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资料收集制度
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档案收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收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档案收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由专门的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配合档案工作人员做好档案收集工作。
第二章档案收集的范围和内容第五条档案收集的范围包括:(一)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决策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请示、批复、函件、会议记录、人事档案、财务会计档案等;(二)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各种原始资料、数据、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三)其他对单位历史发展、科学研究、行政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六条档案收集的内容应当包括:(一)档案的原始材料,如原件、复印件、照片、录音、录像等;(二)档案的整理材料,如目录、索引、摘要、统计表等;(三)档案的利用材料,如复制件、汇编、摘编、研究论文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的程序和方式第七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明确档案收集的范围和内容;(二)制定档案收集的计划和方案;(三)开展档案收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四)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号、归档;(五)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保管、利用和鉴定。
第八条档案收集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接收归档,即接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的档案资料;(二)自主收集,即本单位自行收集、整理、归档的档案资料;(三)委托收集,即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为收集、整理、归档的档案资料;(四)网络数据采集,即通过互联网等网络平台收集、整理、归档的档案资料。
第四章档案收集的要求和标准第九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确保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能够全面反映单位的工作情况和业务活动;(二)档案资料的真实性,确保收集到的档案资料真实、可信、无误;(三)档案资料的准确性,确保收集到的档案资料内容准确、数据正确、格式规范;(四)档案资料的及时性,确保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能够及时反映单位的工作情况和业务活动。
学校档案收集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收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档案收集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完整,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学校档案管理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严格依法行事。
2. 严格保密原则:学校档案的保密性是基本原则,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泄露学校机密。
3. 真实性原则:学校档案应真实、准确、全面,不得故意隐瞒、篡改档案信息。
4. 有序管理原则:学校档案应按照一定的管理程序和规范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利用等工作。
5. 长期保存原则:学校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长期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持久性。
三、档案收集管理的基本流程1. 档案的收集:学校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并经过审核、核实后进行整理。
2. 档案的整理:收集到的档案资料应按照科目、时间、类别等加以整理分类,编制档案目录和详细清单。
3. 档案的归档:整理完成的档案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4. 档案的利用:学校各部门在需要使用档案资料时,应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经相关审批后方可查阅或借阅。
四、档案管理的具体规定1. 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规范,指导、监督学校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2. 学校各部门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登记、归档等具体工作。
3. 学校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学校档案应按照保管期限进行分类管理,及时销毁过期档案,以释放档案空间。
5. 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中如有违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责任1. 学校领导应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进行整改和完善。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对档案管理中的失误和疏忽承担相应责任。
3. 对于违反档案管理规定导致档案损坏或丢失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档案收集

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档案收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利利用,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员工,包括对公司的各种档案材料进行管理。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确保档案资料的保存与利用符合规定。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全员参与、分类管理、定期整理、严格控制”的原则开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五条公司档案收集应当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档案收集登记制度,明确每份档案资料的来源、接收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第七条公司应当保护好档案资料的完整性,防止遭受损坏或灭失。
第八条涉及公司重要机密的档案资料,应当在收集阶段严格控制查阅范围,保障信息安全。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档案收集清单,及时更新档案资料的存储位置和数量,确保管理有序。
第十条档案收集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报告,做好档案资料的归档和分类管理。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十一条公司档案整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定期整理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易查易用。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档案整理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开展档案整理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整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遵循统一的整理标准和档案分类规则。
第十四条档案整理中发现的档案资料损坏、缺失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后,公司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重要档案资料整理完毕后,应当制作备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
第四章档案存储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档案存储管理制度,明确档案资料的存储位置、保管责任人等信息。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配备合适的档案存储设施,定期检查设施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十九条涉及公司机密的档案资料应当存放在安全性较高的存储设施内,并设置访问权限。
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制度

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工作,保障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机关档案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机关的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档案收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科学、规范、保密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信。
第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委员会是机关档案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机关档案管理的全面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二章机关档案的收集第五条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对其产生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及时、准确的收集。
第六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文件种类、日期、文件号等分类方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效管理。
第七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建立档案目录,精确记录档案的全貌和存放位置。
第八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做好档案装订和标注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清晰度。
第九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加强保密意识,对于涉密档案应当按照保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第十条机关档案的收集应当定期进行档案调查和清点工作,确保档案的及时完整性。
第三章机关档案的管理第十一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管理责任人员和职责。
第十二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效率。
第十三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遗失、损坏和篡改。
第十四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检索系统,方便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第十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遵循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的及时整理、归档和审批。
第十六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工作制度,促进档案的合理利用和开发。
第四章机关档案的保护第十七条机关档案的保护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八条机关档案的保护应当加强档案保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档案保管的水平和标准。
第十九条机关档案的保护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损坏。
商业银行档案资料收集制度(最新版)

商业银行档案资料收集制度档案收集工作是档案管理的起始环节,是积累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基本手段,为使支行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收集包括档案的接收、征集以及网络数据采集等方式。
二、档案材料收集范围支行在行政、基建、声相、设备、重要活动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已办理完毕的对支行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凭证作用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表、声像、照片等记录及重要物品均为整理、立卷、归档的范围。
注:本制度所指“档案收集范围”是指支行综合档案室应收集的范围,不包括各科室或各部门内部应收集的档案资料。
各科室或部门档案收集制度由各科室或部门自行制定。
(一)文书档案的收集范围:1.上级行和地方及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到支行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2.支行发文(科发文除外)。
3.会议记录、行长办公会议记录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
4.上年末职工花名册、党员花名册。
5.上年12月职工工资表等资料。
6.其他应归档的文字资料。
(二)实物档案的收集范围:1.主要领导人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给支行的题词、书信、字画作品以及出席活动的签到簿等。
2.支行在公务活动中以单位名义获得的奖状、奖杯、奖牌、锦旗、奖品、礼品、纪念品等。
3.制发的宣传支行业务的宣传单、画册,颁发的各类证书。
4.支行在外事交往中接受的各种赠品。
5.能反映支行科技化发展进程的具有代表性的退役设备(大型的可拍照留存)。
6.支行在各个历史时期使用过的具有明显时代特征且具有史料价值的办公用具。
7.能反映支行发展和各个历史时期使用过的牌匾或标志(大型的可拍照留存)。
8.因机构变动形成的作废印章。
9.支行出版的具有史料价值的各种书刊、出版物。
10.其他能反映支行历史发展足迹的实物。
(三)照片档案的收集范围:1.社会知名人士视察支行、接见支行人员或参加支行重大活动的照片。
2.记录支行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和各类专业、专题会议及学术活动的照片。
3.反映支行业务发展(包括重要业务谈判、贷款支持大中型项目建设等)的照片。
档案收集制度与保管制度

档案收集制度与保管制度1、档案收集制度档案收集制度是指为了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规范和有效,规范全系统行政机关机要档案的收集、整理、使用、保管和销毁的有关制度。
档案收集的目的是建立有序的档案体系,为政府行政决策、公民权益维护、社会文化研究提供支持,同时作为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民族文化的珍贵遗产。
1.1、档案收集范围档案收集范围应以行政机关工作职能和所辖行政区域内的重要经济、文化、社会活动为核心。
“行政机关档案”是指公共事务机关、行政管理部门、政府机构、国家机关系统及其下属机构、派出机构产生或收到的各种文件、卷册、纸质或电子记录等资料。
常见的行政机关档案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委托合同、许可证、证照、合同、协议、公函、通知、报告、预算、决算、工程建设方案及管理资料、财务资料等。
1.2、档案收集方法档案收集方法包括:网络收集、实地收集和补充收集。
在档案收集过程中,应该满足以下要求:(1)主动收集。
行政机关应当为业务工作的需要主动收集并留存产生的文件、记录、公文等资料。
(2)及时留存。
在文件、记录、公文形成的过程中就要考虑留存,对于有可能对日后决策有影响的文件、记录、公文应事先留存。
(3)认真审核。
档案收集时应认真审核,即在初稿编制完成后,要进行审校、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审核。
2、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是为了保护行政机关档案的安全、完好和便于利用,规范全系统行政机关机要档案的保存、查询、使用、转移和毁损的有关制度。
档案保管的目的在于保护和有效利用行政机关档案的价值和意义,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防止假文件、篡改文件、乱翻文件等情况发生。
2.1、档案保管位置档案保管位置应为专门设立的档案室或档案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要求进行设置。
档案室或档案库应该保持干燥、清洁、通风等条件,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
同时,在保管位置选定时需要考虑地理位置、建筑结构、环境条件、安全性等因素。
2.2、档案保管人档案保管人是指主管行政机关档案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5篇)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一、为加强本公司资料、档案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公司的资料、档案工作。
三、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收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专(兼)职人员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四、资料归档范围1、上级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2、本公司正式发文及与有关部门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部门的批复。
4、反映本公司主要活动的各种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报道。
5、本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
6、本公司所完成的工程任务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书、责任状、工程设计、工程量清单、变更请示及批复、质检验收及竣工报告、验收鉴定书等,以及工程有关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7、本公司所购机械设备、财产清单、说明书、履历等。
8、本公司关于管理者任免文件及员工奖励处分材料。
9、本公司员工劳务合同、考勤管理、工资、福利等方面的材料。
10、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有关决议及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复的文件材料,统一交由专(兼)职经办人员集中保管。
六、各部门除应平时及时将文件、资料交公司办公室外,最迟于每年____月底前将上年的所有文件、资料、移交公司办公室。
七、公司办公室与各部门的文件、资料、移送、接交应办理有关手续,明确责任。
八、公司档案室应按有关统一立卷归档规范要求,按年、部门、内容分类进行整理归档,保持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和随时可查性。
九、公司档案室的文件、材料要注意安全和保密,未经公司董事长领导批准,不准翻看、抄录、复印、带走,确因工作需要,经过批准的要有详细登记,并办理有关手续。
十、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档案室要定期(按年)清理造册,并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在公司经营部最少二人的监督下进行销毁。
人事档案收集工作制度

人事档案收集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人事档案收集工作,保障员工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人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人事档案收集工作,包括员工入职、离职和变动等各个环节。
三、工作责任:1. 人事部门负责设计、制定和调整人事档案收集工作规程,明确收集流程和标准。
2. 各部门人事岗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并监督本部门的人事档案收集工作。
3. 员工应配合人事档案收集工作,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资料,并按要求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四、操作流程:1. 入职阶段:员工须在入职当日或者前一天向人事部门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和入职所需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学历证书等。
2. 离职阶段:员工离职前应主动向人事部门提交离职申请和必要的离职证明文件,如离职申请表、交接清单等。
3. 变动阶段:员工如发生职称、职务、薪酬等变动,须及时通知人事部门,并提交相关变动证明文件。
五、保密注意事项:1. 人事档案涉及员工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等,所有收集、存储和使用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密。
2.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泄露或篡改他人人事档案信息,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档案管理:1. 人事档案应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并行的管理模式,确保档案信息的保存和查阅安全。
2. 档案管理员负责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和存储,对纸质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和妥善保管。
七、违纪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影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1. 本制度须每年进行一次审查和更新,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
2. 公司应按照本制度建立相应的档案收集工作考核和奖惩机制,鼓励和规范员工的行为。
以上为人事档案收集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确保人事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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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收集制度
1、收集范围
(1)反映本单位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史料、刊物、志书、大事记、年鉴、历史沿革、机构沿革。
(2)与本单位各项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政策法令法规汇编以及其他文件汇编,各类统计资料,内部通讯、简报。
(3)系统反映本单位活动而编辑的剪报资料。
(4)字典、百科全书、专业辞典、手册等工具书。
(5)有选择地收藏一部分革命领袖著作以及其他图书。
2、收集方法
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本单位编印发行资料的信息,及时将资料收进档案室;根据利用工作反馈的信息收集或向领导建议订购相关资料。
3、资料的整理
档案室收集来的资料,应按照作者(出版者)、内容、时间、载体形式等特征进行分类、排列、整理和编制目录。
4、资料的管理
(1)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管理。
(2)凡借阅资料,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3)借阅者应爱护各类资料,并按期归还。
如丢失、损坏,应照价1—5倍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