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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标准

排污费征收标准

附件: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 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 项。

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 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水排放量(吨)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水排放量(吨)x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染当量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 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 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数二--------------------污染当量值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1、污水排污费收费=0.7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 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污费是指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排放量征收的费用,是一种环境保护税收。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对于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投入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就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一般由国家环保部门或地方环保部门根据当地的环境保护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

一般来说,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会根据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不同的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会对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产生影响,排放量越大、浓度越高的污染物,征收的排污费也会相应增加。

二、排污费的计算方法。

1. 排污费的计算公式。

排污费的计算一般采用以下公式,排污费 = 排放因子× 排放量× 污染物排放系数× 污染物排放系数调整系数。

其中,排放因子是指单位产品或产能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量是指企业实际排放的污染物量;污染物排放系数是指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污染物排放系数调整系数是指根据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程度、技术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的系数。

2. 排污费的计算步骤。

(1)确定排放因子,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确定相应的排放因子。

(2)监测排放量,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获取实际的排放量数据。

(3)计算污染物排放系数,根据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计算相应的污染物排放系数。

(4)调整系数计算,根据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程度、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污染物排放系数调整系数。

(5)计算排污费,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企业应缴纳的排污费用。

三、排污费的缴纳方式。

排污费的缴纳方式一般由当地环保部门规定,一般包括银行转账、现金缴纳等方式。

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排污费缴纳到指定的账户,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排污费的意义。

排污费的征收可以有效地激励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同时,排污费的征收也为环保部门提供了一定的经济资金,用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环境监测等工作,从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排污收费计算方法

排污收费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总则
1、排污费按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
2、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排污费,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最高不超过3项。

二、征收标准
1、水污染物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2、气污染物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4、固废
①不符合标准贮存和处置的,每吨收费:冶炼渣25元,粉尘煤灰30元,炉渣25元,煤矿石5元,尾矿15元,其它渣25元;
②不符合规定处置危险物的,每次每吨征收1000元。

三、排污费计算
1、当量数=污染物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2、排污费=前3次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征收标准
3、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附表:污染物当量值。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行政性收费项目:排污费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1号令(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收费标准:如下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色度的污染当量数=污水的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之和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污染物污染当量值(千克)1.总汞0.00052.总镉0.0053.总铬0.044.六价铬0.025.总砷0.026.总铅0.0257.总镍0.0258.苯并(a)芘0.00000039.总铍0.0110.总银0.02表2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11.悬浮物(SS)412.生化需氧物(BOD5)0.513.化学需氧物(COD)114.总有机碳(TOC)0.4915.石油类0.116.动植物油0.1617.挥发酚0.0818.总氰化物0.0519.硫化物0.12520.氨氮0.821.氟化物0.522.甲醛0.12523.苯胺类0.224.硝基苯类0.22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0.2。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及《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第31号令),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缴纳排污费,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当量值见表1和表2)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月或季)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2、PH值、大肠菌群、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月或季)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PH值、大肠菌群、余氯量、色度当量值见表3。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污水排放量(吨/月或季)X超标倍数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4、畜禽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污染当量数= 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当量值见表4。

(四)、排污费计算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二、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其中,北京市SO2排污费仍按经国务院同意,1999年国家计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高硫煤每公斤SO2排污费1.20元,低硫煤每公斤SO2排污费0.50元。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化学需氧量的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从2010年8月1日起调整为1.4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四)排污费计算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如化学需氧量在前3项中,化学需氧量每污染当量按照1.4元计算)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从2010年8月1日起调整为1.2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三)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四)排污费计算废气排污费征收额=0.6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如二氧化硫在前3项中,二氧化硫每污染当量按照1.2元计算)(五)对难以监测的烟尘,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费。

每吨燃料的征收标准为:1级1元、2级3元、3级5元、4级10元、5级20元。

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污费是指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排放量征收的费用,是一种环境保护税收。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合理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对于促进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应当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因素进行科学确定。

一般来说,排污费征收标准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确定,以确保排污费的征收具有合法性和公平性。

同时,排污费征收标准也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治理设施等因素进行差异化确定,以激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污染物减排效率。

二、排污费计算方法。

1. 排污费计算公式。

排污费计算公式一般为,排污费 = 排放污染物量×排污费单价。

其中,排放污染物量可以根据企业的监测数据或者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测算;排污费单价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环境敏感程度、治理成本等因素确定。

2. 排污费计算步骤。

(1)确定排放污染物量,企业应当通过监测设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测,获得排放污染物的准确数据。

(2)确定排污费单价,排污费单价由环保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确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缴纳。

(3)计算排污费用,根据排污费计算公式,将排放污染物量与排污费单价进行相乘,得出应当缴纳的排污费用。

三、排污费征收的意义。

合理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对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污染物减排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排污费的征收也可以有效地约束企业过度排放污染物,推动企业加强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发展。

此外,排污费的征收也可以为政府提供环境治理资金,用于加强环境监测、执法、环境修复等工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结论。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的合理确定对于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污染物减排效率,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科学确定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确保排污费的征收具有合法性和公平性。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污费是指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排放量或排放总量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所征收的费用。

排污费的征收旨在引导和鼓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排污费征收标准。

1. 标准制定依据。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应当根据排放污染物的类型、浓度、排放量以及环境容量等因素进行科学制定。

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环境保护投入,既要保证环境质量,又要考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标准的确定原则。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应当遵循“污者付费”和“污染者负担”原则,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

标准的确定应当合理公正,既要保证环境保护的需要,又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避免对企业的过度压力。

二、排污费的计算方法。

1. 排污费的计算公式。

排污费的计算一般采用排放污染物的浓度、排放量和环境容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通常的计算公式为,排污费 = 排放浓度×排放量×环境容量调整系数。

2. 计算方法的具体步骤。

(1)确定排放污染物的类型和浓度;(2)测算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量;(3)根据环境容量调整系数对排污费进行调整;(4)按照计算公式计算排污费。

三、排污费征收的管理与监督。

1. 管理机构。

排污费征收的管理机构应当是具有环境保护职能的政府部门,负责排污费的征收标准的制定、计算方法的确定以及征收工作的组织实施。

2. 监督机制。

排污费征收的监督机制应当是多方参与的,包括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对排污费的征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征收工作的公正和合理。

四、排污费的使用。

排污费征收的资金应当专项用于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用于改善环境质量、修复生态环境、推动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等方面。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五、结语。

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法的科学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排污费征收的公平公正和环境保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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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水排放量(吨)x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
4。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
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表1 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表2 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说明:1•第一、二类污染物的分类依据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
和总有机碳(TOC),只征收一项。

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污染当量值
说明:1.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只征收一项。

2、PH5-6指大于等于5,小于6 ;PH9 —10指大于9,小于等于10,其余类推。

表4 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
说明:1.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
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

2•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收费。

3 .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二、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废气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
计算征收,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其中,二氧化硫排污费,第一年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2元, 第二年(2004年7月1日起)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4元,第三年(2005年7月1日起)达到与其它大气污染物相同的征收标准,即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

氮氧化物在2004年7月1日前不收费,2004年7月1日起按每一污染当量0.6元收费。

(二)北京市二氧化硫排污费仍按经国务院同意,1999年国家计委批准
的收费标准执行,即高硫煤每公斤二氧化硫排污费 1.20元,低硫煤每公斤二氧化硫排污费0.50元。

2005年7月1日起,低硫煤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6元。

本办法实施前两年,杭州、郑州和吉林三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按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总量排污收费标准执行,即杭州、吉林二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6元,郑州市二
氧化硫排污费标准为每一污染当量0.5元。

2005年7月1日起,三个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均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三)对每一排放口征收废气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四)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见表5
(五)排污费计算
废气排污费征收额=0.6元X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表5 大气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六)对难以监测的烟尘,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费。

每吨燃料的征收标准为: 1 级 1 元、2 级 3 元、 3 级 5 元、 4 级10 元、5 级20 元。

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一)对无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和专用贮存或处置设施达不到环境保护标准(即无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设施)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一次性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

每吨固体废物的征收标准为:冶炼渣25 元、粉煤灰30 元、炉渣25 元、煤矸石 5 元、尾矿15 元、其它渣(含半固态、液态废物)25 元。

(二)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 元。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废物。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排污者产生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超标的分贝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见表6。

表6 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说明: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1倍征收。

2•—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应分别计算、合并征收。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征收金额按本标准昼、夜分别计算,累计征收。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排污费。

6.—个工地同一施工单位多个建筑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时,按噪
声限值最高的施工阶段计收超标噪声排污费。

7.本标准以每分贝为计征单位,不足一分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8、对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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