 人≥≤< ≤< < 营业收入() 万元≥≤< ≤< < 仓储业 从业人员() 人≥≤< ≤< < 营业收入() 万元≥≤< ≤< < 邮政业 从业人员() 人≥≤< ≤< < 营业收入() 万元≥≤< ≤< < 住宿业 从业人员() 人≥≤< ≤< < 营业收入() 万元≥≤< ≤< < 餐饮业 从业人员() 人≥≤< ≤< < 营业收入() 万元≥≤< ≤< <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 人≥≤< ≤< < 营业收入() 万元≥≤<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人≥≤< ≤< < 营业收入() 万元≥≤<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 万元≥≤< ≤< < 资产总额() 万元≥≤< ≤< <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 人≥≤< ≤< < 营业收入() 万元≥≤<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人≥≤< ≤< <

我国大中小型工企划分标准修改

我国大中小型工企划分标准修改 日前国家对现行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修改。《标准》将不再沿用旧标准中各行各业分别使用的行业指标,而是统一按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多少归类,主要的考察指标是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划分的依据是1998年的统计数据。 参照一些国家的标准及各类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大型企业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其中,特大型企业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亿元及以上;中型企业标准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余均为小型企业。 根据新修改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合计为10177家。 按新的划型标准,在国家统计局目前掌握的40多万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大中型企业合计为10177家,比原标准的24120家减少了13943家,减少57.8%,其中大型企业为991家,比原标准的7223家减少了6223家;特大型企业62家,比原标准的268家减少了206家;小型企业为458329家。按新标准,大中小型卓越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比例分别为0.21%、1.96%和97.83%,这一结构与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规模结构基本相似。 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说明 1988年月4月发布1992年补充 一、本标准是在1978年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现行《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的基础上,由划分企业类型协调小组会同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等综合部门,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经过协调平衡,做了必要个性与补充,经国务院原则同意,由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和劳动人事部于1988年发布,作为全国工业企业划分大中小型规模的统一标准。 1992年,全国划分企业类型协调小组又对本标准进行了补充,以国经贸企[1992]176号文件予以发布。新补充的标准与原标准具有同样效力,统称为《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全国划分工业企业大中小型规模统一按照此标准严格执行。 二、本标准适应范围以全部工业生产企业的基层统计单位为划分单位,不论企业隶属于哪个部门,均应按其所属行业统一标准执行。例如电子、核工、煤炭、冶金等部门所属的仪器、仪表行业企业均按机械工业行业中仪器仪表企业的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依企业生产规模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分为大一、大二两档)、中型(分为中一、中二两档)、小型四个类型。标准规定,凡产品单一的行业,能以产品生产能力功分的必须按产品设计生产能力或查定生产能力划分;凡产品

大中小企业分类标准

表国家统计部门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算单位大型中型小型 工业企业从业人员 数 人2000及以上300-2000以下300以下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资产总额万元40000及以上4000-40000以下 4000以下 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 数 人3000及以上600-3000以下600以下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资产总额万元40000及以上4000-40000以下 4000以下 批发业企业从业人员 数 人200及以上100-200以下100以下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零售业企业从业人员 数 人500及以上100-500以下100以下销售额万元15000及以上1000-15000以下 1000以下 交通运输业企业从业人员 数 人3000及以上500-3000以下500以下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邮政业企业从业人员 数 人1000及以上400-1000以下400以下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从业人员 数 人800及以上400-800以下400以下销售额万元15000及以上3000-15000以下 3000以下 说明:1.表中的“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行业的企业。 2.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的销售额以现行报表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 资产合计代替。 3.大型和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各项条件的下限指标,否则划入下一档。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如果与国际比较,可以看出,根据《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划分企业规模类型的结果与国外中小企业的相应比例基本一致。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2) 吨钢综合能耗: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吨钢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企业净耗能源量(吨标准煤)/ 粗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 粗钢合格产出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了粗钢生产过程,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模铸钢锭、连铸钢坯、铸造用液态钢(铸钢水)产出量之和,包括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包括委外加工生产的产品。 吨钢综合电耗: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 计算公式:吨钢综合电耗 (千瓦时/吨)=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万千瓦时)/粗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0 计算说明: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包括报告期内生产直接消耗的各种电力及其辅助生产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电力,即企业净耗的全部电量。 吨钢耗新水: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耗用新水量。 计算公式:吨钢耗新水(吨/吨)=企业耗用新水量(万吨)/粗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0 计算说明: 1.“新水用量”为企业报告期内用新鲜水量,即直接取自“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及其他外购水及水产品的数量。 2.钢铁联合企业的普通钢厂或特殊钢厂的新水取水量(新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含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金属制品等)辅助生产(含鼓风机站、氧气站、石灰窑、空压站、锅炉房、机修、电修、检化验、运输等)和附属生产(含厂部、科室、绿化、厂内食堂、厂区和车间浴室、保健站、厕所等);不包括企业电厂用于发电的取水量(含电厂自用的化学水)、矿山选矿用水和外供水量。 3.不产粗钢的企业可以选定自己的主产品,参照本指标计算“吨产品耗新水”。 吨钢可比能耗: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每生产一吨粗钢,从炼焦、烧结、炼铁、炼钢直到企业最终钢材配套生产所必须的耗能量及企业燃料加工与运输、机车运输能耗及企业能源亏损所分摊在每吨粗钢上的耗能量之和。不包括钢铁工业企业的采矿、选矿、铁合金、耐火材料制品、炭素制品、煤化工产品及其他产品生产、辅助生产及非生产的能耗。 计算公式:具体计算方法见附表一“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 人造块矿工序单位能耗:报告期内人造块矿工序中生产每吨人造块矿的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人造块矿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人造块矿工序净耗能量 (吨标准煤)/ 人造块矿产出量(吨)×1000 计算说明:人造块矿工序净耗能量包括配料中用的焦粉、煤粉,点火和焙烧中用的燃油、煤气(包括为保持水分稳定所进行的烘干作业所耗的煤气)和生产中用的电力等,扣除外供量。 炼铁工序单位能耗:指报告期内炼铁工序中生产每吨生铁的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炼铁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炼铁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生铁合格产出量(吨)×1000

广东省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指标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广东省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指标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指标现状及趋势。 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指标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 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指标数据分析报告深度解读中山市规模以 上服务业企业主要指标围绕关键要素即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指标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指标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主要指标现状概况 (1) 第二节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量指标分析 (3) 一、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量占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量比重统计.3 四、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中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量同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单位数量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中山市营业收入指标分析(均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7) 一、中山市营业收入现状统计 (7) 二、全省营业收入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中山市营业收入占全省营业收入比重统计分析 (7) 四、中山市营业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中山市营业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8)

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负债合计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负债合计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负债合计现状及趋势。 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负债合计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本报告深度解读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负债合计核心指标从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负债合计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负债合计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负债合计现状 (1) 第二节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占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 量比重统计 (3) 四、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 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指标分析 (7) 一、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现状统计分析 (7) 三、重庆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占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 收账款比重统计分析 (7)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1年最新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201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

21.国家发布的79个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汇编

附录9: 国家发布的79个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汇编 一、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1-2008) (一)现有铁合金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合金品种硅铁电炉锰铁锰硅合金高碳铬铁高炉锰铁 产品规格FeSi75-A FeMn68C7. 0 FeMn64Si1 8 FeCr67C6. FeMn68C7. 执行国家标准GB/T 2272 GB/T 3795 GB/T 4008 GB/T 5683 GB/T 3795 标准成分Si75 Mn65 Mn+Si82 Cr50 Mn65 单位产品冶炼电耗限额 限定值(kW·h/t)≤8800 ≤2700 ≤4400 ≤3500 焦炭 1350kg/t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限定值[以电当量值 0.1229kgce/(kW·h) 计](kgce/t) ≤1980 ≤790 ≤1030 ≤900 ≤1250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限定值[以电等价值 0.404kgce/(kW·h) 计](kgce/t) ≤4600 ≤1610 ≤2380 ≤1950 备入炉矿品位—Mn38% Mn34% Cr2O340% Mn37%

注 入炉矿品位每 升高降低1%, 电耗限额值可 降低升高值 (kW·h/t) —≤60 ≤100 ≤80 铬铁比≥2.2 焦炭30kg/t (二)新建铁合金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合金品种硅铁电炉锰铁锰硅合金高碳铬铁高炉锰铁产品规格FeSi75-A FeMn68C7. FeMn64Si1 8 FeCr67C6.0 FeMn68C7. 执行国家标准GB/T 2272 GB/T 3795 GB/T 4008 GB/T 5683 GB/T 3795 标准成分Si75 Mn65 Mn+Si82 Cr50 Mn65 单位产品冶炼电耗 限额准入值(kW·h/t)≤8500 ≤2600 ≤4200 ≤3200 焦炭 1320kg/t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 额准入值[以电当量值 0.1229kgce/(kW·h) 计](kgce/t) ≤1910 ≤710 ≤990 ≤810 ≤1220

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效益指标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效益指标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对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做出全面梳理,从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年初存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流动资产合计,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的理解,洞悉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现状 (1) 第二节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占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 量比重统计 (3) 四、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 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年初存货指标分析 (7) 一、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年初存货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年初存货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东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年初存货占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年 初存货比重统计分析 (7)

2011最新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整理)

2011最新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整理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

大中小型企业的分类标准中

企业分类 一,企业按大中小型的分类标准中,工业行业的分类标准 1,大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上的 2,中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300人以上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 3,小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 4,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以下的 二,公司企业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医药卫生、建筑建材、冶金矿产、石油化工、水利水电、信息产业、电子电工、机械机电、轻工食品、服装纺织、专业服务、安全防护、环保绿化、旅游餐饮休闲、办公文教、交通运输、玩具礼品、家居用品、物资专材、包装用品、体育用品、办公家具、机构组织、其他,共25种 我们公司的业务范围所牵涉到的大部分行业 1,农林牧渔:水果及制品、肥料、农副产品加工 2,医药卫生:药材、中药饮片、计生用品 3,建筑建材:天花板、地板、管件管材 4,冶金矿产:金属线、冶炼加工 5,电子信息产业:计算机、网络设备、电脑相关用品、通讯产品 6,机电机械:数控,磨具、磨料、通用零部件,焊接、切割设备与材料,五金工具,气动工具,电动工具,减速机、变速机、泵及真空设备,液压机械及部件,其他工 控设备及配件装置,换热、制冷空调设备、发电机、发电机组、内燃机、节能装置7,轻工、食品:玩具、饮料、酒、食品 8,服装纺织 9,电器:主要是家用电器 参补须知 凡是参加就业补贴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本人身份证,考证、学历证书(没有可无),户口本,照片八张。 2.参加办理补贴人员须身体健康,有工作能力,男女不限.年龄标准16.5周岁至45周岁以内。 3.参加办理就业补贴卡者所提供个人信息需真实有效,如【年龄不符,证件信息不准确,无工作能力等弄虚作假者,一律无效】甲方有权解除乙方补贴义务。 4.参加就业补贴者每年需在苏联徽人力资源公司派遣的单位工作,方能得到每年450元外出务工补贴。 5.此补贴只针对农村户口,城镇户口无效。

上海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成本、平均用工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上海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成本、平均用工人数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前言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上海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成本、平均用工人数现状及趋势。上海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成本、平均用工人数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深度解读上海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成本、平均用工人数核心指标从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成本,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平均用工人数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上海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成本、平均用工人数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上海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成本、平均用工人数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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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小企业的标准

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小企业的标准 我国中小企业界定标准 我国中小企业界定标准 工业企业 资产总额小于 4 亿元,或者年销售额小于 3 亿元,或者职工人数小于2000 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其中,同时满足资产总额大于等于4000 万元、年销售额大于等于3000 万元和职工人数超过300 人这三个条件的为中型企业,其余的为小型企业。 批发业与零售业 批发业中,年销售额小于 3 亿元,或者职工人数小于200 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其中,同时满足年销售额大于等于3000 万元和职工人数等于或超

过100 人这两个条件的为中型企业,其余的为小型企业。在零售业中,年销售额在小于亿元,或者职工人数少于500 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其中,同时满足年销售额超过1000 万元和职工人数超过100 人这两个条件的为中型企业,其余的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 在建筑业中,资产总额小于 4 亿元,或者年销售额小于 3 亿元,或者职工人数少于3000 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其中,同时满足资产总额超过4000 万元、年销售额超过3000 万元和职工人数超过600 人这三个条件的为中型企业,其余的为小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与邮政业 在交通运输业中,年销售额小于 3 亿元,或者职工人数小于3000 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其中,同时满足年销售额超过3000 万元和职工人数超过500 人这两个条件的为中型企业,其余的为小型企业。在邮政业中,年销售额

小于3 亿元,或者职工人数低于1000 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其中,同时满足年销售额超过3000 万元和职工人数超过400 人这两个条件的为中型企业,其余的为小型企业。 住宿与餐饮业 在住宿和餐饮业中,年销售额小于亿元,或者职工人数少于800 人的企业为中小企业。其中,同时满足年销售额超过3000 万元和职工人数超过400 人这两个条件的为中型企业,其余的为小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一览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企业类型行业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型企业 营收业入20000万以的元下从人业员1000人下营收以或业入40000万以的元下

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销售费用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销售费用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从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销售费用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销售费用现状、趋势变化。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及分析,提供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销售费用现状及发展趋势。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销售费用数据洞察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销售费用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销售费用现状 (1) 第二节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占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 量比重统计 (3) 四、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 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指标分析 (7) 一、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占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 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比重统计分析 (7)

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所有者权益合计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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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导读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所有者权益合计现状及趋势。 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本报告深度解读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所有者权益合计核心指标从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所有者权益合计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所有者权益合计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所有者权益合计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所有者权益合计现状 (1) 第二节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占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 量比重统计 (3) 四、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 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指标分析 (7) 一、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占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存货比 重统计分析 (7)

北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经营情况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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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从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年初存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流动资产合计,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应收账款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北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经营情况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北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经营情况专题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 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北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经营情况数据专题报告旨在全面梳理 北京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经营情况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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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平均用工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平均用工人数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剖析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平均用工人数重要指标即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平均用工人数等,把握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平均用工人数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平均用工人数数据洞察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 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平均用工人数洞察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处理。无数据不客观,借助严谨的数据分析给与大众更深入的洞察,体现完整、真实的客观事实,为公众了解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平均用工人数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需求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目录 第一节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平均用工人数现状 (1) 第二节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占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 量比重统计 (3) 四、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量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 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指标分析 (7) 一、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现状统计 (7) 二、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云南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全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 债合计比重统计分析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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