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弓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实用版

扒弓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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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361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扒弓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扒弓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进一步落实《鲁西监察分局辖区煤矿斜

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使我公司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斜巷

轨道运输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规定依据为云南省煤矿安全监

察局云南煤炭工业局《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

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文。

第2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公司井下所

有斜巷轨道运输。包括主要斜巷、采区斜巷、顺槽斜巷和各类临时斜巷的轨道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机电副矿长对井下斜巷轨道运输工作,负全面安全技术业务管理责任,并对分管单位的斜巷轨道运输工作负行政管理责任。

第4条安全副矿长对井下斜巷轨道运输工作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5条其他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斜巷轨道运输工作负行政管理责任。

第6条机电科是煤矿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明确一副科长专门负责公司斜巷运输工作,对公司斜巷轨道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机电科运输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一、制定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二、负责会同教育科对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并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记录考试成绩。

三、负责对早班属于运搬工区管理的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四、负责对全矿斜巷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不符合运行标准的要摘除其运行许可证。

五、负责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选型设计和安装验收工作。

六、负责矿井斜巷运输年、季、月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

第7条监察大队和安全科负责斜巷轨道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监察大队负责对中班属于运搬工区管理的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二、安全科当班安监员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采掘工区的各班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第8条运搬工区区长对运搬工区管理范

围内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9条采掘工区的正职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10条各采掘、运搬工区的机电副区长对本单位斜巷运输负业务领导责任。

第11条教育科负责对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并建立要害工种管理台帐,记录考试成绩。

第三章一般规定

第12条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辊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硐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

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对做不到的责任单位,每一项罚单位 100~1000 元,罚工区主要负责人 50 元,罚责任人100 元,并停止运行限期整改。

第13条小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或磨损超限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对做不到“六不开”要求之一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 100~1000 元处罚,并责令现场整改。

第14条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行措施不挂、

重车装的不标准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方可发信号开车。对做不到“六不挂”要求之一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 100~1000 元处罚,并责令现场整改。

第15条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并发出停车信号、绞车停止运行后人员方可上下;斜巷走钩时,绳道内禁止有人。违反者按严重“三违”处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 100~1000 元处罚。

第16条绞车运行时禁止在斜巷内休息和工作,如需在斜巷内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

措施。送有关领导审批且与有关人员联系无误后方可工作,违反者按严重“三违”处理,并责令进入安全地点。否则,一次罚责任单位200~500 元,罚工区主要领导 50 元,罚责任者 100元。

第17条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运输过程中不得停滞,如确需停滞,在列车两端和两侧必须悬挂发光或反红光红色标记。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一、运送“四超”车辆,每钩只准挂一车。

二、专用车辆必须达完好标准。

三、运送“四超”车辆的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必须明确: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捆绑稳固;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摘挂钩;由专人负责发信号;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途经斜巷安全设施的操作;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停止运送。并对责任单位一次罚 500 元;对工区带班副区长或工区主要负责人罚 50 元;责任人罚 50 元。

第18条机电科运输组按要求及时建立斜巷管理台账,登记该斜巷设备与设施的技术参数、选用设备与设施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设备与设施完好及包机人、管理单位变化情况及检查存在问题。记录设备与设施的原始设计和施工情况。台账的内容要完整齐全,数据准确,与现场实际相符。

第四章斜巷巷道、车场和硐室

第19条斜巷巷道、各车场、甩车道及硐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规定。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室。躲避室内不得存放物料、工具、设备等。对不符合规定的,每一处罚责任单位 100 元,并限期整改。

第20条各车场具体要求:

一、采掘运输小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6米。

二、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

三、上车场不得形成负坡,以免车辆自溜

下滑。

四、车场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3条规定要求。

五、车场巷道高度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米。对不符合要求的车场,每一处罚责任单位100~500 元,并限期整改。

第21条各通往采区工作面的斜巷中部及下部车场甩车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有设计,应安设4#标准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米,其他斜巷可用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4米。现场检查,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不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需要的,每一处罚责任单位 100 元,并限期整改。

第22条斜巷轨道上山施工倒拉绞车和平巷对拉绞车,必须开凿绞车和设备硐室或在

5m范围内把巷道拓宽1m以上(巷道宽度满足要求时可不需要拓宽巷道)。未按要求私自安装使用斜巷对拉绞车的,每台绞车罚责任单位200 元,并限期拆除。第23条倒拉绞车前方8至15米处应设有护身柱(不少于2棵)或护身石垛,保护强度要经计算后选择材料。未按要求设置护身柱或护身石垛的,每一处罚责任单位 200 元,罚单位主管 50 元,罚工区主要领导各 50 元,并限期整改。对操作未设置护身柱或护身石垛的倒拉绞车司机,一次罚 50 元,并责令停止作业。

第24条同一巷道内同时有轨道和皮带或溜子运输时,其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规定,在溜子和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禁止在轨道侧操

作溜子和皮带。无司机操作室的,每一次罚责任单位 100 元,并限期整改;有司机操作室,而不在操作室内操作的,一次罚司机

50 元。

第25条斜巷内必须设计有正规水沟或安置专用排水管路,排水管路安置要符合要求,无滴、漏现象。流水不得冲刷道心。发现流水冲刷道心现象,一处罚责任单位 100 元。

第26条小绞车硐室净高不低于1.8m,绞车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或棚子距离不小于0.5米,绞车后方要留有1米以上的操作区间。硐室支护达合格品。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 100 元。

第五章绞车

第27条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

中心线重合,安装稳固,方便操作。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运输任务完成后,绞车司机要把所使用过的绞车清理干净;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钩头放置在绞车前2m范围内靠一侧,不得放置在轨道线路上。否则,一次罚绞车司机 50 元。

第28条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绞车安装在轨道外侧,绞车最突出部分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0.5米,迎头应安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规定,禁止用小滑轮代替,导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要全部外露,便于检查,并落实检查责任人。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 100~500 元,罚责任人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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